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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委党建设工作要点(范本)

来源:党建材料 时间:2022-06-27 12:30:04 点击: 推荐访问: 党建 党建+基层治理 党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县委党建设工作要点(范本),供大家参考。

2022年县委党建设工作要点(范本)

县委党的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范文)

2019年,全县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XX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的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地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进一步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规则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对重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执行情况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各种行为。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2.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讲党性。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从严落实县委加强和规范县直机关、农村、社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4个实施意见,将不定期督查指导和基本制度规范化建设覆盖到每个支部,层层加压推进“固定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和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功能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3.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最高原则,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完善党委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等党组和县纪委“三重一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和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4.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规定向上级党委报备制度,无正当理由未向上级党委报备的不得调整。规范党组(党委)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明确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等党的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落实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扎实推进党务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二、把思想建设贯穿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委常委会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七进”宣讲活动,督促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创新观点,作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备课程、经常性学习内容,举办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分领域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和党务干部集中轮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6.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的部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理想信念宗旨之魂,做讲政治、讲忠诚的知行合一者。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7.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县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定期向党内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工)委(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大网络舆情监控力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引导和处理,守好管好舆论阵地,牢牢掌握舆论工作主动权。强化网络管理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类学会协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思想文化类活动的报备、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8.突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思想政治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两个共同”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着力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全面理解、正确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巩固全县宗教和顺、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培育企业家精神,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引导党外人士重点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贫开发、振兴实体经济等深入调查研究,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合作共事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工商联、县民宗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三、切实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9.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围绕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这一重大要求,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为引领,推进农村党建工作;
以“构建‘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抓手,推进城镇社区党建工作;
以“持续扩大‘两个覆盖’”为基础,推进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以“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为基本要求,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从严从实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深入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后备力量储备“三培养工程”,精准选配和管好用好“第一书记”,着力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全面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借鉴干部分类管理,探索各领域党员分类管理机制。抓好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党员电子身份认证、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等工作。认真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加大党务干部队伍选配和培训力度,探索推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0.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年内选派4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或到信访、市直部门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做好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和调整补充,推进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要求,完善谈心谈话、提醒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核实等制度,严格落实干部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凡提四必”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视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以党建工作为纽带,选派一批农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属重点科研院所实习,着力提高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拓宽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渠道。加强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精准开展各级干部集中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1.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实施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前培养计划,依托省内高校委托培养5-10名经济发展急需专业人才。着力培养用好现有人才,分行业领域举办特色支柱产业人才赴外培训班3期左右。强化人才实践锻炼,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年轻干部、产业经营管理人才、“X之光”访问学员培养计划。用足用活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部门自主柔性引才,认真兑现落实引进人才政策待遇。健全人才流动评价机制,新建2个市级专家科研工作站,争取实施2—3个省市重点人才发展项目。继续实施旅游文化产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盘活用好本土人才。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牧委、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县科技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2.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着力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心的大事难事急事来行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动员和引导群众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大攻坚战,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深入推进群团改革,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大服务群众工作力度,健全帮扶困难群众长效机制。加强群团组织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群团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科协、县文联、县残联、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3.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从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努力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把老干部工作领域建成牢固的思想阵地。坚持开展以“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为主要内容,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活动,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贡献智慧和力量。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重视解决反映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特困帮扶机制,切实让老干部得到更多、更优质、更便利的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老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4.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统筹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等“多城同创”活动。持续推进核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十大创建行动”,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金种子”工程,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统揽,大力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以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为抓手,推进文明礼仪、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劝导、文明上网行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5.持续整治“四风”。围绕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经常反复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媒体,提高“四风”问题发现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中所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新表现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列入巡察和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以严明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6.强化监督执法问责。建立健全重点问题线索直查、督办机制,定期梳理评估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一年两例会、一月一报告、直查直办案件、持续通报曝光四项机制,把专项治理抓紧抓实。依托“微腐败”防范智慧平台,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的运行,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农村、社区、乡镇站所等基层党组织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7.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要求,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组建巡察队伍。研究制定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建立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和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移交、督办机制。灵活运用“回访”、“回头看”等手段加强巡察问题整改督促工作,研究探索交叉巡察、延伸巡察等新的工作方式,把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进行延伸和拓展,实现巡察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8.深入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为切入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为目的,聚焦突出问题,抓领导、抓督办、抓一线、抓实效,不断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坚持把查找问题和督促整改、取得实效贯穿于专项行动始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改出成效。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监督检查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立足推动发展,切实转变作风。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19.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不收敛,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持深化“四种形态”,落实省纪委“七个区分”要求,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意识,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加强审查安全检查监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坚持发挥惩治的治本功效,举一反三推进源头防治,力促各级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通过“惩”的手段达到“治”的目的。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20.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对党章和政治生活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充分利用信访举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资源,分领域、分系统把握情况,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构建监督执纪新模式,在全县全面推行“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21.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眼保持工作连续性和发挥干部专长,采取“交叉配备、混合编成”的方式统筹人员调配。加强同检察机关的协调,做好线索移交与办理,建立移交案件及线索管理台账,确保线索不流失、工作不间断、力度不减弱。强化“纪法”贯通,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探索同步启动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的方法途径,探索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等机制,建立和完善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的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22.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县委对全县党的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负总责,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并提出推进落实意见要求。责任单位要切实将工作抓在手上,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经常性督促配合单位、责任人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推进落实计划,尤其是具体实施部门要大胆牵头、主动协调、加强统筹,盯住目标不放松,认真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合力,持之以恒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23.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对各部门各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不正之风滋长蔓延、腐败案件频发的严格问责,推动各级党(工)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24.扎实开展述职评议。继续抓好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健全党(工)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抓系统党建工作的责任。坚持业绩考核考党建、工作述职述党建、民主评议评党建、评先奖优比党建、选拔任用看党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党校、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党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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