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与西方的古代史学是世界两大最具活力、又独立发展的支脉。其共同的理念有:一是记史求真的史学价值观,二是对史学社会功能的认识。中西古代史学最根本的区别是,中国具有西方所没有的制度化、组织化的官方史学。从这种比较研究中可概括出,古代史学内在的主要矛盾是历史记述的真实性与历史撰述的社会功用之间的矛盾,史学在这对矛盾的运动中发展并走向专业化,从而形成相对独立的历史学社会系统。
[关键词]中西古代史学 记史求真 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11-0081-07
从整个世界来看,古代史学最具活力的两大支派,一是以古希腊、罗马史学为渊源的西方古典史学,二是以中国传统史学为中心的东亚史学。近代以来,两大支派史学发生碰撞、交流与融合,从而使中国近现代的史学发展为多姿多态的繁盛局面。无论是史学理论研究还是史学史研究,都必须将中国古代传统史学与西方古典史学予以深入比较,才能认清中国传统史学的真谛以及西方古典史学的特色。把握两大体系史学发展的异同,乃是推进史学史研究的重要条件。
一、中西古代史学理念的相通之处
史学无论在东方或西方,最初都以记载以往的人间事务为基本特征。史学在本质上是记述人类社会的演变历程,描述其中的人物、事件及各种社会景象,并予以认识、解说和反思,这决定了中西史学必然具有相通的基本理念。古代中国、希腊都很早产生了史学,但因地理悬隔,当时并没有在史学上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的条件,二者各自发展。比较两种史学在发展中的共同之处,有助于探讨历史学的根本性质。
(一)记史求真的史学价值观
中国古代史学很早就具备了“直笔”意识和求真观念,据记载,春秋时期曹刿向鲁国君主进谏时曾说:“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国语·鲁语上》)表明记史制度遵循“君举必书”与讲究一定笔法的规则。“君举必书”是指无论君主的行为是否合乎礼义,都要记载,这其中已包含了某种求真的意识。《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史官董狐于史册书“赵盾弑其君”,据称后来得到孔子赞扬:“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这里提出“书法不隐” 作为判断 “良史”的标准,明确地强化了历史记述的“直笔”观念和求真准则,在中国古代史学发展中起到极其深远的影响。
东汉初期,班固在《汉书·司马迁传》的“赞”中评论司马迁“有良史之材”,认为《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很显然,这段议论是由先秦“书法不隐”的良史观念延伸而来,表明撰史“文直”、“事核”而成为“实录”,已是一种公认的史学价值观。东晋史家袁山松认为史书有“五难”,其三就是“书不实录”。[1] (卷8) 这种史学的“实录”原则也被少数民族政权接受,如鲜卑政权魏太武帝特命崔浩总监史任,指示要“务从实录”,虽然后来崔浩犯讳被诛,但并未从理念上否定史学的直书原则,与崔浩案件有牵涉的史官高允当时即申明:“夫史籍者,帝王之实录,将来之炯戒。今之所以观往,后之所以知今,是以言行举动,莫不备载,故人君慎焉。”(《魏书·高允传》)更耐人寻味的是南朝梁武帝时,吴均私撰《齐春秋》,“帝恶其实录,以其书不实……敕付省焚之,坐免职。”(《南史·吴均传》)梁武帝虽讨厌这部史书某些内容的“实录”,却仍以“不实”的罪名实施禁毁,可见史学“实录”的准则,已经根深蒂固。唐朝则将官方记载皇帝和一朝政务的编年体史书命名为“实录”,独占了这个体现中国史学根本精神的词语。此后,史学家刘知幾在其史学理论著述《史通》中,极力提倡直书、实录的撰史精神,批斥篡改史实的曲笔。宋代史家吴缜认为撰史的三大要素是事实、褒贬、文采,其中“事实”居于首要地位,“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2] 这些都是在理论上表达了记史求真的观念。而蓬勃发展的中国历史考据学、历史文献辨伪学,更是治史去伪存真理念的实际贯彻,至清朝乾嘉时期,考据学派更提出“实事求是”的治史原则,其成就是中国传统史学遗产的精华。
西方史学可以从古希腊说起,“希腊人是史学创始人,正如他们也是科学和哲学的创始人那样。欧洲的史学无须向更古的时代追溯了”。[3] (P31) 而希腊史学具有显著创始意义的著述是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425年)的《历史》(又称《希波战争史》)。这部《历史》虽然采取有闻则录的编纂态度,但希罗多德对史事往往“亲自观察、判断和探索”,常常在叙述传说之后申明“我是不能相信这个说法的”。[4] (P151、306) 因此,希罗多德具备了一定的记事求真意识。其后,修昔底德(约公元前460-396年)撰写《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声明“这些事实是经过我尽可能严格而仔细地考证核实了的”。美国史学家汤普森指出:修昔底德“相信历史家的首要责任就是消灭那些假的事实”,[3] (P40) 他的著述中没有任何神话的成分。修昔底德真正建立起西方史学的著述规范,表现出严格的求真态度。发扬修昔底德撰史传统的史学家波里比阿(约公元前201-120年),更富于严格的批判性,而其史学批判的首要标准,乃是事实的是否真实可信,他认识到,“对于一个历史学家来说,求真是最重要的。”① 而在此前后,西方也出现多样性的史学主张,甚至有“历史是艺术”的说法行世,但撰写历史就是要真实的理念,除中世纪基督教史学之外这种真实的理念始终十分强劲。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时期著名诗人、学者卢奇安(约公元125-192年)在《论撰史》中,② 批判与挖苦了撰述历史中诸多不顾史实、夸夸其谈等偏向,指出“历史必须努力尽它的本分——那就是写出真实”,“历史家的首要任务是如实叙述”。他还认为历史著述与文学艺术根本不同,“历史家的最大危险是诗兴勃发陷入迷狂”,“不能区别诗与史,确实是史家之大患”。稍后的罗马史家戴奥谴责了“几乎每件事情,总有一种与真相不符的说法盛行”的记述。[3] (P171) 这种求真的传统思想,至近代的兰克(1795-1885年)史学被发挥到极致,可见记史求真仍是西方史学主导的价值观念,这与中国传统史学是一致的。
(二)关于史学之社会功能的认识
中国先秦时期,史册可资借鉴、辅助政治、有益教化的观念即已建立,特别是对《春秋》宗旨的阐发中,强调了史学具有的强大社会功能,如孟子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左传》亦曰:《春秋》有“惩恶而劝善”的作用。(《左传》成公十四年、昭公三十一年)随着孔子的圣化与《春秋》被奉为经典,史学“惩恶劝善”的功能成为不可置疑的宗旨。至东汉季年,荀悦在其《申鉴》中指出:“君举必记,臧否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等各有异,咸在载籍。或欲显而不得,或欲隐而名章,得失一朝而荣辱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故先王重之,以肆赏罚,以辅法教。”[5] (卷2) 此后,关于史学惩劝、垂训、鉴戒、资治、教化等功能的论述日益丰富,可总括为“经世致用”的宗旨。而在宋代理学兴起的背景下,史学“明道”的观念日益畅行,并升华为凌驾于事功之上的理念性追求,试图达到一个思想体系的完美实现,从而指导社会机制的运行,如朱熹自称《资治通鉴纲目》功能是“岁周于上而天道明矣,统正于下而人道定矣,大纲既举而鉴戒昭矣,众目毕张而几微著矣”。这种“明道”观念最终还是属于经世致用。因此,中国古代对史学社会功能的认识,是以经世致用的观念为主导的。
西方古代史学自产生以来,同样重视史学的社会功能问题。希罗多德自称其著述目的是保存“那些值得赞叹的丰功伟绩不致失去它们固有的光辉”,实际上是要凸显历史人物的创树,通过对比与评议,讴歌雅典的民主政体,提倡先进的制度和文明。正如汤普森所言:“在他的整个叙述中,他展示出历代统治者的智慧,使历史以实例进行教诲。”[3] (P34) 波里比阿对史学和史书的应有功能做了更深刻的论述:“只有以类似的历史情况和我们自己的处境对比,才能从中取得推断未来的方法和基础。因为只有学习过去,才能学会在现在的情况下,什么时候行动应当更谨慎些,什么时候行动应当更勇敢些。”《罗马史》作者李维(公元前59-公元17年)认为:历史著述的作用是“可以从中看到各种教训,犹如显明地刻在纪念碑上,从这些教训中,你可以替自己和替你的国家选择需要模仿的东西,从这些教训中还可以注意避免那些可耻的思想和后果。”另一史学家塔西陀(约55-120年)则提出格言化的论断:“历史的任务是赞美正义、揭露邪恶,以为后世殷鉴。”[3] (P80、108、128) 中世纪的基督教史学,贯彻着史学为教会服务的宗旨,这当然是史学社会功能的扭曲,但并不是对史学社会功能的否定。人文主义史学、理性主义史学、浪漫主义史学等等近代史学流派,也有许多史家倾向于关注现实社会,主张从历史研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当然,西方也存在着反对治史求用的观点,但表达得大都比较委婉,如被称为“客观主义”史学家的兰克,虽没有公然反驳这样的观念:“历史已被赋与的任务就是判断过去,为我们将来的利益教育我们”,却声明自己的历史著述“目的仅仅在于写出事情是怎样发生的”,① 以谦虚的方式表明了史学的社会功能并非必要。
无论中国抑或西方,记史求真求用存在着孰为首要的矛盾,这个矛盾往往形成对史家的压力,造成史学发展取向的焦虑,此点留待下文论述。
二、中西史学发生和发展中的根本区别
中西史学发展的异同问题史学界早已有所关注,如马雪萍、胡逢祥等人撰文,② 从不同角度作了探讨。马文在中西史学相异处的分析,主要强调了西方古代从“神本主义”转为人本主义再转入“神本主义”,史学发展曲折,罗马史学到中世纪衰落,而中国古代同时期则是另一种发展,始终不掩人本主义光辉。胡文叙述了中国官方、私家史学双轨发展,以及西方古代从私史为主到教会垄断一切的史学状况,分析中国儒学与西方基督教对史学的不同影响等等,很有启发性。但已有论著都没有回答中国与西方史学在其发生、发展上的根本区别是什么。笔者认为:中西史学从发生和发展上看,其根本区别就是中国具有纳入政权机制的官方史学,因而形成官方、私家史学的双轨发展,而西方始终以私家史学为主导。中西史学从古至今的不同特点,根源皆在于此。上述胡文虽然讲到官、私史学的问题,但论述显然尚未到位。
中国上古理性的历史意识,产生于西周初年的“殷鉴”理念。中国上古直至殷商时代,仍然弥漫着极其浓重的迷信观念,甲骨卜辞反映出当时无论大事小事,皆须求问天帝以定然否,脑力劳动者基本上均担任或兼任占卜、祭祀一类的神职,文化知识主要呈现在直接经验和直接观测方面,整个社会意识缺乏自觉的理性思维,而充满着蒙昧。周灭殷商,在当时是一场巨大的社会动荡,面临殷商顽民反抗的周初统治者,思想也发生大的动荡,他们要思考周政权如何巩固、殷商为什么灭亡、怎样避免殷商的覆辙等等。《诗经·大雅·文王》曰“宜鉴于殷,骏命不易”,《尚书·召诰》言“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都是明确地要从历史中汲取鉴戒。“殷鉴”的思想,冲破神天迷信的意识罗网,是中国上古理性思维的第一线曙光。《尚书》中《康诰》、《召诰》、《酒诰》、《无逸》、《立政》等等,都从不同角度考察了夏、商到周文王、武王的历史,从中概括出一些经验与教训,“惟命不于常”的天命转移观念、“敬德”、“保民”的政治方针,都是从历史思考中得出的。
因此,中国真正的历史意识和理性思维,都从官方的“殷鉴”开始。中国上古的理性思维,最早产生于以“殷鉴”为标志的历史认识,这对中国文化特征的形成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史学的兴旺发达,官方史学活动的绵延不废,史学与政治的密切结合等等,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源头上的思想根基。周初由于具备了“殷鉴”的历史意识,不仅自觉地保存更多的官方文书,而且整编了殷商时期的历史文献。① 从注意保存档案、文书到特意记载史事,是历史意识向史学意识的跨越。白寿彝先生根据《墨子·明鬼》的佚文资料,判断“编年体国史的出现在周宣王或其前不久的时期”,[7](P210) 官方记史制度的形成亦当始于这个时期。至春秋时期,东周及各个诸侯国都具有比较完备的记史制度,皆有编年体显示的载籍,且形成“君举必书”、“书法不隐”的史学理念,记录历史已成为官方行政机制的组成部分。
古希腊由于打破了氏族公社的框架,解除了氏族血缘关系纽带对人们个性的束缚,手工业与农业的分工比较明显,商业比较发达,神权的统治比较松驰,政治上形成民主体制等等社会条件,产生了一批人身与思想皆比较自由的脑力劳动者。理性思维的产生,学术的发展,都表现为私家文化的性质,而且首先在数学、科学和哲学的思考中肇始。公元前6世纪中期之后,散文记事家的作品初具历史叙事之意,但却是私家的撰述,它与其他类别的私家著述一样,进入社会文化的运行机制,与政权的行政机制无关。后来标志西方史学正式形成的希罗多德的《历史》,以及修昔底德、色诺芬、波里比阿、李维、塔西陀等等名家的历史著述,都是私家的著述,不论他们自己如何强调史学的教育作用、鉴戒作用,并无国家政权予以响应,古希腊和古罗马官方根本无意于史学事业。这种西方私家史学与同属私家治学的思想家、哲学家相比,还缺少由众多学生、追随者构成的学派,历史知识并未制度化地纳入社会教育之内,因而只能是间断、不连续的发展,后来史家不是接续、模仿先前的杰作,而是自辟蹊径,开拓新意。而其成果的状况,要看社会条件或重大事件何时激发出具有何等见识、何等才华的历史家。
西欧中世纪的基督教史学之所以思想僵化,令史学整体上成为神学的附庸,乃是撰史者俱为教士、教徒,他们出于虔诚的信仰,自动地以基督教观念理解历史,而大多不是教会有组织地主持其事,更与当时国家政权并无联系,有些著述反而包含激烈贬低世俗政权的议论。因此,基督教史学仍然是私家史学,仍然有着与古罗马史学大致相似的运行机制。不过,基督教史家之间是处于同一思想基础的同一组织之中,历史名著的出现会导致模仿之作,例如攸西比阿斯(约260-340年)的《编年史》面世之后,大批仿作、续作络绎不绝,形成教会史学的编年史系列。西方9世纪也曾偶然出现国王组织汇纂的编年资料史籍,即英国《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与法国加洛林王朝之《罗耳士年代记》二书。但前者是几个寺院的年代记合编而成,后者委托多名教士编纂,各部分良莠不一,差别很大。这都说明官方并未对纂修予以切实的管理和控制,没有严密的组织机构与撰写程序,[1] (P234、243) 与中国传统的官方史学相距甚远。总之,西方古代史学的发展机制,是以私家史学的方式运行,治史活动的无组织状态是其显著标志。
战国时期,中国文化的发展呈现全新的、类似古希腊的景象。大量身份自由的脑力劳动者成为思想、文化、学术活动的主要群体,于是诸子蜂起,讲学流行,处士横议,百家争鸣,私家治学活动放射出夺目的光彩。史学上的私家著述如《左氏春秋》、《国语》等,当时的声势、影响虽远不能企及诸子学说,但也达到超越官方的层次。这种状况经秦朝短期的波折,一直延续到西汉,司马迁撰著的《史记》标志私家史学超越官方而达到其巅峰。但该时期的中国史学,还是与古希腊、古罗马的史学不尽相同,因为其一,官方的记录历史制度仍在保持,私家撰述往往以官方史料作为依托,也同时接受官方连续记载史事,史不可或缺的观念;② 其二,西周、春秋时期官方形成的历史鉴戒、以史教化、以史资治的理念,仍在官方与私家中具有普遍的影响,甚至还在强化。东汉时期,官方即不再专事历史记录,而参照《史记》、《汉书》的模式组织纂修纪传体国史《东观汉记》。官方不仅记录史事,而且组织编纂成品的历史著作,标志官方史学、私家史学两条相互联系的轨道已形成,此为史学发展的一大变化。唐朝设馆修史成为定制,而且取得突出成果,后来各个朝代对此皆加以承袭和强化,中国不同于西方的特殊史学路径完全确立,并深深地影响了东亚日本及后来的朝鲜半岛政权,使之出现官方的修史活动,这是不可忽视的政治文化现象。
为什么说中国古代史学比西方多出一项官方史学,就是二者的根本性区别呢?这是因为早期官方史学的存在与成熟,不仅仅是添加一类修史的主体,而是影响整个史学的运行机制。对比西方的古代史学,可以从三方面予以分析。
第一,中国官方史学从产生的本源上,就将史学与国家政治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史学活动纳入政权建设和运转,历史观念与政治思想融为一体,形成中国古代特有的“政治历史观”,即政治方针、政治见解多从对历史的分析中得出,而且以历史的事例来论证自己的政治见解,形成政治观点与历史知识的互动与循环。西周“殷鉴”思想即是这种政治历史观的肇始,西汉时陆贾遵汉高祖刘邦指示所著《新语》、后贾谊所撰《过秦论》等等,都具有既为政论又是史论的特点。
中国官方史学的发展表明历代政权统治者十分重视史学,这促使史学兴旺,但也令史学成为政治的附庸,导致无论官方、私家的史学都趋于共同的思维方式,而销蚀个性与学术独立性。东汉官方既记史又修史的举措,以及对司马迁《史记》的模仿,把史学导入官方为主导的官、私并行机制,荀悦更在理论层面规定撰史宗旨,概括为“一曰达道义、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的“五志”,(《后汉书·荀淑附荀悦传》)从此私家史学也不能远离王朝的当前政治。源于“殷鉴”等官方理念的“垂训鉴戒”、“惩恶劝善”、“资治”、“翼经”等等经世致用思想,成为官、私史学共同的宗旨,其声势大于直书实录的主张。史学的学术性被压抑在致用的原则之下,治史求真、记述如实的理念实际逊位于纲常、名教,所谓“史臣不必心术偏私,但为君父大义则于理自不容无所避就”,[8] 意即如斯。
西方古代几乎皆为私家史学,史学从其体制上完全可以不附庸于国家政治,除非当代史的写作卷入政派斗争,如罗马帝国奥古斯都时期是个例外。不同史家见解不同,主要是在文化的、学术的机制中争鸣。尽管对史学宗旨有过形形色色的异说,但总归是记史求真的理念占据主导,强调真实是史学最高原则的论断,气势最为强劲,失真的史籍最终将被批判和淘汰。因此,西方史学思想上多样化的观念,并不能改变历史家的“首要任务是如实叙述”(卢奇安语) 的史学价值观。但中世纪的史学完全成为基督教思想的附庸,在极端化的宗教信仰下,根本不再关注史学求真的问题。不过,基督教史学不是教会组织起来的修史活动,更与国家政权无关,是信徒自愿地以历史来申明信仰,不属于官方史学。
第二,中国朝廷无论记史、修史,都实行官僚制度化的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性、制度化的史学活动,要求记录历史的连续性,其发展的趋势也自然要求修纂史书的连续性。在官、私史学互动、互补的作用下,中国古代史籍丰富,形式多样,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等均组成了在记述时间上前后连续的系列史书,这是西方古代所不具备的特点与优点。
官方修史组织多名官员参与,史书的纂修在客观上具有强烈的规范化的要求,自史书的结构到词语的运用,无不讲究义例。春秋时期官方记史即有“书法”,此为词语上的规范。司马迁创立纪传体史书,官方采用后很快规范为固定的体式,摒弃《史记》原有的灵活性,如为吕后、项羽立本纪等作法。而官方对一种史籍形式的规范化,权威性地使多数私家取为范本,私家往往开拓着新的史书类型,而被官方采用和私家模仿,又将其规范化。官、私史学在互动中,扩大了中国史学的规范化空间,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典制史等各种史籍,也都形成较一致的撰写模式。体例规范具有一定的弹性,但史书一般都各自明定凡例,将弹性的处理再次定成遵循的具体规范。这种规范化的特点源于官方史学,自是西方所不具备。
西方古代私家修史活动,其分散、个体的特点明显,到17 世纪的“博学时代”才发生大的变化。在博学时代,由教会、文化机构、学术团体组织了大型系列化历史文献的鉴定、整理、编纂和出版,政府也有时参与、主持。这是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史学活动,弥补了西方古代、中世纪以及文艺复兴时期单一个体撰史方式的缺陷,在史学机制上又增加一条发展轨道。这与中国官方、私家史学双轨发展的模式,有相当大的相似性,因而17世纪之后,西方史学已经获得中国史学具备的主要优点。但是,这种大型编纂活动,主要都是档案、文献和其他史料的汇集、整理与出版,便于私家撰写自成一家之言的史学著作,实际起到促进私家史学的作用。因此,西方虽然形成有组织的史学活动,但整体上还是以私家史学为轴心,与中国的官方史学仍然不同。而此时的西方已逐步跨入近代的门槛。
第三,中国古代官方史学与私家史学,是互相矛盾又互动、互补的两条发展轨道。而从总体来看,官方起主导方向的作用。首先,官方史学依据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具有尊贵的名分和权威的地位,官方认可的史学思想、修史方式,影响力远大于私家异说。官方史学具有私家史学不可比拟的财力、人力资源,官方能够掌握和调动的历史资料也优于私家。而私家的历史名著,大多是直接或间接依靠官方记录和整理的史料来撰写,这样,传统史学处处渗透着以君主为中心的官方立场。
官方在史学发展机制中起主导作用,不仅史书纂修趋于规范化,而且思想范式一旦形成便较难变动,尤其史学思想与儒学名教结合一体,保守性更加牢固。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史学,思想范式更加保守僵化,但此前与此后,西方史学则表现为史学理论多元争鸣,常变常新,直至近现代仍因袭了这样的风格。
综上所述,中西古代史学的主要不同特征,都源于官方史学的有无及其相关机制,这是最大的、根本性的区别。进行中西史学的比较研究,首先应当抓住这个关键,才能得出系统深入的学术结论。
三、中西史学比较研究的理论启示
中国传统史学于西方古典史学的比较,是世界两大史学体系从本源上的异同对照,将给史学史研究以多方面的启示,这应当由史学界共同研究和探讨。笔者仅对一个理论性的问题提出见解,以供商榷,这就是:什么是古代史学内在的主要矛盾?
历史学在其产生后的早期,存在和发展尚依赖整个社会文化环境的运行机制。但历史学必须形成内部的矛盾结构,方能在参与社会文化运行中成长壮大,最终独立成学。笔者认为:历史记述的真实性与历史撰述的社会功用之间的矛盾,是历史学发展的内在动力。如实述史、记事求真,对于明知不实的故事与传闻,不能当作史实而载入史书,是为史学的底线,古代、当代,概莫能外。有意违反,其作品就不应属于史学的范围。① 一个民族和地区,如果在其追忆往事而渐次形成文字撰述的早期阶段,未能形成强劲的记史求真理念,其社会的记忆就会过度呈现为神话想象和文学渲染,从而不能发展出自己的真正意义的史学。我们看到,许多古文明地区,只可谓之存有史料与传说,而并无史学。中国上古与西方古希腊、古罗马,记史求真的意识十分强烈,是世界上这两个史学支派得以持续发展到今天的主要原因。因此,历史记述的真实性,是史学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第一必要条件。
历史撰述产生后的早期阶段,由于史学尚未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系统,所以史学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是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功能。舍此不能得到当时所处社会的广泛关注、认可与支持,不能参与到整个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运行之中。史家相信史学具有某种社会功能,也才会具备撰史的信心、热情与责任感。在中国古代,历史记载本是从官方开始,官方的史学思想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史学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政治层面。在古希腊、古罗马只有私家史学,史家虽认为史学具有鉴戒作用、教育作用等,但并未与国家的政治机制结合起来考虑,实际仍像文学一样在社会文化机制中运行和发展,其社会功能主要是传播知识,感化读者,无怪乎西方总有人将史学视为一种文学或艺术。
然而,记事求真的理念与社会功用的诉求存在着矛盾,矛盾的焦点是孰为主导的问题。中国传统史学和西方古典史学在发展进程中,应对这项矛盾的方式是不尽相同的。中国古代由于政治与史学密切联结,且官方史学成为主导力量,史学经世致用的观念居于上风,这在上文已经论述。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在强调史学具备垂训鉴戒、惩恶劝善、资治、教化、明道等社会功能的同时,并不否认撰史的务求真实,官方、私家都有“君举必书”、直书实录的规范,致用与求实是当作一个理想的统一体提倡的,但在具体实行中,却有着为君父讳、为尊者讳等抵消记史真实度的戒律,更不用说涉及政治私利时的故意隐瞒和曲笔。但是中国古代反复地改朝换代,而且同一朝代也政局屡变,这可以使原先一些隐瞒的史实得以揭发。加之尚有私家史学这一轨道,与官方记载相参照,同样起到加强真实性的作用。如唐太宗曾问史官:“朕有不善,卿必记之耶?”褚遂良曰:“守道不如守官,臣职当载笔,君举必记”,另一官员刘洎说:“设令遂良不记,天下亦记之矣。”(《旧唐书·褚遂良传》)这形象地表明中国古代记史规范与官、私双方记录史事的相互牵制,撰史的真实性与功用性的矛盾,就在官、私之间、政局变动的流程之中运转。在改朝换代之后,史学求真与以史鉴戒间的对立统一往往十分活跃,于是,官私史学都可能会出现新的起色。
西方从古希腊开始的私家史学与现实政治的结合远不及中国古代,历史著述像文学艺术那样参与社会文化机制的运行之中。西方历史家对史学社会功能的认识,会有较高的垂训、鉴戒之类的期望,如果其著述的社会功效被许多读者认可,就有助于这部史著的留存与传播。如果认可的读者中包含政界权要,也可以间接发挥政治作用。但这一切基本都是个人行为的组合,而不是中国那样的国家政权的组织行为。被读者认可的史著,除了是否具有起社会教益作用的知识性、思想性之外,还需其他重要因素,如记述真实而不荒诞,文笔优美而不枯燥,符合当地、当时读者的心理要求等等。在这些因素中,记述的真实性为一方,其他因素结合成对读者群体有益的社会功效为另一方,构成西方每部历史著述的内在矛盾。这里,“社会功效”是广义的,赢得读者,传播知识,引起人们对历史的关注,都属于一种社会功效。西方古代史家有的强调记述的真实,有的偏重文笔或知识、见解,史学在不同倾向的争鸣中发展。
希罗多德《历史》的撰述宗旨是保留史事的记忆使之不致遗忘,《历史》涉及跨越欧洲、亚洲、非洲广大地区的历史,当时不可能将所有史实考核清楚,因而希罗多德采取几乎有闻必录的撰写方针,包括记录他也表示怀疑的传说,这是对真实性与功效性的矛盾找到了合宜的解决办法。但修昔底德并不模仿希罗多德的方法,明确史书主张力求真实,反对把未经查证的传说载入史籍,即使牺牲趣味性也在所不计。他为自己著述划定的读者是“想清楚地了解过去”并且从中吸取实际教益的人们,而《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选题范围也具有更严格考核史实的条件。古希腊、罗马的史家,基本在记史真实性与实际功效性之间调整,如前述卢奇安《论撰史》主张“写出真实”是史学的根本,而塔西陀更重视“赞美正义、揭露邪恶”的社会功能。波里比阿则一方面认为历史的真实最为重要,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史学的社会功能,甚至提出:“我觉得可以允许历史家对自己的国家有所偏袒,但不能允许他们写出完全和事实相反的东西。”[3] (P54) 这句话充分展现了历史记述真实性与社会功用性的矛盾。
史学内在的真实性与功用性的矛盾,是从中西古代史学的共同点上概括出来的,其矛盾的性质整体上是非对抗的。古代一般表现为真实是史学产生与成立的条件,而一定的社会功能帮助史学发展、壮大。追求史学的社会功用,会冲击真实性的彻底贯彻,而史学在发展中又不断克服社会功用冲击造成失真的不良后果,反复运转,以互动、互补、互为牵制的方式前进。但在特殊政治背景下,利用历史以党同伐异、大兴文字狱等等,则会出现对抗性的矛盾。总之,史学真实性与功用性的矛盾,使史学总的发展为逐步强化其学术性,走向史学专业化,形成相对独立的历史学社会系统。这样,史学在其学术机制内运行,历史知识的功用大多成为历史学学术之外的活动。但史学仍然有责任纠正历史知识被利用中的扭曲,直至现实社会中各个团体渐渐没有必要通过扭曲历史来追求利益和功效,史学的主要矛盾成为在求真基础上求是与求新之间的矛盾。但这是中西古代社会皆不能达到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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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章学诚. 丙辰札记[A]. 章氏遗书(外编卷三)[M]. 刘氏嘉业堂刻本.责任编辑:杨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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