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政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更加自觉地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以促进依法行政为主线、落实重大部署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狠抓任务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一)强化党的领导。省政府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始终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新设立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4个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新组建的省司法厅,实现了法治建设领域党政机构合设,打通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各环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时制定印发《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试行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试行办法》,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完善了我省抓实见效、强化责任约束的机制路径。
(二)强化统筹部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省委书记林铎、省长唐仁建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按照《实施纲要》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细化为152项,制定主要任务分解表并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配套制定考核标准,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经全面评估、认真把关,确定了2个国家级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3个国家级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和18个省级培育对象,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三)强化法治思维。紧盯“关键少数”,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制度意识、法治意识,健全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等制度。各级政府将宪法等法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组织专题学法,特别是根据形势需要专门安排了1期外商投资法专题学习。拓宽学法渠道,利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公务员远程网络培训平台、甘肃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依纪从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四)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按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发挥法治督察“利器”作用,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热点痛点难点,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督察、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二、坚持科学规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
(一)注重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聚焦生态环保、保障民生、文化旅游等重点,推进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等14件地方性法规,完成《甘肃省专项奖励办法》等17件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在“开门立法”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省政府规章6件、规范性文件71件,全部通过审查备案,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9〕93号),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开展“放管服”改革、生态保护、军民融合发展、招投标等领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省清理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的做法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
(二)注重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成立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加强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的论证。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51号),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要求,全年审核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218件,召开合法性审核论证会10余次。集中完成省直54个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合法性审核,共审查确认权力事项3568项、责任事项23245项。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新聘33名省政府法律顾问,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注重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五大领域”部门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市、县重点执法部门基本实现一线执法人员占本部门总数的60%以上。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信用甘肃”系统为依托,建成全省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做到基础信息同源、数据标准一致,避免了多头公示执法信息。统一规范全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基本文书示范文本,《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格式范本》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国推广。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省政府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72名,发挥了民事纠纷化解的“分流阀”作用。
(四)注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省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接受审议。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全年省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6件,同比增长10.2%,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纠错率达15.3%。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应诉职责,依法办理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4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办理国务院裁决案件13件,无一案败诉。全省审计监督促进增收节支34.44亿元。
三、坚持深化改革,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完成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85%以上,高频事项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两级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梳理审核证明事项11814件、取消1884项。兰州市政务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制度受到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嘉峪关市被列为全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城市,玉门市“四办”改革由新华社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全面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政银便民通”在15家银行、700多个网点开展业务。全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25.98万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初显成效,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省、市两级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建成,完成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三个一”模块升级改造。全省428个税收优惠政策项目全部实现“不来即享”。全年减免税费126.1亿元。
(三)推动服务民营企业精准化。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省级领导包抓联系民营企业,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出席每季度民营企业家座谈会,把化解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作为突破口,盯任务、盯进度、盯落实,有效解决了一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省公安厅等部门主动作为,推出了服务民营经济“一揽子”举措。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组建109个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司法机关办理涉企经济犯罪案件审慎使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保全等强制措施,法治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四)推动市场监管实效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现全覆盖,全年共抽查市场主体170892户、非市场主体10351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市场主体30860户和非市场主体189户,有效解决了对企业重复检查的问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认真贯彻各领域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全省7.3万户次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705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16855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任职限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四、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
(一)构建全民普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责任清单、普法责任制落实考评等制度,压实各部门普法责任,形成普法整体合力,推动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紧密结合互融,推动形成新时代普法工作大格局。坚持日常普法与集中普法相结合,在兰州举行了全省2019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省、市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带动全省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热潮。以“法律八进”为依托,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打造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农家法治书屋、建立乡村普法微信群,以普法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在2019年度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省的满意度为96.8%,位列全国第6名。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1384个乡镇(街道)、1.4万多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开通“12348”法律服务电话热线,基本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体发展。在天祝县召开了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服务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推动法律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推进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公安系统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增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供给。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治理,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办理讨薪案件7093件,受援人数1.3万人次、涉及欠薪98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整体联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新局面。部署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探索引进专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不断丰富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全省17427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排查矛盾纠纷4万多件、预防纠纷2万多件、调处矛盾纠纷12万多件。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3个派出所荣获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11个派出所获省级首批命名,公安机关化解矛盾、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作用更加凸显。
(四)完善“三治”融合协同推进机制。坚持自治增活力、德治扬正气、法治强保障,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推广“两户见面会”,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健全村民议事、村民理财小组,建立完善村务监督机制,促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对全省9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有效促进了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
2019年,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地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均衡,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情况;
基层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法治政府建设新职能新任务在基层还存在接不住、落不实的现象;
地方立法质量效率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环节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全省政府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强化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治理效能目标,紧盯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立法服务中心,以高质量立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级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发展“松绑”。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五是全方位构建政府治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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