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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报告发表时间:2017-3-20 15:09:36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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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述职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报告
在局党组和县直机关工委的坚强领导下,我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坚持从严治党,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集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县和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全局《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在日常工作推进中,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先后召开 4 次形势分析会议,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切实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学习教育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前提,全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扎实推进党
制定了《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梳理局办公室、等 5 个内设科室风险点 39 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100 条,从主要负责人到班子成员、从中层干部到一般干部职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的工作局面。在过程控制环节,我局大力推行分级约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按照年初分工,针对行政许可、安全监管、执法打假、财务等高风险岗位以及特殊节点分别开展警示约谈,全年累计约谈干部职工 73 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新常态,通过强有力的风险防控,干部职工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做到了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控。与 6 名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上廉政党课 2 次,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警示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四个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执行市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服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做到了“思想高度集中、行动绝对统一”。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原则,增进班子团结,增强班子活力,做到了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问题集中讨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保证议事决策言路畅通、公正透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规定,经常反躬自省,在做好自身廉洁的同时,严格教育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做到了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班子成员严格按照《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的责任划分,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局集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分管业务科室开展自学自训,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
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规章制度和重要论述进行再学习、再领悟,教育和引导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分管领域监督执纪督查,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开展警示约谈,及时扼杀问题苗头,未发生各类违纪违法以及吃、拿、卡、要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身作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公平正直,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在生活中洁身自好,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守得住根本,经得起诱惑。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 2017 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抓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风险防控,切实将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了实处,但总的来说,离上级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业务工作还未能完全有效融合;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认识不清、办法不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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