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完成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按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分工原则,现将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分解如下:
一、责任内容
(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1、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将责任、目标固定下来。
2、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学好用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科级以下党员违纪实施责任追究。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领导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是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任用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2、定期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3、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认真落实廉政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
(三)根据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完成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组织分管部室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协助市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协助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市直机关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4、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
5、受理市直机关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
二、责任分工
杜雅良: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组织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贾长青: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督查指导、理论学习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张水杰: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各项工作和工委党总支日常管理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刘海忠: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负责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领导市直机关纪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玉发:市直机关工委四级调研员。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抓好分管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组织处理、问责或给予党纪处分:
1、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给党和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选拔任用干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党纪法规,弄虚作假的。
5、其他严重违反党纪法规行为的。
责任追究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关键。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切实保证责任追究到位。如发现对责任追究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再追究。
为打造“廉洁汉源”,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群众满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以“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勤廉诚信为核心,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党务政务公开为重点,以查办案件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制度科学化、形象公信化、教育常态化、监督社会化、服务优质化、惩防一体化,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廉洁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为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汉源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兴雷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仕英、党委委员、养护段段长王国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蒋仕兴,副局长史尧中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黄诚,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仕兴同志担任主任,负责日常时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建设“廉洁机关”纳入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三、 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基础,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反腐倡廉学习制度、坚持“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坚持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载体,充分挖掘交通运输资源,建设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规范权力运行。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制度廉洁性审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干部培养、行政审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规范招投标行为,创新招投标制度。创新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采购管理制度,强化业主负责制,着力解决围标串标和效率不高的问题。深入实施“四早”预警机制建设,将预警对象延伸拓展到所有工作人员,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最大限度关心爱护干部。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
(三)以党务政务公开为重点,拓展监督渠道。继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举报电话(0835-4222778、96960),畅通网络举报和受理渠道,完善群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和激励制度。完善举报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继续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集中走访和党代表、党员干部挂包帮等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全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正风肃纪“9+1+N”专项整治,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脱离群众的行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交通运输系统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深入开展“止懒治庸升级版”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效能监察和绩效管理,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巡察,强化公开曝光问责,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无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基层民主评议,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把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纳入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以“廉洁家庭”为辅助,共筑反腐防线。以强化党员干部家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核心,充分发挥家庭在加强教育、强化监督、预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深刻认识腐败对社会、对家庭造成的危害,深刻认识家庭反腐的重要性,算好亲情账,切实当好廉洁从政的宣传员、监督员、守门员和战斗员,支持亲属廉洁从政,自觉参与反腐倡廉,共筑反腐防线。
(六)以查办案件为手段,治本清源。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阻碍改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遏制腐败在交通运输领域易发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甄别机制,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把握工作标准,支持保护真抓实干、改革创新、艰苦创业者,查处诬告陷害、以权谋私、阻碍发展者。
四、严格逗硬监督检查。
建立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将“廉洁机关”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汉廉办发[2014]1号《关于印发“廉洁机关”等六类“廉洁细胞”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社被列为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单位,为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深化党务、政务、纪务公开,完善制度保廉体系。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制订2014年汉源县供销社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党务政务公开为重点,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核心,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塑造能力提升、开拓创新、优质服务、高效务实、清正廉洁和厉行节约的现代新型机关形象,在2015年10月前完成“廉洁细胞”建设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对“廉洁机关”创建活动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9月17号召开全社“廉洁机关”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发放《汉源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工作培训宣传资料》,认真开展宣传培训。制定“廉洁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完善制度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社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深化党务、政务、纪务公开,完善制度保廉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接待按照实施细则执行,需接待对象有公函或来电记录,才能接待,住宿按照标准入住;要求干部职工在公共场合不得吸烟;出差按标准报账;公务用车需登记;要求办公室做好干部职工去想留言登记台账,机关单位职工请销假、出差、开会、下乡一律做好登记。
(三)做好总结验收准备工作。在2015年10月前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回顾和检查考评。
三、工作要求
(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抑制歪风,引导干部职工把崇尚廉洁、追求廉洁、永葆廉洁作为自觉行为。
(二)规范机关作风。加强机关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条例。强化文风会风监督,精简文件会议。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似驾私用。落实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审批程序,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促进“三公”消费下降。
(三)严惩腐败现象。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完善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激励机制。对发现额消极腐败问题,主动查处,及时上报,不袒护、不包庇。定期梳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以及案件查办暴露的薄弱环节,分析整洁,查找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廉洁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积极开展社会评价活动。以创建活动契机,制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深化党务、政务、纪务公开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透明和强化监督,努力营造崇廉、和谐、勤奋的机关氛围。通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民主评议等,及时发现我社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完善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加强对“廉洁机关”创建活动的领导
开展供销社“廉洁机关”创建活动,这是改进和完善机关制度工作的一种载体,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农业的具体行动,更是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载体。为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确保“廉洁机关”创建活动落到实处,专门成立供销社“廉洁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蒋光荣任组长,副主任李永涛、办公室主任任树蓉副组长,成员丁光庆、肖萍、黄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树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廉洁型机关建设的组织、协调、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检查和考评。
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列为党组(党委、工委)会议“第一议题”。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深化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化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根据《xx省委关于纵深推进清廉xx建设的意见》(x委发〔20xx〕x号)和市委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以及对xx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实现“四个率先”主题主线,坚持政治统领,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创新发展,运用系统观念和方法,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整体智治,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着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高质量发展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按照守住清廉底线、做好模范表率的要求,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党的全面领导在党政机关的高效执行体系基本形成,党政机关整体智治全面推进,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更加严密,权利运行更加规范有序,“昏懒庸贪”现象进一步遏制,违纪违法案件数量进一步减少,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贯通,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xx党政机关落地生根,“三个表率一个模范”成为xx党政机关显著标识。
二、重点任务
(一)保持政治定力,筑牢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思想根基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践行“两个维护”上的带头示范作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与本单位本系统职能有关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
2.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与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不出现“中梗阻”“断头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3.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列为党组(党委、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抓实党支部经常性学习,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周一夜学等规定,强化“四史教育”,加强青年党员理论学习。
4.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红船精神、xx精神。坚持机关思想政治分析研判制度,每年部门党组(党委、工委)至少1次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基层党组织定期开展机关党员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党组(党委、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成员及所属党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
(二)强化基层基础,夯实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组织支撑
5.带头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各级党组(党委、工委)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带头强化党组(党委、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贯彻〈xx省直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责任清单》,健全“四责协同”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和具体年度任务安排,层层传达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6.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遍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联述联评联考,推动党建责任落实。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推行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先锋支部”、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
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相关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党委、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制度。
8.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发展党员,把好入口关。深化“党性体检”,党员每年1次“先锋指数”评价管理。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党员涉嫌违纪违法及时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三)严格执纪监督,强化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纪律约束
9.健全政治规范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党委、工委)全面监督、机关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机关党员民主监督和机关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定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依法依规决策机制和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10.大力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推进机关事务内部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1.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牢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办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特别是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12类问题,紧盯各种“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四)发挥先锋作用,展现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担当作为
12.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打造“三服务”2.0版,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谋划、执行能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公信力,有针对性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严肃查处机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
13.深化“三驻三服务”制度。优化完善“干部向一线下沉、情况在一线掌握、力量在一线汇聚、问题在一线解决”的“三驻三服务”制度,为企业添信心增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为基层减负担补短板。推广机关党员“三促三提升”机制,组织机关党员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开展驻企结对、志愿服务、返乡走亲、走访慰问等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和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4.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选拔重用敢担当善担当的优秀干部,动真碰硬调整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健全完善“两优一先”评选等党内荣誉表彰制度,优化完善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激励保护、容错裁定、澄清正名等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15.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把数字化推动党政机关运行机制、方式手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推进党政机关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按照“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的要求,推动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流程再造、协同高效,构建党政机关整体智治体系。
(五)坚持严管厚爱,营造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的文化氛围
16.切实关心干部职工成长。注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干部培养、识人察人、选拔使用上突出政治标准和实干实绩。围绕“八种本领”,加大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力度,增强干部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提高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
17.落实党内关爱帮扶制度。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帮扶机制,多渠道筹措党员干部关爱资金,每年针对党员干部的实际困难和迫切需要开展办实事活动。实施“六必谈”“六必访”,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措施。优化机关文体活动方式,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暖心系列活动,落实好疗休养、年休假等制度。
18.推进清廉文化进机关。深入挖掘本单位本系统健康质朴、为民务实、厉行节约、清廉自守的文化因素,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教育和1次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清廉文化的认同感。大力弘扬“清白泉”廉洁家风文化。
三、措施和步骤
深化推进市直机关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由市委分管领导同志领衔,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推进。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市县乡一体联动推进。
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从20xx年起,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每年一评定;以清廉机关创建评定为基础,适时评定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部门(单位)明确创建目标、进度和措施,每年结合本单位实际,优化当年度具体举措,并及时报机关工委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要突出党组(党委、工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推进。要严格对照创建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找问题、查不足、补短板。要及时总结、推广和应用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
(三)申报审核阶段。各部门(单位)在自创自建基础上向机关工委书面申报,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每年年底申报,模范机关每轮结束的最后一年年底申报。机关工委通过验收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逐一审核。创建期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考核总结阶段。每年机关工委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和日常党建工作督查、考核等进行联合评审,拟定候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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