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将此次执法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的重要举措,注重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见实见效。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省人大常委会动员会后,我市立即制定了实施方案,编印了资料汇编,于8月5日下午,克服疫情影响,采取“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市“一府两院”及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安排部署,同步启动、协同推进,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工作格局。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委室主任任成员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员上阵。按照“统筹谋划、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的原则,各执法检查组根据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工作分工表以及自查检查阶段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统一步调、统筹推进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发动宣传到位。及时编制了知识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市、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知识测试XXXX余人次,向五级人大代表、市场主体发放征求意见书、调查问卷XXXX余份,收集归纳问题诉求XXX余项、意见建议XX余条。利用XX日报、XX政务服务网、XX人大网站、XX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布执法检查公告,深入宣传“两条例”,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督促检查到位。8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相关委员会采取不同形式,及时督促对口联系部门针对“两条例”的具体规定,逐条逐款进行自查自纠。8月底,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35个市直单位全部提交了自查报告、“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表及相关资料。通过“12345”企业专席、“万人助万企”活动、营商环境评价、审计报告等不同渠道,了解收集我市“两条例”贯彻实施方面的问题线索,结合部门自查情况,进一步明确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进入检查阶段后,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检查重点内容,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知识测试、问卷调查等形式,分别赴对口联系部门组织检查,深入不同类型企业开展调研,召开了各级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各办事大厅、部分县区便民服务大厅进行了暗访。
五是结合融合到位。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与年度立法、代表活动、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有机结合,通过一些关键环节的有效衔接和协调配合,达到了相互促进、融合创新的效果。制定出台《XX市政务服务条例》,为进一步破解政务服务堵点难题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以“万人助万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评议、无记名投票评议,强力推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问出了责任、压力和效果,有效促进了“两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落实和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两条例”施行以来,全市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提升,改革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市场主体对改革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机制体制更加健全完善。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了“1组+1办+1中心+26个专班”工作模式,筹建了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通了12345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响应平台、“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和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设立了“办不成事”(营商环境)反映窗口,开展了“万人助万企”“一联三帮”“千员帮千企”、关爱企业家“八大员”、“两条例”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二)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禁限目录要求,及时清理市场准入壁垒,持续降低企业进入
门槛。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少跑快办”,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率达XX%以上。支持金融服务实体企业,落实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四提一降”惠企安商专项行动,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春暖行动、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等专项银企对接活动,落实企业上市挂牌“百舸竞帆”行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XX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推动“智慧就业”优化升级;实现“洹泉涌流”人才综合服务“一窗接件、专员办理、集中反馈、统一建档”,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打造人才高效服务“样板间”,目前“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已引进各类人才XXXX人。
(三)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对2261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压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3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大幅度压减,《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由三个月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公布全市统一办事指南,“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性条款得到全面清理;建成覆盖市、区、街乡、村社四级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互联网+政务+金融+多场景便民应用”的智慧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改革,一张身份证办理民生事项由去年的185项增至222项,涉及企业开办、人才引进等32项跨部门联办业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整理归集XX家涉企部门XXX个最新政策文件,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着力当好惠企政策“解说员”和服务企业“勤务员”。
(四)执法监管更加规范公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抽查工作机制;制定《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将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创新开发信用监管平台,实现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管;建立市、县两级发改、法院长效联动机制,开展政府失信机构专项治理活动。
(五)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制定出台《XX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XX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判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意见方案。开展“司法服务惠千企”专项活动,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严打涉企犯罪,去年全市共侦破各类涉企刑事犯罪案件XX起、打掉黑恶团伙X个,挽回经济损失XXXX亿,清理涉企“挂案”XX起;建立重点企业分包联络制度,选派XXX名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
(六)工作监督更加聚焦精准。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就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并结合其他工作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开展“访千企·解难题·办实事”走访调研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走访企业XXXX家,帮助解决问题XXX个,采纳意见建议XXX条。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平台,在涉企职能部门、涉企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张贴智慧监督平台二维码,受理市场主体举报问题并及时解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配套措施和重点责任分工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虽然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两条例”方面作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改革,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但与企业和群众期盼相比、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两条例”宣传贯彻的舆论氛围还不够浓厚,个别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缺乏全局观念,对“两条例”的贯彻实施重视不够,理解不透,落实不力;涉企惠企政策直达、发布机制还不够完善,企业知晓度不高、申报程序繁杂、落地时间较长,为企业纾困、助力的方法还不够多。
(二)市场环境和要素制约还需进一步优化和破解。一是土地制约问题。部分企业项目落地和扩大规模,用地指标紧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多,报建手续缓慢影响建设工期。二是人才用工问题。企业招工用工难、技术人才留人难,对服装、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支柱行业经营发展影响较大。三是涉企收费问题。部分中小企业反映社保缴费基数高、增幅大,企业用水、电、气、暖收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四是环保管控问题。一些部门管控存在“一刀切”现象,一遇检查,一律停电、停产,造成企业生产成本攀升,部分企业反映停电时长和频率较高,对企业影响很大。五是融资贷款问题。企业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仍然存在。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覆盖面、担保金额、放大倍数有待拓展和提高,普惠金融政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政务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尚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信息壁垒”问题亟需破解。一些垂直管理部门信息“不兼容”,数据共享不充分,部分系统对接不到位,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网通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预约受理、网上审批流转、网上业务咨询、“大数据+”的发展运用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推进。二是服务能力与企业诉求仍有差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事效率、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工作需要加速,联合测绘、多规合一、联合验收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不动产登记在降低办理成本、完善线上缴费功能、提升全程网办使用率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纳税服务有待进一步丰富缴税形式、提高纳税效率、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时长。招投标还需要在加强智慧监管、升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保证金自动退还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上下功夫。三是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行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受大厅硬件条件限制,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办事环节还没有实现一站式服务;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办”方面,部分乡镇(街道)大厅建设不够规范,部分村(社区)基层服务站覆盖不全,“一窗”受理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不高;“一件事一次办”“只跑一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办理事项的范围和数量,优化办理环节标准化流程,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执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性、透明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没有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联合抽查率和监管覆盖面有待提高和拓展,“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各方面监管数据的汇聚更新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行政执法影像记录的保存、制作不规范,资料入卷数字化存档较少,没有实现执法全过程覆盖,执法信息公示有待加强。三是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推进柔性执法,建立容错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四是涉企案件诉讼时间长、判决执行难,债务重组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和涉案实际执行到位率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五是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缺少政策鼓励和相应引导,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抓好条例法规执行和政策措施落实。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和《XX市政务服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做好“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省营商环境评价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相关条例法规贯彻执行到位,确保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进一步抓好《2022年X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年实施方案》以及“万人助万企”、“洹泉涌流”、关爱企业家“八大员”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见效,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企业诉求、维权机制,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一是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运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和“局长走流程”等方式,增强政府部门主动识别隐性壁垒的意识和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隐性壁垒查找效率。二是破解要素制约难题。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实现项目前期谋划、业务协同功能;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推行“标准地”出让,尽快实现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进一步精简办电手续,提升客户接电效率和供电质量管理水平;加大用水用气改革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要素保障环境。继续抓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积极搭建人才引进和用工平台,助力企业解决招聘用工难题。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形式审查为原则的商事登记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加强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在一网通办中的应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以“照后减证、并证”为重点,完善改革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四是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百舸竞帆”企业上市挂牌行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银行机构通过无还本续贷、循环贷、年审制等贷款产品创新,降低企业贷款周期与生产周期不匹配而增加的“倒贷”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纯信用的普惠金融产品,探索推动更多小微企业无需抵押即可获得贷款的信贷模式。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进一步加强市、县(区)级服务大厅建设,加强窗口、热线一线人员业务培训,深化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办理条件精细化水平。二是推动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拓展。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升便民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便民服务进社区掌上办的议案》,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加快便民服务事项下放,推进乡镇(街道)大厅、村(社区)基层服务站建设;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商业银行业务的联动联通、共建共享,丰富自助终端应用,提升便民服务信息化水平。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标全国一流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限,2022年底前,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90%以上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全面推行“交房即发证”,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种类,完善线上缴税缴费功能,提高全程网办使用率,推动不动产全程电子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多措并举提升企业纳税服务水平。四是加快推动数据共享互通。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跨域通办”,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实时在线推送。优化“跨省通办”业务模式,探索建立“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办并联办理。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提升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一是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等信息全部纳入信用记录。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统一信用分级标准,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守信合规。二是创新监管方式。除特殊行业外,将全部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方式开展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监管。推动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事项音像记录清单,落实全过程数字化信息归档记录管理,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行柔性监管,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过罚相当,在法定范围内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空间。三是持续提高司法审判质效。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平台作用,增强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力量配备,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构建诉前分流、多元调解、简易速裁工作机制,加快简单案件处理进程。加强执行转破产案件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指引,规范破产程序中不动产处置流程,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水平。落实对于恶意持续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人惩罚力度。四是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工作会商,统筹协调解决案件审判、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推进财产线索跨部门、跨地区查询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迅速安排部署,狠抓学习,《条例》学习贯彻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临时党支部书记吴俊同志带领支部委员会成员统筹谋划、认真部署学习贯彻《条例》工作,组织部门全体民警辅警,共32名同志,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传达学习了《条例》,做到了人人知晓,全员覆盖。通过召开学习会议、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加以领会。至目前,组织开展《条例》专题学习会议1次,集中学习3次,撰写心得体会32篇。
二是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全体民警、辅警充分认识到《条例》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把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内容和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严格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党建、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不断强化党的领导。
三是把学习《条例》精神与公安工作实际相结合。扎实开展相关案件线索摸排和现场勘查工作,持续做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破工作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支撑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聚力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高质量推进秦汉新城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要坚持不懈抓好《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学习贯彻落实,切实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提升政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奋斗之路越曲折,心灵越纯洁。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基层党组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情况的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关精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对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要求,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现有基层党组织×个(党委×个、党总支部×个,党支部×个),其中事业单位支部×个,社区党支部×个。现有党员×名,其中预备党员×名,在职党员×名,社区党总支部党员×名,60岁以上党员×名。目前,还有×名入党申请人,×名入党积极分子。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对照《若干措施》要求,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题词精神,以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及达标创优工作为载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的,不断加大党员教育日常教育管理,严格组织关系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
组织各党(总)支部支委成员参加专题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学习培训,同时要求各党(总)支部要将《条例》纳入支部学习计划,力争使各党(总)支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本领。
(二)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等纳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同时,着力破解党员教育培训的突出问题,持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三)改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
组织各党(总)支部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及达评议党员基本要求、程序步骤,推动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定,使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推进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建设,每个班子成员定期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党支部建设,参加联系点党支部活动,为联系点党员上党课以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制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调整党员党费缴纳基数,督促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全面落实党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费报告和公示制度,同时严格加强党费工作人员的选用和日常管理,严肃党费监管责任追究。落实党内关怀制度,开展春节、七一慰问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活动,送去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四)严格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
及时更新党员信息花名册,定期排查失联党员,目前,无失联党员。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强化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熟练操作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确保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规范有序。
(五)规范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经常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听取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全面了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及时发现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的苗头性问题,筑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第一道防线。
(六)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建立健全流动党员信息库,一方面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加强与流动党员的沟通,掌握流动党员的工作和思想动态,宣传党的最新路线、方针、政策,鼓励他们自觉运用八桂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理论学习,并定期汇报思想动态。另一方面,动员流动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转至流入地党组织,并积极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
(七)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
指定党委组织员负责维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等信息,确保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完整、准确。另外,各党支部明确一名党员担任八桂先锋网站和桂林智慧党建云平台系统管理员,负责上传本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党日活动情况、三微服务活动等。
(一)党员不按要求交纳党费情况严重。
(二)流动党员多,管理困难。
(三)党内组织活动组织困难。
(四)党支部作用无法发挥。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个别党员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淡化,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甚至混同于一般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二是流动党员占了社区党员的三分之二左右,且分布在全国各地,管理面临的挑战和困难较大;三是老党员较多,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组织生活;以上原因也直接导致了党支部左右无法得不到充分发挥。
一是推广教育培训平台。充分利用广场大屏幕、八桂先锋学习强国手机APP、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微信、微博、QQ等网络学习平台,丰富党员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真正做到让广大党员随时学、随地学。
二是改变方式方法,丰富培训内容。改变以学文件、读报纸、看录像的教育培训方式,结合各党(总)支部的实际情况,采取符合行业性质和自身特点的方式,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来宾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来宾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
(一)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现将检查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将此次执法检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的重要举措,注重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见实见效。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省人大常委会动员会后,我市立即制定了实施方案,编印了资料汇编,于8月5日下午,克服疫情影响,采取“主会场+分会场”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市“一府两院”及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安排部署,同步启动、协同推进,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工作格局。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迅速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委室主任任成员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全员上阵。按照“统筹谋划、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的原则,各执法检查组根据检查“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工作分工表以及自查检查阶段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统一步调、统筹推进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发动宣传到位。及时编制了知识测试卷和调查问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市、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知识测试5500余人次,向五级人大代表、市场主体发放征求意见书、调查问卷5000余份,收集归纳问题诉求100余项、意见建议60余条。利用安阳日报、安阳政务服务网、安阳人大网站、安阳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发布执法检查公告,深入宣传“两条例”,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督促检查到位。8月中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各执法检查组、相关委员会采取不同形式,及时督促对口联系部门针对“两条例”的具体规定,逐条逐款进行自查自纠。8月底,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35个市直单位全部提交了自查报告、“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表及相关资料。通过“12345”企业专席、“万人助万企”活动、营商环境评价、审计报告等不同渠道,了解收集我市“两条例”贯彻实施方面的问题线索,结合部门自查情况,进一步明确开展执法检查的重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进入检查阶段后,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围绕检查重点内容,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知识测试、问卷调查等形式,分别赴对口联系部门组织检查,深入不同类型企业开展调研,召开了各级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对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各办事大厅、部分县区便民服务大厅进行了暗访。
五是结合融合到位。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与年度立法、代表活动、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有机结合,通过一些关键环节的有效衔接和协调配合,达到了相互促进、融合创新的效果。制定出台《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为进一步破解政务服务堵点难题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以“万人助万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落实落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评议、无记名投票评议,强力推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问出了责任、压力和效果,有效促进了“两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落实和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贯彻实施“两条例”的做法和成效
“两条例”施行以来,全市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持续提升,改革的覆盖面持续扩大,市场主体对改革的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机制体制更加健全完善。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了“1组+1办+1中心+26个专班”工作模式,筹建了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通了12345营商环境服务专线,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营商环境“企业诉求”响应平台、“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和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设立了“办不成事”(营商环境)反映窗口,开展了“万人助万企”“一联三帮”“千员帮千企”、关爱企业家“八大员”、“两条例”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二)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禁限目录要求,及时清理市场准入壁垒,持续降低企业进入门槛。简化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实现“就近办、多点办、少跑快办”,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率达98%以上。支持金融服务实体企业,落实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四提一降”惠企安商专项行动,开展服务实体经济春暖行动、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等专项银企对接活动,落实企业上市挂牌“百舸竞帆”行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安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推动“智慧就业”优化升级;实现“洹泉涌流”人才综合服务“一窗接件、专员办理、集中反馈、统一建档”,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打造人才高效服务“样板间”,目前“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已引进各类人才1124人。
(三)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对2261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压缩,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31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大幅度压减,《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由三个月压缩至15个工作日;公布全市统一办事指南,“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性条款得到全面清理;建成覆盖市、区、街乡、村社四级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互联网+政务+金融+多场景便民应用”的智慧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一门、一窗、一次”改革,一张身份证办理民生事项由去年的185项增至222项,涉及企业开办、人才引进等32项跨部门联办业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整理归集13家涉企部门127个最新政策文件,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着力当好惠企政策“解说员”和服务企业“勤务员”。
(四)执法监管更加规范公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抽查工作机制;制定《安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安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并将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信用修复制度,创新开发信用监管平台,实现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管;建立市、县两级发改、法院长效联动机制,开展政府失信机构专项治理活动。
(五)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制定出台《安阳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关于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安阳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判执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意见方案。开展“司法服务惠千企”专项活动,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严打涉企犯罪,去年全市共侦破各类涉企刑事犯罪案件84起、打掉黑恶团伙5个,挽回经济损失1.96亿,清理涉企“挂案”19起;建立重点企业分包联络制度,选派326名民警担任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联络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务。
(六)工作监督更加聚焦精准。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就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并结合其他工作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开展“访千企·解难题·办实事”走访调研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共走访企业1132家,帮助解决问题416个,采纳意见建议126条。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平台,在涉企职能部门、涉企服务窗口等公共场所张贴智慧监督平台二维码,受理市场主体举报问题并及时解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配套措施和重点责任分工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执法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虽然市、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两条例”方面作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改革,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但与企业和群众期盼相比、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两条例”宣传贯彻的舆论氛围还不够浓厚,个别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缺乏全局观念,对“两条例”的贯彻实施重视不够,理解不透,落实不力;涉企惠企政策直达、发布机制还不够完善,企业知晓度不高、申报程序繁杂、落地时间较长,为企业纾困、助力的方法还不够多。
(二)市场环境和要素制约还需进一步优化和破解。一是土地制约问题。部分企业项目落地和扩大规模,用地指标紧缺,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征地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多,报建手续缓慢影响建设工期。二是人才用工问题。企业招工用工难、技术人才留人难,对服装、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支柱行业经营发展影响较大。三是涉企收费问题。部分中小企业反映社保缴费基数高、增幅大,企业用水、电、气、暖收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四是环保管控问题。一些部门管控存在“一刀切”现象,一遇检查,一律停电、停产,造成企业生产成本攀升,部分企业反映停电时长和频率较高,对企业影响很大。五是融资贷款问题。企业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仍然存在。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覆盖面、担保金额、放大倍数有待拓展和提高,普惠金融政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政务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尚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信息壁垒”问题亟需破解。一些垂直管理部门信息“不兼容”,数据共享不充分,部分系统对接不到位,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网通办”、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网上预约受理、网上审批流转、网上业务咨询、“大数据+”的发展运用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推进。二是服务能力与企业诉求仍有差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办事效率、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工作需要加速,联合测绘、多规合一、联合验收等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不动产登记在降低办理成本、完善线上缴费功能、提升全程网办使用率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纳税服务有待进一步丰富缴税形式、提高纳税效率、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时长。招投标还需要在加强智慧监管、升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保证金自动退还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上下功夫。三是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运行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受大厅硬件条件限制,政务服务事项“三集中”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办事环节还没有实现一站式服务;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办”方面,部分乡镇(街道)大厅建设不够规范,部分村(社区)基层服务站覆盖不全,“一窗”受理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不高;“一件事一次办”“只跑一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办理事项的范围和数量,优化办理环节标准化流程,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执法监管的标准化、规范性、透明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没有实现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联合抽查率和监管覆盖面有待提高和拓展,“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各方面监管数据的汇聚更新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行政执法影像记录的保存、制作不规范,资料入卷数字化存档较少,没有实现执法全过程覆盖,执法信息公示有待加强。三是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推进柔性执法,建立容错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鼓励创新。四是涉企案件诉讼时间长、判决执行难,债务重组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和涉案实际执行到位率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五是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缺少政策鼓励和相应引导,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抓好条例法规执行和政策措施落实。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和《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的学习宣传,做好“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省营商环境评价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相关条例法规贯彻执行到位,确保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进一步抓好《2021年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年实施方案》以及“万人助万企”、“洹泉涌流”、关爱企业家“八大员”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见效,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企业诉求、维权机制,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一是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运用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和“局长走流程”等方式,增强政府部门主动识别隐性壁垒的意识和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隐性壁垒查找效率。二是破解要素制约难题。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实现项目前期谋划、业务协同功能;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推行“标准地”出让,尽快实现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进一步精简办电手续,提升客户接电效率和供电质量管理水平;加大用水用气改革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优化要素保障环境。继续抓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推动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积极搭建人才引进和用工平台,助力企业解决招聘用工难题。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形式审查为原则的商事登记制度,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生命周期便利化。加强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在一网通办中的应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以“照后减证、并证”为重点,完善改革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四是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升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百舸竞帆”企业上市挂牌行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银行机构通过无还本续贷、循环贷、年审制等贷款产品创新,降低企业贷款周期与生产周期不匹配而增加的“倒贷”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纯信用的普惠金融产品,探索推动更多小微企业无需抵押即可获得贷款的信贷模式。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平台、监督评价等,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进一步加强市、县(区)级服务大厅建设,加强窗口、热线一线人员业务培训,深化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办理条件精细化水平。二是推动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拓展。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升便民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便民服务进社区掌上办的议案》,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加快便民服务事项下放,推进乡镇(街道)大厅、村(社区)基层服务站建设;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各职能部门、商业银行业务的联动联通、共建共享,丰富自助终端应用,提升便民服务信息化水平。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对标全国一流进一步压缩政务服务办理时限,2021年底前,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90%以上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全面推行“交房即发证”,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种类,完善线上缴税缴费功能,提高全程网办使用率,推动不动产全程电子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间,多措并举提升企业纳税服务水平。四是加快推动数据共享互通。大力推进“一网通办、一证通办、跨域通办”,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实现数据实时在线推送。优化“跨省通办”业务模式,探索建立“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办并联办理。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提升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一是实施事前事中事后一体监管。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等信息全部纳入信用记录。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统一信用分级标准,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守信合规。二是创新监管方式。除特殊行业外,将全部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方式开展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对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监管。推动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事项音像记录清单,落实全过程数字化信息归档记录管理,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推行柔性监管,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过罚相当,在法定范围内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空间。三是持续提高司法审判质效。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平台作用,增强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力量配备,继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构建诉前分流、多元调解、简易速裁工作机制,加快简单案件处理进程。加强执行转破产案件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指引,规范破产程序中不动产处置流程,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水平。落实对于恶意持续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人惩罚力度。四是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工作会商,统筹协调解决案件审判、执行中的难点问题;推进财产线索跨部门、跨地区查询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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