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汇报材料,供大家参考。
高碑店市教育局 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汇报
我市现有中小学、 幼儿园 198 所, 其中:
高中 3 所( 普高 2 所、 职中 1 所), 初中 23 所( 国办 18 所、 民办 5 所),国办小学 92 所, 幼儿园 80 所( 国办 46 所、 民办 34 所)。在校学生、 幼儿
人。
有食堂的学校、 幼儿园 51 所, 食堂 54 个, 其中:
国办学校 11 所、 食堂 14 个, 民办学校( 幼儿园)
40 所、 食堂 40 个, 有小卖部的学校 70 个, 从业人员240 多名 。
近年来, 在市委、 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卫生局的有力指导下, 我局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加强管理,综合整治” 的工作方针, 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在食品卫生、 预防食物中毒等方面做了 大量工作, 取得了 一定成绩。
现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 完善工作制度 1、 组建领导机构, 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有力。一是成立了 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 教育局、 卫生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 教育局、 卫生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 协调、 督查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和部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二是各乡 校成立了 校长为组长, 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 班子成员 和所属各小学校( 园)
长为成员 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本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有效保证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监管和正常开展。
2、 健全工作制度,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到位。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为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我局 将学校食品 安全纳入对各学校目 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每年与各乡 校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实行食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
要求学校要明确一名 副校长专门负责学生食堂的管理, 对学生食堂原材料的采购、 半成品的处理、 食品加工过程及饭菜价格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监督。
各学校每年与食堂承包者及从业人员 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 明确承包者的责任和义务, 提高从业人员 的食品安全意识, 规范食堂操作行为。
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推行, 为学校食品安全提供了 制度保障。
二是健全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实行食品卫生检查签字制度, 要求各学校对食堂、 小卖部实行周检查和校长签字制度, 检查结果存档备查。
实行学校领导跟餐制度。
要求有食堂的学校每天要安排一名 领导在学生食堂就餐, 监督饭菜质量和价格, 维护学生就餐秩序, 确保饮食安全。
三是制定下发了《高碑店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并要求各学校制定相应工作预案, 明确责任人和处置程序,落实应急措施, 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 妥善处置。
二、 大力推进食堂等级化建设 目 前, 我局所辖学校食堂经卫生监督部门评定等级的有8 个, 其中 B 级食堂 3 个( 一中、 三中、 职中)、 C 级食堂 5个( ), 其他学校食堂的等级化评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几年来, 各学校不断加大投入, 改善食堂硬件建设、 改进食堂操作条件和师生用餐环境, 用于食堂改建扩建的资金累计达到500 多万元, 大部分学校食堂都按标准建起了 更衣室, 米面、
蔬菜储存间, 蔬菜预处理间, 主副食加工操作间, 购置了 消毒柜、 保鲜柜等设施设备, 提高了 学校食堂硬件水平, 改善了 加工环境。
三、
加强日 常管理,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1、 规范食堂操作行为。
几年来,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 《学校食堂与 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 制定下发了 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的制度性文件, 如《高碑店市学校食堂、 小卖部管理标准》( 高教字[2004] 71 号)、 高碑店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学校饮食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高政教发[2004] 13 号)、《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生食堂的管理意见》( 高政教字[2005] 45 号)、《高碑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工作的意见》( 高教发[2011] 1 号)。
这些文件对学校食堂的建设标准、 经营方式、 操作行为、 监督管理作出了 明确的规定, 增强了 学校食品工作的安全系数, 保障了 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2、 加大检查力度。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我局积极主动同市卫生监督部门配合, 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 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检查重点是食堂环境卫生、 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从业人员 操作行为和“五个” 环节( 进货、 加工、 储存、 销售、 留样)
是否规范等, 严禁采购、 销售“三无” 食品, 坚决杜绝变质、 过期食品流入校园。
二是做好特殊时期、 特殊时段如高考、 中考、国庆、 中秋期间的食品监管工作, 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每次检查, 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下发整改意见书, 责令限
期整改。
通过检查, 增强了 承包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规范了 从业人员 的操作行为, 确保了 学校食品安全。
3、 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
我局要求各学校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主题班会、 专题讲座、班( 板)
报宣传、 实物展示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 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提高学生自 我保护能力。
四、 加强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水平 为 提高学校领导和食品 从业人员 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规范食堂从业人员 操作行为, 我局每年都与市卫生局联合举办学校、 幼儿园食品管理人员 与从业人员 培训。
培训采取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案例剖析和专题讲解、 当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对考核合格人员 颁发结业证书。
通过培训, 进一步提高了 我市学校食品卫生主管领导及从业人员 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规范了 食堂从业人员 操作程序, 确保了 学校、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 保障了 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五、 存在的问题 1、 高中学校食堂建设相对滞后, 学生用餐条件与 学校招生规模不相适应, 学校周边存在流动食品摊贩, 致使部分学生到校外流动食品摊贩就餐,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和交通隐患。
2、 少数学校、 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民办幼儿园的食堂建设标准较低, 硬件设施不达标。
3、 个别学校对食堂的管理力度不够, 食堂和小卖部经
营行为特别是进货索证和食品留样有待进一步规范。
今后, 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和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进一步加强同主管部门的联系, 加大检查力度, 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抓好、 抓实, 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高碑店市教育局 2011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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