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参加中国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工作方案由省政府和中国贸促会x省分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以下简称“家博会”)将于20xx年x月x日至x日在x市x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参加中国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由省政府和中国贸促会x省分会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以下简称“家博会”)将于20xx年x月x日至x日在x市x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次展会的宗旨是:“打造国际家电品牌,共赢全球合作商机”。我县参加家博会的主要目的是,围绕我县家电产业展览展示、家电新技术与新产品的推介、家电产品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工业园区互动洽谈对接,培育和打造一个全省、全国乃至国际性的平台,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切实做好我县各项参展工作,确保完成x市下达我县的参展任务,充分利用家博会平台,加快我县家电产业经济发展,根据市组委会统一要求,参照《国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筹备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展览展示。市分配我县的展览面积为600平方米,主要展示县内外家电企业及各类家用电器产品、配件、新产品、新技术等。
(二)招商引资。充分利用家博会参展机遇,积极宣传我县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区位优势,展示一年来长安家电产业园和家电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成果,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家电制造企业来我县投资。
(三)贸易洽谈。针对我县参展产品情况,通过展览展示,组织客商和参展企业进行面对面洽谈交流,积极向客商推介产品,完成市组委会下达的贸易成交额。
(四)园区对接。邀请国内外家电产业园区与我县园区进行对接洽谈,增进双方了解与信任,谋求战略性合作,建立伙伴关系,开展全方位合资合作。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第三届中国(x)国际家电博览会x县组委会,负责参展的协调、指导、调度;组委会下设一室六组,即办公室、展务组、招商组、贸易组、宣传组、项目组、后勤保障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经贸委。
负责制订我县总体参展工作方案,综合协调各项筹备和参展经费预决算工作,承担重要活动的协调和落实,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以及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展务组
责任单位:县经贸委会同县招商局、外贸局、商务局、桃花工业园、柏堰科技园。
负责组织参展家电企业及产品,联系专业布展机构,对接会展中心;协助设置布展方案,做好展区会场协调服务工作。
(三)招商组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会同桃花工业园及其它园区。
负责联系邀请县外客商参展、参会,负责落实招商引资会中会工作,组织落实招商项目签约仪式,编印家电产业投资指南;争取在本届家电博览会上引进较大家电企业2—3家。
(四)贸易组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会同县外贸局。
负责与参会的家电产品经销商进行贸易洽谈,协助我县参展企业推介和销售产品,组织内外贸易合同及成交签约仪式。
(五)宣传组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文化广电局。
负责制订家电博览会我县参展宣传计划,落实宣传手册编印,编写新闻发布材料,联系新闻媒体,宣传报导我县家电产业的发展及参展情况,协助宣传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做好各类广告宣传工作。
(六)项目组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桃花工业园会同其它园区。
负责收集、整理、包装、推介我县家电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负责邀请与会的国内外家电产业园与我县园区对接洽谈,为我县园区“走出去”,全方位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打下基础。
(七)后勤保障组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会同县公安局、市容局、卫生局、旅游局。
负责参展资金的筹集、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市容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本届家博会为我县家电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平台和难得的机遇,组展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县的整体形象,也体现着我县的工作水平。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切实把做好本次参展工作作为我县“全省创一流,中部进十强,全国争百强”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筹备,严密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办出水平、办出实效。
(二)各尽其责,制订方案。组委会及其下设的一室六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尽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各组具体工作方案要报组委会办公室审定,并抓紧实施。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家博会的参展筹备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组发会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服从统一协调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布展任务。各项筹备工作要抓紧启动,提前谋划;要主动加强与市组委办公室的联系,在展位分配招商及贸易指标安排、园区对接等方面争取市里支持。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77范文网 https://www.hanjia777.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77范文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77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15071480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