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根据《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印发《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柠檬文苑(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
根据《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乡(镇)纪检监察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濮阳县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为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力量,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直查快办、异地办理、交叉监督的基层监督执纪绿色通道,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工作力量,严格落实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作用,全面促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组织机构
依托5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按照就近结合、优势互补、便于协调的原则,将全县21个乡(镇、办)划分为5个片区,每个工作室负责一个片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联系一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和一个片区。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统筹协调辖区内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力量开展片区协作,负责做好片区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业务办理和监督责任落实,特别在审查调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中可以整合片区内纪检监察力量交叉进行,协作联动。积极探索直查快办、异地办理、交叉监督的基层监督执纪绿色通道,形成既案件协作,又网格监督的基层新模式。
三、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办案协作方面
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一般性案件按照现行的办案程序要求自行承办。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办理片区内疑难复杂重大等案件。
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是指:
1.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2.反映问题较多且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单独组织查处困难较大的案件;
3.需要本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人员回避的案件;
4.涉及违纪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
5.县纪委监委交办需要片区办理的其他案件。
对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自办案件,要按照要求在案件监督管理室做好报备工作。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查办,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按照以下程序和方式进行:
1.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由县纪委监委领导批示指定,或由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书面提请,经主管副书记审批后,由负责片区管辖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办理。
2.按照案件的疑难程度、性质及管理权限不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可采取直接查办、牵头领办、协作查办等形式办理。
(1)直接查办:由发案乡(镇)所属片区管辖的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直接审查调查。
责任主体: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
(2)牵头领办:经县纪委监委领导批准,由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指派1名同志任核查组组长,从管辖片区内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进行核查。
责任主体: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
(3)协作查办:由发案乡(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任调查组组长,负责案件查办和后勤保障工作,并由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从管辖片区内的其它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进行协作办理。
责任主体:发案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
3.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直接查办的案件,按照县纪委监委案件审查调查办案程序统一管理进行,案件审查调查结束后,审查调查组要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分管和协管领导审核后,移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理,其他案件由所在乡(镇)纪委按规定程序审理。
4.对实名举报的,由审查调查组负责做好反馈、答复工作。同时,经县纪委监委批准,反馈案件管辖地乡(镇)党委。
(二)工作推动方面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要结合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对片区内乡(镇)的日常联络,加强工作任务落实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1.定期督导。对片区内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通过约谈提醒、实地督查、听取汇报、召开片区会议等方式,定期到联系点掌握工作动态,进行检查督导。
2.监督检查。对片区内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信访问题办理、案件协作、以案促改及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
3.协调推动。对片区内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协调资源共享、业务互补、力量互助等方式,及时给予支持和指导。
4.调研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对所辖片区内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挖掘、培养、宣传先进典型,做好亮点培树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包片区的办案协作、工作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负总责,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主任负主要责任,各乡(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负直接责任。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要切实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整合资源、通力协作,确保片区内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如因工作不力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年底办案工作落后、任务完成不好的,要向县纪委常委会说清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2.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并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从管辖片区乡(镇)抽调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到岗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对不支持、不配合的部门和有关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训诫谈话,并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推诿扯皮、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县纪委监委将严肃处理。
3.各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时,要按照片区划分,服从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和安排。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在乡(镇)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明令禁止的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失察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不良影响的,县纪委监委将视情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
4.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抽调的办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严格按照办案规定程序,认真查办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县纪委监委将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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