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8年义务植树活动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x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全域景区、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境治理”硬仗,不断做优美丽环境,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平原绿化行动,以全民义务植树为抓手,精心设置载体,为广大市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供高质量服务,助力“美丽xx”建设。
二、载体设计
以“植树赏绿、文明之行”为主旨,大力弘扬植绿、爱绿、护绿新风尚,通过政府主导、平台运作、形式多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具体载体形式和有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政府主导: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引导社会参与。
1.“迎春林”
活动主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活动对象:区四套班子领导、镇街(平台)、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区绿化办
2.“合作林”
活动主题:大家齐种树,地球更年轻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活动对象:xx主城区市民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承办单位:xx市林水局、xx市绿化办、区林水局、区绿化办
报名人数:限额100人
3.“共建林”
活动主题:共建森林xx 共享绿色家园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活动对象: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干部
活动形式:各镇街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请区直各单位于3月5日前主动与各义务植树基地对接,组织机关、事业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基地详见附表1)
(二)平台运作: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组织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参加植树赏绿活动。
1.“巾帼林”
活动主题:美丽xx,巾帼建功
活动时间:2018年3月6日(星期二)
活动对象:广大妇女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妇联、长乐林场
报名人数:限额150人
2.“市民林”
活动主题:人人植树,“森”活更美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1日(星期日)
活动对象:广大市民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长乐林场、xx广电传媒集团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3.“亲子林”
活动主题:全家齐种树,xx更美丽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广大家庭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新闻传媒中心、长乐林场
协办单位:区教育局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4.“青年林”
活动主题:植树护绿,青春助力
活动时间: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
活动对象:全区各界青年和志愿者
活动地点:长乐林场西山林区
主办单位: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团区委、长乐林场
报名人数:限额300人
(三)形式多样:通过宣传、护绿等其他尽责形式,发动社会参与,履行植树义务。
1.“珍贵树种进校园、进机关、进庭院、进家庭林场”行动
活动主题:种树就是种文化、种财富、种健康
活动时间:2018年3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相关单位
活动组织:根据《xx省新增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珍贵树种赠苗造林活动。以“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美丽乡村”为载体,开展珍贵树种进校园、进机关、进庭院、进家庭林场,动员广大市民种上一棵“迎春树”。
2.公益护绿
活动主题: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活动时间:2018年1-12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各镇街、平台
活动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发动广大市民到义务植树基地、主干道路、河道、街头公园、居民小区等地块开展绿化养护劳动;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面向市民推出5块社会抚育劳动基地,组织爱心市民参加护绿劳动。倡导人人动手,扮靓美丽家园。(社会抚育劳动基地详见附表2)
3.家庭养花知识进社区
活动主题:美丽家园,有你“构”精彩
活动时间:2018年3-5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社区学院、区风景园林协会、各镇街。
活动组织:依托市民素质大讲堂、老年大学等平台,以家庭绿化为主题,大力倡导见缝插绿、墙上挂绿、屋顶建绿、栽花种草等形式的“绿色家庭”活动,广泛宣传家庭义务植树尽责形式。
4.义务植树宣传
活动主题:义务植树我参与我知晓
活动时间:2018年1-5月
承办单位:区林水局、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各镇街、平台
活动组织:利用倡议书、报纸、海报、黑板报、短信及网络媒体等多种载体途径进行义务植树宣传。结合农民素质教育、生态科普活动,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公益性,组织学生、村民、苗木种植大户等为主要对象的义务植树宣讲活动。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镇街、区直单位、林场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
区林水局:加强对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义务植树服务平台阳光、高效运作;做好义务植树宣传、义务植树基地日常养护管理督查等工作;指导镇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区绿化办:加强全区义务植树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举办好区四套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
区新闻传媒中心: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做好“市民林”、“亲子林”宣传发动工作。
xx广电传媒集团:加大义务植树宣传,做好相关报道工作;做好“市民林”宣传发动工作。
区妇联:做好“巾帼林”宣传发动和巾帼志愿者护绿工作。
区教育局:指导城区有关幼儿园、小学做好“亲子林”宣传发动工作。
团区委:做好“青年林”组织发动及青年志愿者护绿工作,做好志愿者指导工作。
各有关镇街、林场:与结对单位做好对接,落实好义务植树和养护劳动基地、苗木、工具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做好义务植树点的养护管理。
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做好各载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志愿者培训等工作;做好义务植树、护绿活动乘车、引路、植树技术指导等全程服务;协助区林水局、区绿化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宣传等。
四、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义务植树活动的目的意义。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弘扬植树文明新风尚,采取植树劳动、以资代劳、捐资植绿、认建认养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
(二)做好场地准备。各义务植树场地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提前做好整地、苗木、工具等准备,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后续养护管理力度,确保种植苗木成活、不缺失。
(三)加强活动保障。区美丽洲义务植树服务中心要加强服务保障,确保各载体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应及时报告区林水局、区绿化办,并做好信息发布、报道等有关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窗等平台,结合“世界湿地日”、“植树节”、“xx生态日”等节庆活动和载体设计,宣传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号召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营造全民“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氛围。具体宣传方案由区绿化办根据本活动方案另行制定,请区级新闻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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