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新闻写作中几个敏感技术问题讨论【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新闻写作中几个敏感技术问题的讨论
基于新闻报道的客观原则要求,诸如不能运用第一人称、记者不能在报道中发表议论、最好不要使用修辞格等做法一向被视为神圣而高效的新闻写作“条款”。但是,我们仍然看到有一些经典报道并没有严格遵循这样的技术要求,阅读效果反而更好,这是为什么呢?
实事求是地讲,探讨这样的敏感话题是要冒一定风险的,不过,这个探讨仍然是一个有趣和有益的过程。
问题一:能不能运用第一人称?
回答:一般不行,但有时候也有例外情况。
新闻报道一般是采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的,有的时候报道中需要表达类似“在事发现场,我看到……”的场景时,也要将“我看到”改为“记者看到”,记者在这里是一个公众委托的受过专业训练的观察者,而不是个体意义上某个人了。现在甚至就连“记者看到”这样的字眼也不受欢迎了,新闻报道中用不着突出记者,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应当试着去掉“记者”这两个字,看看新闻是不是更有效率。
基于新闻的客观原则要求,一般不提倡记者直接使用“我”“我们”“我的”“我们的”这样的字眼,除非是新闻当事人的引语。这是有道理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一些优秀新闻作品中的确在使用第一人称,而且读起来还不错,读者并不觉得记者这样写有什么不妥。这又是为什么?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第一人称?
新闻的客观性要求记者不要把自己的个人意见写进稿件中,读者需要了解的是被采访人的情况,而不是记者要说的话。但是,有的时候,在某种特定的情景中,如果用第一人称写作能够使读者更深刻地理解记者的感觉或记者的观察,有助于帮助读者理解新闻事件或新闻人物,记者也可以用第一人称写作。
在亲历新闻、置身其中的前提下,记者本身变成了权威知情者或权威当事人时,可以采用第一人称来写作。“当记者已经成为事件亲历者之后,他就应该把他自己也当作事实材料来认识,因为这时,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任何气味,都变成了亲历的事实结果。”
斯诺的《西行漫记》就采用了第一人称,读起来一点异样的感觉都没有,反而增加了真实感,有谁能怀疑这部优秀作品的客观立场:
我到后不久,就见到了毛泽东,他是个面容瘦削、看上去很像林肯的人物,个子高出一般的中国人,背有些驼,一头浓密的黑发留得很长,双眼炯炯有神,鼻梁很高,颧骨突出。我在一霎那间所得的印象,是一个非常精明的知识分子的面孔,可是在好几天里面,我总没有证实这一点的机会。我第二次看见他是傍晚的时候,毛泽东光着头在街上走,一边和两个年轻的农民谈着话,一边认真地在做着手势。我起先认不出是他,后来等到别人指出才知道。南京虽然悬赏二十五万元要他的首级,可是他却毫不介意地和旁的行人一起在走。
(编者语:“我”字的出现,更让这段长篇通讯中的描写显得真实、生动,因为“我”——斯诺,正是现场的见证者,且是唯一的见证者)
问题二:能不能允许“记者的感受和评论”?
回答:一般不行,但同样也有例外情况。
从新闻报道的专业要求来看,记者一般不能发表评论,也不必大谈特谈自己的感受,但有一些例外是值得注意的。
威廉·E.布隆代尔在《〈华尔街日报〉是如何讲故事的》一书中谈到,“如果记者对于自己掌握的一切非常满意,他可以对于一些不是太重要的内容进行简单评论。他的评论虽然不会对故事的中心产生什么影响,但是能够让读者对于故事的某些方面有更形象的理解”,“他自己又是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观察者。他见到了故事中的人物,去到了故事中的地方,看到了故事的发展,这些都是读者不能做到的。所有这些,都使他成为一个可信的信息源”,“如果没有可信度更高的信息源出现,读者有时候也会接受记者对于某些重要问题的判断。”
事实上,读者愿意通过事实做出判断,也愿意在某些时候倾听他人的意见,“如果评论能使报道显得更有力量,就应大胆地表明自己的立场。”密苏里新闻学院的同仁们也认为,“如果事实充分,把明显的结论写出来并不见得就是在发议论。相反,这样写是好的,是有益的。”
我们有必要对某些所谓的“记者的感受和评论”做些分析,这有助于在新闻写作实践中澄清一些认识。“不要把记者作为亲历者的心灵感受,直接和‘抒情’‘议论’划等号。那是事实材料啊!换了不是记者的亲历者给记者谈出了他当时的心灵感受,难道你不当作事实来叙述么?”换言之,凡是允许发表的“记者的感受和评论”,更多的仍然应该被当作事实材料,这种“记者的感受和评论”应当以记者为亲历者或权威知情人士为大的前提。
下面这段文字也有记者的感受,但并不妨碍报道的客观和真实:
庄园有100多个工作人员,但不能轻易见到,浓密的绿荫让他们变得神秘。来辉武希望我们(指记者)留宿一夜,但并不坚持。这时候,会生出些不舍,在这阴暗的西安郊外的傍晚。
来辉武送我们到庄园门口。外面是一大片刚刚收割完的麦地。“你看,心情多舒畅。”
(编者语:文中用红色标注的地方,就是记者当时的感受。但这样的感受是依据了报道中当时的场景事实而写出的。在那样的场景、那样的景色中,普通的人也生发出跟记者一样的感受。此时,记者将自己的感受写在报道中,更能让读者一起走进报道、获得身临其境的情感)
“那些不愿充当观察者的记者,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观点,不是完全忽略,就是要费劲引用其他信息来支持这个观点,而实际上他自己就可以处理这样的观点”。但是,记者对感受和评论的发布还是应当十分谨慎才行,“他不应该把自己的观点建立在纯粹的预测、模糊的二手资料或者个人的知识储备之上。他的观点应该来自他所报道的故事和其中人物的真实感受和体验”。
问题三:能不能运用修辞格?
回答:一般不用。但同样仍然也有例外情况。
辞格是为提高语言表达效果而采用的有明显特点的修辞方式,也叫修辞格。辞格的种类很多,包括比喻、比拟、排比、借代、拈连、夸张、双关、仿词、反语、婉曲、对偶、层递、顶真、回环、对比、映衬、反复、设问、反问、通感、警策等类别。
新闻源使用辞格,他们说的话可以被当作直接引语,这无可厚非,也用不着太多的讨论。但新闻写作中一般不太强调或提倡记者在陈述事实时使用辞格,这是新闻写作与其他写作不同的一个地方,新闻报道的客观原则约束了辞格的运用。
英国作家乔治·奥维尔在讲到写作六要素时,首先指出了对比喻这一修辞格的禁用要求:“不要使用那些你常在报纸上看到的隐喻、明喻或其他比喻。”但事情不是绝对的,辞格运用恰当的新闻报道一样会博得读者的青睐,但这需要谨慎对待,辞格的运用必须妥当才行。
有时,比喻手法会给新闻一种视觉的感受,如英国《每日电讯报》记者在一篇对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的专访是这样写的:
他的风格就象他那双黑亮的军靴一样明快。他对问题的回答就象他一尘不染的卡其布军服的裤线那样锋利。
昨天,穆沙拉夫总统坐在被他用作办公室的总统府里,重申了他支持军事打击巴基斯坦的老朋友塔里班政权和这个政权的“客人”奥斯玛·本·拉登的决心。
再看斯诺对毛泽东的一段描写,斯诺说毛泽东的身体像是“铁打的”,这就是一种夸张的说法,但是很形象:
毛泽东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常常到深夜两三点钟才休息。他的身体仿佛是铁打的。他认为这要归因于他在少年时代在父亲的田里干过苦活,要归因于他在学校读书的刻苦时期,当时他与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织斯巴达俱乐部一类的团体。他们常常饿着肚皮,到华南山林中作长途的徒步跋涉,在严寒的日子去游泳,在雨雪中光着脊梁——这一切都是为了要锻炼他们自己。他们凭直觉知道,中国的来日需要他们有忍受最大的艰难困苦的能力。
(编者语:文学创作中运用辞格,如用比喻、比拟等修辞手法,是为了让文字变得生动、形象。新闻报道中一般不主张滥用修辞,尤其在消息写作中。然而,通讯这一特殊文体,有时候为了突出表现主要人物或者事物时,是可以适当用一些准确的比喻、夸张等修辞语言的,其目的是为了让读者喜欢看)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闻写作上的原有规范已经有了很大变化。经典的一些新闻写作原则,虽然需要新闻工作者一如既往地遵守,但与时俱进、贴近时代的语言特点也是今天读者愿意看到的新文风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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