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会儿,XX同志将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这个工作报告已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我完全赞成,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定力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的科学总结,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它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个常抓不懈的伟大工程。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打好管党治党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纪律建设切实加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案件查办力度不断加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新进展。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面对的问题仍然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止“反弹”“回潮”任务依然艰巨;
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
为官不为、失职失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纪检监察干部中也存在担当精神不强、执纪问责不严;
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存在不会为、不敢为、不想为的问题。特别是党内和党外一些人的错误认识,对推进反腐败造成了无形的阻力。正如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讲话中列举的,“有的说要求太严、管的太死,会导致人才流失;
有的说反腐败差不多就行了,该松松劲、缓缓手了;
有的说反腐败搞得干部不作为、影响了经济发展;
有的说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能干事、功过相抵,应该放一马,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以更大决心、更大勇气、更大韧劲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全县将进行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特殊的意义。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
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开展好“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年”各项工作,着力营造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一要提高政治觉悟。觉悟不是自然而然产生的,也不能自然而然始终保鲜,必须在党性修养和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提高,在工作实践和斗争磨砺中不断坚定。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任何时候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同时,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和利、是与非、正和邪、苦与乐的矛盾,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组织生活过程,丰富组织生活内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为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证。要把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作为重点,擦亮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引导党员干部刀刃向内,勇于自我解剖,敢于思想交锋,进一步纯洁党内关系,坚决克服好人主义这个顽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作出示范、影响队伍,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好起来。三要严明换届风气和纪律。今年是地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之年,这是全县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严肃换届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是保证换届顺利进行的关键。在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李纪恒书记又特别强调,“换届中如果有谁不把组织纪律当回事,托关系、找门子、打电话、发短信,搞非组织手段,不但不能重用,还要严肃追究责任,让相关责任人得不偿失,甚至身败名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书记必须高度警惕,认真汲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和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在思想上绷紧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根弦,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各级党委要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选出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一批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扎实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坚决摒弃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的心态,切实扭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的现象,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推动党内监督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一要全面开展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深入落实《兴和县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听取巡察汇报、讨论决定成果运用,擦亮巡察利剑。要尽快配齐巡察办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履行职责的标准和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选人用人等问题,推动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县委巡察办要力争在第三季度,全面开展巡察工作,年底交出成绩单。二要强化派驻机构监督。纪委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让派驻干部感受到是派出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派驻机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及时处理报告。如果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中的问题,派驻机构和人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都要严肃追责。三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始终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多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要继续深化纪检机构对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县四大班子中县委常委会要带头接受纪委监督,县委常委会中我带头接受纪委监督,通过我们主动接受监督,促进纪检机构对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正常开展起来。
(三)强化监督执纪。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在纪律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十分危险的。要加强监督执纪,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纪律。一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我们党管党治党最新实践成果的总结运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和具体举措。前不久,市委制定了《坚持挺纪在前,实践“四种形态”的意见(试行)》,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实践。突出挺纪在前,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通过谈话函询立即提醒纠正,做到该谈尽谈、该询尽询,让“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有个“婆婆嘴”,重视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防患未然,防止小病拖成大病。突出抓早抓小,运用好第二种形态。对问题性质不太严重,能够说清情况,并且付诸改正行动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给机会、给台阶、给出路,抓早抓小,准确运用党纪党规,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突出抓精抓准,运用好第三种形态。对问题严重、应当给予重处分、予以重大职务调整的,运用纪律处分和问责措施给予处理,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突出抓严抓实,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尤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重点人”,特别是三类集于一身的人,必须严肃查处,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二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突出重点、从严执纪,把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对于“极少数”腐败分子要坚决严惩不贷。切实抓好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坚决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乡两级党委要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压力传导,把责任传导到乡村、压实到基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脱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绝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三要持续纠正“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风化俗成需要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着力在做深做细做实上下功夫,确保年年有新招、招招有成效,直至形成自觉、形成习惯。要紧盯“四风”新动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玩起“障眼法”、打起“游击战”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严肃查处;
对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纸上谈兵、只说不练的,要批评纠正;
对贯彻上级精神只喊口号、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变形走样,导致严重错误的,要严肃问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治“四风”问题同倡导新风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坚持高处着眼、实处着手、深处落脚,一步一个脚印把看准的事情干起来,扎扎实实把兴和的事业干上去。
三、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要求,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凝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兴和的强大正能量。
(一)强化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主动担起责任,认真落实《中共兴和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兴和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规定(试行)》,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努力做到管党有方、治党有力、建党有效。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好党建作为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全体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的工作,做到既管业务,又管思想管作风管廉政,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工作任务,维护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坚强后盾,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在持续深化“三转”中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同时,要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受监督。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题片,用鲜活的案例说明,纪委也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扎实开展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把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彻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打造一支组织信任、人民信赖、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铁军”。
(三)强化问责追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须紧紧抓住问责追责这根有力的“缰绳”。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都要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一定要“较真”“叫板”,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该问到哪一级就要问到哪一级,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同时,要正确处理严肃问责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关系,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全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严格界限,准确认定,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鼓励党员干部敢于担责、敢闯敢干。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同志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同志负责,既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又鼓励敢作为、善作为,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进一步释放出来。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兴和提供坚强保证,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20XX年2月16日)
同志们: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会儿,XX同志将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出工作报告。这个工作报告已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我完全赞成。现在,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1.加强思想意识,增强党的管理和治理的政治决心全面严格执政是对我党治理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它不是一阵风,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个常抓不懈的伟大工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头脑和坚定决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纳入计划和方针。要求中央和上级党委,在执政党的艰苦奋斗中发挥更加坚决的作用。一年来,各级县级组织和纪检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综合执政党的一切政策决定,坚定不移地把握党政责任,把握在“两个责任”的有效实施,加强学科建设,我们党的作风持续改进,案件调查动态不断扩大,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政党取得新的进展。在充分认识到成就的同时,我们应该更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反腐工作的情况仍然严峻复杂,问题仍然多种多样。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少数党员干部依然无拘无束,不安分。
“四风”问题已经扎根,防止“反弹”和“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在群众周围发生的腐败和侵犯他们利益的腐败时有发生。不作为和失职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在纪检监察干部中,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懈,责任心强。乡纪委,纪检监察组存在不会为、不敢为、不想为的问题。特别是党内外一些人的误解,对推动反腐败造成了无形的阻力。正如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讲话中列举的,“有的说要求太严、管的太死,会导致人才流失;
有的说反腐败差不多就行了,该松松劲、缓缓手了;
有的说反腐败搞得干部不作为、影响了经济发展;
有的说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能干事、功过相抵,应该放一马,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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