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思考,供大家参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考
营商环境受重视程度,再无出其右者
2020年xx月xx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xx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县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时光回溯至2019年11月5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词中指出,必须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营商环境,已然成为时下热词。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举国上下,对营商环境的重视,再无出其右者。
在这一浪高过一浪的热度的背后,一个最深层的问题是,什么是营商环境?
在国内,曾有人说,营商环境,就是政府给足优惠补贴,企业纷至沓来的一场政企狂欢。的确,曾经有一段时间,为招商引资,祖国各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纷纷比拼土地优惠、税收减免但此种模式,终究不可持续,特别是在税权收归国家、土地禀赋资源行将用尽之时,更是如此。对于企业而言,政府的种种优惠补贴,固然能够惠及一时,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公平高效的制度环境。它像空气一样须臾不可分离,弥漫于企业的周遭,平时似难察觉,一旦遭受污染,有毒有害的空气所侵蚀的,远远不仅是少数企业,而是整个生态系统。实施特殊照顾与额外补贴,而不是普遍降税减费,其戕害的,恰恰是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本质上是制度环境
“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的“DoingBusiness”项目调查。该项目调查始于xxxx年,旨在考察各国中小企业,并对在企业存在周期内所适用的法规予以评估,通过收集并分析全面的定量数据,对各经济体在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进行比较,并发布《营商环境报告》(DBReport),供学术界、记者、私营部门研究人员和关注各国商业环境的其他人士参考。首份《营商环境报告》于xxxx年发布,包括x项指标,涉及xxx个经济体;
而今,该报告包括xx项指标,涉及xxx个经济体。
从xxxx年起,世界银行开始发布营商环境年度报告,对全球xxx个经济体,采集其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对于人口超过x亿的xx个经济体,还采集第二大工商业城市)的数据,运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税收支付、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xx项指标(以后可能还要纳入“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x项指标)予以评估,从而得出该经济体的商业监管规则的优劣等级,并进行横向与纵向排名。中国的全球排名,由两个城市构成。其中,xx占比xx%,北京占比xx%(以后或许还要加入第三和第四个城市)。
我国的此项排名,多年来曲折前行。xxxx年大幅攀升,一举跃升xx位,列全球第xx名,首次跻身全球前xx强;
xxxx年再次攀升至全球第xx名。我国也连续两个年度成为进步最快的经济体之一。
世行评估,极其重视规则。近x年,笔者作为世行受访专家,填写了问卷,并参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所有最终磋商。世行专家经常问到的问题是,对于这样的做法,有规则依据吗?规则是否应当做这样的解释?
对于世行来说,领导重视当然很重要,但领导常变而规则常在。只有规则适当确立,方能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
因而,世行评估中,有一个词,反复出现于问卷与磋商过程中,那就是Regulation,即可以反复适用与普遍适用的规则。
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就像空气,只有空气清新了才能吸引更多投资。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文明新旧能相益,心理东西本自同。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极端重要”的论说,可谓一脉相承。
制度,就是高速公路,就是高架水渠
新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North)等在《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著作中提出了“制度是极其重要的”这一命题,他们甚至从一种禀赋的视角,来理解法律制度:法律被视同为高速公路或者水坝——经济发展腾飞之前的一项固定资产投资,它决定了经济的发展路径,但其自身不会变动不居。
此种观点可追溯至马克思·韦伯。他运用法律来解释西欧的兴起,得出一项著名的论断,即“理性的”法律通过对市场交易提供预期和合法性而支撑着经济活动的发展。一个世纪之后,道格拉斯·诺斯部分援引韦伯的观点,并将其运用于具体制度领域中。诺斯声称,将富国与穷国一分为二的是各国制度的质量。在诺斯看来,富国成功地形成可靠的、低成本的制度,保护了产权,确保合约的履行。相反,穷国则缺乏这些孕育市场交易的制度安排。由于制度变迁存在路径依赖,那些禀赋孱弱的国家想变更其基础以赢得未来的经济增长,相当困难。
他们的论证过程,可以简单地抽象为以下方程式:良性法律+良性执法=良好的经济绩效。将制度优劣与国家贫富联系在一起,已经获得广泛的认可。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德隆·阿西莫格鲁(DaronAcemoglu)教授和哈佛大学的詹姆斯·A.罗宾逊(JamesA.Robinson)教授在2012年共同出版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的源泉,贫穷与富裕》(WhyNationsFail:OriginsofPower,PovertyandProsperity)一书中,提出以下问题:放眼全球,为什么有的国家蒸蒸日上,人民富足,而有的国家陷入长期的贫困?为什么有些国家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而有些国家虽然实现高速增长却如昙花一现?为什么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较小,而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对于这些问题,他们给出的答案是制度。
纵观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姿态万千,秉性各有不同,但仍然大致可分为两类,即包容型(inclusive)和汲取型(extractive)。在包容型经济和社会制度中,市场主体享有广泛权利,强调自由进入和竞争,任何人都没有通过垄断或者市场控制获得超额利润的机会,市场主体可以获得全部或者绝大部分生产性收益,生产性激励非常充分。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世行营商环境排名居前的经济体,例如新西兰、新加坡及我国香港等,均属此类。
相反,汲取型是指市场主体缺乏普遍的权利。权力要么源于世袭,要么通过革命由军阀控制,精英人物或者既得利益者在制度选择中起到关键作用。市场垄断横行,生产者只能够获得极少部分甚至无法获得任何生产性收益,生产性激励极度匮乏。比如,历史上欧洲殖民者对南美洲秘鲁、巴西和北美洲墨西哥等的殖民,欧洲殖民者从非洲大量贩运奴隶到美洲、亚洲等国家或地县奴役等建立起来的制度,即为典型的汲取型制度。
就短期而言,汲取型制度能够实现经济增长,因为攫取者也需要攫取的资源,但此种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其原因在于:其一,攫取者的短期行为。统治者或者当权者都有生命或任职期限,他们会在其任职期限内尽全力攫取,而绝不可能“风物长宜放眼量”。其二,生产者激励不足。生产者或者劳动者虽然被迫努力劳作,但并非出于自愿,对于他们而言,偷懒才是最大的福利。
其三,攫取者之间恶性冲突。攫取者之间会为获得有利的攫取条件而爆发冲突。例如,垄断者为保持垄断地位而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脑补一下黑帮火并的场景就会明白,此种以黑吃黑、以暴制暴的模式,势必会恶化社会秩序,降低生产激励,阻滞经济的长期增长。
相反,包容型制度可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其原因在于:其一,生产者拥有正向激励。由于有稳定的回报预期,生产者拥有充分的内生激励从事生产活动,由此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其二,不存在攫取者任期约束下的巧取豪夺,保护了创造者的收益。其三,避免攫取者之间的暴力冲突,社会秩序安定,市场主体主要通过发明和新技术的运用,获得有利的生产条件。
营商环境,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
发端于2003年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主线,以更美好的制度构造更美好的生活,其方法论即源于此。而何为“制度性交易成本”?在这里,有必要讲透彻,说明白。
20世纪30年代,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率先在“生产成本”之外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他发现,运用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并非毫无成本,产权保护、谈判签订合同、监督合同执行都存在交易成本。沉寂多年之后,“交易成本”终于引发高度关注,并获得进一步的阐释。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罗提出,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实际上就是“一个经济体系运行的成本”,而不是单纯的商业成本。
无独有偶。与科斯同时代、当时也很年轻的中国经济学家xx刚在xx世纪xx年代研究时发现,当时xx、xx等地的中国农民很穷,生产粮食的成本极低,但在沿海城市(例如xx)的粮食市场上,他们的大米竞争不过远道而来的xx大米。经过调查,张培刚发现,地方割据、关卡敲诈等大大降低了内地大米的竞争力。这种成本即世行所称的制度性成本,即无论市场主体如何努力、如何聪慧,都必须承担的成本,这也正是世行评估着力于削减的。
在《xxxx年营商环境报告》的序言里,时任世行行长xx先生称:“所测即所得。在过去的xx年里,没有任何报告比《营商环境报告》更好地阐述了这句格言。”
的确,世行《营商环境报告》素以严谨著称,几乎每项指标以一篇经典文献作为方法论基础,设计周密的指标,采集、分析xx个商业监管领域的详细而客观的数据,以帮助各经济体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引入具有可竞争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以及可改革性的指标来衡量监管过程。
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启发研究者在同行评议期刊上发表了数千篇文章,并为经济发展的监管及制度框架提供一个可供讨论的平台。众多机构将《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指标纳入相关衡量标准中,从而引发更多关于“最佳营商环境”的讨论,推动全球具有包容性、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
《xxxx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改革效果最大的xx个经济体分布于x个不同地县,它们的经济规模、贫富状况各不相同。这种多样性表明,无论背景如何,只要决策者意志坚定,任何经济体都能够改善营商环境。中国和印度作为全球两大经济体,共进行xx项改革,成为这xx个经济体中的佼佼者。
鉴于世界各地纷繁多样,以一套评价标准来衡量xxx个经济体是否科学?xxxx年x月xx日,xx召开以“优化营商环境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为主题的会议。来自xx的世行首席执行官xx说,每当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总是回答说,在奥运赛场上,体育健儿来自世界五湖四海,他们都可以在一个舞台上同台竞技,接受同样一套规则的评价,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各经济体的营商环境?
这样的底气,源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团队对其价值观与方法论的高度自信。就价值观而言,世行始终致力于推进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世界共同繁荣。尽管其每年营商环境报告的主题词各不相同,但“更美好的制度,更美好的生活”始终是其不变的追求。
就方法论而言,世行确立的指标体系,具有可竞争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以及可改革性。前三者,保证评价的科学性;
最后一点,即“可改革性”,则为每一个经济体留下发展完善的空间。而且,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世行每年会根据评估情形,动态优化调整指标体系,使其臻于完善。
以下这则小故事,或者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世行指标的严谨。xxxx年x月xx日,完成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专家的一场磋商,在赶往下一场的中巴车上,我问xx博士,“开办企业”这项指标,在衡量所用的时间时,为什么必须县分男人与女人?xx博士很认真地说,因为在南亚和非洲一些国家,女人开办企业,必须征得丈夫的许可,因此可能会增加一个环节。严谨如斯,笔者佩服不已!
修法立规,动态调整规则
世行自去年开始,“营商环境前沿距离”(DoingBusinessdistancetofrontier)的名称已改为“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数”(easeofDoingBusinessscore),以更好地反映衡量标准的主要理念——表明一个经济体相对于最佳监管实践的位置。
环球同此凉热。我国政府近年来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其用意也在于释放市场创新创业活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这一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法律的作用。无论是为了提升世行评估的全球排名,还是更为广义的营商环境的优化,概莫能外。
世行报告显示,自xxxx年首次发行以来,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在其衡量的xx个商业监管领域内已经触发xxxx余项改革。而在xxxx年,世界范围内的改革活动达到高峰——仅xxxx、xxxx年度,xxx个经济体就进行了xxx项改革。而所有这些改革,均须通过法律的“立改废释”来完成。
鉴于此,各国高度重视,纷纷通过修订法律来提升全球排名。例如,xxxx年,xx全球排名第xxx位,xx签署总统令,要求迅速启动大面积的法律法规修订,x年内跻身全球xx强。xxx年,俄罗斯迅速上升至全球第xx名,xxxx年更攀升至第xx名。新加坡、新西兰等全球排名领先的经济体,无不紧盯世行指标,动态修订法律。我国也应以世行评估为契机,在不伤害其他法益价值的情况下,启用法律简易修订程序,保持法律的市场适应性。
近年来,xx锐意改革,推行证照分离、一网通办、告知承诺、轻微免罚等诸多改革,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而这一切,无不与规则的适应性调整同步而行。特别是xxxx年,xx更是打出立法组合拳,颁布实施《xx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xx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xx市外商投资条例》。此外,《xx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也正在审议之中
最后,法律与政策的知晓度,非常重要。
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写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而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此句用于解读政府政策与民众感受度之间的关系,同样生动贴切。法律法规千条万条,老百姓不
理解不明白,相当于打了白条。要赢得民众真切的感受,除措施本身切中肯綮之外,去繁就简、以接地气的方式解读和宣讲政策,同样非常重要。因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优化营商环境,必须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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