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县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细则(2022年),供大家参考。
xx 县党员积分制管理积分细则
一、农村(社区)党员积分细则
(一)65 岁以下党员
1 、政治表现方面
①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的,一次积 2分,发言一次积 1 分;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经支部认可合格的,一篇积 2 分;协助党支部对行动不便党员开展送学上门的,一次积 2 分。
②每月完成“红色 e 校”20 学时任务的,积 2 分;在讨论交流平台发表积极言论,一次积 1分;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者另积 3 分。
③加入党支部微信群,在其中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发表积极言论的,积 1 分。
④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作出的正确决定的,积 2 分。
2 、执行纪律方面
①不能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但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积 1 分。
②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一次积 2 分。
③党员手册填写完整、规范的,一次积 2 分。
④参加组织生活和集体活动时遵守会场纪律,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不中途离场的,一次积 2 分。
⑤恪守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已占有的集体资产主动退还的,积 2 分;检举他人违纪行为属实的,一次积 1 分。
⑥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简办婚丧嫁娶事宜的,一次积 2 分。
3 、品德修养方面
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加 1 分;直系亲属无违法乱纪的,积 1 分。
②主动佩戴党徽,言行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的,积 2 分。
③不信仰宗教或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积 2 分,劝阻直系亲属不参与的,积 1 分。
④不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积 2 分,劝阻直系亲属不参与的,积 1 分。
⑤制止、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积 2 分。
⑥制止、举报邪教人员聚会和传教活动的,一次积 2 分;协助帮教转化 1 名邪教人员的,积 2 分。
⑦有见义勇为行为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一次积 3 分。
⑧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得到群众公认的,积 2 分。
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星”的,积 3 分,“九星”的,积 2 分。
4 、发挥作用方面
①个人带头勤劳致富,得到全村认可的,积 3 分;积极领办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的,1 人 1 分,5 分封顶。
②带头参加新农合、新农保、小农保等国家惠农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费的,一次积 2分。
③积极支持和参与村(社区)中心工作,在秸秆禁烧、防汛抗旱、美丽乡村、突出环境治理等中心工作中遵守纪律,服从安排,积极工作的,一次积 1 分;表现突出的,一次积 2 分。
④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村民矛盾调解任务,得到村“两委”及村民认可的,一次积 3 分。
⑤为村(社区)经济发展出谋献策,被采用的,一次积2分。
⑥热心公益事业、对包联贫困户积极出资出力的,每项活动积2分,每月最高积5分。
⑦带头投工投劳,积极参与村组基础设施建设,积 3 分。
⑧带头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水、电等费用的,一次积 2 分。
⑨在殡葬改革、土地征用、重大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积 3 分。
⑩获得国家、省、市、县、镇的表彰等荣誉的,分别积 8 分、6 分、4 分、3 分、2 分、1分。
(二)65 岁以上党员
1 、政治表现方面
①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的,参加一次积 3 分,发言一次积 1 分;协助党支部对行动不便党员开展送学上门的,一次积 2 分。
②言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公开发表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积 2 分。
③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作出的正确决定,积 3 分。
2 、执行纪律方面
①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积 2 分。
②参加组织生活和集体活动时遵守会场纪律,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的,积 2 分。
③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集体活动,但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积 2 分。
④恪守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已占有的集体资产主动退还的,积 2 分;检举他人违纪行为属实的,一次积 1 分。
⑤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简办婚丧嫁娶事宜的,一次积 2 分。
3 、品德修养方面
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加 1 分;直系亲属无违法乱纪的,积 1 分。
②言行举止符合党员标准的,积 2 分。
③不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积 2 分,劝阻直系亲属不参与的,积 1 分。
④不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积 2 分;劝阻直系亲属不参与的,积 1 分。
⑤制止、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积 2 分。
⑥制止、举报邪教人员聚会和传教活动的,一次积 2 分;协助帮教转化 1 名邪教人员的,积 2 分。
⑦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无一次争吵的积 2 分。
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星”的积 3 分,“九星”的积 2 分。
4 、发挥作用方面
①带头参加新农合、新农保、小农保等国家惠农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费的,一次积 2分。
②主动承担并圆满完成村民矛盾调解任务,得到村“两委”及村民认可的,一次积 3 分。
③积极支持和参与村(社区)中心工作,在秸秆禁烧、防汛抗旱、美丽乡村、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中遵守纪律,服从安排,积极工作的,一次积 1 分;表现突出的,一次积 2 分。
④为村(社区)经济发展出谋献策,被采用的,一次积2分。
⑤带头按时足额缴纳垃圾清运、水、电等费用的,一次积 2 分。
⑥热心公益事业、结对帮扶积极出资出力的,每项活动积2分,每月最高积5分。
⑦在殡葬改革、土地征用、重大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等工作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积 3 分。
⑧在家风家训建设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的,积 5 分。
⑨获得国家、省、市、县、镇的表彰等荣誉的,分别积 8 分、6 分、4 分、3 分、2 分、1分。
二、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积分指导细则
(一)在职党员
1 、政治表现方面
①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的,参加一次积 2 分,发言一次积 1 分;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经审核合格,每次积 2 分。
②主动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理论政策,每月学习笔记达 2000 字积 2 分。
③积极参与“红色 e 校”学习,每月进度达到总进度 10%的,积 2 分;在讨论交流平台发表积极言论,积 1 分;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者另积 3 分。
④言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参加党支部微信群或 QQ 群,在其中发表积极言论的,积 1 分。
⑤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作出的正确决定,积 2 分。
2 、执行纪律方面
①不能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但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积 1 分。
②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积 2 分;因事因病未按时缴纳,但在一周内补缴的积 1 分。
③党员手册填写完整、规范的,积 1 分。
④全月满勤的,积 2 分;因事因病请假严格履行手续且在规定时间之内的,积 1 分。
⑤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本职工作,本月没有出现明显失误或问题的,积 2 分。
⑥积极参与创文、创卫、防汛抢险、义务植树等中心工作的,一次积 2 分。
⑦恪守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不吃拿卡要,退还或主动上交群众所送钱物的,一次积 2 分。
⑧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简办婚丧嫁娶事宜的,一次积 2 分。
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己带头公务接待不饮酒或制止他人公务接待饮酒的,一次积 1分。
⑩强化党内监督,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积 2 分。
3 、品德修养方面
①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受到组织肯定或他人授旗表扬的,一次积 2 分。
②接待群众态度好,办事效率高,获得群众表扬的,一次积 2 分。
③同事之间关系融洽、互助和谐的,积 1 分。
④自觉佩戴党徽,维护党员形象,举止文明,遵守公共秩序和法律法规的,积 2 分。
⑤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夫妻和睦,家庭无矛盾纠纷得到公认的,积 1 分。
⑥制止、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积 2 分。
⑦制止、举报邪教人员聚会和传教活动的,一次积 2 分;协助帮教转化 1 名邪教人员的,积 2 分。
⑧不参与或不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积 2 分,劝阻直系亲属不参与的,积 1 分。
⑨有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行为且得到认可的,一次积 2 分。
4 、发挥作用方面
①积极努力工作,因承担任务较重每月累计加班在 2 天、4 天以上的,分别积 1 分、2 分。
②积极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一次积 3 分。
③工作创先争优,在各级业务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按国家、省、市、县、本单位级别,一次分别积 8 分、6 分、4 分、3 分、2 分。
④因工作能力突出、任务完成情况较好或单位领导公开表扬的,一次积 2 分。
⑤在集体活动中,主动为大家服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的,一次积 2 分。
⑥积极为中心工作出谋献策且被采用的,一次积2分。
⑦主动参加党员志愿活动并发挥模范作用的,一次积2分;参加“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一次积 2 分。
⑧积极参与义务献血、义务劳动、义工服务等公益活动的,一次积 2 分。
⑨努力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的,一次积 2 分。
(二)离退职党员
1 、政治表现方面
①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的,参加一次积 2 分,发言一次积 1 分;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经审核合格,每次积 2 分。
②主动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理论政策,每月学习笔记达 1000 字的,积 2 分。
③积极参与“红色 e 校”学习,每月进度达到 20 学时的,积 2 分;在讨论交流平台发表积极言论的,积 1 分;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的,另积 3 分。
④言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公众场合或参加党支部微信群发表积极言论的,积 2分。
⑤带头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作出的正确决定,积 2 分。
2 、执行纪律方面
①不能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的,但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次积 1 分。
②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积 2 分;因事因病未按时缴纳,但在一周内补缴的积 1 分。
③党员手册填写完整、规范积 1 分。
④积极参与创文、创卫、防汛抢险、义务植树等中心工作的,一次积 2 分。
⑤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简办婚丧嫁娶事宜的,一次积 2 分。
⑥强化党内监督,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属实的积 2 分。
3 、品德修养方面
①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受到组织肯定或社会公认的,积 2 分。
②传承良好家风,家庭和睦、同事邻里之间关系融洽、互助和谐的,积 2 分。
③维护党员形象,举止文明,遵守公共秩序和法律法规的,积 2 分。
④制止、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积 2 分。
⑤制止、举报邪教人员聚会和传教活动的,一次积 2 分;协助帮教转化 1 名邪教人员的,积 2 分。
⑥不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积 3 分,劝阻亲属朋友不参与的,积 2 分。
⑦对身边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阻或制止的,一次积 2 分。
4 、发挥作用方面
①积极为中心工作出谋献策且被采用的,一次积 3 分。
②发挥余热,义务担任技术指导,帮助原单位处理一些工作的,积 3 分。处理紧急棘手任务的,一次积 5 分。
③积极参加离退休干部社会群团组织,在其中表现良好、发挥作用的,积 2 分。
④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政策宣讲、关心下一代工作、社区矛盾调解等服务工作的,一次积 3分。
三、“两新”组织党员积分指导细则
1 、政治表现方面
①积极主动参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和集中学习的,一次积 2 分;发言一次积 1 分;上交学习心得体会且审核合格的,一次积 2 分。
②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任何时候不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传播网络谣言的,积 2 分。
③服从党组织的管理,对支部安排的相关任务,能够积极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一次积 3分。
2 、执行纪律方面
①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但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的,一次积 1 分。
②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积 2 分。
③带头遵守企业(组织)考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一月未违反的,积 2 分。
④注意会场纪律,在企业召开相关会议时做好表率,不大声喧哗、不随意走动、不中途离场,一次积 1 分。
⑤遵守工作纪律,不泄露企业机密、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的,积 2 分。
⑥上班着装端正大方,不着奇装异服的,积 2 分。
⑦恪守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不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不侵占集体资产的,积 2 分;无违纪行为或检举他人违纪行为属实的,积 2 分。
⑧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的,一次积 2 分。
3 、品德修养方面
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无违法乱纪行为,积 1 分。
②不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积 2 分;劝阻直系亲属不参与的,积 1 分。
③不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积 2 分;劝阻直系亲属不参与的,积 1 分。
④制止、举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一次积 2 分。
⑤制止、举报邪教人员聚会和传教活动的,一次积 2 分;协助帮教转化 1 名邪教人员的,积 2 分。
⑥有见义勇为行为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一次积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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