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工作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信访工作制度 一、 校长、 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 其它校级领导为所分管或所涉及信访问题的责任人, 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单位信访负责。
二、 信访工作在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由办公室具体抓, 具体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 登记、 呈阅、 转办、 交办、 督办, 并配合有关处室调查信访案件,组织信访调查研究, 总结汇报信访工作。
办公室确定一名信访专干。
三、 来信来访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和归口办理” 的原则, 凡涉及相关处室职能的, 交由相关职能处室处理。
信访问题处理后, 要及时书面回复信访人, 并将处理结果向有关部门呈报。
四、 建立重要信访案件领导交办制度。
对于集体访、 重复访和领导特别交办的信访案件, 由校长和书记向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直接交办。
有关人员接到任务后,要立即组织对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呈报处理结果。
对于复杂的需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
五、 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从校领导到一般干部职工都是群众上访的接待员。接待来访态度要热情, 语言要和气; 要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反映和呼声。
对于能解决的问题要当场答复, 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向来访者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 讲清道理, 以诚感人。
六、 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要依法行事, 按程序办事, 处理问题要稳当, 不留后遗症。
对重大、 带普遍性的问题、热点问题, 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整理, 由校信访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
七、 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度。
凡因对信访问题不重视, 对转办、 交办的信访问题没有及时妥善处理, 致使进京赴省到市上访、 集体上访, 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 每季度末和年终, 办公室对本校信访情况进行统计、 综合分析和总结, 并将信访材料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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