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供大家参考。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是党在离退休干部党员 中建立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离退休干部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教育广大离退休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三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所属单位党委 (总支)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离退休干部党 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应本着就近、 便于管理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进行设置,凡有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员多的单位,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并根据党员居住地的分布状况,建立若干个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单位,党组织应将离退休干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并指定一名支部委员负责联系离退休干部党员。
第五条实施改组、 改制或破产重组后的企业,已经建立了党组织的,其离退休干部党员一般由企业党组织管理,也可由居住地党组织管理;未建立党组织的,其离退休干部党员,一般由居住地的党组织负
责管理。
第六条 对居住分散和回农村安置的 离退休干部党员,可就近编入所在地的党支部。易地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由接收安置地(单位)党组织管理。
第三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 主要任务 第七条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抵制封建腐朽思想的侵蚀,崇尚科学,抵制邪教,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督促党员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按规定缴纳党费。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开展谈心活动,紧紧围绕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做到离岗不褪色,保持革命晚节,维护离退休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5.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本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
的情况、意见、建议和要求,关心离退休干部的思想和生活,协助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工作,帮助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6.从本单位的需要和离退休干部的实际出发,引导支持离退休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尤其是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建设和睦文明家庭等方面多做贡献。
7.组织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特点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锻炼身体,开展科学健身活动。
8.关心非党离退休干部,做好在非党离退休干部中发展新党员的工作。
第四章加强对离退休干 部党支部工作的领导 第八条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党 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建设规划,经常研究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做到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评比,统一总结表彰。
第九条各级党委的老干部工作 部门要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要根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阶段性目标,进行分类指导;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员的培训;要注意总结推广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经验;要定期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要定期组织评选和表彰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先进离退休干部党员。
第十条各级党委、 政府和组织部门要在活动场地、经费、学习材料
等方面给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以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用 于本省所有离休干部党支部、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总支)。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中共 xx 省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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