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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法制科科长事迹材料
傅强,曾用名付强,男,生于 1972 年 9 月 30 日,土家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1994 年 9 月参加公安工作。该同志自 2001年 8 月担任 XX 市 XX 区公安局法制科科长以来,在区公安局党组的领导下,带领全科民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认真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创造了 XX 区公安局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的一个又一个奇迹。执法质量工作从六年前的后进单位,一跃成为 XX 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工作的一面旗帜,连续五年被 XX 市公安局表彰为执法质量先进单位,2006 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他本人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多次受到记功和嘉奖。傅强同志的身上体现了一名人民警察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和高尚情操。其主要事迹如下:
知难而进
迎头赶上
实现 XX 区公安局法制工作跨越式发展。
1994 年,傅强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战斗在公安法制战线上。1999 年 9 月西南政法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2002 年6 月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有着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和踏实的工作作风。2001 年 8 月,通过竞争上岗任 XX 区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然而上任不久就迎来“当头一棒”,2001 年 XX 区
公安局执法质量在 XX 市公安局考评未达标,区公安局主要领导受到市局诫勉谈话。按照 XX 市公安局执法考评有关规定,连续两年执法考评不达标,各区、县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当时法制科民警人心涣散,士气低落,面对不利局面,傅强同志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带领全科民警,振奋精神,响亮地提出了“知耻后勇,迎头赶上,打好翻身仗”目标。但要在较短时间内彻底扭转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被动局面,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在具体工作中,傅强同志一是积极向区公安局党组汇报,当好参谋助手,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通过他的努力,2002 年区公安局在财力十分紧缺的情况下,为法制工作投入资金 10万元,为执法质量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从执法质量考评发现的问题入手,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用制度来规范全局的执法活动。几年来,他主持制定了《XX 区公安局执法责任制规定》、《民警教育培训制度》、《XX 区公安局个案考评规定》、《XX 区公安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则》、《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 20 余项规章制度,同时完善各项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强化办案纪律,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为方便民警执法办案,他还收集基层单位常用的法律法规、各种法律文书的填写方法、各种笔录的制作方法、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等汇编成书(共计 15 万余字),发送到每个民警手中。三是加强对民警的法制培训工作。他清醒地认识到,提高执法质量关键是转变执法观念,关键在于民警的责任心。2001 年全局执法考评之所以不达标,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相当部份民警按“老规矩”办案,凭经验办案,
对新的执法要求不了解,无所谓实体和程序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傅强同志积极与政工等部门一道,切实强化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从最基本的学起,提高民警的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6 年来,他坚持为民警进行集中上课辅导共计 60 余课时,培训民警 1500 余人次,为提高民警的综合执法素质作出了不懈努力。四是加大办案单位的检查指导力度。傅强同志长期坚持深入办案单位当面指导执法办案,与民警一起探讨如何提高执法质量,从思想上转变执法观念。每次区局执法质量检查,他都要亲自深入到每个办案单位,从接处警台帐到每个案卷,他都要一一亲自过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通过一系列措施,XX区局整体执法质量明显改观,区局执法质量在 2002 年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经 XX 市局考评,一举进入全市优秀行列,这与傅强同志的艰辛努力是分不开的,这里面凝聚了他太多的心血和汗水。从 2003年开始,全局执法质量又连续四年保持优秀。2006 年, XX 区公安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勇于进取
开拓创新
大力改革和推进公安法制工作
傅强同志除认真搞好日常工作外,还注意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2006 年 6 月,他随市局组织外出考察网上办案后,在全面分析网上办案系统基础上,他敏锐认识到网上办案能够规范执法行为、减轻民警工作负担、节约办案成本,提高队伍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迅速形成考察报告向党组专题汇报,引起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他全面负责。他带领全科民警,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工作。他几乎天天睡在办公室,吃盒饭。在抓好系统建设的同时,狠抓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办案民警的集中强
化培训,经过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区局率先在 XX 市公安机关正式启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所有办案审批全部从网上进行,实行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网上执法监督。网上执法办案系统运行以来,受到广大民警一致肯定,收到良好效果。一是规范审批程序,不再出现程序错误。该系统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开发,任何案件只能按照法律规定一步一步进行,彻底杜绝了“重实体,轻程序”的致命错误。二是案卷装订规范整齐。所有法律文书、笔录都由系统生成打印,避免了因手工填写法律文书所出现规格参差不齐、内容不规范的毛病,案卷成册就像一本书一样整洁美观。三是节省大量人力、财力和办案时间。所有审批通过公安网进行,节约了大量的办案成本。区局自系统运行以来,共节省警力 2523 人次,节省时间 5985 小时。由于所有案件从网上审批之后,全部自动保存在系统中,法制民警和局领导可以随时审阅案件,对每个案件都可提前介入,指导办案部门调查取证。四是执法监督考评便捷,有力促进了公平、公正。由于该系统将行政、刑事案件,从案前询问到结案,整个过程及全部法律文书都录入系统,办案民警、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分别依据自己的权限进入系统,实现网上呈报、网上审批,法制部门和局领导通过系统,对每个办案环节的执法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可随时考评打分。五是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由于使用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普遍提高了民警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敲打键盘,点击鼠标,工作呈请、工作审批、案件审核、文书制作等一律在网上流转,案件网上办、网上批,已成为区局办案民警的工作常态,对推动全局信息化建设,建
立信息化条件下的新型执法模式,提高公安执法效率和效益,扎实推进“三基”工程建设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身先士卒
率先垂范
努力打造一支战斗集体
长期以来,他力求在工作中做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他清楚的知道所有的案件都有很强的时限性,容不得半点拖延马虎。在工作中无论是作为普通民警还是中层干部,无论是领导交办任务,还是民警要求审核或咨询案件,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休息时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他都从不推诿,毫无怨言的认真解答、及时办理。去年他父亲因病住院动手术,子女只有他一个人在父母身边,加之母亲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医院护理父亲,遇到晚上有案件要审核的时候他只能叫上年迈的母亲到医院照顾父亲,自己到单位加班,干完工作后然后到医院替换母亲,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近一个月,他没有因此耽误工作,甚至没有一次迟到和早退现象,但面对父母他却十分愧疚。6 年来他直接审核了 2000多件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败诉,区局未收到过一起对法制部门的投诉,人民群众针对 XX 区局民警办案问题的投诉逐年下降。经常有人问他就那点工资工作那么辛苦值不值?并戏言他那点工资确实是干出来而不是混出来的。他想,“穷要穷出志气,苦要苦出名堂”,尽管土了些,但能代表他的心声。正是在他的影响下,法制科全体民警紧密团结,无私奉献,遵章守纪,严格依法办事,六年来无任何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无一人违反“五条禁令”。由于全科团结务实、作风过硬,2002 年法制科被区局评为执法质量优胜单位,2003 年荣获集体三等功,2004 年、2005 年、2006 年荣获集体嘉奖。
秉公执法
严
于操守
全力维护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他时刻牢记自己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身份,两袖清风,刚正不阿,坚守原则,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和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清廉从警,清白做人,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从警多年,他始终坚持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秉公执法,嫉恶如仇。他认为:“法制部门就是一个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基层办案单位服务的服务部门,而不是人们所想像的所谓的有权部门,即使是有权,也是法律赋予的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公权,而不是拿给个人炫耀,谋取私利的私权。” 在 2003 年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我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他人的案件时,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利用他的社会关系处处说情,设置障碍。以至于在该不该对嫌疑人批捕的问题上出现了重大分歧。但从该案动机、情节、社会影响来说都应当批捕,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后,犯罪嫌疑人最后被批准逮捕并被判处刑罚。在这个过程中,有个朋友找到我,提出拿两万元办取保候审,我对他说,你不要说拿两万元,你就是拿二十万、两百万,再多的钱都不可能,你还是早点给受害人拿点医药费,争取法院判决时可以酌定从轻处罚。2004 年,我在审核一个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时,发现这名靠给别人拉煤为生的受害人借了 2000 多元治伤,行为人没有付一分钱,但承办单位只报了一个警告处罚,我马上向办案民警了解,才知道行为人是一个有相当关系的人,同时我也发现这名行为人是我小时候一起长大的邻居,这下说情的人一个接一个,但我明确告诉他们,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罚。说情的人看我态度坚决,不得不赔偿了全部医药费,行为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傅强同志具
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爱岗敬业、勤于钻研的实干精神,淡泊名利、勇于奉献的高尚情操,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良好作风。他在公安法制工作岗位上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崇高理念。2006 年 4 月,在首届“XX 市公安机关杰出(优秀)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中,傅强同志光荣当选,他在获奖后发表了自己的肺腑之言:“忠实于良心是我做人的行为准则,服从于法律是我工作的职业操守”。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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