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位“金融副省长”超级深刻讲话稿:金融如何撬动招商引资?【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位"金融副省长”的超级深刻讲话稿:金融如何撬动招商引资?
1、政府和企业要加强转型升级项目策划,特别是未来型、战略性新兴项目。
市场上从来不缺钱,缺的是资本感兴趣的项目。不要简单抱怨银行不借钱给你,银行看走眼的时候是有的,但不会所有的银行同时看走眼。回头认真审视项目自身的生命力、竞争力,特别是获利能力,才是进取之道。
当下全国各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类型又是大同小异,就像当年一窝蜂上光伏项目一样,现在集中在电动汽车、锂电池、煤化工、火电等行业。历史惊人相似,思维、观念不变,考核机制、大环境不变,历史搞不好还会重演,再次去过剩产能不是梦。
为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双创”,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业务。要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刺激各类资本竞相投入创投事业,使大大小小的创业项目都能比较容易获得起步阶段的启动资金,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孵化氛围。
金融业在去过剩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过程中腾出的资源,要以低成本用于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
2、给中国的商业银行更准确的功能定位。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必然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但现实情况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牌照是受管制的稀缺资源,美国高峰时期有1.8万家银行,每天都可能有银行倒闭,而我国总共才只有几家商业银行,除了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关闭,再无任何银行倒闭。这说明,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具有相当程度的垄断性和专营性,商业银行的蛋糕很大程度上受保护,别人不能轻易分吃。
但问题是,我国的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似乎很容易忽略上述背景,而更多强调,银行也是企业,必须赚钱。特别是一些已成为上市公司的银行,更是强调必须对股东负责,必须利润最大化,并由此制定出一整套基于垄断的、单方面的制度化游戏规则,名为“制度管人”、“机器管人”,来确保自己利润最大化。这就产生了当前一方面实体经济哀鸿遍野,而银行业赚的盆满钵满的社会现象。
2015年大量实体企业面临巨亏、破产,而银行业却在抱怨利润没有实现大幅增长。实体经济亏损严重,银行业却能大幅盈利,这有违经济规律。这种现象的产生不能责怪金融机构,这是我国对银行业功能定位不准造成的。
在金融业完全放开、竞争体制完善的情况下,如果银行还能持续盈利,我们不要眼红,那是银行的本事,但在今天这种金融业基本垄断、受保护的状态下,是否应该给商业银行的利润最大化套上一个笼子呢?我们希望商业银行在与实体经济的共赢中赚取合理的利润,而不是把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建立在实体经济资金成本高、利润减少的基础上。
当前,如果深层次制度调整比较困难,是否可参考国家对央企征缴超额利润的办法,对银行业在税前征收一定比例的国家收益,用来反哺实体经济。
3、拆除那些以加强监管为名,实际上却自缚手脚、画地为牢的政策门槛,舒缓绷到极限的银企关系。
这两年监管部门的每一次政策松绑都给金融市场带来了积极的反应。取消存贷比考核,客观上为大幅降低高成本表外融资规模创造了条件;
取消时点存款额考核,使多年来银行业硝烟弥漫、乌烟瘴气的揽存款大战逐渐消停。
当下,最需要立即修改的银行业规定是,企业必须先还本付息,再重新续贷。一方面是企业难以为继,流动性接近干涸;
另一方面,银行要求企业先还清上次借款再重新续贷,“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问题在于企业资金流紧张,如何实现先还款再借款?于是,一些民营企业从社会融资机构借入短期、高成本的过桥资金,或者干脆借入民间高利贷;
而不少国企,特别是大型国企对此要求则一筹莫展。
我想表达的是,如果企业不可救药、是扶不起的刘阿斗,那么干脆就将其列入僵尸企业的行列,让其早死早超生。但是,大多数的企业不是产业和企业出了问题,而是由于市场萎缩低迷,造成了流动性困难,银行经过研究并判定,应该继续给予续贷支持。对于这种情况,如果继续简单坚持必须先还后续,那不是作茧自缚吗?
不接地气、缺乏针对性的监管规定还有很多,例如设立村镇银行要求必须有一家商业银行做第一大股东,这当然有助于防控风险,但因大多数商业银行并不热衷于此,于是乎,村镇银行喊了很多年,发展并不快,症结就在此。
还有关于农村信用社的很多政策,一直不清晰。当前全国各地的县域农信社都在纷纷改制为农商行,这很好。监管部门要求省级联社、市级联社在管理上去行政化,这也很对。
但问题是顶层设计并未给省市联社的庞大管理群体规划未来,他们作为推进改革的主体,进行“自我革命”,当县域农信社全部改制完成后,他们的归宿在哪里呢?
是否可以支持各省以省农联社为依托,成立省级农业金融投资控股公司,让这个公司成为推动县域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的积极力量,成为改制后农商行的股东。当改制全面完成,省市农联社使命结束时,一个全新的以资本为纽带的农业金融投资控股集团诞生了,新旧体制顺利转换。
4、在经济逆周期背景下,用顺周期时制定的监管政策考评金融业,一定会出现许多“鞋和脚”不适应的地方。
要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适时调整对银行业的考核指标。在经济顺周期时,银行业分享了实体经济带来的巨大红利。当实体经济遇到巨大困难的时候,银行业是否可以把自己的利润也与实体经济分享一些呢?顺周期时提取的巨大拨备不就是为了应对这样的困难吗?
而事实上,今天许多金融机构因为监管指标的原因,不是在多消耗一些过去提取的拨备化解不良,反而是在更大力度地提取拨备,这客观上也进一步挤压了金融业让利实体经济的空间。对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额“双降”的要求更是不符合经济规律。
逆周期背景下,金融业不良上升是大概率事件,世界各国莫不如是,既然难脱此理,如果能对金融业的考核指标有适度宽松,则意味着实体经济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银行业和实体经济的压力都将得到一定的舒解。
再比如,大型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对于企业用活资金、降低成本非常必要。在经济困难时,许多企业更需要这一重要的金融工具。但如果守着经济形势好时制订的准入门槛,不少企业就达不到设立条件,只能对这一有效工具“望洋兴叹”。
5、不以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名义让小微企业融资更贵。
近几年监管部门为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可谓绞尽脑汁,对商业银行提出了“两个不低于”的监管要求。为了鼓励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央行在定向降准等方面也对商业银行在流动性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除了要求商业银行能提供信用贷款外,针对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实际,大力推动融资担保业务,一大批国有的、民营的融资担保公司应运而生,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此外,还有小额保险保证贷、纳税信用贷等业务都在试水,产生了一定效果。
但是从总体上看,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未根本改变,融资成本甚至节节推高。中国的小微企业大部分处在创业初期或者是产业链的低端,相当比例的企业先天存在产权边界不清晰、内部管理随意性强、财务两本账、信用程度难以评估等共性问题。大型商业银行虽然被迫执行“两个不低于”的要求,主要是基于政治责任。以他们庞大的组织架构和繁复的管理程序以及已经难以降下来的管理和人力成本,去做小微企业的业务,真可谓是高射炮打蚊子,有时只能赔本赚吆喝。
而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民生、平安等,虽然大力发展小微业务,但对不良的恐惧,使他们对客户的授信条件非常苛刻,资金使用成本也很高。更有一些无法获得授信又没有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只能求助于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不是白担保的,费率不低,事实上是在已经高位的利率水平上再次加码。
更有甚者,有些银行与担保公司联合,指定客户必须找某家公司担保,而担保公司则要求,收取远远超过正常费率的高费率收益。这样的扶持政策与初衷大相径庭,可能是设计政策时没有想到的。
去年国务院要求各省加快成立政府出资的以公益性为主的融担公司,但因为要对国有出资保值增值负责,融担公司在开展业务时相当审慎,一般的企业很难得到国有融担公司的担保。
有些市县国有融担公司甚至长期未开展业务。归根到底,无论是融担公司的成本,还是应由银行承担的风险成本,因为供求双方地位不对等,资金成本几乎最终都落在了小微企业身上。许多着眼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措施,客观上都变成了促使小微企业融资贵的原因。
如何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我认为要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把服务小微企业的重担压给地方金融。全面放开地方城商行、农商行网点设置限制,放开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的限制,把国家赋予大银行的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专项政策足额给到地方金融机构,大银行不再承担支持小微企业的政治任务,实行错位发展。给予小贷公司和银行业同等税收政策,以及补充资本的渠道。国家可出台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只要地方金融机构能充分发挥接地气、熟悉企业、程序简便、管理成本低等优势,就能撑起小微企业这片天。
6、创新管理,积极推动民间借贷规范化、阳光化,使其成为服务农村地区和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
千百年来,中国的民间借贷一直是解决邻里间、熟人间、亲友间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形成了一系列约定俗成的“行业规则”。农村地区金融需求和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普遍具有非标化特征。现代金融机构为了防控风险,设计了严密的风控体系,对服务对象的筛选、抵押物的要求都很严格,并且申审流程长、环节复杂、服务人员多,人为提高了融资成本。而邻里、亲友、熟人之间相互借贷由于对彼此信用、实力知根知底,对借贷目的和用款情况更了解,更容易决定是否借贷、借多少、多高利率,尽调比商业金融机构的客户经理都更深入透彻。
借贷双方的诚信因受到熟人社会的约束,往往比依法监督更有效,借贷双方需要展期、续贷、改变利率水平等,双方协商后可以有巨大调整空间,不像今天银企之间动不动就对簿公堂,弹性调整借贷关系的手段很少。要想发挥好民间合法借贷的作用,关键是要解决阳光化、规范化的问题。
阳光化就是要为合法民间借贷正名,承认它是中国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农村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主力军,要把它与高利贷、非法集资区别开来,要制订办法,使其公开合法进行。
规划化就是要明确借贷双方的责、权、利,制订标准化的合同范本,把千百年来的“白条”变成标准化的借贷合同,同时建立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制度,可由国家设立的备案中心(可以是网络),备案作为见证,防备日后产生法律纠纷。此外,还要对借贷利率上限作出规定,防止出现高利贷。对超过规定上限的依法打击,法律不予承认、保护。
7、金融机构切实增强与实体经济长期共赢理念,弱化“投行”、“投机”心态,防止银行“投行化”。
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本应是“毛和皮”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实体经济是平民、金融机构是贵族,无论是从社会阶层的感知上,还是业界的供求规则上都有这个趋势。一个常用的词暴露了彼此之间的不对等,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常用的词是请金融机构给予“支持”,而金融机构自己讲话时也说,我们要“支持”XX企业XX项目。这不是平等合作的语境和心态。金融机构回归到与实体经济长期共赢才是理性的定位。双方成为命运共同体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经济社会。
遗憾的是最近十几年来,以美国华尔街为主的投行业务进入中国,资本逐利性、贪婪性大放异彩,资本回报率动辄高达百分之几十,甚至百分之几百。受此影响,中国的金融业悄悄变“疯”了,整个金融界弥漫着“投行”的心态,进而整个中国社会弥漫着投机心态,正常的回报率已看不在眼里,低回报被视为没本事。整个社会文化变得贪婪、自私、逐利,实体经济变成“老实人”“没本事人干的活”。
摒弃投行、投机心态是当下中国去杠杆、挤泡沫的需要,是脚踏实地回到现实,一步一个脚印实现全面小康的需要。
此风不去,实体经济难以挣脱资本的贪婪,长此以往,中国实体经济危矣。
8、银行业要力戒浮躁,推行主办银行制,把每一单业务做实。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一家银行不可能是千手观音,任何领域都是强项。现在的工农中建交以及大型股份制银行,事实上已完全没有行业领域的划分,都在进行全领域发展。具体单个银行中,客户经理似乎也没有业务领域的划分,只要能赚钱的业务,各个领域大小通吃。靠关系、靠政策、不靠能力。往往业务做了,但对客户的了解还仅限于皮毛。有无风险不得而知。因为银行业务是“机器管人”,只要各项材料、数字符合机器的要求,风控就能通过。于是客户经理做的工作不是如何下功夫尽调,而是和客户一起炮制合格的材料通过审查,目的是一方拿到钱,一方做成业务。在经济顺周期时,怎么做都赚钱,风险被掩盖,现在经济下行,那些当初没下够功夫的项目,风险就率先暴露出来。
推行主办银行制在今天应是有效之策。各家商行应该确定自己的主办方向,做有专业背景的银行,培养专业人才,收缩范围领域,在业务的深度上下功夫。
为规避风险,可由专业银行承担主办银行责任,组成银团。对一家企业不要几十家银行蜂拥而上,都去傍大户,都去做尽调,而由主办银行把它吃透,联合大家一起做,这样有利于降成本、降风险,又有利于吃透客户。对客户经理也应划定领域,使其成为专才,并限定客户数量。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只有服务对象有限,才可能把企业吃透,真正实时动态把握企业经营脉搏。
9、地方政府要用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积极稳妥处置好金融风险。
当前经济下行背景下,金融风险频发。对银行和企业反映出的金融风险,政府应该怎么办?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支持银企之间用市场的办法去化解,政府不可大包大揽,想揽也揽不了。拿财政的钱去给任何银企补窟窿,都是不公平的,也是行不通的。同时也绝不能简单将风险推给市场,置之不理。如果一旦风险扩大,演变成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将对地区的经济、社会造成严重伤害,最终收拾局面的还是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对辖区金融风险要高度敏感,随时掌控动态,要推动银企互动,必要时政府出面,整合政银企三方资源,用市场的办法、行政的手段推动防控、化解风险。
10、化解过剩产能时除了重视人员安置还要高度重视债务问题。
去过剩产能是2016年国家五大经济举措之一,如何把这一重大决策落实好,首先地方政府对关停企业人员的安置转移要高度重视,同时应同样重视企业的债务。以目前情况看,企业债务大部分来自金融机构,还有一部分来自民间借贷、职工集资等。
企业不死,诸多债务矛盾冻结在那里,一旦决定出清,债务矛盾将会被激活,极易引发局部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因此,对拟出清企业在盘点人员的同时必须同步盘点债务,深入分析,提前制订预案,分门别类协商制订合理的处置意见。
11、落实“去杠杆”要结合各地实际,不宜一刀切。
从全国情况看,去杠杆是化解防范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
从政府债务情况看,全国各省负债率差别很大,有的负债率很高,已面临偿债风险,而有些省则负债率很低,仍有很大举债空间。从企业债务看,去杠杆的过程就是促转型的过程,一些传统企业杠杆过高理应想办法降下来以防风险,但一些创新型、未来型、战略性产业项目,杠杆高就高一点,风险与机遇并存,有些投资本身就有风险投资性质;
从个人负债情况看,因为我国是储蓄社会,个人杠杆应该“加”而不是“去”,应鼓励运用杠杆去扩大消费;
从公共平台(交易市场)情况看,主要是要加强监管,任何一样新业务开始的时候,一定要先从顶层设计把风控系统设计好,不能等出了问题再去研究,打政策“补丁”。这方面我们教训不少。
12、进一步明确承担金融供给服务的责任主体。
从当前的情况看,银监会主要功夫下在监管上,主要对防控金融风险负责,监管措施、力度和效果都是不错的。但谁来推动中国银行业加快发展,为社会提供充足、丰富、成本较低、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总感觉在国家层面功能缺位。
实体经济面临融资难、融资贵时投告无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层面代言人。国务院很为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着急,但总感觉宏观金融政策落地难,地方政府也为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殚精竭虑,但银行不归地方政府管理,协调力度有限。造成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是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非法集资盛行的根源也在于正规的金融服务发展不足。而要解决金融服务供给不足这个根本问题,迫切需要国家明确对金融业发展负责的部门。银监会的功能决定了它不可能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去抓金融业发展。
13、困难时期,企业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能“舍”。
创业艰难百战多,很多企业走到今天,一草一木都有感情。现在日子过不下去了,只想从银行继续借钱,熬过寒冬。而银行则担心企业救不过来,血本无归。这时候断臂求生的自救行为才是内在动力,银行看到企业的决心才会对你有信心。今天的“舍”是为了明天的“得”,今天不舍就没有了明天。一些艰难度日的民营企业更应懂得这个道理。
14、有难同当,“不跑路”,危难之中见诚信。
银行最恨的是遇到风险时,企业责任人跑路、关机、不接电话、不见面、见面不讲理耍横,银行同情、愿意帮助的是那些忠厚诚信、直面困难,与银行一起想办法,解决问题的人。
企业最恨的是那些顺境时追着企业放贷,困难时躲着、拖着,甚至骗企业借高利贷还清银行贷款,而事先讲好的续贷却不给的银行人。
困难关头有难同当、共度难关,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危难见诚信,诚信价更高。不讲诚信,银企双方都是受害人。
15、社会舆论要给金融业发展注入正能量。
金融风险有着极强的传染性。一篇煽情的文章极有可能让风险迅速蔓延。对企业负责人的非全面、非理性的撕扒,往往接下来就是企业金融危机的到来。因为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不愿意给出现问题的企业家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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