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在消费扶贫推进会上讲话(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消费扶贫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20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冲刺收官、决战决胜之年,工作重点已经转移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上来。今天,我们召开消费扶贫工作推进会,目的就是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用消费扶贫的手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
一、肯定成绩,着眼全局,切实把消费扶贫工作摆到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上的重要位置来抓
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是党中央着眼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不断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优化我市产业结构,构建社会扶贫长效机制。
2019年1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9年5月份,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我市也制定印发《商丘市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把消费扶贫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推动消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在在2019年,我市编制《商丘市消费扶贫产品服务指南(第一期)》,先后召开“第一书记消费扶贫产品展销会(郑州)”、“爱心消费扶贫展销会”等多次消费扶贫产品产销对接会,签约消费扶贫产品金额达到3773.5万元。春节前,市总工会、市发改委和市邮政公司举办的“在工会活动中开展爱心消费扶贫”活动,全市有50多个单位、企业购买了“消费扶贫”农产品,实现销售扶贫产品金额达418.55万元。通过这些举措,有力的推进了全市贫困县产品服务与市场对接,通过消费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激发内生动力,助力脱贫攻坚,也更好地为企业搭建宣传、购销和经验交流平台,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进一步发挥其扶贫增收作用。同时,在疫情期间,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在2月20日就出台《关于在疫情期间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在2月26日召开消费扶贫协调推进会,在3月4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推介滞销扶贫产品、在3月12日出台《商丘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意见》,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2020年全年的消费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保障。通过采取及早摸清底数、机关带头消费、多种模式宣传、网络平台促销、社会合力购买等多种方式,累计销售水果类2600吨、蔬菜类650吨、禽类11万只、蛋类115吨、食品类1300吨,折合人民币8522万元,促进了绝大部分滞销农副产品销售,解除了农民后顾之忧。同时,商丘市认定全国消费扶贫系统产品共1211个,居全省第二名(3月26日省通报数据),“互联网+战疫情促销费助脱贫”活动上报供应商1044个,产品1416个,组织采购商202家,采购量3180.2吨,居全省前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消费扶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与贫困县、贫困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要资金、搞项目”上,甚至认为消费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附带措施、可有可无,工作中重视不够、谋划不够、投入不够,工作导向不清晰。二是工作措施不精准。个别地方和部门尽管出台了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化方案,但对消费扶贫缺乏深入系统研究,对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情况不清、原因不明、办法不多,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抓到点子上、抓到要害处。三是工作开展不均衡。有的市直部门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也有一些部门工作开展相对滞后、进展不大,个别部门甚至至今还没有破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持续推动消费扶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做好我市下步消费扶贫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创新机制,着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着力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打通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推动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融入全国大市场。促进贫困群众增收,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商丘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带动贫困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培育发展,进而帮助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是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有效渠道和有力抓手。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参与。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和服务进入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学校、医院和军营,鼓励引导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的食堂、餐厅等选用贫困地区农产品、畜产品,推进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建立劳务精准对接机制。定点帮扶单位要深入开展。动员组织包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发挥思路宽、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产品进行代言,鼓励干部职工优先购买被帮扶村的农产品和服务,拓宽销售渠道。社会各界力量要积极动员。通过平台搭建、金融支持、舆论宣传等手段,发挥好政府“有形之手”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广泛动员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通过“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捐”等方式,带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载体平台要发挥作用。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商丘食品博览会”“10˙17全国扶贫日”等节庆展会,针对贫困地区策划相关活动,发出倡议,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大力推广乡村特色美食和美景。
二是积极拓宽销售渠道。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有自己有特色的扶贫产品,但贫困群众缺乏销售渠道;同时,有很多消费者想购买有特色的的农产品,但面临高价、品质无法保障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加强沟通,创新举措,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龙头企业带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由大型企业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品牌设计、商标注册,通过企业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实现农产品保值增值。进一步完善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规范销售利润分成比例,维护双方权益,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商场超市直销。以打通供应链条为主要目标,广泛开展“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消费扶贫活动,在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车站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产品公益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献爱心。鼓励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并给予价格优惠,形成农产品“从田间道餐桌”的全链条联动。电商扶贫营销。深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通过线上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产销对接等途径,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巩固乡村电商服务网点惠农助农作用,畅通优质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通道。旅游带动促销。引导贫困地区特色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饭店,在各大旅游景点设立扶贫特色产品专区,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畜产品、手工艺品等旅游产品品牌,进行宣传和推介。在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设立扶贫产品购买点,打造“农业观光+旅游购物”等扶贫产业链,构建“游、够、娱、吃、住、行”一体化旅游格局,实现旅游扶贫与消费扶贫的高度融合。
三是加快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贫困地区大部分都是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农产品丰富,且品质较好。要始终坚持在农业供给侧上下功夫,围绕培育贫困村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加强质量标准化和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供应水平和质量,重点打造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提高适应能力和竞争水平。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协会等方式,加强全程技术指导,引导贫困地区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打造贫困地区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示范基地,并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品牌展示和宣传推介。构建农产品质量体系。积极宣传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技术和管理方法,统一完善标准评价体系,鼓励和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要打好绿色牌、有机牌和安全牌,推行农产品的绿色种植、养殖环境的生态无公害,加工环节的卫生无添加,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覆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持续提升贫困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构建完善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消费扶贫涉及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市发改委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进展,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市直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责任,精准聚焦问题,细化方案措施,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里的做法,结合各自实际,拿出具体举措,把消费扶贫纳入扶贫工作总体布局,推进消费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责任,严格督查。省已经明确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并且对消费扶贫工作进行每月通报排名,请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责任,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能拖全市消费扶贫工作的后腿。同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把消费扶贫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重点就活动开展、利益联结、带动效益、减贫成效等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确保实效。对工作开展好的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开展成效差的相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三)大力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通过各种平台,开展消费扶贫宣传工作,推广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针对贫困地区策划宣传推介、产品展销等活动,大力宣传报道消费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企业、社会组织好个人,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消费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消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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