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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耒卫健党发〔2022〕13号关于印发《市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在医院深入开展重点领城专项整治“清风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各个科室,推进医院规范管理、规范诊疗、规范服务,营造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廉洁、便捷、高效的行医就医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反腐败工作为着力点,深入贯彻中央、省委、衡阳市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整治和査处工程招投标,药品、医疗耗材、设备购销,以及违规收费、过度检查、开大处方等方面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医德医风进一步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整治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看党组织作用发挥是否有力,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是否到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是否执行到位;
重点整治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看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务政务“一头冷一头热”问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存在薄弱环节,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或使用加班费、津补贴、工作经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是否存在监督执法不严,教育管理缺位,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
(二)整治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重点整治制度不健全,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问题,看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是否明确和清楚;
重点整治医院绩效考评体系不科学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科室、医生收入与经济考核挂钩,存在药品和检查采取开单提成的形式等问题;
重点整治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标、设备采购、医用耗材和药品器械采购上程序不到位、制度有漏洞、监督乏力的问题,以及优亲厚友、领导人员直接插手、循私舞弊、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行为;
重点整治选人用人上违规使用干部、违规聘用临聘人员等问题。
(三)整治医德医风建设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浮于表面,重使用轻监管、重保轻处,纪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抓得不严,流于形式,医务人员法纪意识不强的问题;
重点整治接受服务对象的“红包”、物品和吃请;
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各类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股、分红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等问题。
(四)整治执业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无证上岗和乱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行为;
重点整治过度检査、开大处方等问题;
重点整治采取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和结算票据、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一)部署启动(10月上旬)
1、成立专班专抓。医院成立由院长和书记为组长,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抓好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各科室要按照要求,推动医院专项治理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2.制定整治方案。医院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警示教育。医院党支部要通过组织学习、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上廉政党课、观看《蜕变的初心》专题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进一步筑牢医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干事新氛围。
(二)清理核查(10月-11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医院开展重点领城突出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医院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各科室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医院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市卫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11月-12月)
1、开展督查。将深入开展医院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纳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把压力层层传导到科室,专项整治办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全系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实地抽查。专项整治办将对医院各科室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格按照《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追究问责,对整治行动中举报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迅速核实,快查快结,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3、重点督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实地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医院各科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交办和督办。
(四)总结规范(12月)
1、建章立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医院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层层压实责任。医院党支委是专项整治的主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指施、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科室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委的主体责任作用和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作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实行电话、来信来函等公开举报方式,号召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市卫健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三)注重统筹推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教育;
结合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党支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修订完善医院章程,坚持标本兼治;
结合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医院党组织建设。
(四)确保整治实效。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问题线索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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