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长沙市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完整版 一、思想政治 (一)评价要素
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家乡,积极参加党团队等集体活动;了解党史国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了解中国共产党、中国共青团、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拥护党的意识和行动,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国家认同:具有国家意识,珍视国家荣誉,捍卫国家主权;具有文化自信,尊重中华民族的优秀文明成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全球意识,尊重世界多元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关注人类面临的全球性挑战,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与价值。
公民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明辨是非,具有规则与法治意识;尊敬老师、孝顺父母、团结同学、关爱他人、有仁爱友善和感恩之心;热爱生活,尊重自然,具有绿色生活方式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与行动;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理性行使公民权利。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格品质: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自尊自爱、自信自律;勇敢面对困难,坚韧乐观,具有抗挫折能力;正直善良、以人为本,尊重和维护人格尊严,关注人类生存、发展和幸福;甘于奉献、敢于担当、有责任心;热爱劳动,能吃苦耐劳、生活朴素。
行为习惯: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礼貌,能抵制不良诱惑,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珍视集体荣誉,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意为他人和社会服务;保护地球、爱护环境,爱惜花草树木;勤俭节约,低碳环保、健康生活,自觉礼让与排队,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
(二)
实证材料
1.学生自我评价报告:
个人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介绍。
2.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期报告单
3. 参加学校、家庭、社会和集体公益活动的原始证据:如: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了解湖湘文明或走进伟人故里活动、学雷锋活动、担任小记者的活动、为省市“三馆一厅”担任义务讲解员的活动、慰问福利院孤寡老人与儿童等尊老爱幼活动、为赛会保障及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服务担任志愿者活动等。
4. 参加党、团、队、班级以及其他社团活动,积极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原始证据
5.:
个人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的原始证据:如: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孝星少年、美德少年、公益之星、文明之星、助人为乐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
注意:“*”号标注的关键性实证材料,以全市统一考查数据为准
(三)
评价标准
A:完整提供第 1-4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A,且初中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现良好的。(如: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孝星少年、美德少年、公益之星、文明之星、助人为乐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相关荣誉称号的)。
B:完整提供第 1-3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B 或者 B以上,在校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 C:完整提供第 1-2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C 或者 C以上,在校三年无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如有综合素质评价实证等材料作弊或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直接认定为 C等。
D: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对别人生命和与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有校园欺凌行为的。
二、学业水平 (一)
评价要素
学习态度:正确认识和理解学习的价值,具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和浓厚的学习兴趣;崇尚真知、尊重事实,有求知意识和严谨治学态度。
学习方法:具有学科思维,能自主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能独立思考、刻苦钻研,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
知识技能:能理解与掌握各科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反思能力:对自己的学习状态有反思的意识,能大胆质疑、善于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能根据不同情境和自身实际,选择或调整学习策略。
创新意识:具有探索和创新意识,能辩证分析问题,大胆提出想法,具有创新思维,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
实证材料
6.初中每个学期学科期末综合成绩 7.校本课程选修内容及考查成绩 *8.初中毕业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成绩 *9.初中毕业英语口语考查成绩 10.课外阅读的原始证据:如:读书笔记、读后感、随笔和其他课外阅读相关资料等。
11.个人学习计划或总结(学期或年度)
12.小组合作学习记录:如:小组成员就某个学科或学科延伸问题开展的创新、探究活动记录,参与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记录。
13.个人在学科学习中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竞赛活动荣誉的原始证据 (三)
评价标准
A:完整提供第 6-12 条实证,且学生互评结果为 A,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成绩与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为 B 或 B 等以上,
期末考试成绩 B 等及以上,校本课程考查成绩合格;初中阶段在学业水平方面有良好表现的。(如: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科活动荣誉的)。
B:完整提供第 6-11 条实证,且学生互评结果为 B 或 B以上,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成绩与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为 C 或 C等以上,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校本课程考查成绩合格 C:完整提供第 6-10 条实证,且学生互评结果为 C 或 C以上,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成绩与英语口语考查成绩合格,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校本课程考查成绩合格。
D: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或英语口语考查成绩为 D 等; 期末考试成绩五科及以上待合格;校本课程考查成绩两科及以上待合格。
三、身心健康 (一)
评价要素
珍爱生命:正确理解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价值,悦纳自我、珍爱生命,掌握急救常识,坚决远离毒品,具有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人际交往:能大胆表达,友好交流,与父母、老师、同学、朋友等相处融洽、和谐。
心理素质:具有积极、乐观心态,能调节和管理自己情绪,能应对和克服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正确认识与评价自我,能根据自身个性特长和优势潜能选择适合的目标与发展方向。
身体机能: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以及身体运动能力等,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健康生活:了解健康生活常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平衡饮食,坚持锻炼身体,兴趣广泛,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养成良好的用眼及卫生习惯,懂得爱眼护眼;选择适合自身的运动爱好,掌握 2-3 项体育运动技能。
(二)
实证材料
*14.初中毕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15.初中体育与健康平时考查成绩:含:体育与健康课出勤情况,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出勤情况,参加集体健身活动以及平时体育运动项目考查情况。
16.积极参加学校体育节、运动会、体育活动、心理健康活动的原始证据 17.个人在体育活动中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的原始证据:如:在体育竞赛活动中个人获得奖励;个人某一项体育特长,获得专门机构的资格认证。个人持续参加学校田径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羽毛球队、网球队、游泳队、击剑队、马术队、健美操队、乒乓球队等团体活动,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学校认定的体育特长项目证书;个人代表校级或校级以上参加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等。
注意:“*”号标注的关键性实证材料,以全市统一考查数据为准 (三)
评价标准
A:完整提供第 14-16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A,初中毕业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 A 等;初中阶段在身心健康方面有良好表现的。(如:获得学校体育特长认定证书或校级及以上荣誉的)。
B:完整提供第 14-16 条实证,且学生互评结果为 B或 B 以上,初中毕业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 B 或 B 等以上 C:完整提供第 14-15 条实证,且学生互评结果为 C或 C 以上,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 C 或 C 等以上,初中毕业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D:体育与健康平时成绩待合格或初中毕业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没有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四、艺术素养 (一)
评价要素
艺术兴趣:喜欢上艺术课(音乐、美术等),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认真完成艺术学科作业,对艺术课程或艺术作品有较强的兴趣爱好。
审美修养:具有健康的审美价值取向,有一定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能理解与尊重我国文化艺术的多样性。
理解鉴赏:具有一定的艺术基本知识、技能与方法;有发现、感知、欣赏、评价美的基本能力,能在生活中拓展与升华;了解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国家的文化艺术。
表现创造:具有艺术表达和创造的意识;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创新艺术表现或创造艺术作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书法、动漫、文学艺术等艺术活动。
艺术特长:有参加艺术活动的特长爱好、艺术成果。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书法、动漫、文学艺术等方面拥有 1-2 项艺术爱好或特长。
(二)
实证材料
*18.初中毕业艺术考查成绩 19.初中艺术平时考查成绩 20.初中艺术课堂或日常学习生活中完成的艺术作品 21.参加学校、班级、社团或其他组织进行艺术活动的原始记录:如参加学校艺术节、文艺汇演、专场音乐会等活动的原始证据。
22.个人在艺术活动中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的原始证据:个人的文化艺术作品发表或获奖;在艺术竞赛活动中个人获得奖励;个人某一项艺术特长获得专门机构的资格认证;个人参加校级及以上艺术团、合唱团、交响乐团、美术社团等活动获得的表彰或奖励;学校认定的艺术特长项目证书;个人持续(两次及两次以上)担任校级及以上艺术节、校庆、读书节、诗歌朗诵、团队活动、校际联谊等重要活动主持,受到的表彰或奖励等。
注意:“*”号标注的关键性实证材料,以全市统一考查数据为准 (三)评价标准
A:完整提供第 18-21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A,艺术平时考查成绩与初中毕业艺术考查成绩均为 A 等,初中阶段在艺术素养方面有良好表现的。(如:获得学校艺术特长认定证书或校级及以上荣誉的)。
B:完整提供第 18-21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B 或 B以上,艺术平时考查成绩与初中毕业艺术考查成绩均为 B 或B 等以上。
C:完整提供第 18-20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C 或C 以上,艺术平时考查成绩与初中毕业艺术考查成绩均为 C或 C 等以上。
D:艺术平时考查成绩待合格或初中毕业艺术考查成绩为 D 等。
五、社会实践 (一)评价要素
实践能力:积极主动参加社区服务,垃圾分类实践、社会实践调查等活动。
合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能与小组成员共同合作完成实践活动,含研究性课题或学习任务、实践作品等。
探究精神:强烈的好奇心和丰富的想象力,具有坚持不懈的探究精神;不盲从权威,能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认识事物与指导自身实践行为。
劳动素养:尊重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具有积极的劳动态度和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掌握基本的劳动知识与技能,
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热爱劳动,主动参加学校劳动、家务劳动、校内外公益劳动及适量的社会生产劳动;有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创造美好生活和幸福未来的意识与行动。
信息素养:能有效地获取、鉴别、加工、处理、传递和使用信息,具有现代社会信息化思维和数字化生存能力;主动适应“互联网+”等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具有信息伦理道德与信息安全意识,学会保护个人的隐私和尊重知识产权。
(二)实证材料
23.参与学校劳动知识、劳动技能教育和家务劳动、集体劳动活动的原始记录:如:参加劳动教育课堂活动、主题班会、校园卫生保洁、环境美化和手工劳技展演等原始证据。
24.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记录:如:参与大气、水土、生态等环境污染防治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参与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体验活动;参与家务劳动、研学活动、实践基地的生产劳动、军事训练、野外生存训练以及其他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含培育植物、种植蔬菜、饲养动物、木工、泥工、湘绣、湘菜、编织等)的原始证据。
*25.初中毕业理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 26.信息技术能力考查成绩 27.研究性学习成果或创新性成果:如:研学实践考察报告、学科实验研究报告、研究性学习报告、学科项目化学习策划书、小发明小创作成果、人工智能机器人创新成果、创客、3D 打印等技术成果;航空航天航海模型、其他科学技术创新成果等。
注意:“*”号标注的关键性实证材料,以全市统一考查数据为准 (三)评价标准 A:完整提供第 23-27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A,理科实验考查成绩为 A 等,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和各项集体劳动活动,初中阶段在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方面有良好表现的。(如:获得校级和校级以上劳动教育作品或创新性成果或研究性学习成果等荣誉的)。
B:完整提供第 23-26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B 或 B以上,理科实验考查成绩为 B 或 B 等以上,参与家务劳动和学校各项集体劳动活动,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C:完整提供第 23-26 条实证,学生互评结果为 C 或 C以上,理科实验考查成绩为 C 或 C 等以上,未经常参与学校集体劳动活动,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D:理科实验考查成绩为 D 等,或不参与学校集体劳动活动,或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成绩待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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