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文)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高发原因分析及对策,供大家参考。
工 程 管 理CONSTRUCTION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实现安全方针所需机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由也各部门配合,全体员工参与,并且贯穿于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还需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教育能手段,运用科学管理理论、程序和方法,才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筑队伍随之壮大,但伴随而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也迅速增加。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有三个大特点:一是事故高峰出现在夏、秋季节;二是高空坠落、触电、起重事故占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90%以上,三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造成的事故占绝大多数。根据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来看,事故高发的原因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夏、秋两季是建筑施工旺季,企业在生产任务紧、抢工期的情况下,相应的安全措施跟不上,致使必要的安全防护不到位。另外,夏、秋季节又是农忙季节,建筑工人如为当地农民临时工,这部分工人白天在工地搞建筑,晚上还要回家忙农活。一心二用,加之精力、体力不支,也是发生伤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2.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市场、轻现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只顾眼前利益,不舍得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维修、设备更新改造及人员培训上投入资金,看不到安全生产带来的潜在效益。一是表现为施工现场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三宝”配备不齐;电梯口、井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四口”防护及临边防护不严;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四限位、两保险”配备不齐或失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接零或接地措施不良;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等,安全防护水平极其低下。二是表现为不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培训,不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这部分工人不懂基本的安全操作常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术素质低下,工作过程中违章蛮干的情况时有发生。3.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造成施工现场无人管理安全的混乱局面。而且层层转包,层层提取管理费,势必造成工程总造价中的安全技措经费投入不足。4.由于基建规模膨胀,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情况严重,也是造成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不足的重要因素。5.建筑市场混乱,特别是党政机关办建筑公司或者一此三级以下的施工企业,既不按规程施工,又不自觉接受管理,严重干扰了建筑施工安全的正常管理工作。6.安全监察、管理力量不足、一些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监察人员不足,势必造成管理上的空档。7.事故处理难度大,整改措施难以落实。涉及到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理时,没有明确的处罚尺度,而且事故调查组既无权免企业责任人的职,也无权直接处理事故责任者,只能将处理意见提交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执行。但是是否真正执行,处理结果是否存入本人档案均不得知。因此事故处理只能是水过地皮湿,既不能给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以警觉,也起不到教育他人目的,也就无法避免类似事故的重重发生。特别是乡镇建筑队伍,从公司经理到建筑工人绝大数为农民临时工,即使真正处理了,对他们也起不了作用,顶多是再换一个单位。为了控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根据建筑的现状,有针对性的采取以下措施:1.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农民临时工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状况,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在职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时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劳动部门要充分利用综合管理手段,今后新工人进入建筑企业之前要对其进行建行组施工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并核发《务工许可证》 。2.建设主管部门在对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进行资格培训时,应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开设专门课程,并进行专门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请取消其承揽工程资格。3.要建立谁总包,谁负责安全的机制。总包单位应将工程总造价中的安全技措经费全部提到管理中,并在施工过程中全部投入。总包方必须必须派员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能以包代管。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总办方法人代表及有关责任者责任。4.要彻底整顿建筑市场。对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乡镇队伍,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审定资质等级,工商部门不得为其核发营业执照。已发证的要注销,并责令其退出建筑市场。5.建设主管部门不仅要管建筑施工企业和队伍,还要监督建设到位的资金及时到位。建设单位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工程竣工后拖欠工程款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它工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它开工手续或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以确保安全技措经费的资金来源和投入。6.要严肃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伤亡事故的结案率。对发生伤亡事故后谎报、瞒报、拖延不报的,有关部门在接到举报或知悉后要一追到底,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必须经劳动安全监察机关签字盖章后,殡仪馆方可对尸体进行火化,以堵塞死亡事故隐瞒不报的漏洞。对事故原因已查明,事故责任已分清,在90日内不能及时结案的事故单位要进行经济处罚及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政府或有关部门,要按伤亡事故的等级、性质、情节轻重,制定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理方法,以便在调查处理事故时统一标准。事故调查组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明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理意见,不能由其自行处理,并监督企业及主管部门抓紧落实。要随时查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否将处理结果存入事故责任者档案。对搞假处理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者责任。7.劳动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相互协调和配合,共同搞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资格认证工作。要按以工地认证与原单位认证相结合,工地认证为主,原单位认证为辅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资格认证办法。对工地认证合格率较高的单位方可对其单位进行认证。同时,对工地、单位达不到认证要求,发生伤亡事故较多的单位,要有相应的制约和处罚措施。8.劳动部门要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在每年夏秋季节,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组织大规模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必须懂技术、懂业务。检查时要多查现场,少听汇报。检查重点要放在企业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配备、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劳保用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对经检查,施工安全达不到合格要求的,要予以“黄牌警告”并责令其停工整顿。通过对建筑施工企业伤亡事故高发原因分析及对策探讨,从而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改善。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高发原因分析及对策范景涛身份证号码:412727197806035754摘 要:在现代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屡见不鲜。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管理。本文就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随后针对这些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关键词: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原因;对策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第5卷 第3期2015年1月文章被我刊收录,以上为全文。此文章编码:2015J 9747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高发原因分析及对策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高发原因分析及对策作者:范景涛作者单位:刊名: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英文刊名:ChengShi Jianshe LiLun Yan Jiu年,卷(期):
引用本文格式:范景涛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高发原因分析及对策[期刊论文]-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5(3)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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