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发现与研究;许家窑—侯家窑旧石器时代遗址;泥河湾盆地
【摘要】许家窑—侯家窑旧石器时代遗址发现古人类化石20件,旧石器制品3万多件,还有包括20多个种类的大量动物化石。依据地层古生物学判断,遗址的时代为晚更新世较早时期。遗址的考古遗物被确定为“许家窑文化”,被置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发现的化石人类称之为“许家窑人”,属于早期智人。在泥河湾盆地发现的旧石器遗址中,许家窑—侯家窑遗址的古人类学、旧石器考古学和古哺乳动物学信息含量无与伦比,在地层学的意义上,与“泥河湾”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许家窑—侯家窑旧石器时代遗址(以下简称许家窑遗址),包括73113和74093两个地点,分别隶属山西省阳高县古城乡许家窑村和河北省阳原县东井集乡侯家窑村。1996年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许家窑遗址位于泥河湾盆地桑干河左侧支流梨益沟右岸(图一),埋藏在地表之下七八米至十二三米深的河湖相地层里,推测其分布面积可能超过3000平方米。经过1976、1977和1979年三次发掘,发现人类化石20件(可能还有未包括在内的病症变态趾骨和下颌骨),石制品3万多件,还有包括20多个种类的大量动物化石。无疑,这是一处考古信息非常丰富的露天古人类遗址。许家窑遗址从发现一开始,就引起国内外科学界的广泛注意。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它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不仅对探索早期智人的演化和探讨中国旧石器时代中期文化提供了宝贵的证据,而且对研究中国第四系建造和第四纪环境变化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
一、遗址的发现
1973年夏天,笔者在雁北地区进行旧石器考古调查,依照调查程序 ,首先走访当地的药材收购站寻找有关线索,因为中国的旧石器时代考古遗物常常伴随称之为“龙骨”的哺乳动物化石。大同药材收购站收购的“龙齿”中有一枚比较完整的古棱齿象第三臼齿化石引起了我的关注,查明其来自阳高县古城乡(当时为公社)的许家窑村。
随即,我就搭乘长途客车直奔古城,然后步行到许家窑村进行考察。到了许家窑村,在村民热情的指引下,于村北两叉沟找到了“龙骨”产地,这里地层中还出露一些哺乳动物的骨化石残片,值得欣喜的是从中还发现两件具有人工打击痕迹的石片,这才是真正追踪的目标。按照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当时的规矩,两叉沟被定为73113地点(图二)。
1974年6月,笔者在73113地点进行了地质勘探,并且在许家窑村一带扩大范围调查。6月15日,在许家窑村南遇见了侯家窑村的王日民,他告诉我在侯家窑村长形沟开采过“土龙骨”。我立即邀他去查看,在长形沟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散布着大量哺乳动物骨化石碎块和许多石制品,情景令人实在惊喜。我拿出一元钱给老王作带路报酬,憨厚的老王显示出为国家做奉献是应该的表情,很不好意思地收下,并诙谐地说:这等于在生产队做好几天的所得。我在长形沟附近来回穿梭地进行了详细踏勘,采集到了500多件石制品,还有鸵鸟(Struthio sp.)、鼠兔(Ochotona sp.)、中华鼢鼠(Myospalax fontanieri)、拟布氏田鼠(Microtus brandtioides)、披毛犀(Coelodenta antiquitatis)、野马(Equus perzewalskii)、鹅喉羚(Gazella subgutturosa)等的化石[1]。初步判断这是一处很有意义的旧石器时代考古遗址,被确定为74093地点(图三)。为了调查的方便,第二天我就从古城转移到与许家窑村只一沟相隔的侯家窑村居住,受到了当时村干部王占云和王四保的热情接待和关照。
据说,在长形沟,1957年曾经开采过“土龙骨”,当时有河北和山西两省好几个村的人来这里,白天挖,晚上打着汽灯也挖,一时景象热闹非凡。人们开采的方法是打竖井下去,摸到化石层后再横向挖巷道寻找骨头。在利益的驱动下,开采不顾人身安危,伤亡事故接连不断,阳原县政府出面制止,曾派公安人员站岗干预,但仍不奏效,人们搞起了你来我走、你走我来的游击战。最后,挖掘停止了,据说是因为塌方不断压死人的缘故,实际上可能是“土龙骨”资源接近枯竭,无利可图才放弃。从1976和1977年发掘清理的范围看,上部文化层只有北部保存尚好,其他位置的文化层基本已经彻底破坏。
为了查明文化层的准确位置,一面走访群众,一面实地勘察,并且在74093地点打了一个长2米、宽2米、深9米的探井。按36立方米的土量计算,平均一个方一元钱包给生产队,韩润兴、王恺等8人又从生产队以每方记一个工并加两角现金补助转包下来。他们分白班和夜班不停地挖,用辘轳机械绞土,工作效率相当高,不到三天就完成了任务。6月20日,我下探井观测,井深实际是9.5米,在离地面大约8米深处发现了石制品和动物化石,查明遗物分布的确切地层层位。打探井的同时,我在长形沟一带进行了地貌和第四纪地层观测,绘制了地层剖面。这个地点的地层结构比较复杂,一个实测剖面难以表明,所以从北往南分别做了3个剖面示意,其内容发表在1976年的第2期《考古学报》上。
二、遗址的建名
1974年,笔者把许家窑遗址73113地点和74093地点发现的石制品和动物化石带回北京后,全部交给了贾兰坡,并向他汇报了发现情况,贾兰坡当即给予肯定的赞赏,并且留我在他家喝茅台酒表示庆贺。同时,贾兰坡在标本上标注了“侯家窑”或“侯家夭”,在《考古学报》发表的文章图版中明显可见。
是年秋天,我和谢骏义陪同贾兰坡到内蒙古、雁北、宁夏和甘肃考察。在雁北期间,贾兰坡由雁北文物工作站站长张畅耕接待,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旧石器时代考古学家王建从太原专程到大同市作陪。9月7日上午,贾兰坡等由我带路取道山西省阳高县古城和安家皂村到侯家窑村长形沟作了视察。通过观察,贾兰坡对遗址给予“很好”和“很重要”的评价。他说这么大规模的范围,这么丰富的遗物,过去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中午在侯家窑村吃的炒鸡蛋、烩豆腐和黄米油炸糕,在当时粮油肉蛋紧缺、限量供应的时代,可以说这是一次特别隆重的款待。9月9日在大同打印的《雁北地区石器文化调查小结》(油印本),其中介绍的就是 “侯家窑遗址”。但在1976年《考古学报》上发表的文章, “侯家窑遗址”改变成了“许家窑遗址”, 其变动的痕迹在贾兰坡的文稿档案中应该有保留。
为什么取名许家窑?贾兰坡已经过世,难以说清。不过,笔者在贾兰坡生前主编的《阳光下的山西——山西考古发掘记事》一书中已经作了明确表述:“遗址取名为‘许家窑’还是‘侯家窑’,贾兰坡主张采用许家窑,主要考虑到发现的两个地点分布在梨益沟的西侧,而且许家窑村恰好位于其中间。……但是,后来察觉到,如果取名‘梨益沟’的话可能更好。”因为取名“侯家窑”包括两个地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吴汝康、吴新智和张森水主编的《中国远古人类》附录中记有‘阳高许家窑’和‘阳原侯家窑’两处遗址,但他们没有说明缘由,当然中国古人类学界这样随便定名是非常司空见惯的。”[2]
当新华社发布关于发现许家窑遗址的消息后,阳原县政府(当时可能是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为其名称曾经向中国科学院、新华社、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等部门发文投诉,当贾兰坡接到投诉信正要回信解说时,却又接到了退信要求。事后,河北省文物部门负责人李晓东明确指示:过去的就过去了,但要把问题说清楚。县和市(当时是专署)的领导对其定名也深表不满。我把所有听到的反映统统汇报给了贾兰坡,贾兰坡说相声大师侯宝林也有非常诙谐的说辞。
笔者认为许家窑遗址的取名确实存在可以避免的疏漏,为此,过去的强烈反应,矛头一直指向笔者[3],跟班的代受谴责也是应该的。现在话说历史,并非是澄清过去,也无须表示自己清白,只是为了讲明事情原委,以便后人演绎旧石器时代考古故事的时候有当事人的留言可以作证参考。因此,在这里,“我如果能代表贾兰坡向科学界和其他有关方面表示歉意,那将是莫大荣幸。”[4]吴汝康、吴新智和张森水对许家窑遗址的分解,如果说是依据行政区划,那么既有悖于“北京人”定名传统,也不符合他们论著的思想和内容,无疑其中搀杂了人为的因素。不过,他们均为中国古人类学界的权威,都有话语权。
三、遗址的发掘
1976年3~6月,我带李超荣和河南郑州大学的王兵翔住在侯家窑村,发掘了74093地点。发掘位置选择在开采“土龙骨”破坏最严重的地方。发掘采用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的工作方法,平面布方以2米×2米为单位,编号从北往南依次为A、B、C、D……,从西往东依次为1、2、3、4……,发掘垂直1米一层,编号从上往下依次为Ⅰ和Ⅱ。在A-C方位的文化层保存完好。发掘从D方开始,因为D方以南文化层破坏严重。1976年的发掘方有D-J1-7、K1-2、M1-5、N-S1-10(缺失方位于冲沟位置)。在R1和S1发掘方保留大约1平方米的原始文化层,石英石制品密集分布,含人类牙齿化石和鹿类骨牙化石,并且在这个发掘方发现了薄薄的3个灰烬层。这个发掘方的清理一直保留到贾兰坡视察过后。这次发掘,获得人类化石8件,还从梨益沟较上游的河漫滩上捡拾1件,其中包括幼儿左上颌1块、成年人左上第二臼齿1颗、不同年龄的顶骨6块和枕骨1块;石制品仅记载1300余件,实际发现2万多件,其中包括石叶和加工精致的各种类型的小型刮削器,大部分为各种类型的石核和断块,以及构成许家窑文化显著特色的大大小小的石球1059个;脊椎动物化石种类增加了狼(Canis lupus)、虎参考种(Panthera cf. tigris)、诺氏古棱齿象参考种(Palaeoloxodon cf. naumanni)、野驴(Equus hemionus)、河套大角鹿(Megaloceros ordosianus)、马鹿(Cervus elaphus)、葛氏梅花鹿(C. nippon grayi)、许家窑扭角羊(Spirocerus hsuchayaocus)、裴氏扭角羊(S. peii)、普氏原羚(Procapra picticaudata przewalskii)、原始牛(Bos primigenius)、野猪(Sus )等[5]。
1976年发掘时,我们先坐火车到大同,张畅耕告知雁北地区不参加,我们便立即换乘长途汽车到阳高县古城,然后侯家窑村王占云按电报联系派马车接我们住进了村。贾兰坡来发掘工地视察,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考古队队长邓林秀从太原专程来陪同,在工地特别申明:“贾老来我来,贾老走我走。”[6]显然,山西有关方面很敏感,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发掘工作结束后,阳原县政府调拨2立方米桦木,侯家窑村民帮助加工成木箱,大部分标本装了木箱,部分石球分装20条麻袋。然后雇用两辆拖拉机拉到大同,从铁路托运回北京。
1976年许家窑遗址发掘一结束,紧接着在大同发掘青瓷窑遗址,住在69军军部小招待所。军文化部长周发言对考古很感兴趣,组织军首长观赏了我们随身携带的“许家窑人”化石。当我们回到北京,许家窑遗址的标本所里已经取回,据说所办公室领导嘲讽我们“移山”。标本多而没地方放,有的曾放在地震棚里,地震棚撤除后又搬到车库后面的墙缝间。不久有人在这里存放废木料而把标本扔了出来,只好再把标本移到车库楼梯下面。最后因为所里改造取暖通道,这些标本就再也不见了,可能与渣土一同做了处理。实在无奈!幸好在丢失之前,通过杜耀西赠送了中国国家博物馆一二十个石球。
1977年,原本计划在室内研究1976年发掘的材料,但是,由于吴茂霖和李超荣两人组成了许家窑发掘队,准备继续发掘74093地点。这时,征得贾兰坡同意,我们两人也组队计划再次发掘。计划上报到人类研究室,时任研究室主任的吴新智出面调解两队合并,并增加了林圣龙。是年7~9月的发掘,仍然按照1976年的方法进行,向西扩方D-S-3-1,向南扩方T-V-3-10和W-X1-7,主要清理的还是被破坏的文化层部分。北部A-C方和西南角U-X-3- 1方文化层保存尚好,没有进行发掘是不忍心消失在我们这一代人手里,希望留给后人用更好的思想方法去发掘研究。另外,沿发掘范围四周向下做了2米深探方勘察,下部文化层为夹炭化植物根茎的灰黑色砂质粉沙,含石制品和哺乳动物化石,其化石的石化程度感觉不及上部文化层的高。同时,在93113地点进行了小规模发掘,并在发掘范围南北两侧分别做过考古地质探槽。此次发掘获得人类化石8件,包括顶骨5块、男性成年枕骨1块、右侧下颌枝1块和老年左上臼齿1颗[7],同时也增加了许多石制品和动物化石。这次发掘,鉴于“许家窑遗址”的名称,发掘队不得不住在许家窑村,但山西有关方面仍然没有介入发掘工作。
当年,吴茂霖通知我说党支部决定要求把1976年发现的人类化石交出来,贾兰坡听说后非常恼火,马上就将人类化石摆在他的办公桌上着手开始研究。因为“许家窑人”的发现较为显眼,1978年我和贾兰坡被所里推荐为中国科学院京区先进工作者,并且史无前例地全所只给我一个人每月增加10元津贴。1980年又因“许家窑人”的研究,贾兰坡、卫奇和李超荣获得中国科学院科学进步三等奖。
1979年秋天,吴茂霖住在许家窑村,单独对74093地点再发掘了一次,将D方以北的文化层进行了清理。除了发现一些石制品和哺乳动物化石外,又发现人类化石3件,其中有青年女性颞骨1块、顶骨1块和下臼齿1枚[8]。在发掘期间,林圣龙根据国外旧石器研究的形势,提议发掘标本应该全部收集保留。我觉得林圣龙的意见很有见地,便冒失地写信给吴茂霖,建议他把所有出土标本留下,结果引起了对方的误解和强烈不满。
2007~2008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在谢飞的主导下,对74093地点进行了小规模发掘[9],同时对地层进行了探槽勘察。这次发掘是许家窑遗址现时规范的一次旧石器时代考古发掘,为探讨许家窑遗址提供了较多有意义的考古信息。在发掘过程中由于沟通不畅,曾经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10]。其实,就在几年前,在74093地点SW38°8千米处的山西省阳高县神泉寺旧石器遗址被村民挖“土龙骨”,已经彻底毁灭,比许家窑遗址当年的破坏更为严重。这样的事件在21世纪还重新出现,确实应该受到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
四、文化层性质探讨
2008年,《中国文物报》的《学术探讨》栏目中刊发文章,对许家窑遗址文化层的性质提出质疑,认为其文化层属于梨益沟阶地堆积,而不属于“泥河湾层”[11]。笔者虽然不能认同这一观点,但百分之百地支持其质疑。因为科学研究需要开展民主讨论,真理就是在争论中诞生的。不过,科学研究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也无学术“权威”不可怀疑的道理。
露天旧石器遗址通常形成在河湖边缘或泉水旁边,其地层结构一般比较复杂,受后期新构造运动的影响也会变得越发复杂,何况古人类和古文化的发现又非常诱人,关注的人多,看法就多,出现不同的意见十分正常。科学发展永无止境。在科学研究中,失误和误判时有发生,因为科学家的知识能力极为有限。所以,科学家也是普普通通的人,不可能完全正确,更不可能永远正确。科学研究就是填补空白和纠正错误,科学研究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尽管基础科学中合理的解说未必一定就是事实。
许家窑遗址74093地点,埋藏在桑干河的支流梨益沟谷坡地面以下七八米深的地层里,文化层可见最大厚度达5.4米,其地层具有湖滨相沉积物的性质,其特征与“泥河湾层”相近,而与现在的梨益沟阶地堆积不存在物质“基因”联系。
历史地理迹象显示,泥河湾盆地中的古湖消失得很晚,其残留湖在《水经注》和《山西通志》中都有记载。许家窑遗址分布在泥河湾盆地北部山前洪积扇前缘,“许家窑人”生活时期,这一带曾经是湖滨,环境受着湖水进退及其相应流水伸缩的影响。从地貌判断,现在的梨益沟位于早期形成的湖滨谷地中,它现在的规模是古湖消失后随着桑干河的出现而形成的,可能形成于距今一两万年前。也就是说,十来万年前的“许家窑人”不可能会见到一两万年前梨益沟河谷的发育情况。所以,一两万年前开始形成的梨益沟绝对不可能生成十来万年前的许家窑文化层堆积,其中道理十分浅显[12]。
许家窑遗址发现古人类、旧石器文化遗物和古哺乳动物化石,在整个泥河湾盆地出露的地层剖面堪称一绝,不仅内容丰富多彩,而且数量之大实在惊人。所以,许家窑遗址在地层学上无疑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其地层不论年代早晚,也不论是否属于“泥河湾层”,剖面建名“许家窑组”,不仅特色鲜明,而且光彩照人。
五、遗址的年代以及断代误区
许家窑遗址中发现的化石哺乳动物,其中包括中国华北地区晚更新世的标志类型,如野马、诺氏古棱齿象、马鹿和原始牛等。因此,依据地层古生物学方法,许家窑遗址的地质时代被置于晚更新世,它可能达到丁村文化的后半期,上限可与峙峪文化期相接[13]。后来发现了更多的化石动物属种,综合考虑将其时代提早到里斯(Riss)冰期或庐山冰期的后一阶段,推断超过10万年[14]。
遗址的铀子系年龄是10.4~12.5万年[15], 与地层古生物学方法判断基本一致。淤泥14C年龄为>4万年, 骨化石14C年龄为1.692±0.2万年和1.644±0.2万年B.P.[16],显然14C年龄数值需要进一步验证。IRSL年龄文化层上部和中部分别为6.0±0.8万年和6.9±0.8万年[17],但由于长石的异常衰变,可能得到的年龄会偏低一些。
遗址的古地磁测年分析,根据文化层下伏地层中发现的布容正极性期和松山倒转极性期的界面(B/M),用沉积速率推断其年代为“早更新世晚期至中更新世早中期”[18]。这样考古断代并非首创,类似的旧石器遗址断代在国内和国外都曾经有过,但均没有获得考古学界和地质学界的认同,因为研究的技术路线是不合理的。
旧石器遗址断代必须以含人类遗迹的地层卡位。依据遗址下伏地层的年龄断定其遗址的年龄必须是等速不间断堆积才有效。但是,实际上露天遗址通常叠压在较古老的岩层上面,彼此之间往往存在沉积间断,这样,依据遗址下伏地层的年龄推断其遗址的年龄就失去了科学意义。泥河湾盆地黑土沟遗址的文化遗物分布在紧贴侏罗系火山岩上面的“泥河湾层”中,根据地层年代学资料对比,推断位于177~195万年前的Olduvai正极性亚时阶段。如果依据下伏地层就判断遗址位于“泥河湾层”底部及其年代的古老性,那肯定是荒谬的。泥河湾盆地著名的小长梁遗址,曾经根据下伏地层出现的磁性异常而确认“距今已有160万年的历史,”[19]但得到的反馈却是维护科学尊严的批评[20]。因此,许家窑遗址的古地磁测年结果同样也不可信。况且,古地磁测年分析,按照沉积速率推算陆相地层年龄缺乏地层学的基础,既不考虑化石动物群的性质,也不正视“泥河湾层”的沉积构造特征,其方法对于许家窑遗址推导得出的结论显然不能成立[21]。至于文化层与黄土序列L5(41~47万年前)进行对比[22],无时空条件和沉积类型的限定,这是旧石器时代考古断代误区的又一例证[23]。
地层利用其平均沉积速率推算年龄,对于海洋接近等速堆积的地层可以应用,对于一般陆相地层剖面,尤其是古人类活动遗址的地层剖面,不可采用。因为,不同岩相组合的陆相地层在时间上是不连续的,而且堆积一般比间断时间要短暂得多。也就是说,一段时间与这一段时间形成的含人类遗迹的地层不是等量值一一对应的。因此,利用地层的平均沉积速率推算旧石器遗址的年龄,技术路线误入了歧途,其研究结果必然不可信。中国旧石器考古断代,在国外考古学界的反响是负面的,在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学界虽然有不同的声音,但未能引起有关部门高层和传媒的密切注意和足够重视。
许家窑遗址的高分辨率磁性地层学研究,其“沉积速率”推算,实质为小学生的四则运算,决不可视为科学研究。不过,为了课题立项能够申请到科研经费不得已而为之,在特定的现实环境中尚可理解。
“黄土—古土壤序列”是黄土地区的沉积规律,不是地球表面更大范围的共有的地质现象。古土壤代表的是沉积间断或缓慢堆积。地球表面的沉积间断或缓慢堆积只能表现在相同有限的地貌单元,较大范围里不可能同步存在沉积间断或缓慢堆积,因为侵蚀—搬运—堆积是地球表面永恒的地质运动过程。所以,不同地貌区域的古土壤多不相互对应。因此,许家窑遗址应用“黄土—古土壤序列”对比断代,不考虑时空条件的限制,其研究结果也不可信。
六、讨论
1、许家窑遗址是一处重要的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根据化石哺乳动物群判断,其地质时代应该为晚更新世较早时期。遗址的铀子系年龄10.4~12.5万年可信度较高。
古地磁测年分析的切入点和推断方法存在严重失误,其“高分辨率磁性地层学研究”,既没有古哺乳动物群的判断精度高,也没有古文化对比的确切,是一个殚精竭虑的伪命题,得出“早更新世晚期至中更新世早中期”的结论不能成立。该项研究成果如果作为旧石器考古断代的反面教材还是有意义的。许家窑遗址与“黄土—古土壤序列”无前提条件的对比方法也不可取。
2、“许家窑人”虽然没有面骨化石的发现,但从发现的骨牙性状却显示出既有原始特征,又有进步的性质,人类学家把它归于早期智人可以采信。“许家窑人”的氟牙症和其他病症以及颅骨开孔很值得深入研究。
3、“许家窑文化”的面貌,除了石球数量多的特色外,还有什么独特性质,其现有的石制品数量足够观测统计说明,而且对解读中国旧石器时代中期文化许家窑遗址具有实实在在的潜力。但是,依据传统的研究方法,对于大量石制品的处理会遇到选材和记述的困惑,这是许家窑遗址旧石器研究至今出不了重要成果的关键所在。当然,研究单位的管理制度和人为的因素也不无存在一定关系。
4、许家窑遗址文化层属于“泥河湾层”,它属于山前洪积扇前缘的湖滨相沉积,其成因以湖积为主,但也不完全排除冲积性质,文化层下面局部可见薄层冲积砂砾。文化层上覆约2.6米厚带棕色斑块的具垂直节理的黄褐色粉砂层,原先归于文化层,实际与文化层不同,彼此呈假整合,可能属于水下黄土堆积,也应该归属“泥河湾层”。地层剖面顶部大约4米厚的含胶结盖板具水平薄层理的砂砾和砂土层,也有人认为属于湖滨相沉积。
研究资料表明,“泥河湾层”不仅包括下更新统、中更新统和上更新统,而且还包括上新统和全新统。在许家窑遗址一带,泥河湾盆地的湖水一直存在到晚更新世,甚至延续到全新世。
遗址文化层形成时,现在的梨益沟尚未出现。现在的梨益沟形成在许家窑遗址上覆地层封顶以后。所以,许家窑遗址与现在的梨益沟的地貌发育不存在关联,其文化层与梨益沟的阶地堆积也难析出亲缘的物质基因。
5、许家窑遗址地质构造复杂。在遗址北侧有一条大致呈东西走向的断层,可能属于正断层,文化层位于断层上盘,断层面倾角大约45°,断距在10米以上。在遗址东侧,文化层与下伏地层呈不整合接触,其成因是新构造断裂,还是流水侵蚀,有待进一步观察研究。在遗址南部,地层剖面上存在侵蚀不整合,其文化层与侵蚀面上覆地层结构不相同,虽然划归于侵蚀面之下的“泥河湾层”,但一直存有疑虑。遗址南部的文化层是否不是整体连续分布?它的上下是否均有地层不整合接触?尚需深入调查研究。
6、地层划分有岩石、生物和年代等依据,地层名称定名也有明确规范。在泥河湾盆地,“泥河湾组”是“泥河湾层”的下更新统部分,目前在学术界已经基本取得共识。但是,对于中更新统和上更新统,认识不一致,名称也不统一,这是事实。
“许家窑组”的建立合适不合适,可以进行讨论。地层学上,名称废弃和更改是常有的事情。在泥河湾盆地,许家窑遗址的文化层不论是不是“泥河湾层”,也不论其时代是早还是晚,它记录了古人类学、旧石器时代考古学、古哺乳动物学、地层学等学科的大量信息,这也是事实。无疑,许家窑遗址是泥河湾盆地地层学上的一道亮丽的科学风景。如果依据古人类、旧石器和化石哺乳动物为地层定名,在泥河湾盆地目前再找不到能与“许家窑组”可以媲美的地层剖面。
7、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已经有90年的历史,在清点前人留下的科学遗产时,不难发现有许多缺憾,其中就有遗址的建名问题。在较早时期,发现的遗址不多,研究工作完全由国家科研部门少数人掌控,同时国家也没有相关的严格管理政策,所以,遗址的传统建名,研究人员就像给自己的孩子取名一样,完全由自己定夺。因此,前人既不需要制订建名规则,也无须有关这方面的研讨。现在,遗址的发现越来越多,研究人员不仅国家科研部门和大专院校有,省、市和县也有,文物管理行政版图格局已经形成,所以遗址建名规矩也就显得越来越需要。有人已经探讨这方面的问题,这为规范遗址定名或许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8、旧石器遗址是属于考古内容的地质现象,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所以,旧石器遗址理应受到保护。但是,旧石器遗址能够保存下来且被发现研究的非常少,绝大部分已经自生自灭。而且,遗址的发现完全来自于破坏,没有自然侵蚀和人为挖掘的破坏,就不可能有旧石器时代考古。因此,旧石器遗址的保护是一个需要进行探讨的科学难题。因为遗址的破坏是不可抗拒的,暴露的遗址还没有得到发现就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之中。已经发现的遗址,虽然可以杜绝人为的破坏,但遭受自然的侵蚀和风化仍然难以克服,尤其是露天遗址。
旧石器遗址作为文物单位,保护的目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一条说得十分清楚。国家对文物的保护,为的是有利于(1)开展科学研究工作,(2)继承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3)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4)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是,如何保护?笔者认为,旧石器遗址的保护,发现和研究是最佳措施,与其悄悄消失,不如发现研究记录在案。封存式的保护,实际效果恰恰是保护了自然破坏,实质上属于保护性的人为破坏。所以,旧石器遗址的保护,需要科学论证和出台有效的保护细则。
哪里有研究旧石器的人,哪里就有旧石器的发现。山西省和河北省发现大量旧石器遗址或地点,就是因为两省有旧石器时代考古队伍,尤其是有能吃苦,且训练有素的旧石器调查人才。中国如果每个省、区和直辖市都能有人坚持长期反复调查旧石器,发现一定会更多,无疑会大大减少遗址破坏的损失。
本文观点纯属一孔之见,不妥之处望乞明教,倘若能作为靶子批判,不胜感激之至。
感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No. 40972017)的返聘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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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贾兰坡、卫奇:《阳高许家窑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考古学报》1976年2期,第97~114页。
[2][13]卫奇:《“许家窑人”遗址志》,载贾兰坡、陶正刚主编:《阳光下的山西——山西考古发掘记事》,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第88~98页。
[3][10]焦雯:《地跨两省引发争端——许家窑侯家窑的“遗址保卫战”》,《中国文化报》2009年5月1日第4版。
[4] 卫奇:《泥河湾和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载高星等主编:《探幽考古的岁月——中科院古脊椎所80周年所庆纪念文集》,海洋出版社,2009年,第 234~257页。
[5][14] 贾兰坡、卫奇、李超荣:《许家窑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1976年发掘报告》,《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1979年第17卷第4期,第277~293页。
[6][12]卫奇:《许家窑遗址问题及其探讨》,载董为编:《第十二届中国古脊椎动物学学术年会论文集》,海洋出版社,2010年,第171~184页。
[7]吴茂霖:《许家窑遗址1977年出土的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1980年第18卷第3期,第229~238页。
[8] 吴茂霖:《许家窑人颞骨研究》,《人类学学报》1986年第5卷第3期,第220~226页。
[9][11] 谢飞:《侯家窑遗址出土的人类化石及文化遗物不是产自泥河湾层》,《中国文物报》2008年5月23日第7版。
[15] 陈铁梅、原思训、高世君:《铀子系法测定骨化石年龄的可靠性研究及华北地区主要旧石器地点的铀子系年代序列》,《人类学学报》1984年第3卷第3期,第259~269页。
[1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中碳十四年代数据集(1965~1991)》,载《考古(下转15页)(上接11页)学专刊乙种第二十八号》,文物出版社,1991年。
[17] 长友恒人、下冈顺直、波冈久
惠等:《泥河湾盆地几处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光释光测年》,《人类学学报》2009年第28卷第3期,第276~284页。
[18]a.苏朴、L■vlie R、樊行昭等:《许家窑泥河湾组高分辨率磁性地层学研究》,《地球物理学报》2000年第43卷第2期,第223~231页;b.樊行昭、苏朴、Reidar L■vlie:《许家窑组及许家窑文化层年代问题的磁性地层学证据》,《地层学杂志》2002年第26卷第4期,第248~252页。
[19] 贾兰坡:《小长梁遗址的年代测定说明了什么》,《中国文物报》1994年6月12日。
[20] 吴汝康:《科学研究要脚踏实地—吴汝康院士给本报编辑部的一封信》,《中国科学报》1994年8月15日。
[21] a.卫奇:《蓝田猿人年龄的思考》,《文物季刊》1995年4期;b.李■、郭俊卿、胡平:《旧石器考古断代误区》,《文物春秋》2010年4期。
[22] 黄慰文:《中国旧石器文化序列的地层学基础》,《人类学学报》2000年第19卷第4期,第269~283页。
[23]a.同[6];b.同[21]b。
〔责任编辑:张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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