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关青少年发展和问题行为的理论和研究认为,众多的家庭因素都与问题行为有关,而在众多的家庭因素当中,最重要的是父母的教养方式。西方心理学及社会学界的研究者们通过对影响青少年发展的最主要的家庭因素——父母教养方式与青少年问题行为之间关系的大量理论研究和经验探讨,提出了青少年问题行为与父母教养方式关系的社会背景、双因素论、社会控制模型、强制模型等四种理论模型。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也从不同的角度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青少年的问题行为与父母的某些消极教养方式有着及其密切的关系。
【关键词】:青少年 问题行为 父母教养方式 理论及其研究
一、问题行为
问题行为(Problem Behavior)即行为问题,也称为行为困扰或不良行为。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多把问题行为分为攻击性行为和退缩性行为两类。其中攻击性行为指:故意打、踢、推或伤害他人身体或口头污蔑或诋毁一个人。攻击性行为有着多种分类,Hartup将攻击性行为分成工具性攻击和敌意性攻击。在所有的分类中,Hartup的这种分类为人们广泛认同及接受。其中工具性攻击是指攻击的目的是为了得到物质或空间等的攻击行为,而敌意性攻击就是指攻击的目的是为了伤害他人的攻击行为。
行为问题的另一个方面:退缩性行为问题,是行为主体遭受挫折(往往是较严重的持续时间较长的挫折)产生的焦虑、畏惧等情绪所引起的;行为主体为了消减由这些情绪造成的内心紧张而采取逃避、退缩、消沉、自暴自弃等方式。退缩性行为按其方式可分为逃避家庭、逃避社会、逃避学校三个方面。退缩性行为问题较之攻击性行为问题不易为教师及家长发现,表现比较隐蔽。
青少年的行为问题,是指青少年由于个人行为表现无法顺利适应这种多变的环境,致使他们开始感到适应的困难,无论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等各个方面,可能发生生理上的或者精神上的困扰。个体遭受到困扰挫折后,如果冲突超过容忍的限度,引起严重紧张不安或焦虑,于是采取防卫机制,进而可能形成不良适应。问题行为可能是违背社会规范、家庭约束、道德甚至法律的,其严重程度可以是普通的不良行为,也可以发展为反社会行为甚至过失、犯罪行为。
二、四种理论模型
有关青少年发展和问题行为的理论和研究认为,作为一个系统,众多的家庭因素无法避免地和问题行为有关;但在众多的家庭因素当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父母的教养方式社会行为的病源论非常复杂,对于同一个问题行为可能有很多种原因。这些原因的确切数目难以估计,更难精确地说明它们的因果关系和交互作用。西方心理学及社会学界的研究者们通过对影响青少年发展的最主要的家庭因素——父母教养方式和青少年问题行为之间的关系大量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探讨,提出了以下四个理论模型。
(一)社会背景模型
该模型通过同伴影响来解释问题行为和反社会行为,但是也认为不良的家庭管理行为(尤其是亲子间的强制性交互作用和不良管教方式)和问题同伴有一样的作用力。
该模型一个核心的假设是,很多变量,比如社会和经济压力、家史,以及父母的精神问题等都会影响到子女问题行为的形成。但是,同时也认为,这些变量的作用依赖于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会化。在问题行为的早期,最强有力的决定因素是子女和家长的相互作用;随着子女的社会世界日益增大,就开始更多地受到同龄人的影响。在很多方面,父母的监管成为了保证子女正常社会化的关键因素。
它认为在童年早期,特定的家庭管理行为是早期攻击和叛逆行为的重要成因。这些行为使得子女处于可能导致一系列消极后果的危险中,这些消极后果的累积就可能导致青春期的问题行为。大量研究证明父母亲对于子女早期叛逆行为的管教如果不当,比如过于严格或不一致,容易加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强制性的相互作用,导致更进一步的攻击行为。而父母为了避免这种恶性后果,会使用更加严厉的管教,从而使子女的攻击行为更容易发生。
当子女进入到学校,这种不服从和攻击的行为就会扩展到学校环境中,而将子女置于一个被同龄人拒绝和课堂学习失败的情景中。结果是使得子女更加接近那些被拒绝的、反社会的同伴,在那里他们的反社会行为迅速得到培养和强化。继续与这些有行为偏差的同龄人的联系使得子女处于发展反社会和问题行为的高危险中。因此该模型通过同伴影响来解释问题行为和反社会行为,但是也认为不良的家庭管理行为(尤其是亲子间的强制性交互作用和不良管教方式)和问题同伴有一样的作用力。
社会背景模型囊括了青少年问题行为形成过程中受到的几种主要影响因素,但是过于强调来自青少年外部的因素,如强调父母监管不足、不良同伴的影响等等,而忽略掉了青少年自身的一些因素,实际上青少年的性格、气质等等很难说与问题行为的最终发生没有密切的关系。
(二)双因素论——危险性因素和保护性因素
对问题行为和家庭因素关系的最初探讨往往难于真正了解其中的内在自身机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单因素视角”,研究者们常常只讨论单一因素,或者只讨论单一消极后果。现有研究表明,对青少年问题行为主要影响因素的研究不仅应该放在产生问题行为的因素一即危险性因素上,而且还应该放在子女内部自身的力量和抚养环境等这样的保护性因素上。危险性因素是指那些和消极后果(也就是问题行为)有更高相关的因素。
很多经验研究显示,在家庭内部,家庭因素对问题行为的作用是相当一致的。有大量研究表明,低水平的家庭支持和父母关注的投入提高了问题行为的可能性。同时,家长对子女提供的控制的程度也可以很好地预测青少年的问题行为另外,严厉惩罚型父母教养方式下的青少年更有可能形成问题行为。这些都属于家庭内部影响青少年问题行为的危险性因素。尽管有这样一些容易导致子女问题行为的因素,但有些子女却仍然在很差的条件下能有良好的适应。这就是由于保护性因素的作用。与危险性因素相比,保护性因素的定义还不是那么确定和清晰,有待讨论。
一般来说保护因素是那些可以培养能力、促进健康发展和降低问题行为的可能性的资源。研究者认为保护性因素实际上是通过顺应力来作用于子女的。顺应力(Resilience)即为“子女应付挑战和用来帮助心理成长、克服困难的力”。这种顺应力使得青少年可以以一种建设性的方式去应对典型的生活挑战和问题。家庭中顺应力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子女和父母关系的质量,也就是说子女和至少一方家长之间温暖、关注和支持的关系。亲子之间的依恋程度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程度是显著相关的;家长可以对规范、正确的行为给予支持,而对问题行为给予制止,因此和家长的积极联系就可以成为抵制反社会行为和问题行为的一个有力的保护性因素。
对于双因素论的批评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对危险和保护因素两者之间概念性的区别尚不充分。这些因素是否真的会导致相反的结果?考虑到青少年问题行为的不同表现方面和形式,某一个特定因素的危险或保护作用可能取决于
青少年适应的具体方面;也就是说,同一个因素在不同的方面可能起到不同的作用。而且对于保护性因素和危险性因素的定义中,各种因素的操作程度没有被仔细的研究。比如,家长对子女的监管和亲子之间的依恋可以是保护性因素,但是过度的监管和依恋却可能会转变为苛刻和纵容,从而会变为危险性因素。
其二,对青春期的危险和保护因素的研究重点大多集中在外显行为上(如药物滥用、学校适应等)。外显行为是可观察到的,并对个体和社会具有更为直接的消极后果。而作为问题行为的另一个方面,也即内隐的问题行为,如焦虑、抑郁和退缩等,各种因素的作用是危险的还是保护的,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三)社会控制理论
它的主要观点是,在家庭内部,影响青少年问题行为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来自两个方面,即,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而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又相互影响到彼此对青少年问题行为的作用效果。所谓直接控制,是指家长约束子女的纪律规范和对问题行为的惩罚,是基于惩罚和奖励的及时应用,以便得到和传统规范的一致。Wells和Rankin把它定义为包括至少三个不同的元素:1.常规规定——也就是家长制定的用来约束子女行为的条例、限制和标准;2.家长监管——家长对子女行为的监督,以保证家长的指导原则被遵守;3.纪律或惩罚——对子女正确或问题的行为给予正向的强化或负向的惩罚。间接控制,一般是指由于家长和子女之间情感联系,也就是亲子依恋,所导致的对青少年问题行为的控制作用。对亲子依恋的定义有很多指标,情感、爱、兴趣和关注、支持和帮助、信任、鼓励、不拒绝、身体亲密、积极交流和认同等。尽管它们可能反映的是依恋的不同维度,但是一般来说这些方面和过失行为的相关是一致的。
社会控制理论对于亲子依恋与惩罚对问题行为的影响机制的探讨相当深入,但是家庭内部影响青少年问题行为形成的因素还有很多,而其中大多无法被定义为是直接控制还是间接控制(如父母亲在教养子女过程中对子女寄予的期望水平);另外,和社会背景模型一样,社会控制论在探讨亲子依恋和惩罚对青少年问题行为的影响时,忽略了青少年本身的气质、性格等内在因素。
(四)强制模型
强制模型着重于青少年问题行为和父母教养方式之间的双向效应,强调青少年问题行为对父母教养方式特点有主要的反作用。Patterson的强制理论非常强调家庭因素和问题行为之间的这种交互作用而导致的螺旋式循环。他认为问题行为形成的部分原因就是由于这些问题行为本身对父母教养方式的影响。如果父母不仅不能解释他们子女的问题行为,反而对问题行为频繁地妥协,通过降低对他们的要求来减少这种抵触情绪和行为,无意中就强化了行为,子女的问题行为就会在这个螺旋式增加的循环中变得更加严重。
一般来说,问题儿童,也就是那些表现冲动的、不易回应的或者回应过于活跃的子女,比那些易于回应的和温顺的子女,更容易导致积极性和建设性不足的父母教养方式,实际上就导致了更进一步的问题行为产生,并且固化了易变、不稳定的父母教养方式,从而导致更多和更进一步的问题行为。在多项对家庭内成员间相互反应的即时记录研究中已经确认了这种双向效应的存在。就其对个体和家庭的有害后果来说,青春期问题行为容易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尤其是可能会激发起青少年的违法反应。
当青少年问题行为增加时,更容易发现家长控制和教养方式的有效性在减弱,同时也伴随着家庭内负性的社会化行为和敌意增多。家长和问题青少年的关系是冲突和紧张的,当家长在挣扎着去面对由于子女的破坏性行为带来的耻辱和痛苦时,他们自身的健康和平和心态也有所下降。由于缺乏有效的干预源和与社会的疏离感,就可以很合理地预计到,家长将会变得更加的疏离于青少年子女,并在对他们的管理和控制上变得更不一致和无效。
实际上,父母教养本身就是父母亲和子女交互作用的一个动态的过程,忽略掉问题行为对父母教养的反作用来探讨二者的关系是有很大的局限的。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支持这样一个观点:问题行为可以瓦解家庭控制和良好的亲子依恋,削弱对问题青少年起到重要管理作用的父母教养过程;而且,在青春期,当问题行为的代价变得更加的高昂,而来自环境其它方面的影响力变得更强时,这种情况更可能发生。
三、国内相关研究
蔡建红(1999)对犯罪青少年及作为对照样本的普通青少年进行测试、并对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的研究结果显示,犯罪青少年与普通青少年父母教养方式中“惩罚严厉”、“拒绝否认”、“过分干涉”等因子存在极为显著的差异。
王丽敏(2002)等对哈尔滨市初中生的研究表明父亲对子女教养缺乏情感温暖和理解、过分惩罚严厉及拒绝否认的女生易发生行为问题;母亲采用缺乏情感温暖和理解、过分干涉、保护、拒绝否认和惩罚严厉的教养方式,女生易发生问题(P<0.05)。
钟惊雷(2003)对杭州小学生行为问题的研究结果表明专制型、放任型、溺爱型的教养方式与行为问题呈显著正相关。
蒋奖(2004)对北京206名青少年的调查结果表明行为问题与父母教养因子的情感温暖、理解呈负相关,而与惩罚严厉、过分干涉、偏爱、拒绝否认和过度保护呈正相关。
作者简介:罗琴,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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