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将至,我国又一支千万大军正在紧张备战,迎接人生的第一大考,和他们一起赶考的还有老师、家长和政府决策者。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这一大考不仅在称量莘莘学子们求学十余载的付出和收获,也在考量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得失成败,考验我国政府甄选人才、培养人才的制度设计与决策能力。
1978年恢复高考制度后,高考制度一度被捧为用知识改变命运的“利国利民的好制度”,也被摔成扼杀素质教育、影响教育公平的“首恶”。不可否认的是,从全国统一考卷到自主命题,从自主招生到平行志愿等各类措施,我国的高考制度一直处在改革进行中。在“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扩大自主与公平选才”、“统一考试与选拔专才”、“灵活多样与简便易行”的重重矛盾中,高考改革步伐审慎保守,如履薄冰。每一项新措施的出台,大都利弊同生,毁誉参半。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009年高考允许“异地借考”、高校自主招生继续扩容、进一步推广“平行志愿”,这些举措得到支持者“高考改革就应该循序渐进”的肯定,但是也被激进者视为“便民小碎步”,为了教育公平和素质教育的推进,他们呼吁改革的步伐应大些、再大些。
异地“借考”:人性化的一小步
基于我国教育资源地区不均衡和发展不同步的现状,我国高考实行地区配额录取,并规定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考试,以弥补教育资源不均等带来的区域不公平。但在这一制度下,各地区录取分、录取率差异显著,如:在一个地方不能上本科的分数却能在另一个地方上重点,显然“考试不公平”,导致出现了从高考录取高分区向低分区转移的非法“高考移民”,也给很多非户籍所在地考生的学习和考试带来不便。
今年,教育部规定试卷相同的考生可异地高考。规定提出之初,一度被人们误读为国家允许异地高考,也就是允许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父母从业地参加高考、完成升学录取的程序。近年来的“两会”期间,就有不少代表提出了相关建议。
但是细究这一规定,异地借考远不是异地高考。“借”考,只不过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参加考试,但录取工作仍旧在户籍所在地完成,而且必须满足三个前提:借考地的考试题目与户籍所在地的高考题目完全相同;获得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父母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
为此,有人认为,异地借考的实际意义不大。首先,借考的地域范围极其有限,目前全国高考实施自主命题的省、市共有16个,考生人数约占全国考生总数的2/3。这些地区之间、这些地区和其他地区之间是不可以借考的;其次,借考的手续十分复杂,既要户籍所在地省一级的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又要父母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手续办完得花不少精力。
不可否认的是,允许学生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异地借考,在考生熟悉的环境下考试,并且省去了来回奔波的时间和交通成本,是一种以考生为本的人性化考虑,和以前将考试时间调整到6月的举措一样,体现了高考组织上的某些进步。
但从根本上说,异地借考只是考试组织范畴的事,和升学录取无关。对此,一些学者表示,高考改革不能再迈着小步走,有关部门必须要意识到,高考应由国家统一命题,按照分数商低统一录取,所有省市区纳入统考范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表示,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的话,这个公平很难说;考试要统一,才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招生名额的分配,必须要以统一的考试为基础,这样,机会才是均等的。
支持者不否认,从公平与正义出发,我国基础教育与升学考试改革应努力朝任何考生在任何地区都可以报名高考、不分户籍就地进行录取的方向发展。但是他们也指出,这一目标应该建立在教育资源均等化的基础上,而教育资源的均等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因此当前统一全国高考分数线和考试内容很不现实。因为西部的教育水平不及东部的发达地区,一旦统一分数线就容易造成新的不公平,形成马太效应。现在能做的就是调节地区资源不均衡和发展不同步。有关人士指出,当异地高考可能牵扯到高考移民,牵扯到地区平衡和高考公平时,其改革的步子自然不能迈得过大。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出现山东考生先移民后替考的集体违法事件后,在今年的招生规定中,教育部首次明确: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为考生伪造或违规办理户籍迁移、中学学籍档案的考试工作人员,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一部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户口临时迁到低录取分、高录取率的省,在该省报名参加高考,从而挤占了该省的高考名额,这无疑损害了当地考生的利益,尤其是挤占了重点院校的招生名额”,甘肃省一位高三班主任这样看待“高考移民”。
自主招生:公平的价值如何保证
2003年,我国开始在清华、北大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打破高考机械的“唯分数论”,通过综合素质的考评,给综合素质优秀及具有某方面特长的考生“开绿灯”。此后,试点高校不断增加,高校自主权逐渐扩大。2009年全国高校开始自主招生工作时,教育部公布“2009年部分高校自主招生不再设5%上限”,比例可达10%以上,这让今年高校自主招生再次成为高考生以及家长关注的焦点。
此外,与往年相比,2009年不少名校均不同程度地降低了招生门槛,有的高校对特殊人才甚至给出了重点线以下破格录取的优惠政策。2008年,清华大学通过自主招生降了60分录取蒋方舟轰动一时,今年自主招生中又同样礼遇了四位表现突出的考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将自主招生的资格生分A、B、C三档,A类考生将享受高考成绩40分的加分。复旦太学则通过征文大赛,对文章写得好的获奖者给予一定高考录取优惠。
北京教育学院教授邱淑琦认为,自主招生的出现是值得提倡的。虽然我们一直提倡素质教育,但实际上由于高考指挥棒的限制,很多大学生还是只会念书,其生活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在社会中生存的能力都很欠缺,没有达到大学生应该达到的水平。而自主招生学校的不断增多,可以使越来越多的学生不用再一分一分地拼命,而把精力放在提高自己的素质上。
实践证明,高校自主招生带来了“双赢”:高校招到了最需要的、也最适合自己培养的学生;那些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某方面有特长学生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考上了最适合自己发展和成才的大学。~位高校招生处的老师介绍:每年各高校自主招生的申请学生逐渐增长,而历年来自主录取选拔的学生,无论是学习情况还是综合发展,均优于传统方式录取的考生,在学生群体中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更有甚者,有业内人士将高校自主招生比作我国高校走出计划模式、趋向独立办学的“试验田”,并希望随着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各高校自主招生的比例会越来越大,最终形成有自己独特
风格的校园文化。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多年来关注和呼吁高考改革,他认为,在招考形式上,作为高考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关方面应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
不过,唯分数论固然僵化,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刚性制度使得高考能在最大范围内至少在形式上体现公平。没有了类似高考的程序公平的招生制度,人们也有质疑,怎样保证录取过程没有人为因素掺杂其中?怎样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副教授阎光才表示:“高考毕竟是一项牵涉面极广的制度,一旦放开,谁都无法预料由此而带来的种种问题。自主招生尽管从长远来看代表了一种趋势,将来自主程度和范围有可能进一步加大,但国家统一组织的高考肯定不会因此而消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高考为主、并在此基础上适当给予高校自主招生的权利,恐怕依旧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朱清时认为,高校自主权扩大后,为保证公平、规范,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应承担起宏观调控和监督的责任,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或省级招生部门控制。同时,高校在选拔时也应建立一套规范的监督机制,如采取面试题随机抽取、考官在开考前最后一刻决定、录取名单公示等形式,杜绝徇私舞弊等情况发生。
加分政策:亟待程序公正
根据《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国家二级运动员可享受加分政策,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作为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我国根据考生的种族、身份、德智体表现、竞赛获奖、社会贡献等情形实行高考加分政策,对少数人给予一定的照顾或奖励。
其中,针对高考难以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充分考察的缺陷,对道德品质、个性特长、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实施加分,其初衷在于矫正高考“一纸定终身”的天然缺憾,从一定程度上消释高考指挥棒的负面影响,也以此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达到提倡素质教育的目的。
但在近年加分政策实施过程中,这类加分政策出现“异化”:优秀学生、文体特长生加分成为招生腐败的滋生地,某些省市高考前二级运动员“批量”生产,一些地方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高中毕业生,根本没有突出的学生干部业绩,甚至出现做不了三步上篮的学生竟成了篮球二级运动员的现象。
意在弥补缺陷、实现公平的加分政策,演化出一则则教育丑闻,衍生出新的“不公平”,并因此遭受广泛争议。不少省市一度叫停优秀学生加分,2009年上海市进一步收紧了各项加分政策,对于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认证,也在2007年给予了严格的限定。
高考加分政策该何去何从?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表示,高考加分其实是很公平的,有少数人确确实实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予一定的照顾,比如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确实很贫困,而且和大城市相比确实不行,应该适当地给他们加点分。在美国也是这样,一些家庭很困难,子女很多,但是子女都能上学。即便是这些家庭的子女考的分数和别人不相上下,甚至比别人低一点,一些学校也会照顾这些子女入学,同时还会给奖学金。为什么?因为这些家庭子女的生活环境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加分政策没错,关键是怎么制定这样的政策,政策是不是合理,这个制度是不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有没有监督机制。这也正是老百姓对于加分制度的要求。戴家干称,不能因为出现了个别问题,就说这个加分制度、政策照顾制度不应该存在,任何时候、任何国家,不管是发达还是不发达国家,都会存在给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加分的政策。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加分制度本身是体现公平的。完全取消加分制度,这对于真正的文体特长生是不公正的。但是,加分的名目、加分怎么来操作,一定要有合理的制度。
不过,要让高考真正引导和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加分政策显然只是杯水车薪。如果教育考核机制不能真正从分数取胜转变为素质取胜,即不只看卷面考试分数,而是从学生个体出发,实施综合评价高考卷面分数、中学学业表现、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等多元录取标准,那么,基础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永远难以走远。
平行志愿:以考生为本还是破坏公平
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辽宁等6个省市,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2009年,教育部新增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宁夏等10个省区进行改革试点,进一步在全国推广平行志愿。
与传统方式相比,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多个平行志愿院校,一旦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将进行投档。由于每个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五个并列院校志愿,有5个被投档的机会,这种志愿填报方式可以有效减少传统方式第一志愿填报失误而影响录取的情况,大大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这无疑是一项以人为本、以考生为本的改革措施。”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任何方案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平行志愿也难免存在某些缺陷,但在目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于每批每个志愿可以填报多个平行志愿院校,相对减少了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和风险,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有利于院校招收到更优质的生源,更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也有不同的看法。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明确表示,平行志愿与素质教育背道而驰,完全是一分一分地竞争。此外,平行志愿强化了分数把每所高等学校划在一个分数段之内,这不符合人才培养规律,也剥夺了很多学生的自由发展。此前同一所高校所录取的学生,应该在一个合理的分数段之内,最高分与最低分可能相差好几十分;而平行志愿推行后,则可能集中在一个分数段,这样就造成学生考取大学由高考成绩一锤定音的局面,剥夺了一些高考成绩不算很高、但通过努力也能出类拔萃的学生进入一流大学的权利。同时,该项改革也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完全流于形式。
有教育业内人士也认为,这种录取方式表面上看是一种公平的竞争,但体现着一个极不公平的事实,即这一招生制度将会使原本考生和高校之间“两情相依”的“美满婚姻”,被僵化地拧成“一厢情愿”的“捆绑夫妻”。这一政策可能使各省高考的前50名全被清华、北大瓜分,对上海、北京、南京等区位优势明显的高校有利,但是对其他一些名牌学校却有明显的不公平,会加剧高校生源“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无形中挫伤了许多高校的办学积极性,会形成新一轮的不公平竞争。
高考改革,命系我国成千上万人才的教育和成长,事关国家的未来和发展,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2009年高考一如既往地在保证公平、兼顾效率的平衡中稳步慢行。虽然被期许步伐更快,但是高考改革注重多样性、分散性、高校自主性的路线图已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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