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规制研究既要为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又要评价现实政策实施效果。实验经济学为规制政策和实践的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经济实验作为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中间层次,可以通过实验控制较好的模拟经济主体行为变量及环境,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本文分析了规制理论的范式演进,说明规制经济学实验研究范式的方法与特点并对该领域研究的代表性实验进行梳理。
【关键词】规制理论 经济实验 范式
一、引言
自20世纪70年代规制经济学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以来,西方学者在规制理论的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伴随着理论的进展,西方众多经济学者利用实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规制理论进行检验并对现存的规制政策进行评估,以期为理论研究提供新的依据以及为规制机构制定政策提供帮助。
二、规制经济学研究的范式演进
规制实践在不断地发展变化,规制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也处于动态的变迁进程之中。规制的“公共利益”研究范式起源于国家干预的经济思想,其理论基础为公共利益规制理论(Public Interest Theory of Regulation,PIT)。规制的“公共利益”研究范式主张政府通过对市场失灵实施相应的干预,以纠正在市场失灵下发生的资源配置的非效率和分配的不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Kahn、Mitnick、Breyer和植草益等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都是“公共利益”研究范式的代表者。
基于规制实践的发展变化以及对“公共利益”研究范式的反思与批判,采用“部门利益”研究范式的利益集团规制理论应运而生。“部门利益”研究范式的典型代表人物有波斯纳(Posner,1974),施蒂格勒(Stigler,1971),佩尔兹曼(Peltzman,1976)、贝克尔(Becker,1983)等。“公共利益”研究范式基于“道德人”假设,而“部门利益”研究范式则是“经济人”假设。“部门利益”研究范式认为政府的基本资源是权力,利益集团能够说服政府运用权力为集团利益服务,而且规制者是理性的,会选择能使其效用最大化的规制政策。
“激励性”研究范式从两方面超越“公共利益”研究范式和“部门利益”研究范式:第一,坚持“公共利益”研究范式,在假设规制者是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者的条件下,突破传统规制理论信息完全的假设,在信息不对称的框架下分析规制问题;第二,吸收了政治学中前沿的规制体系非整体现,打开了规制机构这个“黑箱”,从而发展了一种具有三层科层结构的利益集团政治的委托—代理理论。因此,“公共利益”研究范式和“部门利益”研究范式两者共存于“激励性”研究范式这个统一的框架下,在一定程度上走向了“范式的融合”。
三、规制经济学研究的实验研究范式及其特点
1、实验经济学的研究范式
Smith在1982年发表的论文《作为实验学科的微观经济系统》,第一次规范的给出实验经济学的一般性研究范式:实验被定义为系统的环境设置(treatment)和制度设置到系统绩效P(System Performance)之间的映射,这个映射依靠系统参与人的行为B(Agent Behavior)来传导,所以实验研究的一般性范式可以表示为:。规制经济学研究的实验方法基本秉承了Smith的规范。在实验中,市场结构S和环境设置向量e相对应,各种交易制度与制度向量I相对应,参与人行为B与市场行为C相对应。
2、规制经济学的实验方法
实验经济学的是一种动态调整范式,便于我们观测和分析调整后的市场绩效。例如,我们根据参与人行为C和系统绩效P的要求对市场结构S和交易制度I边际调整,制定合意的规制政策,评价规制效果。从方法论角度看,实验方法将理论模型研究和实证研究有机的结合起来。比较微观系统的结论和理论模型的结论,我们可以验证理论假设是否合理,考察结论对假设的敏感性以及结论成立的边界条件。
四、规制理论实验研究的一般框架
1、实验设计
实验设计的一般步骤为:确定实验目标,选择合适的交易制度,选择被试,确定被试报酬的支付方案,编写实验指导用语,实验方案的审定。
交易制度设计。交易制度设计是实验设计的重要环节,交易规则的细微改变可能对观测的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
被试的选择。在选择被试时,要尽量注意减少被试的差异,或选择被试差异与实验目的无关或影响极小的被试。
报酬的支付。支付报酬要遵循价值诱导理论,支付给被试现金或其他奖励作为报酬,支付的多少与被试在实验中的表现密切相关。
2、实验实施
实验结果的可复制性要求实验的实施过程必须做到程序化。实验实施过程中来自外界环境的信息干扰过大,实验的分析结果就不能完全把实验数据的统计特征归因于实验参数的设计及其调整。目前的大部分设计都在计算机局域网中实现。
3、实验结果分析
(1)比较和评估。实验结果的有效性,一是将“效率”作为比较标准。二是采用独立自动变量。实验中独立的变动每个自变量,获得每个自变量对因变量作用的最确切数量。三是评估结论建立在概率分布的基础上。
(2)运用行为和心理学理论来解释实验结果。许多实验结果与理论预测出现差异,其原因是理论假设行为人是理性的,而被试的行为却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因此,只有运用了诸如展望理论、心理间隔理论等行为理论,来分析被实验者的非理性行为,才能很好地解释实验结果。
五、规制经济学研究中的代表性实验:文献综述
1、早期研究
查尔斯·普洛特和费农·史密斯(1978)用实验方法发现了标签价格机制。史密斯与普洛特,最早将“风洞”(一种用来检验飞机样机性能的实验装置)方法引入实验,检验官僚制、私有化和公共物品供给设计的制度机制表现。史密斯的一系列实验研究论述了公共物品供给的适宜激励机制,检验了经济理论中提出的机制效果和他自己提出的机制效果的不同。
垄断厂商实施其市场力的结果往往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针对反垄断政策,芝加哥学派认为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可能来自于政府的反垄断政策。鲍默尔等人提出了可竞争市场(Contestable Market)理论。实验学者针对可竞争市场理论设计了一系列检验性实验,Coursey、Isaac和Smith(1981,1984)的实验发现在寡头市场中明码标价交易制度下,沉没成本为零的可竞争市场可以对自然垄断厂商的市场力产生一定程度的抑制力。Coursey、Isaac和Smith(1981,1984)又在前面实验的基础上,引入了沉没成本的影响。实验结果显示,在沉没成本不为零时,市场价格仍然会趋向竞争均衡水平,而不是自然垄断的定价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弱可竞争市场理论。
2、近期研究进展
(1)通过实验方法评价和市场化设计来实现放松管制的目标。实验在市场机制设计及规制效果评价方面做出了大量的贡献。包括排污许可权交易市场设计(Cason and Plott,1996;Cason and Gangharan,1998),美国宇航局空间站的空间分配和交通规划(Banks et al.1989;Ledyard et al.2000)以及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在如何分配微波频率上所做出的安排(Plott,1997;Kwerel and Roston,2000)。市场实验检验规制前后的效果。早在考克斯和艾萨克1987年的实验中就已经研究并明确阐述了可替代规制的机制设计,还得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除了评价选择性替代机构的有效性外,实验方法还给出了引入竞争、实现私有化的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趋向均衡的速度。而这经常被过去的研究所忽略。
(2)公共物品供给方式比较(Ledyard 1994)及环境规制。研究对象的参数选择,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法评价政府公共政策的变化效应,特别是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以及环境规制方面的政策效应(Magat and Viscusi,1992;Hanley et al,1998)。Cason和Gangadharan检验了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成本效应。在日本,实验经济学已在市场研究、谈判、投标、环保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如西条辰义等人将实验经济学应用在“温室效应气体排除权交易的机制设计”方面,取得了备受关注的成绩。
(3)规制政策收益的量化。有关研究直接取决于消费者对可能消费的众多商品组合的主观评价。例如,要想知道环境政策实施后的效果,就要知道周边地区的森林、河流以及现存物种的存在价值。实验方法是一种比调查勘测更为行之有效的测度价值的办法,从事实验研究的人员正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该领域的技术。还有两篇文章(Murphy,Howitt,Smith,2000)关于消费者偏好,文中列表描述在设计良好的拍卖市场上测定引诱价值的一种新方法。Krause、Chermak 和Brookshire 重点研究了不同类型的消费者在面对不同价格和保护水资源意识不同的情形下,对水资源需求程度的差异性。
(4)反垄断政策。Rassenti Smith and Wilson and Abbink, Brandts and McDaniel比较了委托机构和代理机构都提议放松电力批发市场监管的条件下,受消费者集团偏好的机构可能存在着难以解决的问题,即现行电力市场的高额定价以及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无效率定价问题。利用实验的环境和方法观察企业行为。在这方面Jung et al.(1994)和Grether and Plott做的最好。前者检验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受规制企业的掠夺性定价;后者给出了以上问题的解决方案。还有一系列的研究模拟了市场结构变化产生的影响。例如Davis and Wilson(2001)近期的工作研究企业横向兼并市场均衡价格的有效性。实验方法在检验假设条件方面很有效果,特别是那些不太可能发生的条件。例如,要评估合并后的绩效,有关机构需要考虑并购双方的事前基础,反并购的中间禁令。法院方面也做相类似的工作。监管机构不仅要比较并购后的现期效果;还要考虑若是并购不能成立,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这可以通过仿真的实验方法所得到的数据去实现,就像Ball和Cech(1996)研究的那样。另一个方法就是把实验研究和相关领域的政策研究结合起来来解决实际问题。Eckel等人(2002)的研究就体现了这个特点。
六、结束语
规制经济学的实验研究已经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成果,但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当实验的结构参数和制度参数比较复杂时,实验被试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它们在实验中的策略空间,从而在面临市场决策时,存在着难以克服的主观交易成本,此时即使采用更大的货币报酬也难以诱导被试做出符合逻辑的决策。二是当实验采用非对称激励设计时,会存在着实验被试之间以及被试对自身的角色认同(Role Regarding)问题,尤其是在垄断市场的研究中,扮演垄断角色的被试获得的主观收益和客观收益之和总是高于其他被试,被试之间可能会进行收益的相互比较,从而使实验数据产生一些不能被实验参数解释的变动。
针对上述问题,实验学者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来克服这两个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实验学者往往采用有经验的被试或者提前将实验说明发放给被试来缓解主观交易成本造成的市场行为扭曲;第二,实验学者通过引入问卷测试来解决,得分高的被试可以获得相对优势的实验角色等等,从而更好的发挥实验方法在规制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金雪军、杨晓兰:实验经济学[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
[2] 李建标、李晓义:产业组织理论的实验研究范式[J].产业经济评论,2007(1).
[3] 马云泽:规制经济学研究范式的分异与融合[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4] Cason T.N、C.R.Plott:EPA’s New Emissions Trading Mechanism:A Laboratory Evaluation[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1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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