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霄兵,男, 1977年恢复高考后首批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专业,文学学士,教育学博士学位,法学博士后。现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教授。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更多强调的是传承。随着时代的变化,要求我们不但要重视传承,更要注重创新。当前中国不仅缺乏传承,更为缺乏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最重要、最需要的是教育创新。教育是全社会唯一培养人的事业。从根本上说,教育创新是培养人的创新,是促进人类发展的创新,涉及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
创新教育理念
很多的实践者已经反复证明:在创新过程中,理念先行。教育领域亦然。关于教育理念的创新,也可以称为教育指导思想的创新。教育理念的创新对于整个教育创新具有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理念为教育创新提供了思想基础、核心理念和发展方向。“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把人的全面发展放到教育改革发展的第一位,放到教育评价和教育质量衡量的第一位,而不是把人的工具性或者实用性的发展放到第一位。全面发展并不排斥个性的发展,要注重体现和发展个性,克服千人一面、千校一面的状况。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要求在具体的教育管理上,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给予学生以人性化的管理和关怀。这就要求不断革除陈旧落后的教育思想和观念,从以人为本出发调动千百万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生动活泼、生机盎然的教育局面。理念创新必定会促使体系与制度的革新。
创新教育体系
教育体系的创新目的是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这需要在三个方面继续努力。一是公办教育要与民办教育相结合,二是国民教育要与终身教育相结合,三是学历教育要与培训教育相结合。
首先,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结合,是办学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创新。也就是说,教育办学体制的创新包括公办教育的体制创新和民办教育的体制创新。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相结合,包括互相学习、借鉴和衔接。公办教育的体制创新既包括内部管理体制的创新,也包括办学形式和功能的创新。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的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还将有一定规模的增长。在新的增长模式中,要重视民办教育的作用,将民办教育作为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增长点。要坚持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纳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发展中,要建立“大民办教育”的概念,统筹公民、企业、行业和其他组织单独或者合作举办学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举办学校等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形式的发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以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智力成果、管理资源等方式参与。进一步明确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政策,保证公共财政学生资助政策惠及民办学校学生,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来华办学。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
关于国民教育与终身教育相结合。要按照终身学习的要求构建新的教育体系,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终身学习体系,构建教育与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一要构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目前,要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提供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途径。可以通过考试等传统的升学手段,也可以采取新的注册、测试等手段入学。二要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立交桥。目前,已有许多普通学校毕业生去职业学校学习并获取相应的学业证书。今后,职业教育的学习者可以通过有效渠道到普通教育学校学习。三要构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之间的立交桥。要通过继续教育制度、学习积分、学分银行、学分转换等措施,促进并巩固这一制度。四要注重社区教育的发展。要在每一个社区成立社会教育委员会和社区教育中心,统一管理社会的青少年、老年人和家庭教育,促进终身教育。要在高等学校设立社会教育与社区工作专业和课程,培养社会教育社区工作人员,安排高等学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形成全社会举办教育的体制。
对于学历教育与培训教育相结合。当前世界教育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是培训机构的迅速发展。培训不仅是拾遗补缺,而是以灵活、个性、便捷的特点成为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今后,要注重发展培训教育,让适龄人口都能接受所需职业技能的培训,让所有愿意接受培训的人接受适合的培训,让培训教育成为教育的新的生长点。
创新管理体制
教育体制的创新是国家教育行政体制的创新。首先,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于教育的责任。要吸取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成功经验,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建立起新型的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要发挥中央政府的权威和主导作用,克服将教育重心放得过低的状态。中央政府可以针对不同地区,给予不同支持,合理统筹安排全国的教育资源。
第二,要进一步突现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教育的责任和力度,同时调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积极性。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省域内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统筹省域内教育投入,包括安排好转移支付,建立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投入机制。鉴于目前地市级(中心城市)政府实际上在举办并管理部分高等学校特别是高等职业学校的实际情况,要适当下放高等学校管理权限,更多地调动这些高等学校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要处理好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特别是综合管理部门的关系,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事务上的主导、引领和决策作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于教育的宏观研究决策,提出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方向以及重大政策建议。鼓励中央有关部委、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和共建,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产学研基地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推动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推动科研院所与高校的实质性合并和联合。
第四,要大力促进全国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一方面,要通过改革,改变城市农村二元化的教育结构和相关政策体系,改变东中西部的不均衡的局面。同时,要促进省际之间的区域教育协作,探索跨区域院校招生、财政拨款和利益补偿机制,在条件较好的区域率先建立跨行政区域教育协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可建立若干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
创新学校管理制度
政府要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真正把学校作为教育的基石,把解决学校、教师和学生作为教育事业的根本。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主题正在从解决外部关系向解决教育内部关系、向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管理制度创新转移。要加强依法治校,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高等学校法人地位,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积极探索建立大学理事会或校董会,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章程,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克服学校管理行政化倾向,维护师生合法权益。高等学校和中小学要完善社区、行业、企业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共建体制。发挥社区、学校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积极性,建立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一要推进教育内容的创新。要按照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构建学习内容,按照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状况和认知规律安排课程,编写教材。要吸收知识发展、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要对于各个学科的教育教学内容进行认真分析。注重教育教学内容的现代性、选择性和针对性。要善于吸收新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以及学科交叉、融合的最新成果,及时更新教育内容。在构建共同的知识素质基础上,让学生在不同的知识、专业方向上扬长避短地发展。
二要推进教育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创新。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教育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要把教育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培养和创新放到同等重要的、平等的地位。教师要注重启发式、交互式、讨论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和思考的积极性。其次,要善于吸收和运用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要开拓视野,尊重、重视和识别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注意探求不同学科研究领域、不同教育教学领域和学习领域的特点和差异,并善于加以运用。第三,在高等教育阶段,特别要注重研究方法的训练。注重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够独自完成研究任务。教育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从根本上说是思维方法。要注重对于学生的思维方法的培养和训练,提倡求异思维、批判思维、逆向思维和多重思维。通过教育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的培养和创新,使受教育者真正具有创业、创新能力。
三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的创新。考试招生制度的创新包括中等学校考试改革和高考改革。特别是高考,被认为是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风向标。为社会关注,既敏感又复杂。然而,在目前学生应试负担很重的情况下,必须认真研究加以改革。今后考试改革既要作好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也要努力推进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要按照分类考试、相互衔接的原则进行。
四要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和激励机制。拔尖创新人才的成长,不仅需要加强学校教育和课堂培养,还需要全社会的支持。要在全社会倡导敢于拔尖、敢于独特的风气,改变“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文化习俗和社会心态。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拔尖创新人才,要给予大力奖励。通过对于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努力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创新民族。
创新经费保障体制
教育经费保障体制要形成财政为主、分级投入、社会分担、多元筹措的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财政为主,是指实行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它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并且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即“三个增长”)。强调了财政拨款的作用,而不是其他的行业、事业和部门。
分级投入,要求建立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经费分级投入的保障机制。中央政府要承担教育投入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投入中负有重要的责任。
社会分担,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教育经费。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在非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受教育者须缴纳学费等有关费用。完善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制度,促进教育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同时,收费标准还要根据学生家庭负担能力大小、社会物价水平以及学生接受的各种资助等综合考虑。对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实行减免政策。
多元筹措,是指通过财政拨款、学费、税费、集资、投资、捐资、融资的教育经费筹措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多元化筹措经费的体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费、发展校办产业、支持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建立教育基金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思路(即:财、税、费、产、社、基六个渠道),国家鼓励并完善社会团体、企业、家庭和个人投资、捐资教育的机制。
教育经费保障体制要创新还要创新教育投入的政策和方法。一要坚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教育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主要领域,形成经济投入与教育投入并重投入导向,保障教育财政性经费不断增长。二要努力形成按照办学标准拨款的机制。这就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和生均拨款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不低于国家的办学标准和生均标准。同时按照标准建立教育投入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三要在投入模式上,明确区分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和农村教育,包括农村的非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或者政府主导、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的体制。
教育创新是一个新的主题,不仅需要加强教育创新的理论研究,更需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从而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内涵,不断开辟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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