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尹艳霞认为,如果仅仅从产品生产企业这个环节上去推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的追溯的话,可能还是会存在很多困难,对大型乳企来说也是很大的挑战。
资金并不是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中唯一的难题,信息标准的不统一是眼下更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实,就食品可追溯体系而言,消费者与企业关心的方向可能会有所不同。消费者可能更关心的是产品的原料和辅料来源、生产过程、生产工艺、生产日期、产品质量以及检验项目等内容。
王艳松认为,要实现食品可追溯体系的电子化一定得达成一个共识。“有的人说消费者想看到这个内容,又有人说消费者想看到那个内容,但是应该让消费者看到什么才能建立他们的信心呢?”
另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是,信息的可靠性与准确度。可追溯体系是一个信息的集大成者,二维码中有很多的信息,这些信息不是单方面采集的,需要多方配合而最终呈现。对此,陈连芳表达了他的担忧:“这些原始的信息的可靠程度很难保证,可以人为地造假。举例来说,一扫二维码,你可以看见它里面的图片,但是你能确定这个图片是真的吗?”
此外,对目前的很多消费者而言,可追溯系统可能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消费者对食品追溯体系的认知度普遍较低,目前国内可追溯体系的覆盖范围并不广泛。那么如何通过可追溯系统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权益?
面对如此多的难题,或许国外在可追溯体系建设上的经验可以给予我们借鉴。
以中国的近邻日本为例,在食品可追溯系统应用方面,日本不仅制定了相应的法规,而且其零售终端的大部分超市已经安装了食品可追溯终端,供消费者查询信息使用。在政府的推动下,日本从2001年起在肉牛生产供应体系中全面引入信息可追踪系统,要求肉牛业实施强制性的零售点到农场的可追溯系统,系统允许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输入包装盒上的牛肉身份号码,获取他们所购买牛肉的原始生产信息。
而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所采取的方式或许更为强硬。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生物性恐怖主义法案》,将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提出“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风险管理”,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强制性管理。
对此,冯力更表示:“目前国内的食品可追溯体系与国外的可追溯体系比较重要的差距之一是与法制体系的关系。”冯力举了一个例子,以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例,在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涉及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的生产记录是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因此对生产记录是有一定要求的,例如不得涂改,必须有责任人签署等。这一切也是受到第三方(HACCP体系认证)监管的,所以不可能随意记录或篡改生产数据。
陈连芳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在他看来,国家还要加强立法,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必须加强权限,加大对食品追溯体系造假企业以及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作为企业的处罚力度。“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必须要作为一个行业准入强制性条件,企业要想进入食品行业,就必须建立这个体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陈连芳说。
对于企业而言,要建立全产业链的电子化的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食品生产企业就必须把追溯环节建立到产业链的上游,甚至是上游的上游,但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
蒙牛奶粉事业部生产副总监王成保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我们现在只能选择和有追溯体系基础的厂家合作。”王成保的希望是,在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下一步,国家能够要求整个产业链上的但凡与食品行业相关联的厂商都要建立这个可追溯体系和相应的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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