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讨论王的出现是一个颇具意义的研究课题,对于探讨社会进化和国家起源具有点睛之用,在我国考古学者对此也多有论述,但是却鲜见有学者从王权的起源和架构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本文试图从社会进化的角度探讨王的由来和王权的架构,希望对于相关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关键词:巫;君;王;三权合一
我认为王作为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事无大小皆独裁与一人,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王就必须拥有三种权力,即宗教权、行政权和军事权,三权合一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王。换句话说,王权包括宗教权、行政权和军事权,只有三权合一才能称为王权,三权集于一身者才能称之为王,按照这个解释,那么显而易见的一个客观问题是三权并不是同时获得的,那么拥有其中一权或是两权的统治者应该称什么?三权获得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三权中哪种权力最为重要?这些将是本文重点讨论的问题。
一、王的最初前身—巫(萨满)
在人类早期的旧石器时代,也可以说是人类的蒙昧阶段,由于狩猎工具落后和生活技能低下,人类的生存状态必然是非常艰难。人类生存所必须的一切都要从大自然中获得,而在自然中,环境是恶劣的,气候是多变的,灾害是突发的,野兽是凶猛的;更因为人类的认知能力有限,对于自然界的这些现象无法给出科学解释,但是趋利避祸是人类的天性,在认识的过程中人们创立了另一种解释模式,那就是万物有灵说,将自然现象、动物,甚至植物都赋予一种无法抵抗的超能力,奉为神明,信仰便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文明人以前一直将人类的这种信仰古俗称作“自然宗教”或是“原始宗教”,而今天我们可以用更为恰当和鲜活的词来代替,那就是“萨满教”。因为时间和空间上存在的巨大差异,中国古代的原始宗教和当代尚存的萨满教在内容、形式上必然存在诸多不同,但是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我们将古代的原始宗教也称之为萨满教的最主要原因是两者的核心都是信仰万物有灵,这是两者存在的信仰基础。泰勒在《原始文化》中指出:这种宗教是对“有灵气存在”、“灵”、精灵等的信仰。此类信仰之得以萌生,是由于原始人对于他们自身以及所熟悉者偶尔遭遇的种种异象,诸如梦境、昏厥、幻觉、疾病,乃至死亡,感到困惑莫解,亟欲探知其究竟,每逢遇到诸如此类现象,“蒙昧的哲人”无法求得恰切的解释,于是确定却有一种形体极微、与人同形同貌者寄于人体内,并且可以暂时他往或是一去不复返,这便是所谓的“有灵”观念。以这一观念为基础,较为复杂的观念便应运而生,诸如:动物有灵、无生物有灵、死者有灵、亡灵境遇、亡灵转移至新体、亡灵赴冥世,等等。泰勒精辟的论述不但剖析了万物有灵论的产生原因,更在深层次上回答了萨满教作为一种原始宗教的本质。
萨满这词最早来源于我国北方的少数民族。南宋徐梦莘在《三朝北盟会编》最早指出:“珊蛮者,女真语巫妪也。以其变通如神,粘罕以下莫能及。”书中的“珊蛮”就是萨满,是女真人女巫的称号。1692年,俄国学者艾维尔特·伊斯布兰特·伊代斯访问中国,在中国旅行记中第一次将满族的萨满介绍到全世界。从此国际上才知道在中国的北方有一个“shaman”文化圈,并把这个地区原始崇拜和信仰称之为“shamanism”。于是这个词便成为至今国际上通用的专有名词,我国译为“萨满教”。
在“万物有灵”的远古时代,每当遇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疾病和其他威胁人类生命和生存灾难时,因为人们无能为力去改变,所以根本没有治理和防范的意识,在惶恐和一筹莫展中人们想的是怎样取悦被触犯的神明,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和能力能够和神明建立联系,这就需要一位智者担此大任, 这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必定拥有出色的经验和技能,才能被群众推举,解决那些关乎族群兴衰存亡和最为棘手的事情,当问题被成功解决若干次后,这种解决方法便成为一种定式,接着成为一种固定的解决机制,而这个人也理所当然的得到人们的认可,由“临时工”转变为固定人员,最终成为巫这一荣耀和受人尊敬的角色。我国古代将这些智者中的男子称为觋,女子称为巫,在本文中不分性别,统称为巫。从社会分层的角度来讲,此时社会已经分为“巫—群众”两层了,巫在祭祀活动中已经取得了事实上的领导权,成为原始宗教领袖。所以张光直先生曾提出过“王出于巫”这个概念,并力主在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遗址发现的6000多年前45号墓,其墓主人的身份就是巫,而用蚌壳塑成的龙、虎、鹿和蜘蛛乃是与神明交流中不可或缺的祥物。在距今18000多年的山顶洞人遗址中就已经发现埋葬现象,并在人骨周围发现赤铁矿粉和随葬品,这就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人们就已经有了神鬼和灵魂观念,那么巫的出现便顺理成章了。从社会经济方面分析,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和新石器时代早期,当时人们生活水平低下,农业刚刚开始萌芽,尚未发展成熟,还没有出现剩余产品,还处于原始共产社会。这一时期的巫和别人都是劳动者,还不能算特权者。
二、“巫”行政为“君”(酋长)
在新石器时代早中期,随着人们生活经验的增加和认识的提高,面对同样的自然灾害时,巫除了带领人们祷告和乞求神灵开恩外,还会在现实中寻求解决的方法,随着问题被解决,其威望自会随之攀升,便因此成为部落世俗事物的主导者,《孟子·滕文公上》:“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这反映出禹之所以能够取得政权,是其在处理危机事件中积累的威望和展现的能力,也侧面论证了前面的观点。这就使巫增加了另一个社会身份—“世俗事物主导者”,当这一身份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稳定后,“君”便出现在社会中,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获得的食物增加,除去保障人们日常需要的消费,还有盈余,这样剩余产品出现,此前社会的结构为“巫—群众”此时已经悄然变成“君—民众”的关系,君即酋长,其无论对信仰祭祀事物还是世俗事物都具有管辖权。同时社会进化为阶级社会。所以说,“巫”只有“宗教权”,而“君’则在拥有宗教权的同时还拥有部族事物管辖权,即“行政权”。这样“王”的前身“君”便登上历史的舞台,实现了“巫君合一”。
三、“君”执钺为“王”
根据卡内罗的限制论,当两个人群集团为了争夺生存资料而诉诸于战争时,由于需要,一个统一的智慧团体和组织机构便应运而生。这个诞生的军事组织机构成为“君”走向“王”的关键一步。
面对对“王”字众说纷纭的解释,吴其昌先生曾提出自己的观点,他说:“斧形之锋刃向下者形,逐渐演化而为工,为壬,为王。”而林沄先生在其《说王》中更是进一步从字形和读音两方面,比照甲骨文和金文以及“王”、“钺”古音,最后得出结论“总之,通过以上分析,不但可以知道王字之本形是像不纳柲之斧钺,而且从以斧钺作为王权的象征物这一现象中,又可为我国王权的发生发展史找到一点线索。我们有理由推测,在斧钺作为王权的象征物之前,它本是军事民主制时期军事酋长的权杖。”当君得到军事权时,那么真正意义上的“王”便出现了,“王”王集宗教权、行政权、军事权与一身,实现了三权合一,成为一方的统治者。
巫、君、王三者梯级的出现体现了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进化的一般步奏,但是其实质却是人们为了生存和谋求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我们从这个序列也能看到,随着历史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从刚开始在“巫时期”人类在自然面前的无能为力到“君时期”人们开始有所作为,再到后来“王时期”,战争成为获得财富、土地最有效的方式。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三权架构的王权中,宗教权是最先获得的,但是祭祀神明从最初的求“消灾”趋向于后来的求“赐福”。接着获得的是行政权,即对内部事务管理和领导的权力。刚开始时是领导大家战胜困难,获得回报后,转向于更多的管理。所以其重心也是从领导向管理倾斜的过程。最后获得的是军事权,或是为了保卫本部落的财产,或是为了掠夺其他部落的财产,军事组织出现后,接管军事权的君便最终蜕化为王。所以说,行政权重于宗教权,军事权又重于行政权,王可以将宗教权委托给别人,但是行政权和军事权则牢牢掌控,绝不容别人染指。《国语·楚语下》记载观射父回答昭王说:“及少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亨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很多人将这段话理解为颛顼进行了宗教改革,说颛顼自此取得了宗教权。但我认为进行宗教改革取得宗教权不假,只不过这是一次宗教权重新对王权的依附。因为宗教权本来就是王权的一部分,文中也提到,是到少昊时,王权衰落,宗教权被分割出去了,到颛顼时才得以重新掌握。
综上所述,“巫—君—王”的蜕变过程伴随着人类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不断进化的过程。当然其仅仅是一个简单地一般化的程式,并不能代表所有人类社会发展的模式,也无法包含所有民族的进步历程。“巫—君—王”的依次出现只能从侧面说明我国古代社会向前发展的一般化过程。
(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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