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师生政治思想、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校师生思想动态,全力维护政治稳定。
(二)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全面加强法制安全教育。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管理新理念,着力构建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新机制。大力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资源开发,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安全管理体制建设
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常规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安全检查防范制度、值班制度、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各项项制度。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法治教,减少随意性,抓好基础管理,探索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大力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预警机制。坚持以源头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和可能引发安全稳定事件因素的分析和研判,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相关工作流程,制订和完善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完善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安全稳定的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建设,落实专人专管。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信息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稳定情况动态。
(四)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
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不断加大政府投入,严格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四统一”管理模式,扎实推进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使学校安全防范硬件等建设得到全面改善。
大力推行校园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建设。切实抓好校园报警点或警务室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校园重要部位应安装监控与报警设施。
不断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新建校舍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防火建设标准。对全区中小学校舍,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对每所学校的每一栋建筑进行抗震设防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或避险搬迁。将中小学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让家长和群众最放心的“三最”校舍。
进一步完善学生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障体系。从20XX年开始,全区所有国办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并鼓励和引导学生家庭为学生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增强师生的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按照中央和省市政法、公安、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有关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严密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严打涉校违法犯罪,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筑牢保护学生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防护网,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校园安防系统建设。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监督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安保经费保障投入,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特别是要督促民办校园配齐专职保安员力量,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因地制宜在校园门口设置硬质隔离和防冲撞设施,确保学生上放学时与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距离。要督促校园进一步健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事件预防处置程序,加强定期排查和日常管理。要在贯彻实施国家安防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校园人防、物防和技防地方标准并制定细化达标工作方案,按计划、分阶段推进安防达标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部署,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健全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技防设施,并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年内,城区校园的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要100%完成建设和系统对接。
(二)深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对排查出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要督促指导学校限期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公安机关要会同综治、教育等相关部门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完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突出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长期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伤害学生儿童等各类重点人员的滚动排查,落实好校园内部及周边闲散未成年人、有暴力前科未成年人、刑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帮助管教,建立等级稳控机制,加强动态稳控。要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整合公安大数据和社会大数据,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建立预警模型,及时发现、推送可能侵害学生儿童的预警信息,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防范涉生案事件发生。
(三)强化整治,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治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园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和网吧、游戏厅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依法依规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防范虐待、性侵学生等恶性事件的发生。要根据校园周边交通状况,进一步完善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垄等管理设施,根据道路情况合理设置临时停靠上下客区域,持续强化周边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良好。要强化家庭监护的第一责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推动建立由民警牵头,保安、家长、教师、志愿者等参与的平安守护小组,开展校园及周边巡逻守护,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危害师生安全的问题。
(四)高压严打,遏制涉校涉生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健全完善涉校涉生案件摸排预防、快速出警核查、侦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对恶性伤害、校园欺凌、性侵等各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对校外人员在校内滋事或者教唆、胁迫、利用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重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对重大线索、影响恶劣或省、市交办的涉校涉生案件,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涉生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气候影响校园稳定。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伤害学生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要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五)密切协作,完善警校合作工作机制。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健全完善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应急联动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联动、联防、联控的良好工作格局。发生校园欺凌案事件的,公安机关要会同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认真研究教育防范和查处措施,特别是针对校外人员、辍学人员在校内滋事的,更要教育训诫到位。公安机关要优化警力配置,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的治安和交通复杂路段,实行民警定点执勤和武装巡逻,保持震慑力,打击现行违法犯罪。要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选派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民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接入的校园视频监控信息的巡查比对,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形成网上网下有机联动、快速高效处理校园安全问题的防控体系。
(六)强化宣教,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公安机关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要通过案例解读、模拟演练、编写指导手册、制作宣传挂图和视频网络媒介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通过情景构建,模拟刀斧砍杀、驾车冲撞等可能发生的校园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升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自助自救能力。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校总体教学安排相结合,推动相关安全教育内容进新生教育、进课程教育、进课外实践活动。要适当增加防欺凌、防性侵、防不法侵害等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将“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把各项工作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层层抓好落实。要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大校园安全防范经费投入,保障必要的安防经费支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工作意见和规范。要不断改革创新,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积极开展试点,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政法委、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对校园安全明查暗访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一竿子插到底”,做到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派出所(开发区治安办)要于每月28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报送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2020年1月15日前,由交警大队、各派出所(治安办)牵头汇总本辖区政法、教育部门工作情况,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送工作总结,并抄报县委政法委和县教育局。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
为维护校园安全,根据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根据我镇实际,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月底,在我镇“两园两校”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全面强化“两园两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
二、工作措施
城关派出所、城东小学、城西小学、城东幼儿园、城西幼儿园要结合各自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综治(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组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城区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加大校园特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强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对“两园两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镇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没的意见》的要求,指导“两园两校”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校园视频监控要确保接入辖区派出所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并保证正常运行。完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提出解决方案,同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持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结合综合警务改革,将校园及周边纳入网格化巡逻的必巡点,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警力或辅警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督促“两园两校”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三、工作机制
(一)协作配合机制。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要定期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会商制定工作措施,适时联合召开推进会,进一步巩固成效,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检查考核机制。镇综治办、城关派出所、中心校、交通、安监、村建、团委、妇联、消防等部门不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工作责任,严肃问责追究,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以及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生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为全面统筹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开展,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育纪委书记、分管交通的组织委员、派出所所长良、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综治办,全力推动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镇综治办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居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城关派出所要及时排查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城东小学、城西小学、城东幼儿园、城西幼儿园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
(三)规范信息报送。城关派出所、城东小学、城西小学、城东幼儿园、城西幼儿园要确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沟通工作情况,确保数据翔实、准确,按时完成上报工作。同时,要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此次“护校安园”行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行动期间,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认真填报《20xx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后),分别于每月9日、23日前报至镇“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镇综治办)。《统计表》中的“打击违法犯罪”、“督导问责”、“防范案事件”要附上每起案事件的具体情况,每月工作情况请于每月23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上报,涉校涉生案事件请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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