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汇编 (12篇),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党***、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全方位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遵循“高起点开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运营、高产出辐射”原则,力争在5年内建成国内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创建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特色的改革试验田,立足全省、辐射周边、对接全国,面向海外,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
二、建设内容
将滨海新城医院建成集临床诊疗中心、教学实训中心、科技研发中心、感染疾病防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水平大型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全方位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成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
1.打造高原学科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分别简称“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以强加强,以长助长”,联手重点打造神经医学、骨科与手外科学、感染医学三大学科群。华山医院通过派驻管理、技术骨干及选派专家团队等,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临床能力、学术交流、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科研合作等方面开展建设,将三大学科群建设成规模、成体系、成品牌、成辐射力,同时带动支撑学科保基本、扩规模、创特色并提高影响力,打造国家级区域高原学科。
2.搭建特色技术平台。通过华山医院著名专家开展特色诊疗技术,向滨海新城医院输出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推动华山医院特需和特色医疗服务平移,搭建特色技术平台,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MDT)和融合病房建设,并依托“互联网+”和5G技术,建设远程医疗互通系统,将滨海新城医院打造成区域医学高地。
3.打造互通互认的医疗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备、技术、人才优势,为全省乃至周边省份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全面、精准、快速、高效的医学检查、检验服务,实现互通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整合信息资源,建设专科数据库、科研数据平台、生物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疑难病罕见病区域平台,提高精准诊疗效率。
4.建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救治中心等项目,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力,提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服务能力。
(二)建成高标准教学实训中心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建成集临床教学、培训、考核和竞赛于一体的临床实训中心。临床实训中心开展医师日常技能训练、专科医师模拟技能培训,建成国内一流的技能竞赛中心以及国际前沿的临床实训中心。实训中心的规范化培养模式可向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三)建成高层次科技研发中心
1.建立中心实验室,打造重点疾病实验室,构建开放共享的高端科研平台,集聚先进的实验设备、优秀的科研团队和良好的科研项目,瞄准重大疾病开展科学研究。同时,借助华山医院国家老年医学、国家神经疾病、国家传染病三大国家医学中心,合作申请课题,共同培养研究生,成果共享。
2.建设科研和产业融合基地,实现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推动精准诊断与治疗产学研一体化项目落地,助力区域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3.打造临床研究高地,建设覆盖Ⅰ-Ⅳ期的临床药理及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打造新兴临床学科,助力临床研究及医药产业创新与发展。
4.实施PI(Principle Investigator)聘任制,鼓励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鼓励人才流动,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增聘临时和辅助人员,设立长期与短期目标管理机制,鼓励并维护科研人员积极性。
(四)建成高起点感染疾病防治中心
加快推进感染楼和病原微生物检验设施建设,依托华山医院感染学科优势和技术力量,迅速提升我市感染病学诊疗水平。感染楼可作为独立院区,实行平战结合,平时作为感染性疾病及复杂重症的临床诊疗中心,承担重点传染病哨点监测任务,打通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与福州市新疾控中心传染病数据共享渠道,强化医防融合,特殊时期可作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应急事件救治基地,与福州市新疾控中心共同构建国家级疫情预防、诊疗、科研中心。
(五)建成高质量健康管理中心
借助医疗医务管理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契机,打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新模式。依托新信息技术,建立集体检、疾病预防、慢病管理、院后居家健康监测,实时分析和主动干预的积极健康管理新形态,将滨海新城医院建成区域健康管理的数据中心与健康管理平台。
(六)建设高精尖人才队伍
1.华山医院选派包括“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优青”在内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与附一医院专家、学者,组成高精尖人才队伍,在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坐诊、查房、手术、会诊、教学、科研、管理,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国家队。
2.以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基础,针对不同层次人才推出不同的人才培育、支持计划,充分释放人才资源对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支撑力和驱动力。实施“卓越人才”工程,着力本土高端人才孵化,制定“一人一策”培育方案,对青年人才在项目、经费、平台、时间给予支持,促其快速成长。在全国范围内甚至全球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团队。通过科研课题协作、项目合作、技术攻关等多种形式,拓宽引才渠道和方式,精准高效引才引智。
(七)创建具有现代医院管理特色的改革试验田
1.建立以华山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架构。引入华山医院管理团队,建立以华山医院为主导的管理架构,坚持同质化管理,在医疗质量与安全、财务与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按照华山医院模式同质化执行,助推人才、技术、品牌、管理的快速平移输入。
2.打造可复制的区域医疗管理模式与路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高效、活力的运行管理机制,推行患者门诊全流程预约、全电子收费、门诊服务中心一体化、一键式后勤保障平台、物资一体化供应中心、主诊医师负责制、无陪护病房、行政服务中心、医技公共平台化管理等医院改革管理创新举措,打造有特色、成体系、可复制的区域医疗管理模式与路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3.建设新型智慧医院。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运用,建设全新的医疗信息系统,打造集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于一体的新型智慧医院,并实现多院区协同管理。
(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
借助华山医院国家队的品牌输出、技术输出、管理输出,扩大附一医院在省内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优势,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提升区域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医。同时,立足福建,辐射周边省份,对接全国,发挥对台优势,进一步辐射东南亚,面向海外。
(九)建成高效率紧急医学救援体系
充分利用“沿江向海”的地缘优势,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等部门紧密合作,联手打造空中、海上、陆地三位一体救援体系,在国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打造高品质的国际医疗部
借鉴华山医院丰富的涉外医疗服务经验,盘活福建的侨胞资源,打造高品质国际医疗部,提供涉外医疗服务、健康管理、陪伴式就诊等服务,并为重要外事活动、国际赛事提供医疗保障,承担涉外医疗任务。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作为福州市政府、华山医院与附一医院三方合作共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利用其先进的管理理念、优秀的人才团队和顶尖的技术优势,从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技术提升等方面加大对福州市医疗机构发展的支持和帮扶,全面提升福州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带动全市医疗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三、主要措施
以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为中心,以办成区域医疗中心样板为目标,形成具体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政策措施。
(一)建立医院理事会制度
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市建省管的省属医疗机构,建立符合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医院理事会,福州市将派发改、财政、卫健、医保、人社、编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医院理事会,协调解决医院发展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二)建立补偿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基本建设由福州市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的标准完成,医院建设实施“交钥匙”工程,待医院建设完成后,将土地、房屋和设备等资产权属整体移交给附一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2.福州市将投入经费97600万元,负责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开业的设备、人才引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在运营前五个年度内,福州市政府按每年度6000万元给予运营补助(含地区补贴每人每年4.2万元),同时按每个年度1000万元给予学科建设补助(含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医学中心)。运营五年后,如果仍出现亏损,按实际亏损金额由福州市政府给予50%运营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优化人事管理机制
1.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根据优质医疗资源情况和发展需要,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内,自主确定人员结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享有充分的人事管理自主权,支持创新人事编制管理方式改革和岗位聘用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3.支持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聘任工作,自行发放聘用证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4.支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各类具体等级岗位及聘用条件,择优聘用人员。对岗位急需且确有真才实学、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5.支持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核的方式补充相关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6.对急需的人才纳入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予以支持,符合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聘用,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依据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自主实行薪酬分配制度、绩效考核等改革,引进人才薪酬可以采取协议工资等形式。(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优化人才培养机制
1.对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中高级职称评聘名额、教育进修名额等给予倾斜,赴国内医院进修访学的给予全力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健委)
2.支持实施研究生“双导师”制,由华山医院与附一医院联合培养医学专业人才,建立人才共同培育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3.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优先接收我市卫生健康单位人员学习进修,参与临床实践工作,提高我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
(五)强化医保支撑
1.同步协调省医保部门,办理接入全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网络,方便收治外地病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支持住院病人无卡结算,简化出院病人“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3.探索建立健全医保部门与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平等协商机制以及“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4.协调省医保部门在医保支付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放宽特需医疗比例、范围及允许自主医疗服务定价等政策,落实福建省医保局《关于专家门诊诊查收费标准的通知》(闽医保〔2021〕35号)。(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5.根据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情况,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6.在开业当年度,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不设医保总额指标,根据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医保总额。开业一年后根据区域医疗中心运行情况,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上给予倾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7.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可参照我市医联体内转诊管理,取消按规定转诊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就诊患者的二次起付线,并享受相应的医保支付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六)创新药械使用
1.按照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实际需求,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不计入药占比考核。(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支持设置医疗特区和临床研究病房。医疗特区内对国内外先进的药品、耗材、器械设备及诊疗技术予以进行特许准入,先行先试。并借鉴国际先进理念,支持建设临床研究病房,推动临床试验的规范化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3.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治疗方法提供适当绿色通道,且提高高水平诊疗所需设备、材料和耗材的准入、使用和医保比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七)加强科研创新
1.以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依托,共同合作开展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以华山医院福建医院/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主体申报,成果文章共享,同等贡献排名互认,设立科研合作成果合理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科技局)
2.以华山医院福建医院/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为申报主体,与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健委)
(八)强化信息化建设
1.应用大数据委组织实施的居民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CTID及相关实名实人认证能力,开展“网证+医疗”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实现患者就医实人认证以及凭身份证、网证实名制就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附一医院)
2.推动落地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企业与滨海新城医院在信息技术应用上合作共赢,推进产业合作与联动,共同谋划滨海新城医院信息化顶层设计,运用企业创新成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院各专业领域信息平台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满足区域医疗中心在信息化数字化转型上的需求。(责任单位: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市大数据委、市卫健委)
3.充分发挥福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城市的先行优势,积极提供国家试点工程所汇聚的健康大数据资源,为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建设临床大数据管理平台提供更多的医疗大数据支撑;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诊疗数据同步汇聚大数据中心,充实主题数据库,提升国家试点工程成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委、附一医院)
(九)强化人才保障
1.在人才引进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开设人才服务专窗,根据人才层次制定高于福州现有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为长期在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工作的专家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福利待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房管局)
2.支持引进、落地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的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入选后给予相应的人才资金、税收和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税务局、市教育局)
3.“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百人计划”“闽江学者计划”及国内外著名专家等高端人才按规定享受省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福州市政府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
4.全日制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享有目前福州市有关配套补助、住房保障、落户、子女就学等优惠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有:
(1)配套补助方面。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千名博士引进培养计划”的,落地后给予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分三年等额发放。从省外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博士,经认定后发放2000元/月生活津贴,发放5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住房保障方面。申请福州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用人单位、人才各承担三分之一。紧缺急需专业可申请人才租房补贴2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申购限价商品住房,按市场备案价或市场评估价的70%配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另外,在滨海新城启动区范围内工作且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的A、B、C类人才;符合《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榕委办〔2013〕6号)的三个层次人才,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即土地出让时点市场评估价7折,享有100%限制物权。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5年不足10年的,政府和购房人才各享有50%房产增值收益;自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之日起满10年且购房人才在滨海新城缴纳社会保险金并缴纳工薪个税满10年后,不动产权登记可直接变更为普通商品房,购房人才可自主上市交易,交易收益全额归人才所有。(责任单位:市房管局、长乐区政府)
(3)落户方面。入住在我市酒店式人才公寓的,可选择在酒店式人才公寓集体户落户。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受年龄和就业创业限制。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购房人家庭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子女就学方面。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在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购房人家庭子女享受就近入学资格,由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协调教育部门统筹予以安排解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强化交通保障
1.协调公交公司开通附一医院茶亭院区至滨海院区的优惠公交专线,保障职工在两个院区之间通勤,具体通勤班次可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将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纳入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常驻车辆管理单位,附一医院本部与滨海院区之间经认定的往来车辆参照《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管委会关于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常驻车辆通行费特殊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由福州新区长乐功能区负责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收费管理中心结算。(责任单位:福州新区管委会、附一医院)
3.支持与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等部门紧密合作,联手打造空中、海上、陆地三位一体救援体系,并做好紧急医学救援交通保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福州海事局、市交警支队)
(十一)建立省市协同发展机制
1.学科建设。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帮助福州市级公立医院开展不少于3个学科的建设,通过一对一帮扶使每个学科力争用5年时间达到省级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财政局)
2.科研合作创新。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加大对福州市医疗科研的指导与合作,每年帮助福州市级公立医院立项不少于5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与福州市共享并使用中心实验室和重点疾病实验室,提高福州市医疗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科技局)
3.人才培养。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免费接收福州市级公立医院人员进修不少于20人,接收福州市级公立医院规培生不少于20人,提升福州市医学人才培养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4.技术帮扶。附一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每年向福州市级公立医院推广不少于5项的先进医疗技术,快速增强福州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市卫健委)
(十二)落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
滨海新城通过优质城市公共资源组合,完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概念性规划,结合滨海新城建设发展实际,将“1+6+3”模式全面提升为“1+9+6”模式,优先启动医院周边人才公寓、商务酒店、餐饮等配套建设,在交通、子女教育、医护教育、养老、文化、居住、商业、绿化以及医疗系统配套(肿瘤、基因、儿科、康复、疾控中心等)等方面进行升级,实现为医务人员及家人提供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医养、宜行,为患者及家属提供宜居、宜游、宜行、优治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宜居的教育健康新城。(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十三)全力推进二期项目建设
滨海新城医院二期已于2020年10月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开挖,充分保障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在2023年10月建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长乐区政府、福州新区集团)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华山医院、附一医院及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工作小组,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同时每个单位指定专门联络人,形成工作协调和绩效考评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医院运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并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成效进行绩效考评。同时,市卫健委成立医院建设工作专班,现场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划序时推进建设进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对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发改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和推进中心建设;卫健部门具体负责中心基础建设,协调和推进医院运营发展、医师执业、人才引进等;财政部门负责中心建设和运营的资金保障;人社部门负责中心人才引进和培养,岗位设置、职称聘任、薪酬待遇等;编制部门负责协调中心人员编制;医保部门负责中心医保准入和医保支付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中心药品、耗材、器械准入;科技部门负责中心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大数据部门负责中心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市委人才办负责推进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中心建设土地保障;教育部门负责中心人才培育、子女就学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紧急医学救援有关事项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协调公交专线等交通保障;海事部门负责协调海上紧急医学救援;税务部门负责引进人才税收政策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落户工作;市交警支队负责紧急医学救援交通保障;房管部门负责引进人才住房保障;不动产交易和登记部门负责中心工作人员住房产权申请相关工作;福州新区管委会负责附一医院本部与滨海院区之间经认定的车辆通行及费用管理;滨海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负责中心整体区域规划建设和协调,推进配套项目建设;长乐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营;福州新区集团负责中心基础建设;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按照有关协议负责中心的具体管理、运营和发展相关工作。
(三)压实任务推进。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对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按照职责分工、政策清单任务分工,互相配合,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医院发展、医院建设等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按季度将落实情况汇总市卫健委后报市政府,形成高效的任务推进机制,切实推动滨海新城医院顺利办成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样板。
(四)强化协调对接。各部门要强化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需要省级及以上部门协调、支持、确定的政策,由各相关部门向省级主管部门协商和请示,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地。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华山医院和附一医院,按照部门职责,落实落细支持政策清单任务。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将给予严肃问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各级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守护医疗机构安全底线,提升医疗机构现代化、数字化管理模式,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化春风行动推动医疗机构“放心、安心、暖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卫健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有效提升,深化行业人文建设,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努力在全县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效、便捷、人文、美丽的医疗服务环境,为我县加快推进健康德清建设、奋勇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排头兵、争创德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样板地贡献卫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一年时间,通过“三心”工程的开展,及“清廉医院、平安医院、数字医院、美丽医院、人文医院、微笑医院”的建设,进一步深入推进春风行动,加强医疗机构党的建设、行风作风建设,全面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守护医疗机构安全底线,推动数字化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打造环境美、人文美、服务优的就医环境,大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群众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进一步建设“双一流”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保障。
三、实施范围
重点是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其他卫生单位参照执行。
四、主要任务
(一)清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牵头科室:局机关党总支,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优化政治生态为主线,以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障,以清廉文化建设为支撑,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实现清廉元素向卫生健康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渗透,切实在解决事关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努力实现医院无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无重大信访投诉事件和无重大负面舆情,广大医务人员的清廉意识更加自觉,清廉医院制度更加完善,清廉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到2022年,基本形成有利于清廉医院建设的政策体系、文化氛围、组织机制和制度保证。
(2)任务举措
1. 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医疗机构党委是清廉医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清廉医院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本级建设清廉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建立本级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1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度进行1次对内设科室的清廉考评,确保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医疗机构党委书记为清廉医院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分管领域内的清廉医院建设具体任务,各责任科室主动协调,合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三级责任体系。
2. 深化监管工作机制。深化“周检查、月督查、季例会”监管工作机制,完善“1+2+X” 医共体监督体系。明确县卫生健康局党委行业监管牵头抓总责任,落实健康医疗机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纪检监督责任。大力推动基层支部“网格监督”,依托坚强的组织体系,充分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完善“身边人”监督“身边事”的工作模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防患未然。充分发挥内审小组“专项监督”作用,每月确定专项主题开展内审工作。落实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投诉渠道,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
3. 开展公立医院党建巡查。在2021年年底前,对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巡查。主要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4. 积极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结合护士节、医师节庆祝大会,利用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对卫生健康系统涌现出先进人物进行集中报道。扎实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月”系列宣教活动,特别是对选树的“清廉科室”“清廉医务工作者”要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系统学习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加大“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组织赴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各党支部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抓好“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清廉文化阵地,统筹推进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清廉示范带建设。
(二)平安医院建设(牵头领导:宣建妹,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使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推动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构建平安和谐德清做出新的贡献。
(2)任务举措
1.切实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加强医德医风、落实行业“九不准”、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精炼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建立医疗费用公开透明制度,住院病人实行一日一清单制度,并在门诊大厅设立收费标准栏。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沟通内容,改进沟通方式,注重沟通效果。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
2.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时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对病案质量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奖惩到位, 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成绩优异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医疗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不达标的科室、医疗组或个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和全院通报批评外,并将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与个人晋升、年终考核等挂钩。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定期举行各级各类人员三基考核,将医务人员的临床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考核挂钩,确保医疗技术人员自身技术素质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为创建平安医院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3.调解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做好初期调解工作,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医患纠纷预防处置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纠纷。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前、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周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运用综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医患纠纷,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和打击严重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定期组织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学习和培训,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等群防群控组织,加强医院内部技防设施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制度和措施,以及应对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疏通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门和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各类毒种、菌种、放射源和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防丢失、流失。
5.强化安全措施维护治安环境。全面执行《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落实各项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设立院警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三)数字医院建设(牵头领导:俞晓明,牵头科室:局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改进医疗单位全流程服务与管理中能效为核心,通过“数字化赋能”,全面提升医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全面推动卫生健康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任务举措
1. 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推进医院数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健康保健集团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医院数字化建设保障,设立数字化建设专项资金,年度数字化建设资金支出比例不低于当年业务收入的2%;强化医院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与测评,备案评估达到三级标准以上的数字化项目必须通过等保2.0版三级标准测评,已通过测评的信息系统须每年进行复评。
2. 全面畅通数据互联。推进县域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各县级医院的运营数据、体检报告、住院数据、病案首页、出院小结、检查检验报告和处方等数据上传至德清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在医院之间实现医疗健康数据互联共享;推进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甲等标准。
3. 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推广智慧医疗服务,院内就医全流程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健康卡”等电子卡证应用;推广医院智慧结算服务,院内全面应用自助机结算、诊间结算等智慧结算技术,门诊智慧结算率达到80%以上,住院智慧结算率达到50%以上;推广电子健康档案调阅服务,门诊、住院工作站支持患者全人全程健康档案调阅;推广电子病历应用服务,全面应用门诊、住院电子病历新系统,逐步实现医院无纸质病历运营,探索“云病历”服务;推广“互联网+预约挂号”服务,建立县域统一号源管理平台,基于“浙里办”平台,实现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服务。
4. 不断提高数字化效能。推进医院电子病历应用等级测评,县级须达到3级以上水平;深化DRGS系统应用,持续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重点指标同比2020年有明显提升;建设医院运营驾驶舱,通过驾驶舱全面掌握医院运营数据;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应用,充分使用院内绩效考核功能。
(四)美丽医院建设(牵头领导:朱建福,牵头科室:健康促进与评价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本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标本兼治,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改进医疗卫生单位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重点,抓住“关键小事”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员工和就诊病人文明卫生意识,营造整洁、舒适、优美的就医环境,基本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为巩固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成果,建设“双一流”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环境保障。
(2)任务举措
1. 美化医院环境。实施植树绿化工程。因地制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植树绿化活动,增加医院绿地面积和绿化率,确保既有医院绿化率不低于30%,新建医院绿化率不低于35%。做好院内环境改造。加强院内道路改造和维护,合理施划停车区域,不得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母婴室等人性化设施,满足群众不同需求,并配有醒目的引导标识。强化院内环境综合治理。完善保洁制度,既要强化对物业保洁单位的督查管理,又要严格落实卫生包干制度,提高医院职工主人翁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绿色医院等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
2. 开展“厕所革命”。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根据群众就医需求,明确需要升级改造的厕所数量和布局,对设施陈旧、装修简陋、功能缺失的厕所进行提升改造,达到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无明显异味、无蝇蛆,贮粪池不渗漏、密封有盖的要求。不断强化厕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制订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服务规范;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并在繁忙时段增加保洁频次,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及时清扫和消毒,不定期抽查厕所卫生管理状况,督促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开展文明如厕宣传。通过张贴倡议标识、标语、温馨提示等图文并茂、生动有趣的方式,强化摒弃陋习、文明如厕的宣传教育,提高就医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就医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如厕习惯。
3. 建设无烟医院。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城镇、文明城市创建及健康城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营造浓厚氛围,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全面开展。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保障经费投入,将无烟医院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推动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把无烟环境建设纳入本单位相关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建设无烟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劝阻技巧、戒烟服务等业务培训;建立健全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基层医院要提供戒烟咨询服务,鼓励将戒烟服务融入慢病管理,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人民医院要规范开展戒烟门诊建设。
4. 实施垃圾分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加强医疗废物贮存管理。进一步加大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海报、显示屏、微信等宣传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注重因地制宜,创新方法,开展评比、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患者及家属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积极响应源头减量和文明风尚专项行动,注重挖掘各类创新举措,因地制宜加以推广,积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并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五)人文医院建设(分管领导:陈明初,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将“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贯穿医疗服务全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把人文关怀体现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日常工作、程序流程、服务细节等每一项医疗服务过程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激励导向,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以关爱患者身心、保障患者权益、改善患者就医和医务人员行医感受为核心的医院人文关怀机制建设,更好地钻研医术,弘扬医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2)任务举措
1. 彰显医德仁心,营造医患和谐氛围。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医务人员职业礼仪服务规范》等,全面优化服务。积极搭建患者人文关怀互助平台,通过提供爱心帮扶、开展绿色通道、开展心理慰藉等方式为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患者提供人文关怀。进一步探索创新模式,提高志愿者服务积极性、主动性,规范开展志愿者服务。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主动告知患者及其家属病情和诊疗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患者及家属有关询问等。杜绝服务态度冷漠生硬,避免沟通缺乏技巧、不分场合、无视患者情绪等问题。规范院内投诉管理,对患者集中反映投诉的问题及时回应、持续改进。2. 优化就医流程,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完善入、出、转院服务各项制度,提供连续性医疗和护理服务,合理调整服务流程,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努力减少患者不必要流动。建立完善患者需求回应制度,提供即时咨询服务,门诊要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病区要进一步落实陪检、陪护服务。加强医院后勤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候诊座椅、自助轮椅等便民设施,完善陪诊、探视陪护等制度,增强患者安全感和归属感。
3. 深化文化内涵,提升医务人员归属感。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力度,医院围绕五四青年节、护士节、医师节等重大节日,通过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强化宣传等有效形式,使医院文化根植于心、外化于行,做好与党建品牌的结合文章,发挥阵地建设功效。开展人文科室建设,进一步改善医护办公室、值班室、生活区、病区等工作环境,开设职工之家,为职工提供休闲、运动场地,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医务人员感受到“家”的关怀和温暖,进而向患者传递关爱和友善。
(六)微笑医院建设(牵头领导:俞晓明,牵头科室:局医政医管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医疗卫生单位)
(1)目标要求
持续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开展 “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微笑医院建设,不断深化行业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的医院优质服务品牌,力求一年内初见成效,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2)任务举措
1. 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此次微笑医院建设将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为重点,在医院导诊、挂号、收费、连续医疗等窗口大力开展“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一笑,即微笑服务;二心,即热心问候、精心服务;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创,创微笑服务之星、创文明窗口、创文明科室、创温馨医院;五零,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规定之外零收费。各健保集团要充分认识微笑医院建设的重要意义,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其他院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考评督查组、宣传保障组两个职能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制度、人员、管理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 注重活动实效抓服务。围绕“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内容要求,各单位要采取邀请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微笑医院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用心、温馨的人性化服务贯穿于诊疗全过程,为患者提供便捷温馨的服务,切实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医务人员着装整洁,对患者做到态度热情、有问必答、温馨服务,杜绝服务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坚持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建立医患沟通评价制度,让病人在就诊过程中,遇问有人答,遇事有人帮,推动医患关系持续改进,打造优美舒适的就医环境。
3. 营造浓厚氛围抓宣传。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佩戴“微笑医院”胸牌标识,以增强“微笑服务”的意识。加强“一笑、二心、三声、四创、五零”活动宣传,完善宣传标志,在所有服务场所以及医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开展“微笑医院”宣传,做到“三有”,即:有微笑服务标识、有温馨提示语、有推进“微笑医院”建设宣传标语。通过反映活动开展以来给医疗服务带来的新气象和新变化,让社会各界了解微笑医院建设情况,感受活动带来的成效,实现“微笑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4. 强化监督考核抓长效。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服务窗口部门的活动开展进行调研、指导。考评督查组每月一次按照服务质量考核标准,采取暗访、随机抽查、查阅录像等形式,分别对导诊、挂号处、收费处、连续医疗服务中心等窗口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表彰先进窗口、管理者和个人,进一步建立整改责任制度,完善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和措施。认真总结、完善和提升“微笑医院”内涵,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满意的优质服务。
四、实施步骤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由局办公室总牵头,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工会及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共同参加。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各项具体任务由牵头科室落实。活动时间为2021年8月—2022年7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8月)。各牵头科室协调相关科室形成合力,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8月底前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二)实施检查和督查评估阶段(2021年9月—2022年2月)。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施行清单管理,2022年2月底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确保各项行动有序推进,见成效达目标。
(三)工作总结和表彰交流阶段(2022年3月)。各级医疗机构将各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按要求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适时召开全县工作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开展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
(四)开展“回头看”和健全机制阶段(2022年4月-7月)。县卫生健康局对各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落实不力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约谈,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明确党政主要领导是“六医”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分工协作,明确目标责任。各单位要制订相应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和推进相关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跟踪监督,定期开展考核评估,不断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建设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保证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县卫生健康局和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六医”工程的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震慑。要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主题,每季度上报“六医”工程实施进展、取得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做法,上报至局办公室。
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示范地方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遴选、严格验收”的原则,按照“地方申报、省级初评、国家复评、每两年遴选、每两年验收”的思路,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地方的遴选、管理和验收工作,调动示范地方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遴选机制。
1.制定考评指标体系。工作指标(30分),以定性为主,反映《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创新做法和特色亮点。效果指标(70分),以定量为主,采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和结果。考评指标视改革要求适时调整。
2.明确遴选程序。所有城市和县(市、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示范创建工作,由各省份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推荐2—3个候选地方。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委托第三方对候选地方开展复评,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对在日常工作或督查中发现的改革先进地方,国家层面可通过专家论证的方式纳入示范地方。示范遴选工作每两年组织一次。
(二)建立培育机制。
1.建立培训机制。每年制定示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对示范地方开展培训,定期召开调度会,督促工作进度。
2.建立专家联系机制。按照国家工作安排,结合地方实际需求,组织专家定期赴示范地方调研指导,帮助地方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
(三)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1.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国家层面委托第三方每两年一次对示范地方进行验收,考评结果优于上次或达到平均水平即合格,不合格的限期1年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再确认为示范地方。
2.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各省份在分配***财政补助资金时,对示范地方予以倾斜。各省份在推荐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时,优先考虑示范地方。
(四)建立经验推广机制。
国家层面密切跟踪示范地方工作进展,及时挖掘、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省份要及时报送示范工作亮点,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
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深入贯彻************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打造自治区级医疗高地。以提升广西医疗服务水平和推动医学进步为目标,依托现有资源,积极引进国内一流医院,推动建设2—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为立足试验区、服务北部湾、辐射东盟的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申报地中海贫血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创建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谋划建设4个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遴选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中医康复示范服务平台,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持续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和培养,促进全区医疗水平迈上新的大台阶。以省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积极争取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对自治区级医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强化自治区级医院对市级医院的支持指导,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减少跨区域就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在各设区市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自治区级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落实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骨伤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在符合条件的县设置三级医院。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提升重大疾病和突发疫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疾病前期因素干预和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引导县域医共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依规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入实施《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动建设一批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基地和若干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支持改建和新建一批传染病院(区),确保设区市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病区全覆盖、县域传染病病区全覆盖。支持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军区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5.全面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诊疗能力和水平为目的,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产科、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营养等临床专科。围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和相关质控指标,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做优做强中医治未病科、康复(医学)科、壮医科等中医民族医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相关学科建设。(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广西医药卫生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支持公立医院柔性引进院士及其团队,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积极引进国内离退休的高水平医学专家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公立医院开展大健康领域基础与应用基础、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项目研究。落实广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开展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推动成果转化应用。遴选、制定一批中医壮瑶医特色诊疗方案和适宜技术,依托现有资源进行中医药壮瑶医药临床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引导医疗新技术应用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药监局,广西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在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学科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完善广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规范使用。持续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卡,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指导各地医疗机构开展利于科学管理及便民服务的智慧医院和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重点品种流通环节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医保定点药店积极参与医保网上购药等便民服务。(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9.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整合医院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和医疗业务的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推动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促进医疗服务智慧化,实现对医疗成本和质量的“双控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完善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化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财政投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运用。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3.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扎实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对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允许公立医院按政策规定拿出5%—10%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矛盾。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并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继续实行对基层医疗机构职称评聘和招聘倾斜政策,制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指导意见并抓好落实。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制定广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和医院财务状况、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实行绩效工资总量“1+N”动态核定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实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加强临床教学基地认定审核和动态管理,强化职业素养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动态管理,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利用国家、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平台引才用才,支持公立医院与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等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在条件成熟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有序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技术劳务价值,适时优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台新版广西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治区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的基础上,实现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结算,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细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完善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18.强化患者需求导向。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力争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健康促进与教育宣传,加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工作队伍建设,增进医患间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建立健全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挖掘整理医院历史和名医大家的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动力,以充满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赢得患者、社会的信任和尊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切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80%的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立医院警务室。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解决扰乱医疗机构工作秩序、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1.全面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持续推进自治区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系列政策落实落地。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有效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推行由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制度,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高等院校、国有企业等医院主办单位管班子、管党建的工作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组织分工。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因地制宜细化本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落实政策支持。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出台完善政策,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地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鼓励各地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探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模式。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为推进全县“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水平,根据《嘉兴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嘉无废办〔2021〕6号)、《嘉兴市“无废细胞”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嘉无废办〔2021〕7号)、《嘉兴市“无废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嘉卫办〔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无废医院”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范围
各县级医疗机构,县域医共体内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创建单元。
二、目标任务
根据海盐县“无废医院”建设单位名单,争取到2021年底,各医疗机构完成全部创建任务,个别因场所原因无法完成创建的,到2022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
三、创建程序与进度安排
(一)启动(2021年8月16日-8月31日)
由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出台“无废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创建任务和要求。
(二)申报和初审(9月1日-9月15日)
建设单位建设取得成效后,填写《浙江省“无废细胞”评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3),附相应支撑材料,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评估申请。县卫生健康局在收到评估申请后,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对照进行评估打分。
(三)评估(9月16日-10月15日)
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以“无废医院”创建评价指标为基准,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四)命名(10月16日-12月31日)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将于12月20日前对第一批“无废医院”创建进行抽查,对创建不合格的单位,要求重新创建。根据评估结果,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于12月31日前对“无废医院”进行发文命名。2022年、2023年开展第二批、第三批“无废医院”创建。
(五)持续巩固成果(2023年以后)
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组织对“无废医院”创建成功单位开展抽查核查工作,确保“无废医院”创建质量。持续开展“无废医院”创建工作,定期组织评估工作,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命名一批。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无废医院”的创建是我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2022年起,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健康海盐考核指标。各医疗单位(集团)务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县卫生健康局对照“无废医院”创建评价指标,适时组织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促使医疗机构对各项评价指标掌握到位,创建水平持续提升,最终达到“无废医院”标准。
(二)抓好时间节点
各医疗单位(集团)要紧盯创建任务,依据“无废医院”实施方案节点,有条不紊推进创建各项工作,确保“无废医院”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增强宣传力度
各医疗单位(集团)要及时发掘“无废医院”创建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优秀做法,要以“无废医院”的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加强“无废文化”宣传,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无废城市”理念,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医院蓄势谋篇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实现有序突破性发展,拟定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建党100周年系列基层党建活动,突出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完成基层党支部、工、青、妇到期换届,切实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医院凝聚力。(牵头院领导:王东、李静,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工会、团委、妇委会,进度安排:2021年6月前完成)
二、实现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重点建设,完成省级、国家级评审,实现三大中心内涵质量配套综合提升。(牵头院领导:王东、左金良、戴炳光、彭波,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质管办、计算机管理中心、医保办等,进度安排:2021年3月启动)
三、强化大骨科、大普外、大心内亚专科细化发展,实行专科专治。(牵头院领导:左金良,责任科室: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质管办等,进度安排: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四、试行部分临床专业主诊医师负责制,激发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院领导:王东、左金良、李静,责任科室:医务部、办公室、质管办等,进度安排:2021年4月前完成)
五、积极准备新一轮三甲复审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以新三甲评审标准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为抓手的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持续优化各项管理指标,实现医院精细化内涵质量发展方式的软着陆,提升医院管理与运行效率。(牵头院领导:王东、许孝新,责任科室:质管办、医务部、绩效办等,进度安排:2021年4月前完成)
六、突破信息化建设壁垒,拟定和众阳公司新的信息化战略合作框架,打造医院信息化支撑平台,推进智慧医疗及互联网医院工程,为医院管理和运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牵头院领导:王东、彭波,责任科室:计算机管理中心、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质管办、医保办等,进度安排:2021年3月启动)
七、整合医院资源,实现各项数据同质标准化,顺利推进DRG付费工作。(牵头院领导:左金良、彭波,责任科室:医保办、质管办、医务部、护理部、计算机管理中心、财务科等,进度安排:2021年3月启动)
八、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高端紧缺人才及专业技术团队。完善新进人才培养和使用管理机制,以学科发展需要为目标,加强重点人才、急需人才、专门人才的培养,完善配套措施,出台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牵头院领导:王东、许孝新、左金良、戴炳光,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科教外事科、医务部等,进度安排:2021年4月前完成)
九、积极完成临床教学基地认证,加快推进临床研究中心及相关实验室配套建设。(牵头院领导:戴炳光,责任科室:科教外事科、医务部、护理部等,进度安排:2021年5月前完成)
十、修订医院职称晋升及聘任赋分标准。(牵头院领导:许孝新,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等,进度安排:2021年3月底完成)
十一、优化医疗基建资源配置,完成手术室、科研教学楼及病理科、办公楼改造工程,建设静配中心及智能化技能培训中心。(牵头院领导:王东、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基建科、设备管理科、科教科、医务部、护理部等,进度安排:2021年底前完成)
十二、推进医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高效、便捷的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牵头院领导:卢艺涛,责任科室:总务科、基建科、设备管理科等,进度安排:2021年6月前启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芒市纪委监委持续关注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疏导和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教育关爱工作,探索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理调适工作,经充分调研论证,与德宏州中医医院开展“阳光心理”共建工程。
一、工作目标
让“阳光心理”从“心”出发,构建“纪检监察工作+心理服务”新桥梁。一是进一步提高芒市纪检监察干部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掌握应对压力和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技巧,增强心理承受能力、自我调节能力,适应形势发展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倡廉铁军奠定强有力的心理健康基础。二是帮助受处理处分干部正确认识对待自身错误,切实解开“心结”、重拾信心,引导教育其真正“卸下包袱”“归心归位”,重燃热情,使其既充分感受到纪律的“硬度”,又切实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争取让他们身心早日回归队伍。
二、基本原则
有效掌握、提早预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掌握有效自我压力调适的方法和技巧,预防和减少个人极端情绪引发的事件。
共同参与,协同合作。加强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长效机制,让干部心理健康“体检”形成常态。
立足行业,循序渐进。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注重短期实效和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
分析研判,规范发展。注重区分个性与共性问题,将分析研判结果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促进心理健康服务持续有效发展。
三、具体服务对象
芒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各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乡镇(街道、农场)纪委全体干部;全市受处理处分干部及被谈话对象。
四、心理健康疏导内容及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主要咨询范围如下:
(一)压力缓释与排解:指导正确认识、缓释与排解压力,正确区分压力与压力源,解决紧张、焦虑等普遍性职业心理问题,确保高强度工作状态下的心理健康正常发展;
(二)人际关系处理:指导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端正对生活环境的认识,保持健康正常的社会交往和心理状态;
(三)家庭婚恋咨询:指导干部正确处理家庭关系与婚恋问题,树立健康的家庭观与恋爱观,帮助解决家庭与婚恋中的具体问题,提高生活质量,保持良好的家庭生活心态;
(四)个人发展咨询:根据个人情况,通过与心理咨询师的沟通交流,加强自省自励,发现个人专长,认清性格与能力类型,帮助确定正确的个人发展方向;
(五)个人心理测量:依来访人员个人情况,或集体心理健康体检需求,使用各种心理测评量表,如症状自评量表(SCL90)、宗氏焦虑自评量表(SAS)、宗氏抑郁自评量表(SDS)、艾森克个性测验(EPQ)、卡特尔十六种人格因素测验(16PF)、韦氏成人量表等各种心理测量工具,进行心理测量,确定被试近期身心健康程度、协助其了解个体个人特质与个性特点,为后续心理咨询或个人发展提供准确依据;同时也可根据集体心理测评结果,组织开展主题心理健康讲座与团体辅导。
五、心理咨询方式
(一)面访方式:到德宏州中医医院精神科三号楼一楼心理咨询室或芒市纪委监委“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心理咨询室与心理咨询师进行当面咨询,使用心理测量表进行心理测试,发现解决一般和严重心理问题;
(二)电话访谈方式:通过电话方式开展访谈,解决一般心理问题,进行简单心理疏导;
(三)网络方式:在为咨询者保密的前提下,借助电子邮件、QQ工具进行心理咨询预约,解决简单及一般心理问题,进行简单心理交流;
(四)咨询时间与地点设置:德宏州中医医院为芒市纪委监委·德宏州中医医院“阳光心理”共建工程设置了心理援助热线,联系电话:0692-2138200;联系地址:芒市南蚌路87号德宏州中医医院三号楼精神科一楼心理测评室。线上线下心理咨询与预约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00。
六、途径和措施
(一)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心理素质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1.根据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街道、农场)纪委不同岗位特性,科学设计授课内容,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育方式,让心理健康知识入脑入心,使干部增强心理健康意识,掌握应对压力和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技巧;2.通过培训所掌握的基本知识,进一步做好被谈话对象、留置对象的心理疏导工作,强化办案人员和看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提升办案能力,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每半年组织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心理健康问题,提高自我调节能力。
(二)建立心理咨询室。为了保证“阳光心理”共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硬件设施建设。1.依托德宏州中医医院精神科,打造建立心理咨询室,组建一支心理咨询团队,由德宏州中医医院副院长,精神科主任孙赞宗担任心理咨询室主任,负责领导“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心理服务小组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2.“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心理咨询室,在德宏州中医医院精神科和芒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审查室挂牌,每逢双月选取一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心理咨询团队选派人员到芒市纪委监委“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心理咨询室开展义务问诊活动;3.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及受处分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可采取提前预约,优先问诊。
(三)组织心理疏导集体活动。1.针对纪委监委在查办重大案件,需抽调办案人员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工作节奏快,工作强度大,心理压力大等问题,在案件查办结束后,对专案组办案人员和安全员进行一次心理疏导,缓解思想压力,疏导不良情绪,确保案件办结后心理健康安全;2.依托纪检监察工会、党支部、妇委会等组织,邀请共建心理咨询师团队,开展积极健康向上、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心理沙龙、团体训练、健康分项等团队活动,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用积极的思想认识事物,用平和的心态面对问题,用正确的方式处理矛盾。
(四)建立心理健康测评制度。结合年度体检,根据本人意愿,依托德宏州中医医院等专业机构,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心理状况评估,逐步建立心理健康信息档案。心理健康信息档案由“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心理咨询室进行保管。对测试中出现的普遍性轻微心理问题,制定心理调适意见,对倾向性心理问题重点实施干预,引导干部职工进行自我调节。
(五)适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1.关注纪检监察干部在任职调整、子女入学就业、婚姻变化、家庭变故、案件查办中发生突发情况等时期的心理变化。采取“1+2”模式,即:个人意愿+组织部门、干部监督部门,个人自愿为主,组织部门、干部监督部门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精神状态、思想动态、日常履职存在苗头性问题时,提出心理危机干预建议,由心理咨询师及时提出心理预防和干预的措施建议,制定解决方案;2.针对全市受处理处分干部及被谈话对象,在受处分后或谈话过程中思想负担重、干事创业动力不足的实际,一是由个人或单位(部门)党组织向德宏州中医医院“阳光心理”共建工程——心理咨询室寻求解决办法。二是结合受处分人员回访机制,针对回访过程中受处分人员思想包袱重、不能自我心理“松绑”人员,由芒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提出建议,心理咨询师适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六)通过积累个案,分析跟踪数据。推动医疗机构形成公职人员心理健康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在对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危机进行干预的过程中,归纳群体心理问题特征,针对典型性、代表性问题开展具体分析研究,由此为整个公职人员群体心理健康问题提供理论借鉴和参考,不断完善多种行之有效的心理健康干预措施。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纪委***部署,深入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行风建设,坚决刹风整纪,打造和谐医患关系,在医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坚持以党的十九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中纪委***二次三级次***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在前列。
二、目标任务
(一)严查整治“四风”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网络,畅通反映渠道。通过专题教育、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来信来访等形式,对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操办婚丧喜宴事宜“批发变零售”和公车改革后“私车公养”等“四风”隐性变异问题予以坚决遏制和打击。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及其所在科室负责人追究问责。广大党员干部改变惯性思维,消除侥幸心理,增强自律意识,不折不扣执行上级规定。特别是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完善作风改进常态化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活动、服务承诺等方面的具体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禁在编在岗人员违规违纪私做工程以及从事各类营利性活动。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在惩防体系中的反腐败作用。
(三)深入推进医院政风行风建设。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推动医院优质服务活动工作的开展,加大对“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教育,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舍己救人的崇高思想品德和高尚职业操守,始终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我院主要负责人要落实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检分管领导要强化监督、主动作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医疗机构班子成员要遵守党章党规、坚持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医改重点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八条规定”、“五项纪律”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接受宴请”、“暗示索要宴请”及服务态度差等不良现象,继续实行“禁酒令”和医德医风一票否决制。二是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对所有药品、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全部采取招标方式进行“阳光采购”。三是继续完善病人选医生、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查询制度、医疗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制度,进一步完善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四是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行为。
(二)开展药品、耗材、信息等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顿。重点解决串标围标、虚假招标、挂靠借用资质或出借资质投标及恶意投标等问题,加强标后履约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二)细化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结合实际,根据《行风建设任务分工》分解任务,明确部门,落实职责,共同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为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总结2019年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卫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有利于构建“供给足、环境美、服务优、上下联、信息通、医防融”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通过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涵,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提升广大基层卫生人员职业自信和归属感,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利用率,从而进一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获得感。
(二)坚持公益性质。坚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加挂社区医院牌子后,原有机构性质不变,机构代码不改,财政补助和优惠政策不缩水。
(三)坚持能力标准。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相结合,将达到社区甲级标准和乡镇乙级以上标准作为必要条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
(四)坚持示范引领。时间服从质量,成熟一个加挂一个,不追求数量一拥而上,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与各地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医院示范标杆作用,引领区域基层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五)坚持医防并重。坚持医防融合理念,着力解决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张皮”现象,在加强医疗的同时开展预防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合理设置服务场所,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医防融合发展,形成临床与公卫“两不误、两促进”工作机制。
(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短板和本次疫情防控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以提供公平可及和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三、建设范围与目标
(一)建设范围。社区医院建设面向全区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底,建成5个社区医院,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1个,成为基层卫生服务标杆,为建设西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示范中心打好基础。
四、建设内容
(一)优化调整资源配置,保障供给足。
1.加强资源配置。严格按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附件5)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要求,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至少建成1个区县级特色科室,且特色科室日均门诊量≥30人次。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群众需求,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心理咨询门诊。(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项目办、药械中心)
(二)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实现环境美。
2.改善医疗环境。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装饰装修标准,统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风貌及内部标识系统。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服务布局。门诊诊室、治疗室、多人病房等区域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私密性保护措施。(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科)
3.改善就医感受。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流程,设置健康管理站,为来院患者及陪伴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医疗机构环境绿化、厕所、食堂、停车、便民设施等进行重点整治,做到医疗机构绿化率不低于30%,卫生厕所布局合理,食堂清洁绿色,停车位数量设置合理,便民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配备适宜。(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爱卫办、项目办)
4.改善人文环境。不断优化门急诊、入(出)院、影像检查、上下电梯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所的服务流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挖掘医疗机构文化底蕴,立足实际凝练、升华适合医疗机构的文化精神、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加强医疗机构文化传承和创新。(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三)狠抓医疗能力提升,实现服务优。
5.提升服务能力。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提供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服务,至少具备国家要求的66个病种的诊治能力。具备急诊急救能力,设置急诊室,配备相应的急诊救治设备,能提供24小时接诊服务。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鼓励开设家庭病床,不断提高病床使用效率。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强化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规范社区医院预检分诊流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提升法定传染病早报告能力,进一步完善防护设施,强化社区医院自我防护能力。(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
6.规范质控管理。按照《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要求,加强医疗质量建设,严格机构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7.强化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三基”培训和考核,每年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每万名常住人口应当配置2名及以上全科医生。结合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医院在健康体检和日常诊疗过程中早发现传染病的能力。(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
(四)积极参与“三通”医共体建设,实现上下联。
8.积极参与“三通”医共体建设。按照《重庆市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渝医改〔2020〕2号)要求,在“三通”医共体建设中积极对接上级医疗机构,推动“医通、人通、财通”,与上级医疗机构形成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共同体。(责任科室:医改办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提升基层信息化水平,做到信息通。
9.推行远程医疗。按照《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规划函〔2019〕87号)要求,加强信息化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并注重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管理。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借助区域影像中心、心电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拓展检验检查项目,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促进“互联网+医疗”更大范围应用,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责任科室:财审信统科)
(六)着力转变服务模式,促进医防融。
10.做实家医签约。加强精品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至少建成1支精品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不断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推行定点定时签约服务,根据群众意愿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新冠肺炎康复出院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签尽签。(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
11.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衔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整合提供服务,切实提升对辖区居民的健康管理水平。(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
12.促进医防融合。以人民健康管理为核心,从管理、队伍、服务、信息和绩效等方面推进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发展,实现对居民“防、治、管”的全方位健康服务。(责任科室: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科)
五、实施步骤
(一)明确任务。各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对照标准开展等级评审工作,等级评审评定等级乙级及以下机构可以申请更高级别的等级评审,建设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图详见附件4。
(二)建设整改。区卫生健康委于5月组织建设机构对标对表开展自评和问题整改,医共体总院要加强对建设机构的指导和督导,促使其达到社区医院评价推荐标准。
(三)验收挂牌。区卫生健康委于10月按照《重庆市社区医院评价推荐标准(2020年版)》(附件2),对自评达标的建设机构进行验收,对申请验收的社区医院应当两年内未发生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未出现套取或骗取医保资金被医保行政部门处罚,无对外出租或承包内部科室等情况;申请验收的社区医院11项评价指标应当全部达标才能通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可会同编制部门为其加挂社区医院牌子为第二名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第一名称保持不变。
(四)报备复核。当年度验收合格社区医院于11月1日前填写《重庆市社区医院信息表》(附件3)等相关信息报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区卫生健康委将建设合格的机构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市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工作,对各区县社区医院建设情况进行复核,对达不到社区医院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取消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社区医院建设是深化医改和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握机遇,强化管理,明确责任,认真实施,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务求取得实效,及时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区卫生健康委将协调有关部门,将社区医院建设与建设规划、医疗技术准入、学科建设、职称晋升、财政投入、服务价格、绩效核定、医保支付、评优评先等政策相衔接,为社区医院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注重典型引领。建设合格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报送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带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四)强化统筹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涉及面广,要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美丽医院建设、医共体“三通”建设、区域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学科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发挥政策叠加效应,统筹推进基层卫生各项工作。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纪委五次***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纪委1月29日专题会议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要求,以整治太和县相关医疗机构骗保等问题为切入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1〕4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
主任:XX
副主任:XX
成员:XX
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与台账、对照自查计划组织实施并形成自查报告、制定并落实日常监管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规范我院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廉洁从医、守法执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加强行业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牢牢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工作目标
1、以规范医疗服务活动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整治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和责任意识,促进诊疗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2、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护理、预防保健等技术操作规范,做到依法执业,依规操作。
3、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等十八项核心制度。
4、严格基础医疗和基础护理质量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
5、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6、加强急诊科及“120”救护能力建设,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抢救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完善急诊手术绿色通道。
7、加强血液管理,保证血液安全,坚决杜绝非法自采自供和非法出售无偿献血的行为。
8、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9、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疫苗采购、运输、储存和预防接种工作等。
10、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母婴保健、医疗废弃物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废弃物处置、医院感染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四、核查内容
1、核查我院执业人员资质。对我院各科室现已聘用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医技人员进行执业资格审查、登记和归档管理。
2、核查我院执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重点检查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和执业助理医师未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并在处方上单独签字的行为;执业医师(含助理)多地点、超范围、跨类别执业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我院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不符合执业资质要求的从业人员。
3、核查外来会诊及返聘人员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我院邀请外地来院会诊专家及我院返聘人员的执业资质,超范围、跨类别执业情况,对超范围、跨类别开展医疗活动导致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4、核查检验科规范制度落实情况。检验科设施及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坚决杜绝非法采集临床用血和原料血浆及其在临床用血和血浆供应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
5、核查医务人员执业道德教育情况。加强医务人员执业道德教育,各科要深入开展执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制度管理,促使医务人员恪守行为准则,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五、重点整治问题
(一)医疗骗保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问题:
1、不符合或放宽标准收治住院;
2、分解住院;
3、利用“免费体检、车接车送、免费吃住、减免自付费用
返现或赠送礼物”等方式引诱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住院;
4、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
虚构病情和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手段假住院;
5、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6、虚构医药服务。
(二)诊疗行为
1、对门诊医师跨专业诊治、未落实会诊制度等行为;
2、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通过大处方用药、套餐式检查和滥用治疗手段等方式小病大治等行为;
3、无指征检查、存在有收费有医嘱无报告的检查或有收费无医嘱的检查、检查部位分别单开但是全部全价收费等行为;
4、无指征用药、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多种中成药联合使用,同类型药品重复使用、不合理开具口服药、扩大使用范围用药、违反险种限制用药、违反支付规定用药等行为;
5、药品医嘱用量与清单收费用量不符等行为。
(三)执业行为
1、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
2、承包科室、院区,租赁投放医疗设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行为;
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行为;
4、利用中介、医托贩卖或购买病人,给予转诊单位或人员回扣等行为;
5、对套餐检验、检查设立专项奖励或回扣等行为;
6、120转运救护车收受回扣等行为;
7、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
(四)价格政策和收费管理
1、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的行为;
2、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包括检验检测试剂违规另加收费、收取药物试验服务费等行为;
3、将收费诊疗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收费等行为;
4、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套餐项目之
间重复收费等行为;
5、高套病种(病组)结算、扩大范围收费、未提供服务收费,
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等行为;
6、不执行或变通执行按病种付费等行为;
7、未提供或虚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临床科室、门诊及全院医务人员按照本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各科室需结合工作中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实施方案,督促科室医务人员人人参与自查自纠并开展检查、抽查工作;专项整治范围要覆盖全院。
(二)督查整改阶段(2021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科室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管理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每月通过院内OA系统向医务科提交整改工作情况;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的科室及医务人员要督查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科室对本科室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将总结分析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医务科,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追究。科室的每个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建立责任问责机制,“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管理不善、整改不力的科室及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科室有关负责人责任,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科室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配合协调,加大处罚力度。每月抽调医疗、护理、财务和药械熟悉医保工作的人员进行检查、抽查和复核,切实提升整治成效。
(三)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征集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线索,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医院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监督机制。各科室要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为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分析,加强工作调度。
望江县中医医院
2021年3月17日
健康促进医院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医院健康新理念。为进一步促进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统筹推进我县医院健康促进工作,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健康促进医院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健康促进中的排头兵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形势下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发挥专业阵地和人才优势推进健康促进为抓手,以健全健康促进管理长效机制为支撑,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促进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全过程,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武义建设。
二、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大健康理念,以人的健康为中心,推动健康管理关口前移,加强医患沟通和科普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改善诊疗和卫生环境,提供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全部达到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三、工作内容
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附件2)。
(一)符合无烟卫生医疗机构标准是健康促进医院的前提条件。
(二)成立由院领导牵头负责的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配备专职健康促进工作人员,建立与完善开展健康教育服务的组织网络。制定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纳入医院目标责任管理考核。
(三)开展医院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动员及医护人员健康教育技能培训、人际沟通能力,提高员工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的主动性和技能水平。
(四)保持医院内环境整洁,开展健康保健和疾病防治知识传播,建设安全、和谐、有益健康的诊疗环境。
(五)开展院内、院外健康教育,提高患者、家属、和社区居民及医护人员技能。
(六)定期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自评工作,记录、整理、总结将健康促进融入医院管理政策、改进医疗服务模式、健康促进干预效果及患者满意度的有效证据与典型经验、工作方法与模式。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机制,工作启动阶段。各医疗机构建立健康促进医院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综合干预、全面建设阶段。各医疗机构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开展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总结经验阶段。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迎接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促进县建设的具体行动,纳入医院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地。
(二)县健康办、县爱卫办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要求开展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提升民营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水平化,保障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主题:“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
(二)活动时间: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
(三)活动范围:全县各级各类民营医院。
二、活动原则
(一)完善制度与规范行为并重。良好的管理制度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根本所在。严格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按照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是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保障。
(二)全面梳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全面梳理和排查民营医院临床科室、辅助科室、实验室和后勤安保等部门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查找医疗质量管理漏洞、薄弱环节,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宣传。
(三)专项活动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短期内各民营医院要按照本方案对本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局医政医管股对民营医院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并研究建立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民营医院管理能力持续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章立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各级各类民营医院要按照《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强化核心制度的日常督导,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并实施病案质量控制体系和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以科室环节质控为基础,以终末病历质控为重点,注重病案首页填写质量,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机构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包括目录管理、手术分级、医师授权、质量控制、档案管理、动态评估等制度,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审定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目录必须覆盖已开展的所有技术和手术,开展目录之外的技术、手术必须符合新技术、新项目制度的要求。
3.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和处方点评的作用,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中药饮片为重点,规范临床用药行为。通过建立健全巡查、点评、约谈、通报、处罚五项制度常态化运行机制,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行为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障患者诊疗措施安全、有 效、经济,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中药饮片采购验收、养护、煎煮等重点环节管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关注院内安全,积极参与“第一目击者”现场救护行动,强化全院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有针对心跳骤停、昏迷、跌倒等高风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机制,保障全院任何区域内均能及时提供紧急救治和生命支持服务。
4.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各民营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医院感染管理的相关制度,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修订完善机构内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职责、流程、预案,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重点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发热诊室)等关键部门(环节)设置与管理;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等措施;建立健全院感督导制度,及时排查和清除风险隐患。要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和教育工作,落实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的机制。规范中医医疗技术操作,落实好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
5.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应当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医疗机构依法登记的主要事项、诊疗科目、职能科室设置),服务信息(包括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服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切实提高价格透明度,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其中药品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主要的中药饮片产地等有关情况;医用材料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价格等有关情况;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价格管理形式、批准文号、实际执行价格等有关情况。
6.健全后勤管理制度。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疗机构运行需要。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人数,并保证常态运行。实行医疗机构总值班制度,总值班人员需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
1.强化执业行为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规范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相关岗位人员,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多点执业手续。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不违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2.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及医学伦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合理进行检查、用药、诊疗。建立各专科常见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流程,由具有法定资质的医务人员接照制度、程序、规范和流程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评估,并制定诊疗计划。对疑难危重患者、恶性肿瘤患者,实施多学科评估和综合诊疗。及时向医联体、医共体上级医院请求专家会诊和指导治疗。
3.规范医疗宣传行为。在各种报刊、广播、地方电视台、网络、墙体、喷绘、广告牌、宣传单等媒介发布医疗广告时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并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对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
4.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完善保护患者隐私的设施和管理措施。
(三)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鼓励推行6S精益化管理。加强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定期考核,重点规范科室日常运行与医务人员基本操作。充分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对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医疗质量信息数据开展内部验证并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干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2.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以减少诊疗活动对患者的伤害为目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机制。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投入与建设,持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规范投诉管理,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实行“首诉负责制”。投诉人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被投诉部门、科室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科室应当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
3.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规范发热门诊(发热诊室)设置,符合“三区两通道”要求,二级综合医院要具备独立完成发热患者检验检测的条件;规范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实行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病例排查工作,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加强疫情相关的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物资储备,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工作需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流程进行全员培训。
4.加强业务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执业的意识。建立院内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积极支持和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进修培训,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5.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建设和培育医院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诚信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构建长效机制,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我局根据《湘潭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县内民营医院实际及特点,制定《湘潭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配足人员和力量,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9月)
1.第一阶段。主题为“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组织实施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6月。本阶段重点加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为“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夯实基础。
2.第二阶段。主题为“提升质量,保障安全”,组织实施时间为2021年7-12月。本阶段重点任务为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医疗安全。
3.第三阶段。主题为“长效管理、树立典型”,组织实施时间为2022年1-9月。本阶段重点任务为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民营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在“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中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民营医院给予表扬,树立模范和典型,带动和促进民营医院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我局将“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1月)
我局将对“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潭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医政医管股、法规股、妇幼疾控股等股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局医政医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医政医管股长兼任,负责全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全县各民营医院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对于推动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改革、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将“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纳入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各民营医院要全面梳理自身工作,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改进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做好宣传总结,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民营医院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与互联网、自媒体等新兴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服务,改善医患关系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局将对“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年度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发现、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及先进经验上报市卫生健康委,树立推广一批管理规范、质量过硬、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民营医院典型。
(三)狠抓工作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全县各民营医院要结合本次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民营医院日常管理工作机制与具体措施。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民营医院监管体系,探索建立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民营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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