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县发展改革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按照《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xx-2020)》(盐边民创办〔20xx〕1号)、《盐边县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创建活动“六进”实施方案》(盐边民创办〔20xx〕2号)、《盐边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宣传方案》(盐边民创办〔20xx〕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____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思想理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政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上来;要求领导干部要不断提升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求班子成员和全局
职工要紧盯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及重点任务,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结合我局实际,全力助推少数民族加快发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我局以十九大精神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内容,将民族政策法规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纳入了职工例会学习计划。
1.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学习____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关于民族团结的论述,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行广泛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3.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各族干部职工团结和睦、关系融洽
4.以设立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开展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断
增强“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在“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积极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意识。
5.在单位内部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干部等形式,让局各族干部职工感受到局党组的关怀和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积极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注重实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实际工作密切结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意见》(盐边委发〔20xx〕6号)要求和《盐边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同步全面小康示范县工作方案(20xx-2020)》(盐边民创办〔20xx〕1号)责任分工,我局结合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深入实施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规划,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二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道路硬化等项目,推动民族地区交通能力建设;三是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工程建设,构建民族地区饮水保障体系;四是大力实施民族地区农村电网升级和输变电线路改造工程,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着力解决供电不足的问题,全面完成“户户通电”工程。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xx年,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创建工作延伸不到位,创建活动深耕细作不足;二是创建活动不丰富,未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建活动。
在下一步创建活动中,坚持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做好谋划,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为贯彻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推动港务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创建工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氛围,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工作标准,为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路港新城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动“N+民族团结”系列活动,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氛围。
1、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打造网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平台。港务区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倡导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区内广大党员群众树牢“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思想,积极传递民族团结进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2、推动“党建+民族团结”,借助党组织阵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溶入“三会一课”、“周五党日+”等,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活动,加强“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党员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的引领作用。
3、开展“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集中时间和内容提高宣传成效。徐州市今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将在9月份展开,***提前组织各乡镇社区筹划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内容,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丰富生动,成效突出。
(二)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认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传活动。
1、培育“石某某”工程。深入学习贯彻《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联合社会事务部教育局,在区内中小学的学生中培育民族团结“石某某”,使之成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小教员”、“宣传员”、“讲解员”,创造更多的机会让校园的“石某某”登台讲、登台演、登台唱,成为校园的“小明星”,引导更多的学生成为民族团结的“石某某”。
2、争创“红石榴家园”。持续深入开展“红石榴家园”创建活动,以庞***苏山社区为标杆,通过互观互学活动,组织其它社区观摩学习,学习先进创建经验经验,积极探索自己方法,以比、学、赶、超的紧迫感,争取更多的“红石榴家园”在当地不同民族团结进步场所挂牌,让更多的民族团结“石某某”在各地扎根成长。
(三)增强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民族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工作人员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建强和发挥民族工作“三级网络”的作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民族基本知识、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2、提高各族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学习培训、慰问走访等时机,积极向各族群众进行民族政策法规的宣讲,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廓、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多种手段,扩大民族政策法规社会知晓率。对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要将民族政策法规宣讲送上门,引导好他们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他们法律法规意识。
3、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区域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站”、“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特别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老弱病残少数民族群众给予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关怀,协调多方力量帮助他们维护正当合法的权益,让他们更好地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让他们更好地感受到各民族守望相助的温暖。
三、时间安排与推进措施
(一)做好选点树标和指导推进(9月)。社会事务部民宗局学习对照《徐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方案》要求,按照既定的责任和分工做好详细工作计划安排。
(二)加大经验交流力度(10月前)。要结合此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推动各类宣教资源和活动的深度融合,形成强大声势,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和经验交流工作。
(三)打造全区“红石榴家园”示范(9月底前)。组织各街道社区要持续推动民族团结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欣欣社区和苏山社区的试点工作,提炼固化为标准化流程化的经验模式,做到可借鉴能复制易某某,***宣传推广。
(四)做好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11月前)。社会事务部民宗局要跟踪督促各街道社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拓展宣传深度,总结重要举措、创新方法和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作为落实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民宗发〔2021〕5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围绕本方案的内容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按照计划活动内容、时间抓好推进落实。
(二)要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思路,精心谋划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把民族团结宣传系列活动办成展示各民族优秀文化的舞台、加强各民族相互交流的平台。
(三)要突出实效。各地要将逐个宣传活动的内容与当地不同领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际相结合,要整合资源,借势借力,在传统宣传创建手段的基础上,创新思路方法,探索出形式新颖、成效明显的经验做法,市局将给予大力支持,并进行宣传推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
我们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学校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蒙古族等多个民族的同学。学校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而我们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系的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校园。
无论从哪一方面说,和谐都是发展的前提。09年的“7.5”事件使生活在新疆的我们更加体会到稳定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了团结我们很有可能成为那个近代任人宰割的中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就会成为空谈,变成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想。面对国内外严峻的形势,我们更应做到团结,用一种全新的姿态面对世界!居安思危能使我们防患于未然,能让我们见证一个蒸蒸日上的新家园!
回望历史,我们拥有辉煌的华夏文明;我们共同书写中华的传奇!展望未来,我们拥有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仰望同一片蓝天!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以下简称“七进”),是创建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xx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行动方案》(市委统领发〔2022〕x号)精神,推动省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要求,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坚持城市与农村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推动“七进”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入、相互促进。着眼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面向基层,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执法部门和“两新”组织的创建力度,推动“七进”延伸拓展单位达到8个、教育基地1个。
(一)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七进”活动全过程,体现在各环节、落实到各方面。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切实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思想上的自觉认同,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进各族群众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倡导现代文明,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
(三)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各民族流动融居。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和迁徙流动的社会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加大城市民族工作力度,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帮助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保、落户、住房租赁等方面的问题。
(四)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区域内各民族共同发展,保障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树立法治思维,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识分子形势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干扰破坏的图谋。维护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及时排查调处和防范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坚决防范民族领域发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六)纵深推进“xx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注重全局性、保持连续性、强化开创性,积极参加河西五市联创共建、互观互检,建立正向激励、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参与“河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走廊”建设,推动“河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纵深开展,持续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明显的示范典型,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既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更要从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持续用力”的要求,切实找准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情感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不断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
(一)进机关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就是要发挥好各级机关的带头表率作用,不仅要提高对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干部心灵深处,更要结合本职工作,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真正运用好、落实好。
1.在带头学习贯彻民族政策上做表率。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各部门单位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干部日常学习培训,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深度融入,与精神文明创建、平安xx建设等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每年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沟通联系,倾听意见建议,解决问题诉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各族群众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好党的民族政策。
2.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不断深化各级干部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在机关开展的各类文化活动中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教育各级干部职工树牢“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和“五个认同”的思想。
3.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发挥机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理论阐释、政策解读、故事宣讲等工作,大力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活动。设置宣传栏、宣传墙,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托民族节庆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民族团结主题党日、举办知识竞赛、主题宣讲等形式,鼓励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引导干部职工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楷模。
进企业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企业党建及文化建设全过程,组织企业干部职工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加强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营造各族职工相互了解尊重、学习帮助的良好氛围。搭建宣传平台,通过企业内部宣传栏、宣传墙,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等,营造各民族职工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
2.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把改善民生作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主动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贡献。从解决职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入手,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等爱心活动。
3.扎实开展联创共建。积极参与“xx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走廊”创建行动,探索开展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创共建,搭建相互沟通交流平台,共同维护民族团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示范车间、示范班组创建工作,积极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进社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就是要积极推动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使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了美满姻缘
1.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着力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教育活动平台,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等,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讲座、书画摄影展览、趣味运动会等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提升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文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创建工作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和便民、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充分利用景观小品、公益广告、宣传栏、墙体彩绘等,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尊重差异、理解包容,让民族团结意识深植于群众心中,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业共乐的社会条件,打造各民族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2.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园入学、医疗卫生、法律维权等方面提供帮助,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持依法办事,防止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归结为民族问题,反对针对特定少数民族歧视性做法,严禁针对特定少数民族过度检查、拒住、拒租、拒卖等行为。
3.持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把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工作计划,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有序组织各族居民参与文明创建、社区治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入脑入心、化风成俗。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融入居民公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小区、楼栋、楼口、家庭等评比活动,引导激励社区居民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排头兵。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四)进乡镇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就是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1.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创建工作纳入两镇党建工作总体安排,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乡村干部群众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在各类民俗文化和节庆活动中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和元素。将民族团结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建设。通过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绘制民族团结宣传墙、打造民族团结大舞台等,推进创建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促进各族群众和谐共生、携手圆梦。
2.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文化旅游、餐饮服务、商贸物流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乡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抓好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各族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凝聚人心、夯实基础。
3.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建立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排查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境外渗透活动和黑恶势力、宗教恶势力,严禁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进学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就是要加大“培根铸魂”的教育力度,让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意识,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起到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1.加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力度。深入实施《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的重要标准,纳入思政教育必修课程,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学生的心灵深处。将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纳入教师的教育培训,开展课堂教学、主题教育、社会实践等,构建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多维一体的德育教育体系,鼓励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
2.深化教育载体途径。大力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籽”工程,积极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有计划、持续性地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文艺表演、主题演讲、征文比赛、手抄报比赛、书法绘画作品展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在校园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窗口、走廊、园地、展板等。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电子屏等平台载体,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覆盖面。
(六)进连队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连队”,就是要发扬人民军队维护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打牢官兵为各族群众服务的思想基础,为驻地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谐平安作出积极贡献。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连队政治教育计划,广泛开展党史、军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学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官兵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不断弘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铸牢军魂意识。
2.打造实体化创建载体。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主题宣传等活动,在连队设置宣传栏、宣传墙。运用好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载体,自觉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军民共建鱼水情”的良好氛围。
3.推动军地联创共建。大力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积极组织官兵参与驻地乡村振兴、环境保护、义务劳动等活动。组织官兵深入驻地、联系点和各族群众开展慰问帮扶,探索开展军地联创共建工作。
(七)进宗教活动场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就是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探索开展新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引导宗教界拥党爱国、尊法守法,不断提升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程度。
1.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党的要求、爱国精神、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融入讲经布道,指导宗教界对教义教规作出同时代发展和现代文明相契合的阐释,不断引导宗教与时俱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淡化教派门宦观念,推进开放办教、团结开寺,推动不同宗教、不同派别对话交流
2.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学习教育,大力支持宗教场所书屋建设,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文化素养。在场所醒目位置通过橱窗板报、宣传专栏、横幅彩页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思想,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五个认同”的自觉性,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增进民族互信,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大力加强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载体,组织宗教界学习掌握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宗教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和习惯。坚持就地、从简、小型、安全、有序原则开展宗教活动,将所有宗教活动纳入依法管理轨道,持续提升宗教场所建设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增强工作实效。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定期督查、跟踪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活动开展好的优先申报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对安排部署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三)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今日xx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宣讲的力度、广度、深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七进”活动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深入挖掘示范典型,总结好做法,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探索新路径、贡献新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师市党统明传〔2020〕19号文),按照国资公司安排,现就我单位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了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促使本单位各级干部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之中。二是利用各种会议对职工进行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通过宣传海报、LED屏的方式,提高了职工开展创建活动的透明度,使创建活动有效地在本单位开展,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我单位始终围绕祖国的统一,以民族团结稳定为主题,在创建活动中切实依法维护了少数民族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的团结与稳定,由于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参与社会各项经济活动日趋频繁。
三、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单位将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为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全面实现小康奠定好基础。
党的___指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自治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基于此,县委提出要把第一年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作为我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和有效载体,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的创建工作成果丰富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作风的实效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为推动我县跨越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归根到底就是促进和谐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一)和谐民族关系是维系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纽带
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二)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维护边疆安宁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三)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面
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在我国,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就没有全国的发展,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没有各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梦想,助推中国梦的实现,是当代中国人的责任与使命。中国梦的本质内涵,是实现国富民强、民族振兴、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正是得益于我们拥有一个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得益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从1978年开始开展了__多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夯实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我们坚信,任何破坏团结、制造分裂的图谋和行径必将以失败告终。
今年9月,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6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州委、州政府决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延边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形成合力,为加快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营造氛围。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实施《长吉图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按照“提速、攻坚、转型、进位”总要求,全力推动延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在党校以及各种培训班次上,深入宣传州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系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大力宣传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是围绕民族团结“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立足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机关干部学说朝鲜语、爱民固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双百”工程、扶贫攻坚等载体活动,积极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方法路径,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
四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联合开展的评选《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活动,在省、州、县(市)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在各地各部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贯彻落实好《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民宗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会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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