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政治建设,强化“四个意识”。教育党员干部坚定不移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确实引导干部党员认真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问题。着力从企业需要和群众关心的强烈问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单位实际,深入查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深入整改、务求实效。
(三)坚持领导带头,坚持以上摔下。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以上摔下、强化使命担当、注重示范带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顿整改,以自身作风转变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实现作风转变,努力实现作风转变大力提升。
(四)发挥典型作用,注重激励促进。对敢于担当、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宣传表扬,对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追责、问责,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
(五)强化制度建设,注重坚持经常。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对带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研判,用制度进一步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进一步优化、简化、服务办事流程,强化多方监督检查,不断织密扎紧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
(六)结合工作实际,注重整治成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摆样子、不走过场,把作风转变的成效与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会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对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坚持以上摔下,认真查摆问题。从会党组做起,党员领导干部逐项查摆“四风”问题,制定落实整改问题的措施,为全会党员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坚持在完成深化改革、组织展会展览、国际合作与联络、服务基层等方面主动作为,切实改变作风。加强出认证处办证服务工作制度落实,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拿出过硬措施着力解决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四风”问题十种表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着力在见真效、真见效上下功夫。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认真开好xxxx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紧扣会议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逐条查找梳理,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要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xxxx年x月中旬前完成。
(三)建立问题台帐,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纠正“四风”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问题台帐,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台帐式管理,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问题清单要列出问题的表现形式、具体事例、实际危害、根源分析;责任清单要列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措施清单要列出整改措施、组织考核措施、激励措施、问责保障措施;结果清单要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路线图及分阶段分节点的完成标准、验收标准等。xxxx年x月xx日前完成。
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对照省、市实施办法,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逐项查找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外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高标准、严细实,进一步研究改进措施,确保抓出成效。
(四)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效果进行评议,邀请基层企业代表、办证人员、基层党员代表和企业家代表等,召开不同形式座谈会、交流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评价;通过举报信、网络、微信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更大范围的评价评议,认真接受各种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检查、评价。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措施。成立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会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研究,强力推进,督促检查。党组切实负起主题责任,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组织、亲自推动工作落实。
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大督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全年度抓好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每月向市直工委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年中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年底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级干部考核,进行评议评审,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落实工作不力、未按照要求推进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二、目标任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三、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四、村内环境卫生标准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五、检查验收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六、奖惩措施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七、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为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12月底前前完成的1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改变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保洁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容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及验收时间
20xx年9月底至20xx年12月底前,徐淮路两侧十个自然组全面整治完成。验收时间为20xx年12月中旬,并对十个自然村进行考核验收。
三、整治内容
按《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环境整洁村》评分办法内容进行整治,有关内容详见附表1。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成立环境整治领导组,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委成员任组员,责任到每个自然组。
(二)镇政府抽调13名工作人员责任到13个自然组指导工作。
(三)拨款计划:
1、每个自然村拨款_元。
2、每个自然组先划拨20%的启动资金。
3、按整治序时进度拨款。
4、整治结束后由村申请,经镇领导同意后拨款70%。
5、整治结束,经省市县领导验收合格后拨款100%。
(四)强化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广泛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环境卫生整治意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注重舆论引导,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三、强化工作联动,健全协作长效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四、狠抓检查督导,健全奖惩长效机制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对于每个人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注意安全,就是善待和珍惜生命的一种有效途径,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人人都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城镇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对象
全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输配气站、中高压燃气管网、老旧燃气管道、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建筑、农贸市场、餐饮店、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燃气设施使用安全情况;全面排查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社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切实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主动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燃气管道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要分阶段推动已排查燃气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全面排查燃气管道漏检企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管网检验,确保在役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全覆盖。
(三)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配气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24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账是否健全,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评估;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是否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跨区域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或个人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和占压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行为;私建、私拆、私自改动燃气管网设施和私自分户分表、私拉乱接燃气管线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混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该停产整治的绝不留情,该移交处罚的绝不手软。
1、镇应急办:要充分发挥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做好消防安全;依法查处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2、镇城建办:全面摸排辖区内城镇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拉网式清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3、镇市管所:负责液化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钢瓶等违法充装行为,依法查处使用、流通环节中的不合格钢瓶;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灶具、热水器、减压阀、软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短斤少两、掺杂掺假等损坏消费者利益行为。
4、镇派出所:负责城镇燃气行业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治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储存、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查处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和违规大量储存燃气、倾倒残液、倒卖报废钢瓶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抗拒行政执法或者暴力抗法的行为;对非法经营液化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5、各村(社区):负责全面摸排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底数,负责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用户)全面排查隐患。
6、其他部门: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对各自管辖的行业企业使用城镇燃气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规范使用城镇燃气。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各村(社区)重点对本区域内燃气设施运行情况、燃气运输环节、用户用气安全、特种气瓶监管、燃气设施用地侵占等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穿透式安全隐患大排查,梳理形成燃气安全隐患台账。镇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村(社区)开展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2月-2022年10月)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结合前期排查过程中梳理形成的工作台账,分别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周、细化到天,顺排工序、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综合督查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镇政府将配合县执法局和燃气安全专家,通过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对全镇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将第一时间通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贵”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镇政府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确保限期整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安全意识。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安全标语、展示燃气事故案例展板、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燃气安全知识,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宣传,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要详细向群众讲解正确使用燃气和燃气事故处置方法,介绍燃气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隐患。要紧扣燃气安全主题,把握节奏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推动形成宣传声势。要让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安全用气的基本方法和应急技能,切实打好安全生产这场人民战争,形成人人熟悉燃气常识、人人关心燃气安全、人人监督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把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和燃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应急资源共享平台。要把排查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出现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经营流程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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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紧盯集中攻坚阶段各项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一统计表四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部门和标杆企业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工作部署。各级专题专项实施方案牵头部门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推进会议,对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分析时下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工作专班力量,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例会,研究对策办法。要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企业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部门要要每季度至少印发1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简报、通报等,推广先进的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滨城行”等活动,在主流媒体(电视台、日报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四、强化任务落实。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要对照去年制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细化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做好见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留存。
五、强化排查整治。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重点要建立并动态更新监管企业台账,在敏感时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级安委办要认真审核并及时上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直报系统,各地区、各部门要按时填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信息报送系统,在月末前上报当月的“一统计表四清单”。
六、强化示范引领。初定在全市选树1个标杆地区、3个标杆部门,通过培树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不少于1家的标杆企业(最好是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级、各部门要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标杆企业有关经验。
七、强化警醒教育。各级、各部门要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等负面案例,揭露“顽疾”,曝光违法单位和个人,强化警醒教育,形成震慑作用。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集中曝光不少于2批次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违法行为。
八、强化督导考核。市工作专班将适时赴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并将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市工作专班督导检查情况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各定量、定性指标任务等,纳入对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治理,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有了明显好转,但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深入,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特别是有的借争取项目资金之名请吃请喝,有的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违规公款吃喝,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
5.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部门、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20日开始,7月15日前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固化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方法与步骤
1.动员部署(6月20日-6月25日)
各单位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组织*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纪委有关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2.自查自纠(6月26日-6月30日)
坚持边查边整边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治理的问题,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3.监督检查(7月1日-7月15日)
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及时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4.建章立制(7月下旬至11月底)
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今后所有县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务求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核查,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强化宣传引导,接受群众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自7月1日起,各单位“酒桌办公”问题查处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15日之前将“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会计核算中心二楼)。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7月15日前以党委(党组)名义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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