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认真做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来编办发〔2020〕30号)要求,对落实《XX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检查、梳理、查缺补漏,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
(一)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我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于5月15日开展专题学习,从党组层面高度推动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抓好学习培训。我局于7月13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7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开展学习,通过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形成积极学习《条例》、严格遵守《条例》、充分运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使干部职工更加准确地掌握《条例》的核心内涵与精神要义,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推动机构编制步入规范化、法制化情况
(一)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四大原则。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持续保持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二)健全领导体制。我局党组坚决服从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根据规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在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都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全面落实XX市权责清单管理制度。我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权责清单同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落实责任主体,按照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
(四)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我局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已起草《XX市投资促进局“三定”方案》,因我局为参公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需要重新认定参公单位,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及时将我局“三定”方案报审。
(五)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审议、论证、决定四个关键程序;
在增设机构、配置职能、确定机构性质和规格、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等问题。
(六)建立部门履行职责协商解决机制。落实协调的使用范围、权限、部门协商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协调裁决等事项,以及职责分工协调的具体程序。目前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职责划分规定在理解上无分歧情况。
(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厘清实名制台账数据,加强机构编制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应用,进一步规范我局网上名称和网站标识的管理。
三、坚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情况完善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总量,目前我局使用市委编办核定编外人员1人,我局聘用编外人员1名。能够细化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提高使用效能。
四、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监督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率先垂范,把住关口,不折不扣、不搞变通,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下一步工作下一步,我局继续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一项政治必修课,加强宣传和学习,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要义,切实用《条例》统一思想、规范工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在机构编制工作中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进一步明确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办法》(中办发〔2015〕52号)、《XXXXX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围绕实施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提升XXXXX管理保障质效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组 长:洪 涛
副 组 长:戴兵华、何浩煦、杨杰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一)局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三)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四)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建等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XXXXX事务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中心)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局办公室要把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科室(中心)意识形态工作。
(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每半年要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意识形态形势通报,开展涉军意识形态形势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分析全县XXXXX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努力营造崇军良好氛围和正确舆论导向。
(三)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大会等形式,常态化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学习,坚持用党的理论指引XXXXX工作。要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
(四)完善科学考核的长效机制。班子成员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一)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组书记亲自抓,各科室(中心)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正确规范地运用网络、使用微信、QQ工作群,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管好XXXXX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的党员干部、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要把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到阵地管理之中,持续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巩固拓展廉政教育宣传舆论阵地,做好正面思想舆论,规范微信公众号建设、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充分利用短信、微信、宣传栏、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打造宣传教育的阵地平台。
(三)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妥善处置关系XXXXX群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真实准确应对相关舆论,形成主旋律。
(五)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加强对涉密文件、办公电脑的管理和使用,使用印章前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签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自觉性,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学习省、市、县印发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组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局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齐抓共管、各科室(中心)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切实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不断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
(三)严格考核追究。办公室要按照局党组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同时要把意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个人要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中共XXXXXXXXXX事务局党组
2022年3年2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二者是内在统一的。我们应辩证理解二者的统一关系,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状态,还是一种价值目标,和谐社会建设都要靠落实科学发展观来实现。
一、科学发展观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传统的发展观用经济的发展来代替社会的发展,以经济总量的增长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在这种发展观念的支配下,为了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不惜高投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对立之中。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社会要和谐,首先就要发展。这是因为:第一,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有序提供物质前提。第二,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归根到底只能通过科学发展来解决。现在有一种错误的认识,似乎公平和效率是对立的,要讲效率就要牺牲公平,而讲公平就要否定效率。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看,效率不仅包括经济效率还包括生态效率和社会效率,相应的公平也是经济公平、生态公平和社会公平的统一。和谐社会的建设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只有科学发展才能保证社会和谐。
二、科学发展观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要求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这也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揭示了和谐社会内在的价值取向。
第一,它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目的。和谐意味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就必须反对“物本”的倾向。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确立“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信念,从而把异己的客观力量变为人自主活动的条件,和谐的实现才有可能。
第二,它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依靠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所以,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切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和当家作主的地位。而要确立人民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反对“民本”的错误观念。“民本”思想是英雄史观的体现。在“民本”观念中,人民只是客体而不是主体,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统治而加以利用的工具,只能导致“官”和“民”的二元分化。
第三,它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最终归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日益分化,形成了各种利益博弈的局面。利益的分配要讲规则,而规则的确定不能单从经济效益着眼,还要考虑生态的成本和社会的成本,不能使少数人享有发展的成果,而使大多数人背负发展的成本。资源和环境都是全社会的,为社会全体成员所共有。并且人民群众是生产劳动的主体,所以,发展的成果应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这就需要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体现社会公平,使社会安定和谐。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确保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一是市委、市政府对我市政法工作高度重视,一年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严格落实平安建设经费,加大人防技防建设投入,拿出专项经费对年度平安建设、信访等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为政法信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分解政法、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治安稳定。二是在全市开展了“反暴恐、保稳定”、打击邪教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涉稳重大情报信息预警率达95%以上,确保暴恐类案事件依法及时处置。三是先后开展了警示教育宣传月、宣传知识进家庭和无邪教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邪教人员打击处理和教育转化,抓获3名从事邪教违法犯罪人员,10名“全能神”人员通过培训表示不再从事邪教活动。
(二)着力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全市信访稳定形势趋于好转。一是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等级预警、责任追究和监督制约等机制,9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项目)得到顺利实施。二是开展“人民调解攻坚”活动,推动“三调联动”工作,并依托“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市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7%。三是坚持落实市领导接访下访、信访大厅部门联合接访制度,积极受理解决群众通过信件、网络、电话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全市赴上三级访同比起数、人数分别下降21 %、11%。四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信访案件和重大不稳定问题落实“四包一”责任制,建立重大不稳定问题通报和应急处置日例会制度,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查民情、解民忧、调矛盾、促稳定”活动,使一批重大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由于措施得力,全国两会、国庆节和xx届四中全会、apec峰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北京没有发生来自荥阳的干扰。尤其是今年9月份荥阳代表xx市驻京信访保障期间,我亲自带队,当月荥阳未发生赴京非正常上访现象,受到了xx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表扬。
(三)着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一是对各类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先后开展了“雷霆”、“打防管控”、“反暴恐、净环境、调纠纷、稳大局”、“夏季铁网行动”、“冬季铁拳战役”等专项行动,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1864起,查处治安案件217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382人,成功打掉了1个涉黑、4个涉恶犯罪团伙。二是加强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132家宾馆、旅社进行大检查,对8家不按“四实”登记上传的宾馆、旅社进行了停业整顿。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网吧、游戏厅、音像书店3家,清理流动商贩4000多次,纠正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6000多起。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今年全市共登记流动人口12516人,信息完整率达到100%;全市累计接收各类矫正人员942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571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361人,今年共对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审批警告141人次,撤销缓刑2人次,暂予监外执行收监1人次;对回归的16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签订帮教责任书,并联系妇联、民政等部门对家庭贫困、生活困难人员及其子女进行帮扶;目前我市在册登记吸毒人员39人,今年打击处理涉毒违法犯罪人员5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此类人群的违法犯罪。
(四)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基层平安创建能力有效提升。一是通过在电视台开设平安建设专栏,在中原西路、郑上路、连霍高速引线高村段投资建立巨型喷绘,制作平安建设灯箱广告,印发平安建设宣传画、手提袋、扑克牌,以及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车载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了平安建设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一办两队三中心”(即综治办、治安巡防队伍、人民调解员队伍、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治安防控中心、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市15个乡镇(街道)综治办共有工作人员56名,建立市级巡防队1支、乡镇巡防队15支、村(社区)义务巡逻队302支、人民调解队伍361支,按省公安厅统一标准建立警务室41个。三是在15个乡镇(办)、17个行业开展了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对40个达到创建标准的示范单位进行了奖励。四是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了“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等“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全市营造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一方面,加强对政法部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通过集中学习、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切实解决政法部门在“四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督促政法部门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晋级、晋职和专业培训,提高政法干警的综合素质。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督促指导政法部建立法官绩效考核档案59份,建立干警执法档案595份。同时推动政法部门审判、检务、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强化为民服务。政法部门通过规范受立案、执法办案、窗口服务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建议,简化法律援助程序,为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等措施,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六)深入开展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切实保障经济发展秩序。市委明确此项工作由我任指挥长,具体牵头负责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工作。工作中: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等形式,征求重点乡镇和重点企业(项目)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查找线索进行治理。二是利用各种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印发了《公检法司联合通告》,组织市电视台到各乡镇(街道)、企业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声势。三是建立了公检法日碰头、周会商、重点督查等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逐案跟踪督办,确保案件线索得到及时查办。目前全市共摸排涉企违法犯罪线索42起,其中打击处理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4人,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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