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党字[202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司党字[2022]号文件要求,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了支部及党小组会议,广泛征求党员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各支部的意见汇总如下:
一、给股份公司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1、针对由于人员短缺制约车皮装车的问题,提出尽快实施筑装发运机械化技术改造,以解决这一影响企业发展的疑难问题,减轻劳动强度。
2、加工设备已严重老化,生产工作趋于瘫痪,望将加工车间的技术改造事宜提上议事议程,使其切实发挥在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3、生产使用设备陈旧,制约产品生产。
4、保护资源,科学合理的开发产品,实现产品的多元化。
二、给分公司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1、维修上班道路及产区生活区危房。解决家属楼漏雨问题。
2、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单调,福利基本不存在。
3、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法享受假期。
4、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给露天工作的员工发放雨衣雨裤。
5、生产一线员工年龄偏大,需要补充新生力量,在工作中给予老职工适当的照顾。
应急管理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稿
1、要大力发展工业经济,提升经济支撑力。
2、要科学规划“三区”,强化规划执法,以长远的眼光看发展。
3、要进一步对各部门、单位提高人员、经费、设备、政策保障,用好专项经费,用好法律法规、政策。
4、要解决一部分工作人员的编织问题,充分考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5、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协调,进一步营造齐心协力建设幸福于都的氛围。
6、要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的投入,尽快启动县城规划区个人危旧房改造及个人通过“招拍挂”取得合法土地建房、审批工作,进一步关注民生,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7、要对重点项目拆迁安置以土地储存的方式集中安置。
8、加大城区道路改建资金投入,建设1-2个社会停车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提高交通组织能力。
9、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县、乡、村三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把县、乡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和村级协管补助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10、加大对矿业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强化乡镇属地管理职能,把矿业秩序维护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1、要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行业管理、客运市场、矿业秩序、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整治,提高政府政策执行力。
一、肯定意见方面
1、政治思想过硬,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勤政廉洁,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维护班子荣誉。工作雷厉风行,敢抓敢管敢干,执行党的政策和上级指示,不打折扣,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执政能力强,不断带领全局职工开拓进取。
2、党委班子整体素质较高,在廉洁自律方面能够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口碑较好,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局党委班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工程建设、交通行政执法、公路路政管理及养护、运证管理、廉洁从政、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局党委班子是一个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勤奋实干、作风
民主、敬业精神强、极富战斗力和创造力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和谐地发展交通事业,在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关心并解决群众及交通运输行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廉洁自律。在党委班子的领导下,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二、意见建议方面
1、加强全系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发展和交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
3、关心职工生活。
4、加倍珍惜和维护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民主意识,坚持民主程序决策。
5、从政治思想、廉洁勤政、作风建设及工作能力及各方面,狠抓制度建设。
6、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为交通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近年来,针对流动党员以两新组织为主要就业领域的现状,**市加大了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力度。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流动人员越来越多,分布越来越广,流动人员中的党员数量日益增加。加强流动人员中的党员教育管理,是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课题。认真研究解决好这一课题,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各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坚持管理创新,坚持服务为本,积极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下半年,**市委组织部在**市范围内开展了流动人员中的党员(以下简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调查,通过“地毯式”摸底、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和教育管理试点等多种形式,基本摸清了**市流动党员的整体情况及教育管理工作现状,对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市流动党员的现状与特点
截至20xx年**月,**市共有流动党员****人,其中外省籍的有****人,**市籍的有***人。从总体上看,**市流动党员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构成比较复杂,生存状况差异较大。从年龄结构看,虽然青壮年占有相当比例,但各个年龄层次均有分布,其中**岁以下的占**%,**-**岁的占**%,**―**岁的占**%,**岁以上的占**%。从受教育程度看,流动党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在*流动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流动党员受教育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在*流动人员。从收入水平看,收入相对较高的(月收入****元以上)占**%。
二是社会分布高度分散,就业分布相对集中。全市****名流动党员遍布全市各个区县、各个行业,就业岗位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建筑业(**%)、民营科技企业(**%)、商业饮食服务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业(**%)等五个领域。这和**市流动人员总体分布的状况、**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状况具有一致性。
三是热心社会公共活动,在流动人员中有广泛的影响力。流动党员与普通流动人员相比,社会责任意识相对较高,与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及政府部门有比较广泛的联系,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普通流动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座谈中,业主和群众普遍反映,流动党员的敬业精神比较强,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员工中有较好的影响。
四是部分流动党员就业和生活趋于稳定,流动性降低。民营科技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传媒影视等行业中的外省籍流动党员,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或正在**置办家业和产业,流动性降低。在调查中,他们很多人都不愿承认自己是流动人员。**市委组织部在对流动党员思想状况进行问卷调查中,共发出问卷****份,收回****份。调查显示,流动党员思想状况的主流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1、对党的事业有信心,愿意继续做一名共产党员。问卷调查显示,**%的流动党员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或比较有信心;绝大多数流动党员表示,即使重新选择,仍然愿意做一名共产党员。
2、拥护党的富民政策,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较强。**%的流动党员认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拥护党的富民政策;他们主动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较强,除一小部分流动党员是因失业、无工作被动进入市场外,绝大多数流动党员都是主动进入市场、迎接市场挑战的。
3、价值取向趋于务实,工作态度积极。调查显示,有**%的人表示“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愿意帮助他人”;有**%的流动党员认为在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个人利益。他们都希望通过个人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生存状态。
4、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民主意识较强。在回答“您认为党员的哪些权利最需要保障”时,占前三位的分别是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的流动党员对党的政策“经常讨论”或“讨论较多”。这表明流动党员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对党内事务和社会事务表现出较强的参与愿望。
在流动党员群体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思想倾向,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流动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有所降低。有**%的流动党员“忙于生计,考虑不到组织生活问题了”,甚至有**%的流动党员表示“如果没有环境压力就退党”,有**%的流动党员表示“准备退党”。有**%的流动党员不愿主动接转组织关系,有的甚至不愿表明自己的党员身份,还有少数流动党员即使接转了组织关系,但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按时交纳党费。调研发现,一年或更长时间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流动党员达**%。二是部分流动党员的党员意识不强。有**%的流动党员认为党员牌子虽然响亮,但自己要靠打工挣钱,当不当党员无所谓。三是部分流动党员对某些政策规定有不满情绪。有的流动党员对城市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办法意见较大;个别流动党员对社会存在不满情绪,甚至仇视心理等等。
二、**市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探索
**市委坚持把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主动应对流动党员日益增多的挑战,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要求,与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紧密结合,遵循“条块结合”的原则,努力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取得明显成效。
1、坚持组织先行,不断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基层党组织。近年来,针对流动党员以两新组织为主要就业领域的现状,**市加大了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力度。截至20xx年*月,共在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个,其中,在大型摊群市场建立党支部**个,在商务写字楼建立楼宇党支部**个。同时,坚持双向互动,不断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共管”的有效形式,建立异地托管或协管党组织**个。
2、坚持管理创新,不断探索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方法。在实践中,全市基层党组织紧密联系不同流动党员群体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党的建设与所在单位的业务工作或中心任务结合起来,努力使党的工作为社会所需要、为单位所支持、为职工所拥护、为流动党员所欢迎。**市场党支部开展“党员挂牌亮身份”活动,把党的建设与市场管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与提高个人经济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党员树形象、市场创品牌、党建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3、坚持服务为本,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服务为本,急流动党员之所需、谋流动党员之所求,开展了以“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基层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活动。各区县、各部门依托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设立了流动党员服务站。**区在社区建立“***阳光驿站”,每天安排专人为流动党员提供咨询服务、吸收他们就近参加组织生活。**区职介中心党委紧紧抓住为党员就业提供服务这一突出问题,探索出职业指导谈心会、流动党员教育、青年职业生涯策略、政策课堂、心理测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信息、用工单位链锁式职业指导的“情景效能八平台”就业指导模式,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欢迎。
虽然各级党组织在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上做了很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还相当突出。主要有:
一是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同志认为流动党员数量不多,抓不抓无所谓,不想管;有的认为流动党员流动性强,情况复杂,不好管;有的认为流动党员是“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不必管;有的认为流动党员是外来的,不是“自家人”,不愿管。
二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基层党的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大量两新组织还没有建立党组织。即使是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地方,其组织设置也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流动党员日益增多的需要,存在薄弱环节和空白点。
三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基层党组织“有组织无活动”或组织活动流于形式,效果欠**;少数基层党组织沿用“单位制”下集中统一的党员教育管理模式,忽视了流动党员分散、灵活、多变的特点和多样性、差异性的需求,难以吸引流动党员;此外,还普遍存在“没场地、没经费、缺教材”的难题,致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活动不起来、组织不起来、效果不明显”。
四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受业主个人素质和态度的影响较大,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部分业主对党的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抱有抵触情绪,以没有法律依据为借口予以拒绝。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存在手续繁琐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强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意识、资源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创新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这一思路,一是创新意识。要针对流动党员的特点,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相适应;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体系兼具开放、协调、服务、教育和监督的功能。二是资源意识。要从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流动党员群体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充分发挥组织功能,真正把这一重要资源的作用发挥好。三是服务意识。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针对他们生活、工作和发展的需求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责任意识。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流出地、流入地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要改变地域之间、城乡之间相互隔离的工作状态,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把流动党员教育好、管理好。
1、创新组织设置,切实解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覆盖面问题。按照流动党员工作单位(条)、居住地(块)之间“谁更利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就由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通过将支部建在两新组织上、建在新建小区上、建在工程项目上、建在摊群市场上、建在社保所上、建在商务楼宇上等多种形式,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使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超越区域、所有制、行业等局限,形成组织健全、职责到位、工作有效的组织网络。对组织关系挂靠在市区各级人才、职介中心等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党员,要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新建的党组织。对于外省籍流出地相对集中的流动党员群体,要继续完善各种有效管理方式,将其纳入全市党组织工作体系,不断加强教育管理。
2、创新活动方式,切实解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问题。
一是围绕中心创新活动方式。把党组织活动同流动党员的本职工作和两新组织的发展统一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转化为推动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二是发挥优势创新活动方式。**在高新技术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要善于发挥这些优势,尝试推广网络党日活动、创建流动党员活动基地等,通过活动方式的创新,有效解决流动党员“活动无场地、缺资金、时间无保证”等实际困难。
三是立足服务创新活动方式。通过开展流动党员职业技能培训、法律维权讲座、建立流动党员利益诉求渠道等方式,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增强党内活动对流动党员的吸引力。
3、创新工作机制,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一是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与行业党建、区域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管理机制;
二是健全各级组织部门和工商部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之间的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和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动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树立党建工作一盘棋的观念,建立由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的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组织定期访问制度,建立流动党员日常管理台帐;
五是健全、完善流动党员服务工作机制,在街道社区、农村乡镇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管理。
4、创新相关制度,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一是进一步细化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的操作办法,切实解决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程序复杂、手续繁琐的问题,为党员的合理流动提供便利。
二是探索更加灵活有效、更加符合流动党员实际情况的党费收缴办法。
三是允许流动党员党组织将党费全部自留使用,或将收缴上来的党费全部返还给流动党员党组织,以解决流动党员党组织活动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
四是采取更加切合实际的措施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利。一方面,保证他们同流入地党员享有同样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一方面,使他们享有对本地区本单位事务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为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五是进一步界定流动党员的概念,一些党员在城市有固定工作、固定居住地,只是没有户籍,流动性已不明显,这样的党员还是不是流动党员、该怎样管理,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完善相关制度。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 读书使人成为完善的人。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全县加强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借鉴其他县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激励有效、监督到位的积分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引导党员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结合我县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党员积分管理主要在农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中进行试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一)科学设置积分内容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重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合格党员。原则上,积分内容要围绕“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是否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等。
3.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爱岗敬业、履职尽费,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心工作,带头执行组织决定,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担当、勇挑重想,是否忠实成行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查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查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方面的情况。
党员积分一般可由基础积分、贡献加分、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部分构成。设置基础积分,要突出义务性,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基础,主要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情况;设置贡献加分,要突出激励性,以引导党员创先争优为目的,主要体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设置违规扣分,要突出约束性,以规范党员日常行为为主线,主要体现党员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方面的情况;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要突出强制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紧密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实化积分管理的内容,科学设置具体积分项目和相应分值,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调整、补充完善。
(二)规范完善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主要程序和步骤是:
1.年初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设置积分项目时,要注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区别,一般在职党员应结合岗位职责、无职党员可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进行设置,老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等可适当简化。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
2.及时申报登记积分。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需要党员本人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党员申报。对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建立积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并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各类,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三)注重运用积分结果
党支部要将积分管理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定期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积分靠前的党员要及时表扬,对一段时间积分落后的党员要督促提醒,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进提高。要将积分管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综合党员年度积分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积分靠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应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评先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较好、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鼓励其向优秀党员看齐,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提升;对积分落后、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其进行谈话,并指定专人做好教育帮扶和转化提升工作;依照相关规定、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依据有关政策,做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分情况,应作为预备期满转正、 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根本前提,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先锋作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推动积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坚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一编三定”、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窗口单位“三亮三比三评”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开展积分管理创造条件。
(四)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坚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各方面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客观分析、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有序推进实施。组织部门要做出具体安排,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等要加强直接指导,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村(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其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已经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对原有意见或办法进行补充完善。
精神健康的人,总是努力的工作及爱人,只要能做到这两件事,其它的事就没有什么困难。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加强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意见2022。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围绕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完善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激励有效、监督到位的积分管理体系,探索创新具有时代特点、贴近党员实际、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党员发挥作用途径,引导党员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结合我县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党员积分管理主要在农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中进行试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一)科学设置积分内容
推行党员积分管理,重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合格党员。原则上,积分内容要围绕“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是否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是否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等。
3.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查党员是否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爱岗敬业、履职尽费,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心工作,带头执行组织决定,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担当、勇挑重想,是否忠实成行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查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查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方面的情况。
党员积分一般可由基础积分、贡献加分、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部分构成。设置基础积分,要突出义务性,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基础,主要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情况;设置贡献加分,要突出激励性,以引导党员创先争优为目的,主要体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设置违规扣分,要突出约束性,以规范党员日常行为为主线,主要体现党员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方面的情况;设置一票否决事项,要突出强制性,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紧密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党组织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实化积分管理的内容,科学设置具体积分项目和相应分值,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适时调整、补充完善。
(二)规范完善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主要程序和步骤是:
1.年初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设置积分项目时,要注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在具体标准上有所区别,一般在职党员应结合岗位职责、无职党员可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进行设置,老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等可适当简化。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
2.及时申报登记积分。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需要党员本人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党员申报。对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建立积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并进行综合研判,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各类,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三)注重运用积分结果
党支部要将积分管理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定期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积分靠前的党员要及时表扬,对一段时间积分落后的党员要督促提醒,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进提高。要将积分管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综合党员年度积分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积分靠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应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评先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较好、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鼓励其向优秀党员看齐,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提升;对积分落后、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负责人要与其进行谈话,并指定专人做好教育帮扶和转化提升工作;依照相关规定、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依据有关政策,做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分情况,应作为预备期满转正、 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根本前提,结合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牢记初心使命、发挥先锋作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推动积分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积极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坚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一编三定”、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窗口单位“三亮三比三评”等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为开展积分管理创造条件。
(四)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坚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各方面表现,对照不合格党员的标准,客观分析、准确认定不合格党员,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分析研判,有序推进实施。组织部门要做出具体安排,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等要加强直接指导,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村(社区)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其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已经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对原有意见或办法进行补充完善。
从一个个鲜活的典型案件中不难看出,不注重自身学习,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是造成腐败的根源。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XX市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现“富民强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方式,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维护稳定能力。争取通过3到5年的努力,把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建设成管理体制更加健全、民主自治更加深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稳定、队伍素质更加优良、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的安居、宜居、乐居的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改革创新原则。充分结合我市自身特点,坚持解放思想,敢于先行先试,大胆开拓创新,积极破除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体制障碍,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和谐的新时代社区。
3.坚持夯基固本原则。注重基础建设,切实在政策落实、资源配置、财力投放、队伍建设等方面重点向社区倾斜,以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4.坚持统筹协调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与发展、经济与社会有机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统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有效地推进改革创新。
(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设立,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政府党组织“网络”,纵向形成社区党总支、居民小区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组织体系,横向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中心、社区党组织为基点、辖区各单位各行业党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建格局。
2.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由社区居民依法选举产生,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规模调整,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报市民政部门备案。每个社区常住人口规模一般在3000户左右,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9人,并成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下属委员会,有效承接社会管理和服务。辖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3.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原则上按照300—500户的规模设一名居民小组长,一个楼栋设一名楼(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党委、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作用,探索成立居民理事各,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
4.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
5.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建设责任。驻社区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主动配合、支持所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共商社区事务,共享社区资源,共建社区家园。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1.严把规划建设验收关。凡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的居民区,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规范》严格把关,将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与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未建设社区用房的按标准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2.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倡“一室多用”,提高使用效益。社区功能室设置要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逐步达到“18室1厅1站6栏”。社区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其权属和数量、面积、用途由街道办事处登记造册,报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国资管理部门备案。
3.提升居民区日常管理水平。按照路平、灯明、水通、安全、卫生的要求,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抓好落实。
(三)切实加强社区管理
1.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依托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开设“一站式”服务,方便社区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加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基础台账,为居民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和培训登记、就业再就业政策援助、各项就业补贴等基础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对失业人员和有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开展爱国卫生、优生优育宣传,引导居民树立先进婚育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疾病预防、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等基本公共医疗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指导社区建设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开展精神文明、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居民开展文体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2.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采取“政府扶持、社会化运作”方式,积极推进社区办公自动化,构建连通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四级网络服务平台;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服务资源,采集社区墨本信息,完善社区信息数据库,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主要功能的智能呼叫中心,为社区群余提供快速救援和多元化社会服务。
3.落实社区基本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居民自治制度、议事协商制度、党务和居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评议制度、社区成员走访制度、民情日记制度及社区工作考核制度。实现社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4.确保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到位。新建居民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社区配合,指导业主及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按照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使用“四公开”原则,选聘物业公司管理服务。具体工作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暂不具备规范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区(市、县)物业管理部门牵头,街道办事处负责,采用居民自主管理方式提供基本物业服务,负责卫生保洁、安全防范、公用设施维修等管理服务。基本物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按成本收取费。
5.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生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创新社区服务体系
1.鼓励社区管理服务创新。各区(市、县)要结合自身特点,借鉴外地网格化管理模式和“四位一体”(常委、一站、一居、一办)体制,勇于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完善充满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
2.积极探索社区公共管理新模式。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围绕群众需求,涉及为群众服务的政府部门要实行管理重心下移,现有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可逐步整合过渡为统一的社区服务站,逐步实现与社区居委会职能分开,成为政府部门在社区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为群众提供贴身服务。
3.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确稀依托社区居委会办理的行政性工作,应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政策指导。规范政府部门对社区的检查、评比、达标等潍动,压缩针对社区的各类会议、台账和材料报表。
4.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机制。物业管理工作由区(市、县)政府负总责,街道设立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纠纷受理站和物业应急维修站,社区也要明确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区(市、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管理和指导。
5.提升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发展便民网点和商业服务设施,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入社区;重点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的专项服务;积极推进空巢老人日间照料、四点半学校、知心大嫂、邻里帮扶等特色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家政、商品配送、委托代理等现代服务。
6.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发布制度。每月将社区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物业、水、电、气、暖等涉及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状况以及居民满意度调查情况,通过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逐步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大社区综合治理力度
1.强化社区综合治理。结合公安、综治部门“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依托社区居委会、管理网格和楼院长、楼栋长,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实行条*结合、双重管理。
2.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提倡社区民警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各二场安保人员,成立治安联防组织,分片仇贵,做好巡查、防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的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行居民区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大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力度,所有居民区要安装监控设备,并要覆盖到全部公共区域,保持设备完好运行,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3.建立社区综合防范机制。罪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邪教和禁止传销等工作。
(六)着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
1.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高校毕业生、转业干部、退伍士兵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城市社区要注重配备和使用社区工作专业人才,提高服务水平。
2.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研究制定社区人才培训规划,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区(市、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对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至少培训一次,其他成员每2年至少培训一次,陪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服务居民和管理社区的能力。
3.关心社区工作人员成长进步。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一)组织保障
1.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设立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市、区(市、县)长及相关领导等任副主任,负责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区(市、县)应成立正科级规格的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建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区(市、县)党委、政府是社区建设管理的主体。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社区建设工作。要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市委、市政府考核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市、县)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社区建设管理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系点。
3.社区建设工作实行专项目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建设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服务进社区活动,探索建立一体化的联动式服务体系,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经费保障
1.规范社区经费投入。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以及市、区(市、县)两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经费和社区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社区居民委员会兴办公益事业所需费用,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
2.落实社区工作人员(不含下派人员)待遇。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目前没有达到标准的,每年按不低于差额部分10—20%的增长比例,逐步达到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
3.加强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区(市、县)财政部门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补贴等资金及时拨付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居民监督。对政府投入及接受无偿捐赠所形成的国有资产,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进行监督管理,实行专项审计,防止资产流失。
4.建立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构建市、区(市、县)、街道、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区(市、县)政府要加强与驻社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大对本单位居住小区的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区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兴办社区基础设施。
(三)考评奖惩
1.以社区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群众的满意为标准。市每年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按照“示范社区、决标社区、不达标社区”三个标准进行分类;对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由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表彰,并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励。
2.达到“示范社区”标准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综合考察,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获得国家、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拿出专项资金,给予相应奖励,并对社区项责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对“不达标社区”,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会同街道(乡镇)、社区召开专题分析会,查找问题,拿出具体的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因基础设施投入不到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拖沓、群众满意率较低的,除限期整改外,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4.考评和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社区建设成效的标准,通过居民满意度测评、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及整改、媒体曝光率、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量化打分,每季度对社区建设管理整体情况以区(市、县)为单位进行排序并在媒体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社区建设排序情况,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对已命名“示范社区”进行复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达不到标准的,除取消命名和摘牌外,并在第二年“以奖代补”资金中对已拨付的奖励资金进行核减。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社区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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