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重视外部安全,又要重视内部安全;既要重视国土安全,又要重视国民安全;既要重视传统安全,又要重视非传统安全;既要重视发展问题,又要重视安全问题;既要重视自身安全,又要重视共同安全,这是习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每一位公民,都应熟悉和把握这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刻内涵,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国家安全法”,自觉成为国家安全法的模范遵守者和持久守望者。
2000多年前,古人左丘明就警醒世人:“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面对“国家安全法”这样一部事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法律,每一个公民都应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去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我们不仅要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天参与、体会、感受国家安全这一高大上的主题,更要将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家庭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等等紧密结合起来,使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一天的记忆与实践。
为积极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认真贯彻好冀高路字274号文的基础上,我公司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我公司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1、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省交通系统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营造宣传氛围: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主持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公司历来重视对员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全公司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员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悬挂横幅。为了配合本次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公司办公室门前悬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高速事业发展”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省法制宣传办在省会西清公园举办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公司要求大家自行去省会西清公园参观和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资料。同时要求大家在家观看关于法制宣传日的报纸和电视宣传,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职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法规》等相关内容,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交,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4)为积极响应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加强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管道维护工作。在石总经理的安排下,由管道维护部牵头组织人员,将重新喷刷京石高速公路通讯管道沿线的关于通信管道维护的警示牌,以加强对京石高速通讯管道维护的法制宣传。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
尊敬的领导老师们:
你们好!
我是__系__班的学生。经过一年对__专业的学习,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大二的学子。勘技这个专业是一个艰苦专业,在过去的一学年中,我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思想觉悟,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并20__年__月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在学生工作方面,我也一直本着锻炼自我、服务大家的宗旨,在系学生会新闻部和院记者团工作。在这段时间内,我一直以一名学生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负责,圆满的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努力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尽力为同学们服务,获得了领导和同学们的支持和信任。我不仅在思想、学习、工作中积极要求进步,同时更加注重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服务社会。因为我知道,要成为一名优秀的符合社会需要的大学生,不仅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技能,更重要的是有奉献社会的精神并且懂得如何把自己所学的东西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在参与社会活动的同时我没有忘记学习好本专业的知识,第一学期我的各科平均成绩均在80分左右到第二学期没有不及格的科目。现在特向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望领导审核批准。
我深知,自己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但今后,我将继续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把握机会,投身到学习和生活中去。我们要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提高到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增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学习,实践。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精通一行,努力成为本职岗位上的内行和能手。
大海不择细流,固能成其深。泰山不让寸土,固能就其高。任何的东西都是在不断的为了那使命在努力着!为了那理想在奋斗着!而学生的使命是搞好学习,为了以后祖国的建设!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神圣的使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的!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未来的路我会更加努力,望老师审核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__年__月__日
近日,__镇小强化领导,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顺利开展,师生心中国家安全观得到强化。
一次预备会议。4月11日,该校召开行政会和教师会传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文件精神,提高全体教师思想认识,统一部署活动开展事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次主题讲话。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值周行政对全体师生进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内容的宣传和讲解,促进全体学生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感悟,提高全体学生对国家安全的认识。
一期校园广播。通过校园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校园红领巾广播站午间播报平台,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播,营造浓厚的宣传学习氛围。
一次主题班会。各班利用班会时间,开展国家安全法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特别是4月15日,三(2)学生精心组织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将该校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推向高潮。
一场专题宣传片。各班利用班队会时间,通过播放视频、讲解案例等方式观看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专题警示安全宣传片,进一步强化学生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了解。
一期黑板报。各班黑板报多姿多彩,内容涵盖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相关知识,着力加强对国家安全方面的宣传,提高学生对全民国家安全的认识。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在学习了家促法专题讲座“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后,浅谈一点个人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80后母亲,我们是独生子女的一代,从小我自身的性格中难免有些任性和自私,生了小孩以后,更是像一个大孩子带着小孩子。俗话说:“家庭教育无小事,生活无处不教育”,在教育孩子这件事上,每一个父母都是一边学习,一边和孩子一起成长。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现在的孩子,是家中的小太阳,家人对孩子照顾得无微不至,竭尽所能给孩子一切最好的,最大限度地满足孩子的要求,造成了很多孩子各种能力缺失,又或者作为家长的我们不得其法,在教育上走过不少弯路,通过学习,我总结了现在的学生和家长的一些共性问题,主要包括生活和学习两方面。
一、生活方面
1、学生低能,甚至无能
有太多学生,个人物品摆放和整理一团糟,学习必需品随意乱放,到需要用的时候找不到就乱发脾气。如此状态,不是个别问题,而是现在很多学生的常态。这些学生背后的家长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孩子小的时候,家长基本没有让孩子养成自理和自立的生活习惯。凡事都为孩子代办,很少想着让孩子打理自己生活事务,等孩子进入学校后,他们会因此而心烦意乱,从而家长和孩子冲突不断。
2、学生没有担当,缺少责任感
学生在家时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油瓶倒了有人扶,家里一切有人打理,不知道替父母分担家务,更不知道自己应该担当家中一份子的责任。其实,每个孩子出生时都是一张白纸,可塑性都很强,只要家长有意识地引导和培养,该放手的时候不纠缠,孩子完全会呈现出另外一种状态。
3、父母缺位严重,孩子持续被忽略
有些父母常常以工作为由,缺席子女的成长,孩子的一切都由家中老人分担,孩子希望父母多陪伴和倾听他们的内心世界,可家长总是以忙和累为借口,渐渐地孩子与父母没有了交流,手机替代了父母,交流变成了沉默。“陪伴”两个字说出来很容易,像呼吸一样稀松平常,但也正是因为平常才会被家长忽略。所以,我们每一位父母,千万不要低估了您在孩子生命中的分量,口渴才喝水的时候,身体已经处于缺水状态了,孩子希望您陪伴的时候,孩子已经处于父爱母爱缺失的状态了……
二、学习方面
1、习惯决定命运
在行为习惯养成方面,孩子的成长没有小事。孩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一不折射着家庭教育的点点滴滴,都需要家长动脑筋,花心思,及时给孩子规划和引导。如果可能,家长应率先做出表率。有了培养行为习惯意识,给了孩子规则和引导后,要学会放手。孩子会因此得到各种锻炼和成长。
2、创造环境
现在的孩子读书、学习的压力日益增大,作为家长,应尽可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孩子能在舒适安静的环境中专心致志的学习,并能和孩子一起讨论学习方面的问题,能和孩子共同交流成长中的困惑。
3、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就是和孩子的角色对换,把孩子当成自己,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待事情,思考问题,体会孩子的感受与难处,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产生错误的直觉和判断力。回想孩子还小的时候,您吼了他,没过多久,他又在您身边绕来绕去,再大一些,您会把他当成出气筒泄气,但面对您冷静的歉意后,他又会还你一个甜甜的微笑,所有这些都是因为孩子的宽容大度,很多时候,孩子包容的胸怀让我们成年人都汗颜。
当您不断用别人家的孩子来作为对照,打击自己家的孩子的时候,自己孩子是否用别人家的爸妈来反击您呢?孩子从来不把别人家的爸妈挂在嘴上,您却一直把别人家的孩子挂在嘴边。作为父母我们曾有意无意地犯过这样的错误,用最简单、最粗暴、最见血的方式伤害着最柔软、最包容、与您最亲的孩子。通过深入地学习,也让我明白爱孩子需要用放大镜看孩子的优点,爱他所有的闪光点,鼓励他,支持他,毕竟为人父母的我们,也不是完人,也是优缺点并存的……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根本和基础,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很难搭起良好的学校教育。
我们要重视家庭教育法,摒弃“束缚”观念,放手去教育,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约束家长,而是引导和规范家长的家庭教育行为,以及如何科学地实施家庭教育,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的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教,形成“家长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向上”的良好局面,让孩子将来成为有用之人。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_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_",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__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_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没有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_。是中国_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的性和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_律首先要维护宪法。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_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_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_律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_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_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_律的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_律的,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_律的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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