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治“微腐败”,让专项治理工作“活”起来。突出重点,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治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集中治理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集中治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的问题,集中治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不间断地组织明察暗访,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春节以来,基层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防控疫情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多措并举,抓细抓实,形成了上下同心、齐聚力抗疫的良好局面。但是在对基层乡村疫情防控的调研中,有以下四个问题应引起市、县领导关注。
一是基层群众存在有侥幸心理。不少基层群众疫情防控意识淡薄,总认为本乡本村还没有出现肺炎疫情,上面整天喊“狼来了”,但“狼”始终没有来,疫情离自己还很远,不同程度存在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造成了“上面要求紧如弓,下面防控一阵风”。
二是基层干部存在有松懈思想。对于一些群众思想上存在的侥幸心理,乡村干部没有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放任自由,村民在村内街道上三五成群扎堆集聚,闲聊侃大山、玩纸牌、打麻将等现象屡见不鲜;一些乡村超市没有坚持天天消毒,对销售人员、购物者要求不严,不佩戴口罩随意出入;个别村设立的疫情防控卡点不能做到从严把守,有外地车辆和人员托关系、找熟人过卡入村现象,这些都给疫情防控带来一定问题。
三是基层干部、乡村医生有厌战情绪。由于近期天气寒冷,半个多月来的防控值守,乡村干部身心疲惫,防控卡点的白天值守相对严格,夜晚值守有所松懈,给外来车辆和人员有可乘之机;对隔离人员的监管、街道上村民的扎堆集聚,劝返工作有所放松;一些乡村医生每天穿行于大街小巷,为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对这项单调的工作已经厌倦,存在有草率应付思想。这些都与上级要求和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格格不入。
四是疫情防控物资匮乏。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紧缺,要求群众出门佩戴口罩,一些村民说哪里都买不到,给基层疫情防控造成难题,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干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市、县党委、政府引起高度重视。
要教育引导基层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加强疫情防控对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落实习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足短板,强化弱项,完善举措,狠抓落实;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群众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让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克服侥幸心理,积极配合党委、政府防疫情、断毒源,不扎堆、不集聚、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真正使疫情不扩散、不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妥善解决好疫情防控物资短缺问题,解决好基层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生活待遇问题,为基层干部、乡村医生再鼓劲、再加油,让他们轻装上阵,再显作为;
要进一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要及时总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要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对失职失责,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干部坚决追责问责,鞭策基层干部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严而又严的作风,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在这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中打一场漂亮仗。
按照巡视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结合思想工作实际,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思想上不够重视,轻视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主性。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还不全面、不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状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有所欠缺。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认识不到问题的性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不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缺少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服务基层意识欠缺,深入基层少。对于基层的服务需求和困难解决的不及时,设身处地思考基层困难的时候少。这就导致了工作思路容易变窄,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能及时听到群众的声音,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掌握不了实情,造成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对政治纪律内涵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今后也不会有”的模糊认识。在政治纪律的执行上,存在遇事不善于从政治上思考和政治上认识的问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针对上述问题,我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思考,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是出在工作上,但根源却在思想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学习自觉性不够强。认为工作只要过得去就行,没有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对知识的学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满足完成本职工作,总以为这些高新知识是上面的事,上面怎样说就怎样干,被动地去学习,而没有透彻地、系统地、理解性地学习。透过近期对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使我的思想境界再一次有了质的飞跃,对改革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但对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思考还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的工作潜力有待加强。
二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外部资产阶级思想逐渐渗透到国内,社会大众思想开始呈现多元化。应对这些社会现象,有时候自己也会感到困惑和不解和感到迷茫。扪心自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主要还是理想信念不够牢固,在名利和进退间放松了对自身建设的要求,在比较和计较中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群众观念。当应对繁重工作压力和突发事件考验时,有时明显出现烦躁情绪,总想推脱,导致工作动力不足、精神状态不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觉、清醒。
三是党性修养不够深。受“潜规则”冲击,价值观念发生变化,觉得“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干好干坏一个样,修养高低一个样,产生“划船”思想,党性修养产生放松,比较“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四个合格”要求和焦裕禄、廖俊波等先进典型,确实感到党性修养水平存在差距。干事创业热情不够高,不思进取,工作能应付则应付、能敷衍则敷衍,拼搏进取的劲头减退。放松了艰苦奋斗的精神,淡忘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在思想上对各类问题缺乏鲜明态度,错误地认为艰苦奋斗是“陈年老调”,久而久之,精神上就缺了钙,丢弃了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优秀传统。
四是宗旨意识不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能否始终铭记、时刻践行这个根本宗旨是检验一名党员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未能在思想上关心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联系群众,行动上照顾群众,以至于群众评价不高、与群众关系不紧密、工作不被群众认可。同样对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缺乏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需的民本思想,没有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职责感,主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至于宗旨意识出现淡化的现象。
三、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时刻绷紧政治意识这根弦,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服务大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精神,以创新工作方式具体贯彻落实。要以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来谋划全局,做到知行合一和统筹兼顾,面对事业要有责任担当和实干精神,面对困难要有“抓铁有痕”的干劲和“钉钉子精神”的韧劲,立足岗位必须以工匠精神下细功夫、苦功夫和深功夫。要用大局观念指导工作,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才能使每个个体间形成协作统一关系,最终保证整体成效的最大化。
三是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把鲁迅的“俯首甘为孺子牛”作为自己人身格言。在工作中,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要围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反映群众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帮助其解决困难。“一切为了群众”是要求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会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名群众,每一位同事,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四是严守政治纪律,提高廉洁意识。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准则》《条例》,管住小事、守住小节、自我警醒,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继续以焦裕禄等先进典型为榜样,经常反思自己律己、修身是否严格,谋事、创业、做人是否踏实,牢牢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清正廉洁,服务群众。严格要求个人言行,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交友圈,不做违反党组织要求的事,不说违反党组织要求的话,坚决抵制社会上的各种错误思想、错误言论和错误行为,切实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在为党的事业不懈奋斗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要求,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和数量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投资绩效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近两年的审计工作中发现,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在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合同管理等环节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方面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须经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等多个阶段,按批准的概算投资建设。个别项目未履行必要建设程序就开工建设,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论证和监督,对变更造成的损失浪费无相应的制约,工程造价超过批准的投资额度,投资效益较差。某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由于前期缺乏对设计合理性的论证,导致施工过程中多次变更,造成损失浪费,投资效益差;部分项目单位执行国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意识不强,在项目批复、投资计划下达后,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部分项目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足,或为了降低投资成本,减少办事环节,不按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2.项目前期地质勘测不到位。审计中发现,部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地质勘测不细致或未进行地质勘测,导致基础或工程结构发生重大变更,造成工程停工延误工期,增加投资额。某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由于地质勘测不到位,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地质情况与地勘报告不符,造成基础设计变更和停窝工;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由于地质勘察单位失误,基础设计与实际地质要求不符,造成基础设计变更和施工单位停窝工。
3.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增加建设内容。部分项目单位为了追求装饰装修效果,未经审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装修标准,增加计划外工程;部分项目单位不及时办理工程变更手续,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部分已批复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引起征地拆迁、人工费、材料费等发生变化;部分项目设备选型、主要材料选用发生重大调整,部分项目由于政策因素、价格波动以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引起投资变化等。
(二)工程招标投标方面
1.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均承担项目建设任务,部分监管部门未制定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计划,也未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县招标办监管力量与任务不平衡,在招投标活动监管上存在缺位,以上原因造成县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较多问题。
2.招投标活动组织和实施环节亟待规范。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未经批准邀请招标,虚假招标,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等;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内容不完整,招投标档案资料不规范等;投标企业围标串标,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等。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
1.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部分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程序不熟悉,质量控制意识不强;或人为因素简化办事流程,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单位投资控制意识淡薄。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缺乏成本控制意识,对建设项目的经济指标未进行市场调研和预期分析,未对设计单位提出合理的造价指标,在项目设计时未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部分项目管理或建设单位负责人责任心不强,不重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一些重大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及材料价格签证等增加的投资重视程度不够,如某保障性住房项目为多层楼房,设计单位未合理考虑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及县财政的经济承受性,设计房屋结构为现浇混凝土梁、柱、板,钢筋混凝土含量大,严重脱离实际。
3.施工图纸设计不合理。目前县级尚未建立项目工程勘测、设计等相关中介服务超市,在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单位选择上,一部分达到国家规定限额的依法进行了招投标,其余的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不利于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方案;设计费的收取与工程投资有直接关系,部分设计单位为了多计设计费、降低设计风险而采取相对保守的设计,脱离实际导致建设标准过高;部分设计单位存在套用资质现象,设计人员对拟建项目了解不够,出具的设计图纸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不符,设计变更后造成施工工艺和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增加了投资额度,如某道路建设项目由于设计单位对图纸审查和专家评审意见未予以充分考虑采纳,对建设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交通通行实际情况考虑不周,所设计的道路基层施工难度大,养护周期长,该设计未充分考虑新旧路面的坡度衔接问题,实际施工中屡屡出现工程变更。
4.预算编审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及预算评审偏離实际,由于对材料价格掌握不准或对设计文件理解偏差,导致主要材料单价与市场价格相差较大;为了达到项目批复等原因,人为降低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报价,导致工程最终决算价格与招投标价差异较大;个别项目为了单纯追求审减率,项目预算评审时大幅度压缩工程量、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造成潜在的价格风险。
5.建设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建设单位未制定或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分工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清;由于缺乏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对有关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的影像资料、原始测量记录等重要资料过度依赖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合同履行、造价管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管,出现以签证替代变更、甚至重要原始测量记录缺失等现象,导致在竣工决算审计、审核时核实取证困难较大。
(四)合同管理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不依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对工程价款及其调整办法未予约定或约定不清楚,在工程完工办理竣工决算时产生矛盾和纠纷。
2.部分建设项目合同条款不规范不严谨,对于定额套用、费用计取、材料供应、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施工、结算方式、质保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对重大变更或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等情况没有做出具体规定、或虽有约定,但未严格执行,导致投资额大幅度增加。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政府投资有关制度。要尽快制定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设单位内控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投标、施工和工程质量、资金筹集使用、投资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二)科学合理地进行项目论证,确保政府投资的经济性。规范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概算的审查力度,项目单位应在充分论证调研后,与周边地区的同类建设项目做横向比较,与县域内的同类项目做纵向比较,结合物价、人工等涨幅因素,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拟定建设项目的行业指标、相关标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充分听取和采纳有效、合理的建议,优化项目设计,对初步设计深度不够的项目不予批复。建立健全项目设计论证、审核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建立资源库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优化设计方案;实行图纸审查制度,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建设单位应做好前期数据采集及调研工作,通过对审计、财政部门历年审计和评审的工程预决算数据分析,并合理考虑物价涨幅、人工费和机械费的政策性调整因素,提出经济指标范围供设计单位参考,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严格遵守建设程序,认真细致地开展勘察工作。加强对勘测工作的管理。要通过招投标或建立资源库的方式,择优选择勘察单位,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责任要求,对勘察单位进行必要的约束。以严谨周密的工作态度,做好地质勘察工作,对地质勘察的结果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必要时候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对勘察报告进行核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监管职责,对于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完整,配套设计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杜绝“三边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发生。
(四)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应严格执行评审预算评审制度和最高限价审定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评审工作,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为本,掌握最新造价管理技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主要建设材料、设备价格,建立县级材料信息库,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预算评审质量,避免预算漏项、减少暂定价项目,为建设单位编制预算和最高限价编审,进行造价控制提供积极有效地保障。
(五)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应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综合分析评价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严格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告党委、政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赏罚有度。对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决策、招投标、财务管理、工程造价、预算和决算、投资绩效等方面存在重大决策失误,管理混乱造成严重损失浪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问责。
(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全过程跟踪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項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对工程预算、最高限价、合同签订、隐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等项目的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和处理处罚力度,揭示投资管理体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强化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核实工程造价,做到工程量计算准确,要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熟悉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决算进行逐项审查验证;综合单价计价准确,应按照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定额及有关工程资料进行复核,审查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合法性,核实工程造价;材料价差认定准确,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定额中和招标文件中无明确规定的材料价格,应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发包、承包双方对接;通过审计使虚增工程量、高估冒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止,确保财政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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