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供大家参考。
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正确评价专职网格员工作实绩,规范专职网格员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根据《xx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xx发﹝2020﹞4号)精神和xx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范围
本办法所称专职网格员,是指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等组成的在本社区(村)网格从事网格事务服务和管理的,由社工委(乡镇)统一管理使用的符合就业年龄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基本职责
1、信息采集处理。动态采集上报网格区域内人口、房屋等基础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息;及时收集反映居(村)民诉求,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办理、录入、上报和反馈结果。
2、代理代办服务。协助居(村)民申请办理救助、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民生事项;发挥兼职网格员专业优势,为居(村)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3、问题排查化解。定期巡查走访网格,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治安案件、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协助开展治安群防群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救助、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
4、政策宣传引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解读各项民生政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居(村)民改善人居环境,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5、绩效评价考核。跟踪督办职能部门网格事项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专职网格员负责对辖区内兼职网格员工作绩效做出评价,对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评价意见,汇总上报居(村)民满意度评价结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四条待遇标准
1、担任社区专职网格员的社区委员补贴标准
按照《关于落实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的通知》(xx组发﹝2018﹞21号)规定,依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5倍计算,原则上按xx元/月执行(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网格员误餐补贴)。
2、其他社区专职网格员的补贴标准
其他社区专职网格员(各类公益岗位人员、新招聘人员)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按2800元/月执行(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网格员误餐补贴)。
3、农村专职网格员补贴标准
农村专职网格员补贴标准原则上按1200元/年执行。
上述补贴标准随相关政策调整而调整。
第五条人员管理
1、配齐配强人员。按照“一格一专”的原则,每个网格配备一名专职网格员,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中择优选用。
2、规范劳动用工。正式聘用的专职网格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聘用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由劳务公司与社区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
3、拓宽职业通道。要拓宽渠道,加大力度,加强优秀专职网格员的的培养使用。积极从优秀专职网格员中发展党员,专职网格员参加本地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聘)用。
4、完善绩效考核。专职网格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原则,以专职网格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其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平时考核分值占与年度考核分值比为5:5。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调整岗位、调整等级、薪酬待遇、奖励惩戒、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专职网格员考核由县政府制定框架和内容,由社工委(乡镇)政府根据实际进行细化,并组织实施,一般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同步进行,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
5、加强岗位培训。按照“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要求,鼓励专职网格员参加各类培训,实现一人多证、一岗多能,建立一支适应社区管理创新要求的、综合素质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
专职网格员培训主要包括初任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等,由县政府分类组织实施。专职网格员的培训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培训结果与其个人的年度考核、岗位调整、任用、奖惩等挂钩。
6、健全档案制度。社工委(乡镇)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法规,建立专职网格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实施信息化、规范化档案管理。人事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专职网格员的基本情况和聘用合同、工作经历、岗位变化、薪酬待遇、考核评议、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情况。
第六条表彰奖励
根据专职网格员的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对工作业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度高的专职网格员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
要大力宣传报道专职网格员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展现广大专职网格员的职业风采和良好形象,提高专职网格员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努力在全市形成重视、关心、支持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七条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专职网格员队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一)对于选任的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出机制执行。
(二)对于其他专职网格员。(1)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2)严重违反社区管理规章制度或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工作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6)其他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出情形。
第十条经费保障
专职网格员的日常管理由各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站负责。
第十一条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xx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施行后,如市县另有规定,按照市县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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