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在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供大家参考。
在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黄伟清
同志们:
自4月19日全市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县市区迅速启动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省里的充分肯定。但是,通过前段时间的检查来看,各级各部门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仍然存在进度偏慢、合力不足等问题。今天,召开全市河长办工作会议的目的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研究措施,凝心聚力,快速推进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刚才,各县市区和部分成员单位就前段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很好建议。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河长办副主任刘洪福同志通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既有成绩、也有差距,大家回去后要对号入座,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形成抓河长制的共识
我市河湖众多,水系发达,全市长度在5公里以上的河流共有340条、人工景观湖及自然湖泊11个、大中型水库43座,河湖健康安澜与否对于郴州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件大事来抓。
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保护江河湖泊,事关郴州500多万群众的福址,事关郴州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顺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呼声,立足国情水情的决策部署和顶层设计,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河长制核心是党政同责,首长负责,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后,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大部分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领导干部认识不足的问题,也听到一些片面、消极的声音。如,前段时间,个别地方把主要精力放在村支两委换届、扶贫攻坚、环保督察等大事要事急事上,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能推就推,进展缓慢,到现在还有几个县的动员部署会都没有开,更不用谈建立责任体系了。这次会议后,在座和各位要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讲清楚,把河长制的目标任务讲清楚,把你们推行河长制的思路计划汇报清楚,进一步强化河长守水有责的责任意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摆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来部署推进,织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河湖责任网。
二要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河湖水系的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同一河流、同一湖泊,有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分,河湖管理保护涉及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交通、住建、农业、卫生、林业等多个部门。以往,我们在水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方面,是“九龙治水”,各管各的,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污水直排、河道垃圾成堆、黑臭水体等不同程度存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明确市、县、乡每条河流的河长由党委政府“一把手”担任,“一把手”任河长,既管水又管岸,反应链条缩短了,工作效率就提高了。目前,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明确了成员单位,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任务。我们成员单位要对本级河长负责,按照职责和分工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协调配合,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集体会商、信息共享机制、联动执法,整合力量、整合资金、完善共管共治措施,切实形成河湖保护的整体合力。下一步,要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化,责任上肩,措施落地。
三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河长制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过程中,既要做到规定运作不走样,又要实现自行动作有创新。从各地上报的实施方案、意见来看,依葫芦画瓢的多,结合本地水情实际,打开思路,大胆创新的不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对本地河湖现状进行深入摸底调查,切实掌握情况,结合实际创新发展。对于工业集聚地区,应重点对污水超标排放进行治理,确保城乡居民安全生活用水。对于偏远山丘地区,应重点加大水系源头治理,为中下游地区提供优质水源。对于旅游资源地区,应重点打造沿河、环湖水利风景带,使河长制工作开展获得切切实实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准确把握工作重点
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上,达哲省长、向群常务副省长、道晋副省长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上,志仁市长也对全市河长制工作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对标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理清思路,有力有序推进河长制。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责任体系,实行一河一河长。根据省河长办督办工作要求,推行河长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实现全省所有江河湖库全覆盖。一要明确各级河长。市、县河长名单已于4月29日在郴州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郴州水利网进行了刊登公示,桂东县、资兴市和宜章县已公示了乡镇河长。按照省河长办要求,6月底之前要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未落实的地区务必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县、乡河长名单公示。二要成立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应建立推行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机构,成立河长办,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推行河长制工作职责,逐项分解年度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其中,桂东县新成立了河道管理所,并已正式挂牌,值得各地参考借鉴。三要全面公开公示。8月底前,全市各地要在河岸、水库的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市河长办将下发公示牌的统一格式文件,标明“河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和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二是掌握河湖情况,实行一河一档案。各地要在全面调查和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每个层级的河长都要针对所管辖区的河段逐一建立档案,做到辖区内每条河流都有专门档案。一要核实河湖名录。各县市区要尽快核实本地河湖情况,列出河湖名录,明确每一级河长的责任范围,据此建立档案。二要摸清河湖现状。8月底前,各县市区要收集、梳理区域内每条河湖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河湖水质、水量、水域等现状情况和规划目标,并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归档。其中,北湖区对全区境内主要河流进行了航拍,建立了完整、直观的河湖影像资料。市级河长河流所在县市区应在6月底前摸清河湖现状,建立档案,并上报市河长办。三要列出问题清单。8月底前,各县市区要详细列出每条河湖问题清单,包括排污口数量、农业面源污染、畜禽水产养殖、黑臭水体以及非法采砂、违法乱建、非法围垦、侵占水域等情况,纳入河湖档案。市级河长河流所在县市区应在7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并上报市河长办。四要逐级建立档案。针对责任范围内的每条河流,市级要建立东江湖(含上游河段)、郴江河(含同心河、燕泉河)、西河、三江(东江、翠江、便江)、舂陵水(含三十六湾境内的陶家河)、东河(含秧溪河)等6个市级河长河湖档案,市、县、乡要逐级建立河湖档案。原则上每个河长都至少有一个河湖档案,如果某一领导担任多条河流的河长,那就有多个河湖档案。五要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充实完善河湖档案。每年有什么任务,完成情况怎样,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哪些问题待解决,等等,都要一一纳入档案,便于检查、考核、督导。
三是把准问题症结,实行一河一策略。各级河长办要坚持问题导向,多方征求同级国土、环保、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卫计等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每个区域、每一河湖的问题清单量化治理目标,制定治理方案。一要制定每个区域行动方案。根据本区域河湖突出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制定阶段行动方案,分阶段、分类别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指导全区域河湖保护管理工作。二要制定每条河流工作方案。根据区域河湖保护管理总体目标和不同河湖、不同河段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制定每条河湖的管理保护方案,制定差别化的水环境治理计划,明确河湖治理项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指导每条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三要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要按照行动方案,加强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的年度目标,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对危害重、影响大、涉及多部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合力量限期解决。
四是突破重点问题,实现一河一亮点。按照省河长办年度计划,今年全省重点开展水污染源头控制、不达标水体治理、入河垃圾综合治理、涉河违法行为查处、河道采砂规范管理等工作,并针对每个流域着力打造亮点。从市级层面来说,要加快实施郴江河上下游治理(含坳上古镇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同心河流域治理提质(含骆仙湖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西湖水库治理、东波水库治理、耒水翠江流域治理等5大中心城区重点流域区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各县市区也要按照市里的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一些重点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亮点工作,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河流畅通、岸线优美的目标。
五是建立考核机制,实行一河一考核。利用监督检查、“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工作杠杆,强化地方政府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调动相关职能部门河湖管理保护的积极性。一要坚持一月一晒。通过河长制工作简报、河长制专题网站及主流媒体等,每月将各地工作进展、水质监测情况向社会公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主要媒体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二要强化一季一督。建立督察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督察水环境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我市已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内容,届时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各市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重点督促检查各地、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三要开展一年一评。要根据年度工作要点,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格组织考核。市河长办将对年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和县级河长进行奖励。对工作不积极,河湖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地区,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三、不断强化工作措施
今年,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第一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开拓进取、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各行各业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确保河长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河长制工作需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城市与乡村、岸上与岸下,涉及部门广、层级多。要做到政令畅通、调度有序,必须要有一整套规范的工作制度作保障。一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包括总河长会议制度、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制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通过各级会议,高位推动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督导相关专项整治行动。二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包括河长制信息简报、官方网络平台、工作通报等。通过资料收集、信息传递,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各级河长实施和推进河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6月底之前,各地河长办及市直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责任人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共享工作,及时将部门及地区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等情况报送市河长办。三要建立工作督察制度。通过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重点督察,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各级河长办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确保河长制不跑偏方向、不流于形式。四要建立工作考核办法。通过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县级河长的考核,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落实。五要建立河湖监管巡查制度。采用日常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水政执法巡查与部门联合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河湖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污染河湖水质、破坏水环境和水生态等涉水违法行为。以上五项制度已由市河长办正式印发,各地参照制定,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不断强化工作保障。推行河长制涉及面很广,保护和治理任务十分艰巨,须不断强化保障,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一要强化队伍保障。各地要根据河长制工作需要,配强河长办工作力量,加快河湖管理机构建设。二要保障资金投入。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足额保障河长办工作经费,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入重点河湖治理,努力破解资金瓶颈。三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建设河湖水质水量等水环境监测网络、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等信息平台建设,配置现代化的监测、管理设施,实现涉河工程管理、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提高河湖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工作简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方式,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全社会河湖保护工作责任意识、参与意识。一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各地要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对全面推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市民百姓知晓、理解、参与河长制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要敢于曝光突出问题。对于重视不够、进展滞后的要敢于通报批评,对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部门,河湖违法问题多、水生态水环境差的地区要敢于媒体曝光,压力传导到位,促进工作扎实开展。三要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推行河长制,核心在党政领导,关键在部门联动,基础在全民参与。推进河长制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广大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管理保护河湖工作。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引导群众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倡导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参与到保护河湖的实际行动中来。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坚决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推动全市河湖管理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五个郴州”建设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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