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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服务改革三集中工作开展情况的分析

来源:工作汇报 时间:2022-10-25 18:40:05 点击: 推荐访问: 分析 分析一个典型案例 分析乡村医生的现状

为提升审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我局于2006年整合相关科室职能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审核审批科,设置窗口7个,“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办件等事项。自进驻以来,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高效办事”为抓手,不断深化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渐形成行政审批工作的“三集中”。现根据会议安排,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1 主要做法

1.1 职能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到位

目前,我局进驻中心的单位有局行政审核审批科、泉州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中心、泉州市土地档案室、泉州市国土资源咨询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共31人。局行政审核审批科于2006年进驻,负责审批12个审批事项;泉州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中心2006年以临时机构挂靠审批科一并进驻,2009年正式成立独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成建制进驻,负责土地使用权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等业务工作;泉州市土地档案室(加挂泉州市国土基础地理与信息中心牌子)按中心要求于2010年进驻,负责涉及土地发证档案、用地审批档案卷宗查询和抵押登记土地证鉴证等业务工作;泉州市国土资源咨询服务中心为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委托我局管理),2009年进驻,负责土地测量并出具办理土地证所需的宗地图。

1.2 行政审批职能向审核审批科集中,授权到位

按照“应尽必尽”的原则,我局将14个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分别为市区使用国有土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审批、市区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审批(包括分割宗地补办出让、工矿仓储建设用地补办出让、个人私宅用地补办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采矿许可证审批、测绘作业证审核、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单位及个人土地登记发证档案及用地卷宗查询、宗地图测绘等,所有审批项目都通过窗口受理和办结。

1.3 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平台集中,电子监察到位

为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我局进驻中心十二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对接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实行网上审批。市民可以网上自行下载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申报表格等资料;受理事项的办理进度(受理、补退件、办结情况等)通过网上平台操作直接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时,市民还可通过网上平台主动跟踪受理事项办件情况,提高了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增强了监督力度。

此外,我局还进一步通过推行电子证照,创新网上审批方式。2010年5月,我局正式启用泉州市土地登记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率先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不仅实现办证从窗口受理到办结领证全程信息化管理,也使发证工作能实时接受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的监督检查。

2 取得成效

“三集中”审批机制的运行,解决了“只挂号、不看病”的老问题,杜绝了“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现象。行政服务窗口由“收发室”转变为“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批单位由“中转站”转变为审批办结的行政服务场所,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2.1 建立了便民平台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作模式,加快审批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凝聚和整合。对重点建设项目、三维对接项目等实行“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原则,实行“跟踪督办、限时快办、主动协办、预约办理、容缺预审”服务制度。通过导入群众满意度评议系统,群众可直接通过设立在每个窗口的满意度评价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效能进行测评,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能进行监督,更进一步提升窗口办事效率。

2.2 提升了审批效率

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通过规范承诺时限、充分授权等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流程。对所有的审核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整合,优化和完善。做到办事环节能简化的尽量简化,每个审批环节能缩短的尽量缩短。十四个审批事项办理事项由原来的180个工作日压缩为87个工作日,大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每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

2.3 方便了群众办事

通过科室进驻、职能进驻,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程度进一步提高。今年截至目前,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947件,办结2947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2864件,提前办结率97.2%,没有出现逾期现象。其中,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682宗,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58宗,宗地图测绘1052宗,土地档案查询401宗,房改房(含划拨商品房)上市交易补办出让13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117件,抵押登记81宗,供地审批8宗,用地预审11宗,划拨工业用地补办出让3宗,测绘作业证审核1宗。

3 存在问题

3.1 容缺预审制度执行遭遇瓶颈

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容缺预审制度要求,“绿色通道”项目在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情况下,各职能部门窗口应先予受理审批,但申请人必须在30天内将材料补齐或修改,否则职能部门将批文作废或收回证照。该项制度我部门在执行时会面临部门证件或批文已送达,但项目业主无法补齐相关材料,证件、批文无法强制执行收回的局面,给工作造成被动。

3.2 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未得到充分发挥

由于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与原单位基本上没有接触,缺少更多实践平台,导致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相对单一,工作能力提升受限,部分工作人员因面对群众工作复杂,压力大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

3.3 依法办事与简化手续矛盾突出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多,行政许可条件也越来越高。国土业务又涉及较多敏感问题,需依法依规谨慎对待。上级部门在检查工作时要求行政审批工作做到依照法律规定条件办事,而且要求材料齐全。但群众要求在办事时能简化手续,最好能够不要一份资料。这一矛盾比较突出,处理起来很难,群众意见也最大。

4 工作建议

4.1 进一步完善容缺预审制度

在执行“容缺预审”制度时,建议在项目业主将所缺材料补齐补正后,窗口部门再为其颁发相关证件及批文,以此保障批文、证件的有效性。杜绝“容缺预审”制方便了群众,却为难了部门情况的发生。

4.2 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定期回局机关轮岗交流制度

轮岗是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有效途径。干部能力的提高,不仅依靠知识积累,更需要广阔的实践平台。建立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与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不仅能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性,也能使更多局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审批窗口工作和审批业务,增加审批科业务实力。

4.3 简化办事程序要有政府及法规政策支持

现在,国家要求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否则将追究责任,与此同时,审批部门之间审批材料互为前置情况又时有发生。为解决此矛盾,一方面建议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全面梳理审批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力求解决部门之间审批材料“互为前置”的问题;另一方面建议市政府在前者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简化办事程序及材料的具体规定,让各部门在审批过程有章可循,不各自为政,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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