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和基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和基建管理,依据《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财务、采购、基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财务、采购、基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财科,何劲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内容
(一)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支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私设“小金库”的。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的。
(三)违反支出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
(四)违反债务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举借新债的。
(五)违反资产管理规定,在资产购置、使用、保管、处置中造成浪费和损失的。
(六)违反政府招投标采购制度,有意规避招投标采购,从中谋取利益或收受回扣的。
(七)违反学生资助资金管理规定,虚报、挪用或不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和生活补贴的。
(八)违反基建项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九)基建项目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和延误工期的。
三、整治方法与步骤
(一)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收支专项检查工作。学校自查自纠结束后,于5月份全面开展中小学校财务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预算管理。学校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全面、细化,经批复的预算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有无私设“小金库”。
2.收入管理。学校收入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并及时缴纳财政专户。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有无隐瞒、截留、坐支、挪用,公款私存,谋取私利现象。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3.支出管理。学校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原始凭证的取得是否合法、合规,内容是否完整。“三公经费”管理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有无以其他方式虚列现象。代管款项是否按要求列支,并及时结算。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4.资金管理。备用金管理是否规范,各项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学校对受助对象评审程序是否到位、资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学校是否存在抵顶、抵扣、强制消费、擅改资助标准等违规现象。
5.债务管理。债务是否纳入预算并逐年偿还,是否做到严禁举借新债。
6.监督管理。学校是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收支是否公示,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二)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7月初至8月中旬,开展中小学校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清理重点是学校固定资产数量和使用状况,对盘盈、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分别造册,详细注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各校固定资产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三)全面开展教育基建和装备采购项目专项检查和“回头看”活动。5月中旬至7月底,组织对教育基建、装备采购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项目学校在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在教育装备和物资采购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组织采购工作,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政府招投标采购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深刻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法制意识。各校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按照财务、采购、基建管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不得接受施工承包、设备供应等单位、个人的宴请和赠送的礼金、礼卡等,直系亲属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挂靠单位承接学校的设计、施工、中介服务等基建工程业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针对目前教育领域财务、采购、基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内部控制中存在的漏洞等,各校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资产、采购、基建、后勤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教育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弄虚作假、简单应付的,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在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xx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号)、《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年9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xx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
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教育系统扫黑和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宁教工委函〔20xx〕13号)、《关于印发海原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扫黑组〔20xx〕3号)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红羊乡中心小学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扫黑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在去年扎实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持续营造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一)校园意识形态领域乱象治理
任务目标:建立防范抵御校园非法传教长效机制,严密防范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对在校师生的侵害,切实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党员管理,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组织全体党员教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党性修养。深化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对老龄、患病、空巢党员和生活孤寂的老党员关心关爱,强化精神关怀,解决党员特别是老党员思想空虚、精神寂寞等问题,使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师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通过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等途径切实加强教师思政教育,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要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开展主题活动为抓手,多渠道、分阶段加强学生德育工作。重在启蒙道德情感,引导学生形成爱党、爱囯、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的情感,具有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美好愿望。
三是持续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充分利用班会、队会活动、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课堂教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小学至高中教育阶段的教学、育人全过程中。重点通过地域性民族特点的介绍,使学生知道家乡的民族特色、风俗文化,关心本地区民族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同时,通过对本地区民族特点和发展现状的了解,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各民族人民的力量,不断增强不同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责任单位:学区党支部
责任人:xxx
配合单位:教导处、各学校
(二)校园欺凌专项整治
任务目标:完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机制,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是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长期设置预防校园欺凌举报电话(主要包括:报警110;学区办公室xxxxxxxxxxxx;xxx校长电话xxxxxxxxxxx;xx副书记电话xxxxxxxxxxx及学区扫黑办xxx电话xxxxxxxxxxx),畅通举报途径。
三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将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融合,通过案例教学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是定期开展违禁物品排查活动。对校园内携带、存放的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行认真排查收缴,登记后予以集中处置。
五是依法开展校园欺凌行为排查处置工作。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实施欺凌情节较为严重的学生,学校要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对实施欺凌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牵头单位:扫黑办
责任人:xxx
配合单位:后勤处、各学校
(三)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任务目标:建立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具体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三防”能力建设。配备专兼职保安加强门卫管理,加大“三防”设施资金投入,配足配齐安防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出入校园登记及学生请假外出登记制度,有效维护师生生命安全。
二是坚持做好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围绕学校门卫保安、交通出行、食品卫生、宿舍管理、消防安全、校舍及教学设施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建立“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流动动态监测,严防新的辍学现象发生。
四是加大校园周边重点对象排查工作。各学校重点排查学校周边的精神病人、易肇事肇祸人员、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人员;以及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流动摊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区域、路段等,对排查出的情况,建立专门工作台账,摸清底数,掌握情况。
五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协同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职能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扫黑办
责任人:xxx
配合单位:后勤处、各学校
三、实施步骤
(一)及早谋划,科学安排(20xx年2月至4月下旬)。各学校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提前熟悉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及早谋划、科学安排工作。
(二)集中整治,健全机制(20xx年5月至10月)。各学校要在落实整治工作的同时,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补齐短板弱项,实现长效常治。
(三)评估总结,验收上报(20xx年11月)。专项整治成果评估工作按照自查自评、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系统年终考核中。学校扫黑办要于11月15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上报教体局扫黑办。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分工,周密部署。各学校要合理进行工作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紧盯目标,突出实效。各学校要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围绕服务教学中心任务推进工作开展,争取通过专项整治使学校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16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2年1月18日至27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月27日至3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年3月12日至9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xx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一、成立组织
县教育局成立教育领域干部人事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成员:
二、整治内容
1、违反任人唯贤原则,任人唯亲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谋取利益、收受好处的。
2、在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工作中,不公正,暗箱操作,捞取利益的。
3、对干部教师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的。
三、整治措施与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
组织教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让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深入教师心中,使教师能依法从教、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阶段(4月1日至8月31日)
1、自查自纠。各校对照干部人事工作相关规定,在校内、镇内就以下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着重查找有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现象,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要逐级上报;二是教师选招、调动以及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方面:着重查找违规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不合理或暗箱操作、职称评聘不公正、评先评优不客观现象,对存在上述情况的,能自行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纠正的要逐级上报;三是清理教师不在岗方面:重点整治在编不在岗、吃空晌、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发现一例,立即上报处理,对监管不严、包庇纵容的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2、专项督查。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查看会议录、课程表等原始资料,着重督查干部选拔任用是否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招聘工作人员、教师调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是否做到客观公正,有无对在编不在岗视而不见,缺乏监管,纵容“吃空饷”、无病装病和小病大养现象。
3、销号整改。对各单位上报的问题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做到落实一件,销号一件。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至12月底)
1、建立责任追究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依据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抓紧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从教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纠。干部人事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坚决及时纠正。
2、明确工作职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隐瞒不报、整改不到位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完善规章制度。各校要依据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扬民主,抓紧修订相关制度,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彻底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教育人事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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