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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总结5篇

来源:脱贫攻坚 时间:2023-02-26 17:25:28 点击: 推荐访问:

2022年度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总结5篇

2022年度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总结篇1

 

2022年度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总结篇2

  一、稽查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合法顺畅的卫生许可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核发和管理卫生许可证,杜绝超出职责范围、违反法定程序和不经合法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现象。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执行本单位的统一着装制度和违纪追究制度,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建立健全卫生行政处罚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保证监督执法的合法性。

  二、稽查内容

  (一)投拆举报稽查:重点稽查投诉举报电话是否畅通、处理是否及时、投诉举报处理中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反馈、反馈是否及时、投诉举报案卷归档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许可稽查:依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程序是否合法、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流程是否规范、许可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准确、许可时限是否合法、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现象进行稽查。

  (三)卫生行政处罚稽查:依据《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重点对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合法性、证据充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文书使用和制作规范性、自由裁量公平公正合理性、案件评查情况以及案卷归档情况进行稽查。

  (四)卫生监督员管理:根据《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重点对卫生监督员着装风纪等进行稽查。

  三、稽查方式

  采用查看现场、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监督员着装风纪稽查,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稽查。

2022年度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总结篇3

  以平常心对待得失,以责任心对待工作;以自省心对待自我,以进取心争创佳绩。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计划。

  20xx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监督首责,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推动党的政治建设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聚焦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树牢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党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加强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实施重大战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打通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坚决予以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作用。

  (三)强化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四对标四整治”,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分类施策、精准施治。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层层加码式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行为。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专项巡视整改、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查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四)解决突出问题。紧盯违规吃喝、滥发津补贴等老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对巡视、信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

  (五)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和完善重要节日值班报告和明察暗访制度,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盯紧盯住重要节点,同时密切关注规避重要节点、“错峰违纪”的问题苗头。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异地互查,实现叉互查“全覆盖”,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精准有效发现“四风”问题。

  (六)严查顶风违纪。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的十九大后发生的相关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具有主观故意且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从重处理。对十九大后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完善“四风”问题问责“双约谈”机制,对问题多发或纠治工作不力的单位,既约谈问题发生单位“主体责任”,也约谈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监督责任。

  (七)加强分析研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分析报告制度,注重深度分析总体态势,梳理突出问题,提出应对举措。瞄准隐形变异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新情况、新特点,提出新对策,在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上下更大功夫。督促各部门全面梳理查处问责情况,每半年形成分析专报。推动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作风顽疾。

  三、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协调推动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是督促专项巡视反馈的监督责任问题整改。对专项巡视反馈的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等具体问题认真对照摸排,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见底清零。二是督促认真办理专项巡视交办信访件。坚持分级处置,对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室直查直办。三是狠抓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协调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巡视整改调度、督导,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注重跟踪督办,强化监督检查,持续盯住不放,不断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坚决维护党中央政治巡视权威。

  (九)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一是突出治理重点。围绕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关注和查处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向社会扶贫组织延伸。二是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督办工作,把贫困村全部纳入重点督办范围,上、下半年各梳理一批问题线索交办督办,限期办结。对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的力度,持续形成震慑。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与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定期会商、信息交流、及时移送、协查配合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信访室、巡视办联系沟通,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四是加强调研指导。坚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案例剖析,督促各部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相关部门不断深化专项治理工作。

  (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坚决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建立完善委领导“联点包案”等责任制度,推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涉黑涉恶重点单位和督导重大案件办理,加大提级办案、异地交叉办案力度。完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同步立案、同步调查。二是全面做好扫黑除恶执纪问责工作。牵头抓好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有关纪委监委自身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各部门认真整改督导反馈的各类问题。三是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协调推动对打“伞”工作不力单位的整改。推动各级党组织把扫黑除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推进综合治理。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系统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一体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十一)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微权力”、遏制“微腐败”,重点查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存在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微腐败”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严肃追究问责。

  四、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十二)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的建设抓具体、抓深入,完善约谈、责任清单、述责述廉、检查考核等有效方式,强化对下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严肃问责。加强分类指导,夯实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跟踪了解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时研判分析新动向,推广经验做法,纠正工作偏差。

  (十三)协调做实做细监督首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问题作出说明或检查工作。注重掌握总结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十四)推动问责工作精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监察法,贯通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推动实施精准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导致腐败和作风问题突出的,坚决问责。同时坚决纠正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等同管理、推动工作等错误行为,坚决防止“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切实做到问责“六个精准”。组织开展问责案件质量检查抽查,对执纪问责“畸轻畸重”、第一种形态比例过低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找准症结,提出改进措施。

  五、强化重点领域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十五)持续做好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一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加强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精准监督问责。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县直有关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排查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列出责任清单,实行对账销号。

  六、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

  (十六)加强政治建设。结合职能职责、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开展xxxx,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知行合一上持续发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十七)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组织干部跟进学习各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常态化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纪法底线意识,转变思维惯性和工作惯性,提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本领。督促干部注重业务学习交流,在工作实践中学真本领、练真功夫,抓好传帮带,共同提高执行政策、综合协调、汇总分析等工作水平。?

  (十八)弘扬严实作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多、推、虚、浮”,多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掌握真实情况。健全内控机制,压实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牢牢守住廉洁自律底线,提高干部自身免疫力。加强办公室文化建设,培育“忠诚、敬业、奉献、廉洁”精神,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真诚关心关爱干部,关注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生动活泼、团结共事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干部队伍。

2022年度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总结篇4

  市直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2022年全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近年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聚焦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和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社会生态。但存在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出现了不适应、不到位的现象。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情况,*市通过召开走访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有效掌握第一手资料,经过梳理归纳、分析思考,形成了本报告。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

  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干部管理监督缺乏正确的认识,是影响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因。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选拔工作较为重视,但对干部任职后的管理监督不够积极主动,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如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问题。对监督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心存顾虑,瞻前顾后,担心加强监督会带来种种不利后果。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存在认识方面的问题,认为监督是找岔子、捅娄子,有损于领导威信和单位形象,也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对监督采取抵制的态度。

  (二)制度效应缺位。

  一是制度缺失问题仍然存在,虽然出台了很多政策,但是现有政策制度聚焦干部工作圈多,关注社交圈、家庭圈、生活圈的情况少,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专门的制度。此外,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虽纳入监管范围,但缺少专门的配套制度进行规范。

  二是制度的操作性有待提高,根据现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报而不全为漏报、有而不报为瞒报,漏报行为情节较重才给予诫勉以上处理。而定瞒报行为的,不论情节轻重处理起点就是诫”。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而不报”多数是因为年久遗忘的情况,并非是故意隐瞒,因此简单按照“有而不报即瞒报”的标准处理,容易“误伤”干部。

  三是制度执行上刚性不足。针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如果领导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或先实施后报告、请示一套实施一套问题,给制度落实留下了隐患。同时,发现少数单位明知有相关制度规范,但却以打“擦边球”“走偏锋”的形式违规操作。

  (三)监督力度不够。

  一是监督力量薄弱。市直单位均未设专职人员,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兼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对重点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做到及时全面覆盖。

  二是手段相对单一。组织部门开展调查时,大多采取谈话了解、记录取证等,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的留置调查等具有威慑力、强制性的调查手段相比,相对单一且“力道”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管理效果。

  三是监督深度不够。由于人员力量、监督手段等制约,监督工作往往只能发现工作中的“显性”的违规问题,而难以发现那些“表面走程序、背后有名堂”等深层次问题。同时,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局限于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导致监督效果不够彰显。

  四是查处力度不大。由于一些地方、部门的本位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的思想作祟,对违规行为大多采用提醒、警示、纠正的做法,且责任追究有时标准不一,松严不定,使监督约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约束力和公信力。同时,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存在先离任后审计、审改脱节等问题,导致一些问题责任追究、审计整改难以到位。

  四是监督合力不强。

  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工作上的联系还不够紧密,虽然各地都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但是承担干部监督职责的机关和部门都有各自的监督重点、监督内容和监督途径,信息交流还只是停留在一般性的信息汇总,缺少详实的情况分析,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一些干部监督成员单位联动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监督信息没有及时报送,直接影响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

  二、对策建议

  加强干部监督,是解决干部队伍和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思想引导,进一步优化监督制度,聚焦监督重点,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提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和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一)要强化思想引领。

  一方面,要运用好党校(行政院校)、理论中心组等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干部监督工作,强化“严是爱、宽是害”的意识,自觉树立接受上级、同级和群众监督的意识。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照镜子、正衣冠”,更好地自律自警。

  另一方面,要切实激发监督主体主动监督的意识,尤其对党委(党组)“一把手”以及干部监督等负有监督职能的人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监督就是本份、监督就是爱护”的观念,明确担负的职责和使命,强化依法履行监督义务和行使监督权利的意识,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二)要优化监管制度。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靠人盯人、人管人是不可行的,必须要靠科学严密的制度规范。在制度设计中充分考虑基层实际,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便于操作的工作机制和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制度规定。按照简便易行、科学合理的原则,对现有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归类、评估,进一步填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政策空白,确保相关的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有规可依。

  二是细化程序规则。要注重政策的细化和指标的量化,统一执行标准,细化程序规则,切实解决原则性多、细则少,定性多、量化少,不少监管制度仍停留在“不准”或“禁止”上,对禁而不止者如何“严肃处理”的规定不明确等问题。

  三是推动制度落实。要定期开展相关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促使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好制度;要依据《干部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对有规不遵、有制不循的人和事,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以问责工作倒逼制度落实。

  (三)是聚焦监督重点。

  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特别是加强对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一把手”等重要敏感岗位干部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成效。

  一是突出用权行为监督。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领导和党政机关“一把手”权力运行,厘清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遏制“权力变现”冲动。积极推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分权制衡的机制,清除“一把手”进行权力寻租的土壤。探索实行权力运作过程纪实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日常管理监督,让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从而自律自省,谨言慎行。

  二是加强的日常监督。坚持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定期了解下级单位“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履职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 推动“一把手”监督“一把手”。探索将县级以上所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单位相关领导以及各地各单位的“一把手”均列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对象,每年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核实,特别是对是否存在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是否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及经商办企业活动进行利益输送等异常迹象进行核查,切实发挥这项制度在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中的“*光机”作用。

  三是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开展对重要敏感岗位风险等级评估,根据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和业务复杂程度科学合理设置任职期限,加大定期轮岗力度,防控职务风险。坚持定期开展干部配偶移居国境情况摸底工作,巩固“裸官”治理成果,防止将“裸官”提任到重要敏感岗位上。坚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与届中经济责任定期审计相结合,实现“凡离必审”、五年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抄送、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四)是强化调查处理。

  查处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对出现问题的干部敢较真、敢处理就会产生较大的震慑力,就能教育和挽救大多数。

  一是加大问题发现力度。整理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提交给巡察部门,借助巡察力量发现问题,重点对违规配备干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清理。同时,要进一步拓宽群众来信来访渠道,特别是要通过网络、纸媒、手机短信等渠道主动广泛了解群众对干部的评价,结合研究蹲点调研、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更加及时、全面地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思想动态。此外,通过建立购买社会服务制度等,加强审计工作力量并强化后期审计整改跟踪督查,进一步提高审计实效。

  二是坚持及时提醒教育。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风气,使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干部咬耳扯袖正常化、经常化。坚持近距离有原则接触干部、观察干部,深入研究干部日常管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的放矢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加强跟踪问效,不仅看提醒函询诫勉做了没有、涉及多少人,还要看被提醒函询诫勉对象思想上是否真正受到触动、受到警醒,是否做到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早发现、早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教育、警示和挽救干部。

  三是推动精准问责。要完善监督检查成果移送、运用失责失误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线索“凡现必转、凡转必用、凡用必回”,走好监督成果运用的“最后一公里”。要通过完善问责档案、定期横向比较等方式,推动问责的精准化,避免问责时紧时松、时严时宽的问题发生,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应、纪法效应和社会效应。

  (五)是凝聚监督合力。

  要从制度机制入手,切实解决各相关部门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要健全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通报与交流、线索与案件移送、重要问题联合会诊协同监督等有效做法,在严格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实现各监督主体在信息、技术、手段、成果等方面的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

  二要强化日常沟通交流。要坚持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讨论研究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综合研判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特点和变化规律,共同研究提出问题查处和源头治理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工作质量。

  三要发挥技术助力作用。可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部门配合,共同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工作平台,将干部收入信息、车辆、不动产、出入境数据以及巡视巡察、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查核、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等诸多数据统一进行入库管理,实现有效联网,打通“信息孤岛”,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进行预警,力求产生多层叠加网络效应,打造“大监督”格局。

2022年度县纪委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工作总结篇5

  了解述廉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增强述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单位对“一把手”监督的思考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一把手”在一个单位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居于核心地位,对一个辖区(单位、系统)的发展、党风政风建设和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乃至干部队伍建设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把手”所处岗位、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党内监督条例》着眼于解决 “一把手”监督难题,把 “一把手”列为监督的重点。

  纵观近年国内、省内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涉及 “一把手”的占比很大。这些人位居“第一”,手握重权,往往因专横跋扈、为所欲为,利益熏心,淡忘宗旨,最终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他们都有一个共性:思想上民主意识差,搞“家长制”,独揽大权,特权意识浓厚;财务管理上乱开支现象较为严重,“一支笔”审批难以体现公心;工作作风上搞形式主义,华而不实;干部选拔上任人唯亲,提拔裙带;生活上挥霍公款,追求享受,见利忘义。反腐败的实践反复证明,凡是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进而走向腐败。即使是原本德才兼备的人,当他的权力失去控制时,也完全有可能因私欲而腐败。

  尽管各地在积极探索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但体制机制不能跟进,存在监督缺位、乏力等问题。

  一是认识不到位。

  “一把手”常常掌管人、财、物以及职位、机会等重要资源的分配权。这样就容易造成一些“一把手”以“老大”自居,自恃特殊,不能廉洁自律,不能自觉接受监督,认为监督是挑毛病、找茬子。班子成员怕沾上“不团结”之嫌,不愿说;中层干部怕影响进步,不敢说;群众觉得说了又没用,不如不说,这很容易使”一把手”成为“上管不着、下管不了的”监督死角。  对监督的认识偏差,弱化了监督意识,就很难实施有效监督。正如一些腐败的”一把手”所言:“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对于我形同虚设。”“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

  二是监督执行不力。

  现在有的法规和制度过于原则,难以把握操作的尺度。有些法规和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又显得容量太小,使一些人有空可钻。有的“一把手”对制度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使已有的监督法规和制度形同虚设。监督滞后,问题不是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而是事后发现和查处,没有做到事前、事中进行监督。

  三是监督制度创新不够。

  近年来,各地在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方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存在着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后处置措施少;原则性规定多,具有操作性规定少等问题。有的条规制定滞后于形势的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一把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另外,各种监督形式未能形成协调互动的整体,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都缺乏缜密的具体规范,造成了不同的监督体系之间,甚至同一监督体系内部,难以形成层层相依、环环相扣的权力与责任或权力与义务的明晰关系,容易造成监督时情况了解不全,问题调查不清。

  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们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历史经验时曾深刻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看来,为了保证”一把手”确实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我们除了要不遗余力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外,更要把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视角放到制度建设上来,不断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权力的制度、规定,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行程序,明确应当承担的责任,使“一把手”的权力既得到应有的法规保障又受到合理制约。近年来,我区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在不断拓展廉政教育渠道,加大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的同时,狠抓制度建设,着力破解 “一把手”监督难问题。

  一是积极试行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

  任何权力都是有限的,“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因此对“一把手”直接掌管的人、财、物等实权岗位的权力实行分解,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今年,我区在区交通局、城改办2个单位先行试点,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由试点单位”一把手”提名,经集体研究分别确定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品管理的领导,明确各分管领导的权限、职责和运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干部推荐提拔、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约束,并定期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通报情况。目前,试点工作运行良好,区交通局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实行票据领导会签制度,堵塞不合理开支漏洞,有效延伸和细化了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

  二是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我区借鉴外省经验,结合实际,在*镇、财政局等6个试点单位围绕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突出重点岗位,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特别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目前,试点单位“一把手”风险点的查找与防范机制的建立,成为各试点单位及区纪委分析研究的重点。这项制度的推行将为监督、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提供了依据。

  三是规范和坚持“一把手”述廉制度。

  我区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述廉大会,紧密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确定一些重点单位、部门“一把手”为述廉对象,报告包括家庭收入、住房、子女就业等情况,重点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资金管理使用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会前纪委常委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的评议大会,全面掌握述廉对象的廉洁自律等情况。去年下半年以来,述廉大会还邀请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代表、村组干部代表、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列席述廉大会,与区纪委委员共同现场对述廉对象进行测评。会后以文件形式向述廉对象反馈测评结果和整改要求,并适时回访,了解述廉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增强述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两年来,全区共有24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收效良好。

  四是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并全面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将全区448个党政事业单位及区属企业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模式,取消单位会计各出纳,各单位只设报帐员,通过委托记账,实行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设账户、统一会计核算。单位所有开支在单位领导审核批准的基础上,再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不合理的开支坚决予以拒付,通过严管“钱袋子”,从源头上铲除“一把手”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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