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大全
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染扩散,切实发挥科技在应对疫情防护的支撑作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疫情防控是当前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做实做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稳增长两场硬仗,推动企业持续创新、平稳健康发展。
二、有效精准施策,全力服务科技创新
1.加强疫情应急科研攻关。积极与省科技厅衔接沟通最新疫情防治技术进展情况;引导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开展疫情防治方面的研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疫情防治最新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为疫情防控提供科技支撑。
2.发挥创新平台支撑作用。鼓励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以满足一线防疫需要、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科研活动。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将有针对性新建一批市重点实验室、市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
4.落实财政支持企业资金。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
中小企业,凡是能够兑现财政扶持政策的,要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执行今年财政预算,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尽早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引导降低中小企业房租。认真落实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聊政办发〔2020〕2 号)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对入驻市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服务中心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 1-3 个月的房租;鼓励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5.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允许外国专家在国外通过网络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在执行的项目。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流程,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外国专家,可适当放宽办理时限。严防疫情输入,认真落实执行上级有关入境留观、检测等工作。
6.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广泛发动科技特派员在疫情防护过程中的作用,组织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帮扶村等,通过网络开展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疫情期间技术需求难题,为企业复工复产和春耕生产等提供科技服务。
7.做好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积极开展技术研发合作、成果转移转化、创新税费优惠、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支持服务等政策宣传、解读和推介,及时解答企业咨询的各类问题,指导和协助企业用足用好、充分享受上级政策。
8.全力帮扶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要根据上级疫情的要求,积极对接企业,指导在孵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引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全面梳理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的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9.实施智能便利化服务。实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组织县(市区)企业在线进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强化科技创新服务资源线上服务,为广大企业免费开放检索、查新各类科技文献资料。
10.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市科技局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把疫情防控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战场,主动与双报到社区联系,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局疫情防护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完善机制、合力应对、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在工作中既要认真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要采取“网上办公”等创新型办公方式主动谋划部署工作,把好工作节奏,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疫情稳定后的工作衔接。
2.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单位)要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减少疫情对各项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更多地宣传在疫情防护上采取措施、先进典型和典型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抗疫情。
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为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的形势,进一步精准做好健康管理、促进人员有序流动,更
好实现精密智控,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三地一窗口”的使命担当,弘扬践行好浙西南革命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严防本地疫情反弹、严防疫情大规模爆发,把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王坚兵为组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主任汪华成为常务副组长,周亚锋、朱爱军、金存序、王彩芳、陈团进、余正方、曹锋、范军、余水生、吴英俊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各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的疫情防控工作,局机关科室及各中心站、所要高度重视,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
三、基本原则
1.压实工作责任。局机关科室、各中心站、所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管属地”原则,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防控工作,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和所辖行业疫情防控作全面负责。责任人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实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防控工作延伸到每一个人。
2.畅通联络机制。各责任人要严格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决策部署,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紧盯防控重点环节、重点人群,抓好内部及管辖行业人员的信息摸排工作,及时发现隐患防控线索,对突发的应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
3.严肃执纪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领导小组、局机关纪律委员会负责对全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人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上报不及时、处置不妥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追责问责;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擅自离守,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检查追责机制,对任何渎职失责行为,一律严肃纪律处理。
四、工作举措
1.守好“小门”,筑牢安全防线。根据省疫情防控办(2020)112 号、丽控办(2020)90 号、遂控办(2020)88 号文件要求,各科室、中心站、所及所管辖行业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健康码管理工作,对出入办公场所人员进行严格把控,严格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管理制度,对拒不配合出入管理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做好“消杀”,清除卫生隐患。加强日常环境消毒,对办公室、会议室、楼梯间、卫生间等重要区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内部职工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
3.当好“管家”,架起服务桥梁。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林木加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岗前体检,班前亮码、测温,外来员工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甄别、隔离、救治工作,严禁脱离管控,擅自离遂。企业要落实好食堂、宿舍、工作间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主管科室按照“行业管理”原则进一步对企业进行梳理,做好企业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制度,加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督导工作。
4.站好“岗哨”,打通信息壁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研判分析,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地区的政策、措施和动向,做好疫情输入风险研判和信息通报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人员健康安全大排查。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期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本人或直系亲属境外返回、省外返遂、重点区域返遂及离遂出省,至少要提前一天向直接领导作书面报告,同时由各科室、中心站、所第一负责人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联络员:唐敏俊,联系电话 18357872106)。
5.抓好“重点”,强化用餐安全。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个人的卫生习惯,一律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人员上岗。食堂库房要确保堆放整齐,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制度。禁止采购、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采购活禽或来源不明的食品。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局办公室及时联系,随时协调处理。
疫情防控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 版)》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部署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复工,有序生产,统筹防控”的方针,切实强化“疫情就是命令、疫情就是责任”的担当,坚持科学规划、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稳防稳控,全时监管、严防死守,把防控措施落实到各个岗位、每道工序、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尽快把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遏制住,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有序、放心的复工复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应急办、经贸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检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镇域内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制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以及应急处置办法,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检查督导等。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互通、措施互动、力量统筹等,及时通报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立足于防大疫、抗反复、打硬仗,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每个企业,每个单位,要注意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七个环节,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防控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制定周密方案,细化工作流程,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防控,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上报。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需要及时向镇复工防控办报备,经审核允许后方可复工,复工单位考勤部门统计汇总员工预备到岗情况,对全体员工复工前半个月的活动轨迹进行详细排查,逐人登记造册,制定人员流动信息
确认卡,填写行程登记表,签订承诺书,全面掌握员工是否离离开住(居)所地及前往地点、身体状态等信息。对近两周有疫区、疫点旅居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暂不复工,已返回人员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 14 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发现有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立即送诊就医。
(二)开展消毒消杀。复工前开展厂区(办公区)环境整治,对食堂、职工宿舍、车间、办公区、办事窗口、门卫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之后每三天一次;对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落实专人定期消毒,每日不少于 2次;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使用暖风机,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加强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在所有工作、生活场所设置洗手液及相关消毒用品。
(三)完善防控物资。在员工集体宿舍调整至少 2 个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单人单间,配套相关生活设施;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酒精、84 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统计、采购、储备及发放,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四)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站、宣传栏、横幅、电子屏、微信群、qq 群等形式载体,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向员工宣传防疫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以车间、班组、办公室为单位,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宣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员工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增强身体抵抗力。
(五)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员工晨检制度,落实专人对每位进厂区(办公区)上班员工进行体...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77范文网 https://www.hanjia777.com
Copyright © 2015-2024 . 77范文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77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15071480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