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22日正式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这一系列举措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作为”三农“事业的“深耕者”,基层干部任重而道远,立足自身岗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是需要每一位基层干部拿出争做“一号”选手的斗志。
牢记使命,争做“一心一意”的“一号”选手。“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干部经常面对的是群众之间的“家长里短”,事情相对琐碎,部分基层干部觉得无关紧要,对于群众实则至关重要。因此,要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包容人民群众的不足和缺点,在与人民群众沟通之时务必要做到沉下身子、少些架子,耐心倾听,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树立好“一心一意”的为民情怀,在工作中推动民生问题优先解决、民生工程加快实施、惠民政策全面落实,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和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要以“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担当,走到人民中、切切实实做到为人民服务。
吃苦耐劳,争做“一往无前”的“一号”选手。“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基层是一个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天地,然而,新时代的基层工作也面临着日益艰巨的任务,前行的路途中充满了风险和挑战。“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面对繁杂的基层事务,基层干部要学会扛住压力,积蓄动力,要筚路蓝缕笃行不怠,要有敢为人先的勇气,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心无旁骛、迎难而上。在基层事务中要敢于碰硬,面对基层矛盾和群众纠纷,要直面问题,千方百计解决问题,坚决打消“畏难”心态,拿出“舍我其谁”的担当,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经风雨、见世面,一往无前、攻坚克难,在磨练中担当重任,在实践中砥砺奋进,做一名不负时光的基层“赶路人”。
保持定力,争做“一如既往”的“一号”选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失足往往在一念之间,基层干部必须要做到一如既往,守住清贫、耐住寂寞,将规章制度挺在胸前,不能因为在基层就放松对自身工作的要求。“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要做到专心谋事,要能够强化自我管理、做好自我约束,坚守初心,保持政治定力。要有底线意识,守住底线、知止后定,不被虚名所累、不被利益所惑、不被金钱所动、不轻信“糖衣炮弹”、不贪污政策、不优亲厚友、不吃拿卡要,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慎为,时刻以人为鉴、以纪为尺、以身为范,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基层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其涉及面广,新情况新问题多,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作为基层干部,急需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提高真抓实干、服务群众和履职尽责的本领,当好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号”选手。
近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对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人,基层干部是基层事业的“深耕者”,更是谱写乡村振兴这篇时代大文章的直接“执笔者”。面对新局面、新使命,广大基层干部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细里走。
为民服务要深一点。“涉浅水者见虾,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甚者观蛟龙。”意指在浅水的地方只能见到小虾,稍深的地方可见鱼和鳖,若想见蛟龙,则需到水更深的地方去。服务人民也是同理,若只驻于“浅水”,不敢深入剖析,得到的效果只会微乎其微。因此,为民服务要想深一点,走深一点,才能层层递进、一步一步地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想深一点就是要“心怀国之大者”,多想一下哪些工作没有做到位,哪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落实,群众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在哪里,为什么没有得到解决?应该汲取什么教训?切实把问题想深、想实、想透;走深一点就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眼睛向下看、步子往下迈,主动深入基层群众、深入生产一线,常走山路、土路,走进田间地头、深入街头巷尾,和群众拉家常,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为民服务要实一点。党史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为群众“办实事”不是走过场、务虚功、完任务,而是要实打实谋福利、办好事、解难题。为此,要学得实一点、干得实一点。学得实一点才能提升本领,练就满足民需的“金刚钻”;干得实一点才能抓好落实,揽好温暖民心的“瓷器活”。要主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聚焦服务本领这个关键,把学习当成一种常态、一种责任、一种需求,坚持为人民学、向人民学、从实践学,在学习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增强干事本领,办好民生实事,切实提升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获得感;要力戒形式主义,把人民的问题扛在肩上、把百姓的喜怒放在心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不贪大求全,也不好大喜功,实实在在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让群众宽心、安心、放心。
为民服务要细一点。“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任何事业的成功,都离不开精耕细作、精雕细刻。群众工作千头万绪,来不得半点马虎,若心存“差不多”思想,其工作结果就会与预期“差很多”。因此,党员干部要心怀“还不够”的思想,细致入微、兢兢业业,细看民情、细听民生,真正看到精微处、听出话外音。细看民情就是要多细心观察,主动靠近群众、贴近群众,感知民生,做好民情的“千里眼”,在“察言观色”中去读懂表情密码,解锁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忧什么,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各种“疑难杂症”;细听民生就是要学会倾听民生,做好民生的“顺风耳”,积极听取群众建议,把群众呼声当作工作的第一信号,通过倾听呼声、体察心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创造性,有效破解各种难题。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其中指出:要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
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但如何破解当前乡村治理中面临的“资源悬浮”“主体缺位”“准绳迟滞”等问题,切实提升乡村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在笔者看来,唯有画大治理“同心圆”,将治理要素的“圆心”下沉,将服务群众的“半径”延伸,将法治准绳的“面积”拓展,才能更好地破解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锚准“点”,下沉要素“圆心”,破解治理资源“悬浮”。当前,基层治理大部分还是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政府顶层设计、发布政策、分配资源,将治理要素自上而下逐级分配到基层乃至个人,权力、政策、资源等各种治理要素都主要集中在上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个最主要的治理主体所需要的治理要素供给不足,导致乡村治理往往是“管得了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严重制约了治理的效果。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中,必须将治理要素的“圆心”下沉,发挥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各个治理单元在治理要素配置方面的主导性、决定性作用,解决乡村治理中的要素弱化、资源短缺、响应迟滞、配需脱节、供给不足等问题。要在制度机制建立和规划设计方面多下功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改变单一依靠上级政府投资的传统理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的融资机制,实现基层治理投入的要素多样化、市场化。
画长“线”,延伸服务“半径”,破解治理主体“空转”。乡村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乡村治理的核心也必然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因此,在推进乡村治理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服务群众“零距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身子“摆到”到群众中,把耳朵“凑近”群众里,更加尊重群众意愿,更加关注群众诉求,更加回应群众期盼,让群众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顺得了气、暖得了心,才能赢得民心、赢得好评,提升治理效应。要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与群众需要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体系,精准聚焦群众服务需求,在生活服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渠道、有价值的服务,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要强化村(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探索建立村(社区)专业化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治理。
做大“面”,拓展法治“面积”,破解治理准绳“迟滞”。俗话说“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在一些偏远农村,“乡土社会”中的一些“约定俗成”依然是维持秩序和规范行为的主要“遵循”,“人治秩序”和“宗法秩序”占主导地位,“法治秩序”和“规则秩序”不够强势有力。于是一些“碍于面子”和“不好说”的“行个方便”就容易成为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的“掩护”和“绿灯”,自治成了“你好我好”的“相互包庇”。中央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对此,基层党委政府和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法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用好法律“准绳”,立法为公,执法为民。要加大普法力度,敦促各级党员干部带头学法、尊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要注重结合正在开展的各类重点工作,深入群众,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普法宣传,使法律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群众心里。要积极探索建立“法治、德治、自治”更相融合的治理机制,让乡村治理既有“硬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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