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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特别是“力争2023年底前实现全省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切实做好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学习浙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规划先行的经验,坚持县域一盘棋,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居民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防止“千村一面”;因地制宜、详略得当规划村庄发展,做到与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求相适应;坚持保护建设并重,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毁坏历史文化景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村民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村庄。
二、主要任务
根据区村庄分类及规划编制统计汇总表,我区需要编制的村庄有27个。由于芝山镇、石亭镇即将改为街道,原本需要编制的镇村、村、村、村将不再编制村庄规划。镇在2021年将实施乡村振兴“串点连线成片”综合项目,其中14个村将统一进行规划。因此,原本需要编制的镇村、村、村将不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综合以上情况,我区三年内需完成2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按照工作计划安排,2021年累计完成10个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累计完成15个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全部20个村庄规划编制。
三、进度安排
从2021年4月起至2023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已批复村庄成果备案阶段(2021年4月)
2020年,我区已完成镇村、村,镇村、村,镇村和村等6个乡村振兴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也完成了镇村、镇村的非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上8个村均于2020年12月底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批复文件。2021年4月,我区将完成以上8个村的村庄规划成果备案工作,并在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及阳光规划系统完成同步更新。
(二)村庄规划编制阶段(2021年5月-2023年12月)
2021年完成2个村庄规划编制,2022年完成5个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5个村庄规划编制,具体安排如下表:
(三)乡村振兴“串点连线成片”村庄规划编制阶段(2021年1月-2023年5月)
我区现有一个乡村振兴“串点连线成片”试点,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即浦南镇“乡村振兴”综合项目。该项目从2020年10月份开始实施,涉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容村貌改造、农村公共服务配套工程项目以及村庄(包括镇村、村、村等14个村庄)“串点连线成片”规划等相关工作,建设时限为30个月。镇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落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调整充实区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成员(委振兴组【2019】1号),全面抓好全区存在规划编制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要根据编制委员会明确的职责牵头做好日常调度及各项统筹工作。各镇街作为村庄规划编制主体,应依法依规按程序选取经验丰富、符合规划资质的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并在区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并配合规划编制单位组织开展村民座谈、村庄规划编制、审查和报批等相关工作,确保规划编制顺利推进。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区财政局负责省、市下发的村庄规划专项资金的管理,匹配区级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资金,保障规划编制经费足额拨付到位。
(三)充分反映群众意愿
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必须深入村庄,实地调研分析,在充分征求广大村民意见、征得村民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论证、评审及相关座谈,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在前、中、后期都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参与度。
(四)加强技术服务
为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镇街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积极发掘并保留乡村特色、历史文化等资源,进一步提高规划成果质量。区自然资源局要从现状调研出发,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其他现行规划技术指标,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指导力度,组织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分析村庄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规划编制意见和建议,提供技术审查服务后指导镇街报经区政府研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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