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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6篇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6篇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篇1

  2021年,市统计局以法治统计建设为主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动创新普法工作思路,完成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为全市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带头深入学。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精准理解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精神,全面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7月21日,芜湖市委特邀省统计局高亳洲副局长为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报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深刻领会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决心,坚决扛起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政治责任。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再次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省委书记郑栅洁关于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指示要求,研究安排我市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切实加强源头数据管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统计监督。

  二是上下跟进系统学。2021年以来,市局领导班子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议等,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市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芜湖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芜湖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统计法治宣传计划》,确保本单位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的职能部门,采取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三是干部培训常态学。坚持将中央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2021年,芜湖市统计局共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治培训8次,参训学员500余人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的必修课程,进行常态化教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

  四是发挥好统计普法阵地作用。全市各级统计机构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通过服务千企行动、日常走访调研、领导署名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微信微博、广播电台等各类融媒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我市统计系统共发领导署名文章9篇。

  二、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4·15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在宣传长廊摆放《宪法》《民法典》宣传展板,组织局机关干部参观芜湖市宪法馆,通过“服务千企”等活动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二是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活动。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学习研讨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局机关和支部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党史故事我来讲”、党史知识竞赛活动活动等,提升统计干部法律素养。

  三是开展疫情防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宣传。紧密配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加强国家安全、疫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市统计局局长在政府网站刊载统计机构负责人《推动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为芜湖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统计力量》署名文章,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列入同级法治内容。

  二是推进机关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深入。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类统计培训的必学内容。2021年,市统计局开展法治培训班8次。开展宪法、统计法知识测试,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责任意识。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学习宣传《2021年全省统计系统重点普法目录》,制定2021年芜湖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根据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学习《宪法》、《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

  四是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门在市委党校开展全市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首席统计员培训班。全市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积极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宣讲统计法律法规,2021年全市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8次。

  五是抓好关键节点法治宣传。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四、彰显统计特色,深入推进统计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推进普法与统计业务双促进。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实现面向一套表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宣传全覆盖。2021年市局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发放至统计调查对象。借力专业统计年报会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专业培训会上开展会前学法工作,实现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全覆盖。

  二是推进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融合。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向统计调查对象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基层“送法入点”。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是抓好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利用市统计局科长大讲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指导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和执法能力

  四是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文化建设。在市统计局统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与芜湖交广电台建立合作关系,在电台“公民与法”栏目开展统计普法融媒体直播。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月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制作统计法治建设微视频并参加第七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微视频评比,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全市共报送法治征文23篇。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篇2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普法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普法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抓好年度普法宣传各项工作落实,普法宣传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各级领导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局党组、领导始终把学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主要领导对学法普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结合年度学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关于学法、普法工作的工作要求,切实用上级精神统一各级思想认识。

  (二)周密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为确保学法、普法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年初以来,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1年度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1年水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青岛水务系统普法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以及《关于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学法普法目的、内容、步骤、要求作出详细明确,并严格按照计划抓好落实。今年,在抓好全局面上学法的同时,先后3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法,5次组织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5次组织党组会前学法,举办了我国法治建设历程、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圆满完成了年度学法普法任务。

  (三)始终紧抠学法和普法宣传重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水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等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水务法治建设头等大事,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民法典、宪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以“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广播电视台播放宣传标语,利用“青岛水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为依法治水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落实执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突出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涉法问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制定下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处长讲堂”形式,组织执法职能处室负责人宣讲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调动执法机构普法积极性。按照年度普法宣传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安排的普法任务,结合“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以及执法实践开展普法宣传,组织了以“水韵清风”为主题的系列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和“走进生命之源·让用水更放心·生活更安全”主题公众开放日、“河绕岛城美,水润万家情”等系列主题开放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法治意识。

  (五)结合执法实践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按照上级水利部门和市司法局的要求,执法工作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下发了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报送“普法产品库”作品的通知》《关于征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的通知》《关于学习借鉴“法治润黄河”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经验的通知》,以先进经验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积极进行水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对水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举行听证、案件执行到结案等主要环节执法文书进行了创新,在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加入证据及证明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及演绎推理过程;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中详细列举作出拟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通过严谨的逻辑论证,实现行政处罚文书的释法说理;在文书中将事实依据和作出处罚时的自由裁量进行完整的表述,最大限度的做到信息公开,既有利于约束行政权力,增强执法行为的公正度和透明度,也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和减少行政争议。坚持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实际执法过程中,在问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等环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以案释法普法和警示教育,较好地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注重水力系统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业务部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以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水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组织全市水利系统人员参加水利部水法规知识大赛、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党内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市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宪法和民法典学习,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和市司法局专家举办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讲座。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局人员以处室为单位收看宪法视频讲座、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安排执法职能处室负责人给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宣讲,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全局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续抓好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突出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提升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三)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机关职能处室、局属监管单位和执法机构普法积极性。

  (四)持续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为依法管水治水营造良好氛围。

  (五)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发掘花钱少、见效快、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宣传形式和手段,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社会氛围。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篇3

  今年以来,我县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体统计人员共同努力,积极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全面推进了我县的统计法治建设,依法维护了全县统计工作秩序,确保了统计数据客观、公正、真实,使统计工作能够有效的为宏观经济运行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我县2021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为魂,加强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贯彻

  1.县委、县政府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并持续、深入学习领会。4月29日及6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

  2.县委组织部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并在11月10日开展了专题讲座。

  3.县统计局多次召开面向各镇、各有关单位党政领导及负责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的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会,并利用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向各镇、“四上”企业统计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

  二、坚持学习为先,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

  1.我局在4月27日、5月21日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上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观看宣传视频。在5月26日的现场普法宣传活动中,向社会各界群众派发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折页。

  2.按照县司法局统一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网络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与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3.组织统计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执法案卷资料、听取工作汇报、集体讨论、互评打分等方式,对2017年以来的案卷开展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4.将《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主要精神以及统计工作人员“十不准”、统计调查对象“十不得”作为统计业务培训班的重要内容,把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列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的内容。

  三、拓展宣传渠道,增强普法效果

  我局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教育活动。为顺应统计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扩大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通过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面对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意见》《办法》《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统计普法专栏,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摆放宣传板报及制作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向群众发放等多种方式,向基层群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为重点,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统计法治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等过程;通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上述活动,进一步提高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员的统计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强化依法履职意识。

  1.我局分别于5月26日、12月3日在县都市花园小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群众进一步了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为深入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组织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参加“统计普法宣传周”有奖知识问答。局机关干部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积极参加,成绩均在80分以上,达到了预期效果。

  3.各专业结合每月的数据质量检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通过面对面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

  4.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在线观看普法宣传视频,进一步提升干部学法守法、依法统计能力。同时,开展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充分发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

  5.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宾阳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并按照规划内容实施年度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特别是对全县各级部门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围绕工作重点有目的地宣传好统计相关法律法规,重点面向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开展宣传教育,真正使统计法律法规能够做到“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直接面对社会公众进行普法宣传。

  三是确保高质量完成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十严禁”、“十不准”、“十不得”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切实营造严格履行法定统计职责和义务、严格行使统计法定职权、严格遵守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严格守住统计法律底线、严肃惩戒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法治氛围。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篇4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警实战大练兵,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公安民警英勇奋战在维护城市平安、守护人民安宁的第一线,圆满完成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等重大维稳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普法工作与公安执法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常识,公安民警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分市局、局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支队,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2.建章立制,提供制度保障。市局普法办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实际,推动落实《青岛市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普法责任制清单和法治宣传进校园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文件,确立了较为完备的普法工作制度,明确了各分市局和市局有关警种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

  3.建立督导机制,纳入绩效考核。市局普法办组织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具有执法、普法职能的警种部门开展调研和督导,及时了解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求各单位依据岗位职责和刑事、行政执法实际,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的事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局法制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细化,纳入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综合考核体系,定期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以考核促工作。

  4.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学习。年初,市局政工部门会同法制部门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市局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聘请法学专家、大学教授、知名律师、党校教授为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讲授《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文件,确保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5.组织全警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法制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专区进行专题学习并参加考试,并通过督导检查等方式,保证参考率达到100%。着力加强和提升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技能,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执法全流程培训执法办案技能考试,组织市局兼职教官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讲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与执法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指导民警处警、办案、信息采集的六部执法示范系列教学片,通过全警考试检验公安民警法律学习成效,提升民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6.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释法说理。市局普法办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的法治宣传事项,组织具有“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职能的刑警、治安、反恐、交警、禁毒、户政、出入境等警种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紧密结合国家宪法日、“6.26”禁毒宣传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公安执法服务实践相结合,在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向办事群众宣传民法典和户口登记条例、居民身份证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护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禁毒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违法人员,向案件当事人充分阐明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法律,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7.积极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持续推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的法律八进活动。推进各级公安机关利用户外宣传栏、横幅、电子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刑警反诈中心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推广市民群众安装“国家反诈APP”,在街道、社区、银行、通信营业厅张贴禁止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宣传海报10万余份;经侦部门组织在广场、社区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常识的宣讲,提醒老年群众避免高息高利的虚假诱惑,提醒市民群众防范集资诈骗、传销,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治安部门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定期通报辖区内治安状况,广泛宣传文明养犬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交警部门通过电视台交通安全专题栏目、交通广播和微信公众号实时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路况及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信息,创办“小宫说道”等特色普法栏目;网警部门走入机关、企业、大中小学校,宣讲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分析当前热点网络关注信息,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网络工具;禁毒部门通过展板、手册、短视频宣传禁毒法规和毒品知识,倡导远离毒品。通过各部门的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发挥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8.强化青少年普法,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各分市局、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辖区大中小学校,积极对接防范、保障校园安全事宜。全市公安派出所确定所长、指导员或者副所长担任本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社区民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在学校期初和放假前走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预防和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安全自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治讲座。市局机关组建由法制、治安、交警、网警、禁毒等警种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讲师团成员根据本岗位实际和受众学生的不同年龄段,经常性到学校进行法治宣讲,通过宣讲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公安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篇5

  xx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警实战大练兵,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公安民警英勇奋战在维护城市平安、守护人民安宁的第一线,圆满完成了庆祝_100周年安保等重大维稳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普法工作与公安执法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常识,公安民警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分市局、局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支队,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2.建章立制,提供制度保障。

  市局普法办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实际,推动落实《x市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普法责任制清单和法治宣传进校园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文件,确立了较为完备的普法工作制度,明确了各分市局和市局有关警种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

  3.建立督导机制,纳入绩效考核。

  市局普法办组织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具有执法、普法职能的警种部门开展调研和督导,及时了解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求各单位依据岗位职责和刑事、行政执法实际,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的事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局法制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细化,纳入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综合考核体系,定期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以考核促工作。

  4.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学习。年初,市局政工部门会同法制部门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市局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聘请法学专家、大学教授、知名律师、党校教授为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讲授《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文件,确保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5.组织全警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

  法制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在XX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专区进行专题学习并参加考试,并通过督导检查等方式,保证参考率达到100%。着力加强和提升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技能,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执法全流程培训执法办案技能考试,组织市局兼职教官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讲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与执法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指导民警处警、办案、信息采集的六部执法示范系列教学片,通过全警考试检验公安民警法律学习成效,提升民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6.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释法说理。

  市局普法办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的法治宣传事项,组织具有“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职能的刑警、治安、反恐、交警、禁毒、户政、出入境等警种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紧密结合国家宪法日、“6.26”禁毒宣传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公安执法服务实践相结合,在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向办事群众宣传民法典和户口登记条例、居民身份证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护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禁毒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违法人员,向案件当事人充分阐明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法律,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7.积极推进“法律八进”活动。

  持续推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的法律八进活动。推进各级公安机关利用户外宣传栏、横幅、电子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刑警反诈中心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推广市民群众安装“国家反诈APP”,在街道、社区、银行、通信营业厅张贴禁止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宣传海报10万余份;经侦部门组织在广场、社区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常识的宣讲,提醒老年群众避免高息高利的虚假诱惑,提醒市民群众防范集资诈骗、传销,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治安部门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定期通报辖区内治安状况,广泛宣传文明养犬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交警部门通过电视台交通安全专题栏目、交通广播和微信公众号实时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路况及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信息,创办“小宫说道”等特色普法栏目;网警部门走入机关、企业、大中小学校,宣讲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分析当前热点网络关注信息,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网络工具;禁毒部门通过展板、手册、短视频宣传禁毒法规和毒品知识,倡导远离毒品。通过各部门的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发挥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8.强化青少年普法,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各分市局、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辖区大中小学校,积极对接防范、保障校园安全事宜。全市公安派出所确定所长、指导员或者副所长担任本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社区民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在学校期初和放假前走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预防和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安全自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治讲座。市局机关组建由法制、治安、交警、网警、禁毒等警种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讲师团成员根据本岗位实际和受众学生的不同年龄段,经常性到学校进行法治宣讲,通过宣讲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公安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篇6

  2021年,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创新实践,破解工作难题,深入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等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全面依法行政,在日常法治宣传教育中坚持普法先行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普法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领导重视。局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全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全员参加,学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制度先行。局党组把法治建设置于重要位置,制定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局主要负责人做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瞄准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每逢“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性的开展法律六进,既宣传自然资源法治知识,还帮助解答和解决一些生活中遇到涉法难题。运用现代科技,采用图说自然的形式,以地图讲述自然资源的故事,进行地图文化创意,宣传版图知识和法治文化。打造 “法润自然”普法品牌,运用好“法润自然”普法标识,提高普法宣传实效。

  二、坚持政策法规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法规政策。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4月份,专门下发通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期间,赴高新区分局等单位开展“法润自然 送法到基层”政策法规巡回宣传调研,结合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打造及实际诉讼案例,开展《从复议诉讼看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的讲座,就土地征收、项目落地中常见争议问题进行分析、提示,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闲置地处置、车位配建等进行座谈交流。二是开展“党建引领 法治护航”联合党建活动。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党支部开展 “党建引领 法治护航”联合党建活动。活动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服务百姓民生和助力项目落地等展开座谈,就《民法典》实施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尤其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不动产登记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研讨。三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惠企政策宣讲,在促进项目落地中发挥法规的指引作用

  开展 “利企赋能面对面”活动,深入各功能区、各企业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发挥土地要素支撑和规划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深入宣传“放管服”要求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在青岛自贸会客厅开展对青岛自贸片区赋权暨“利企赋能面对面”活动,就赋权事项的政策把握、技术规范、管理要求等与青岛自贸片区进行了充分交流,保证向青岛自贸片区下放的土地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等31项行政权力等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达到“赋权、提速、增效”的工作目标,二是重在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城市更新、海岸带规划管理、产业用地等主题,开展“利企赋能面对面”活动,进行政策宣讲,针对企业关心的市政交通规划、城市风貌保护和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进行面对面交流,提出解决路径,为各功能区和企业发展清障铺路。三是开展惠企宣讲。参加青岛市惠企政策宣讲团,赴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等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和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宣讲。

  四、夯实基础,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质能力

  注重抓基层、打基础,采取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质能力。一是夯实“双基”法治建设基础。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选取建立普法联系点,对普法活动如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进行探索。选择基础设施较好的基层所作为基层法治建设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抓好“双基”法治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二是以案释法,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举办复议诉讼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选取履行法定职责、土地征收等典型案例进行研讨,不断提升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印发了《行政争议工作动态(第一期)》。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履职到位。三是持续深化普法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成效经验推广,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内容和平台,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局法规处被评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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