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们一定要全力以赴将“巩固脱贫成果”进行到底,风险要“防得住”,机制要“建得牢”,后劲要“跟得上”;要全力以赴将“做好衔接文章”进行到底,政策衔接要“平稳有序”,工作衔接要“紧密有效”,力量衔接要“扎实有力”;要全力以赴将“推进乡村振兴”进行到底,农业要高质高效,乡村要宜居宜业,农民要富裕富足;要全力以赴将“加强组织领导”进行到底,领导力量要配齐配强,工作责任要落地落细,督查考核要从严从实;要全力以赴将“强化工作保障”进行到底,着力夯实基层强基础、统筹各方强合力、关心关爱强激励。希望广大基层干部要大胆履职、大胆创新、贵在实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乡村振兴大业中去。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上的讲话材料。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特殊意义。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盯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硬任务,强化落实与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严把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围绕“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深入研究与谋划,力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新局。根据中央和省、市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一)动态核查监测。
充分使用“国家、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平台”,定期录入监测数据,通过农户主动申请、帮扶干部走访、行业数据交换三线并行的预警监测,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快速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核查、及时帮扶,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
(二)分层分类帮扶。
对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精准分析原因,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及时启动帮扶程序,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政策、明确帮扶责任、跟踪帮扶效果。对有劳动能力的,较多采取产业、就业、志智双扶等帮扶方式,帮助引导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采取综合保障、社会共助等帮扶方式,做好兜底工作,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完善“两项保险”防贫机制。
强化农业保险、防贫保险“双保”机制,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抵御灾害、抗击风险的能力。拓展农业保险,探索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各环节风险点的保险方案。继续实施防贫保险,落实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防贫保险政策,严防发生起付线设置过高、兑付率及理赔金额过低、保险防贫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二、提升各类系统数据质量
提升国家和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系统数据质量。主要要及时更新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信息、就业务工信息、项目资金资产信息、小额信贷及产业经营主体与利益联结机制信息、农村户厕摸排信息,做到各类系统数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一)巩固义务教育保障。
推动继续落实学校校长和乡镇属地管理双负责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
(二)巩固基本医疗保障。
做好稳定脱贫人口参保动员、监测对象参保救助、低收入人口因病预警监测,严防医保政策调整可能导致脱贫人口脱保、漏保和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三)巩固住房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排查的常态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对动态新增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解决。
(四)巩固饮水安全保障。
健全饮水安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日常巡检和设备维修,确保工程持续发挥作用;将农村饮水建设项目纳入衔接项目库,及时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等突出问题。
四、强化拓展脱贫成果重点举措
(一)推进脱贫群众稳岗就业持续增收
1.加强监测服务。强化脱贫人口及监测户就业信息常态化管理,定期监测状态,及时维护信息,加大岗位信息供给。
2.提升就业技能。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就业技能培训政策,依托各类培训主体,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创业等培训。
3.稳定外出就业。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加强跨省间、省内跨市县间的联动协作,把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及监测户稳在就业地。同时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
4.办好就业帮扶车间。持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的优惠政策,加强规范管理,依法合规运营,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持续发挥作用。
5.用好公益岗位。继续推动生态护林员、护理员、护路员、护水员等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脱贫群众及监测户,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帮助就地就近就业。
6.雨露计划。根据国家对就读中高职业院校的脱贫人口和监测户信息比对结果,通过入户核实,确定纳入补助范围的具体人员,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1.完善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现代规模经营与小农户经营有效联结机制,持续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致富带头人“四类经营主体”。今年财政衔接资金xx%以上须用于安排产业项目,重点要建好产业基地,将产业资金物化为集体经营资产,纳入农村“三资监管”范围,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强化“五个一”产业帮扶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健全更加稳定、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体系。
2.实施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持续推进专柜、专区、专馆“三专”建设,继续做好产销对接,建立农产品滞销卖难应对机制。
3.小额信贷。加强对优势特色产业的金融支持,严格落实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x号)文件精神。
4.光伏扶贫。一是规范运维管护,确保健康运行。用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排查发现发电效率偏低和故障电站,积极配合运维公司开展的日常修复工作,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光伏板的清扫清洗工作;二是规范收益分配,强化帮扶属性。村级光伏扶贫收益由村集体负责,事先做好年度分配计划,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分配过程要规范民主,分配结果要公开公示。主要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和实施奖励补助三个方面。
5.产业直补。继续实施原有产业直补政策标准,通过奖补提升脱贫群众自我发展产业能力,同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坚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规范产业奖补程序,强化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和奖补项目跟踪管理,充分发挥奖补政策助推帮扶产业发展的功能。
(三)开展创业引才促增收
一是引导本地乡贤、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农民工等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开展创新创业;二是采取“政府主导、县聘村用、公益自愿”的方式,对优秀企业家、退休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返乡创业能人、赣鄱乡村好青年、在外优秀人才等人才群体聘请为“特聘村主任”,发挥“特聘村主任”宣传推介家乡、参与乡村基层治理、搭建村级致富平台、提供智力支持等作用。三是深化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实现“培育一人、带动一片、致富一方”;四是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要素,加速向脱贫村、向乡村一线流通。
(四)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一是做好对搬迁脱贫户的就业产业及收入情况的监测工作,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问题;二是做好安置点防灾和住房安全、安置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日常管护的巡查工作,确保安置点住房安全、相关配套设施正常使用;三是建立安置区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提升安置区社区管理水平;四是规范搬迁户脱贫后住房扩建行为,建立健全社区矛盾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预防化解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矛盾;五是强化工作举措,创新管理方式,不断健全和完善后续扶持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稳脱贫、逐步能致富”。
(五)充分发挥社会帮扶力量巩固脱贫成果
1.驻村帮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履职尽责能力,更好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一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扛起日常管理责任、派出单位要履行跟踪管理责任,督促驻村干部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二是厘清工作职责。明确驻村工作队承担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职责任务;三是持续发挥帮扶作用。深入开展走访摸排,摸清楚村情民意,走访时注重了解群众所急、所想、所盼,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重点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培育壮大脱贫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等工作。
2.结对帮扶。分类开展结对帮扶。在摸排本地脱贫户现状基础上,依据脱贫户脱贫质量进行分类施策开展结对帮扶。一是对脱贫质量高家庭条件好的脱贫户建议由本村“两委”干部结对帮扶,主要做好走访和定期回访,了解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采集其收入变化情况;二是对脱贫质量稳定家庭条件一般的脱贫户建议由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组成员(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在做好走访和回访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开展有效的帮扶,提升其生产生活水平;三是对家庭条件较差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应当由乡(镇)主要领导、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带头结对帮扶,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增加家庭收入,重点是防止其返贫致贫。
五、强化资金项目资产监督管理
(一)加强资金投入与管理
一是保持财政投入总体稳定,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十三五”脱贫村倾斜,逐步提高财政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二是加快资金拨付,当年计划项目资金拨付率原则上要达xx%(不含质保金),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含质保金)x月xx日之前必须全部拨付完毕。三是严格按照资金绩效管理流程操作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的摸排和论证,建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对所有入库项目都有帮扶成效并严格按入库项目实施;二是做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按照统一格式,项目要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xx天,项目完工后还要在项目建设地建立项目永久公示牌;三是着力推进项目实施,项目批复后按程序必须在三个月内启动、年内按质按量全面完工,并做到一个项目一套档案资料。
(三)加强资产监管
一是全面摸清扶贫资产底数,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护主体;二是继续实行分级定责管护模式,公益性资产,突出日常管护,持续发挥作用;到户类资产,突出权利维护,依法维护其财产权,自主管理运营;经营性资产,突出保值增值,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促进增加收益,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维护、巩固拓展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扶贫资产管理模式,确保扶贫资产能运转、有人管、有效益,实现保值增值。
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一是抓好村庄规划编制。上半年要全面完成xx个省定重点帮扶村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选择一批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到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三是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卫健委对农村户厕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全面摸清、摸准农村户厕问题,确保户厕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有计划、分步骤、高标准推进户厕整改;四是抓好环境整治提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提升五年行动要求,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
(二)抓好乡村治理
一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总结推广我县“法律明白人”培养、“爱心超市”、“村民理事会”、“红黑榜”等村民自治的经验做法;二是持续深化感恩教育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不断激发农民群众自我发展内生动力。
(三)发展社会事业
一是抓好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围绕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托幼服务、综合便民服务等,持续推进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向常住人口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深入开展宣讲宣传,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三是抓好农村移风易俗。各地要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加大文明新风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xx各级民政部门在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坚决扛起“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政治责任,织密织牢兜底保障安全网。
健全运行机制,夯实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基础。一是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将相关工作纳入省委常委会、省委深改委和省政府工作要点,并纳入省政府考核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事项。二是部门协同。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推动部门沟通协调、责任共担。民政厅、教育厅等13个部门出台《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条件及救助帮扶办法。省级社会救助平台精准对接省数据资源局、省乡村振兴局数据平台;各相关部门将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受灾人员救助、困难职工帮扶、司法救助等延伸至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三是压实基层。全省95个县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实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统筹落实入户调查、核对审核、公开公示等工作。
提升救助水平,强化常态化救助帮扶能力支撑。一是加强监测。建成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和数据库,线上线下监测预警与主动发现能力显著提升,现监测困难群众271万人(包括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21万)。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全省建成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760 个,配备1.8万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并明确其薪资待遇,依托线下网络,主动开展救助核查、上门摸排、主动救助等服务。三是实施综合救助。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依托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专项基金,村(社区)成立“救急难”互助社,为遇重病、重残、重大变故等困难家庭和个人提供救助帮扶。四是拓展“物质+服务”。打造“情满江淮 共享小康”社会救助服务品牌,探索将低保、脱贫人口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推动全省建立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聚焦“一老一小”中的低保对象等开展探视走访、居家照护等服务。
集中统筹资源,拓展常态化救助帮扶对象范围。整合民政领域各类政策、资金、项目等资源,拓展常态化救助帮扶范围,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聚焦“一老一小”,县(区域)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年均实施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000户;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村委会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注“一残一弱”,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22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00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22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22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阜平县位于xx省xx市西部,总面积249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5个社区,人口23.04万。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以来,全县社会救助工作高效开展,有力保障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聚焦政策稳定,强化组织推动。阜平县始终把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作为底线任务,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基础支撑和兜底保障作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纳入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压实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责任,确保各类保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xx年以来,全县细化单人保、渐退期、刚性支出扣除、就业成本扣除等政策,优化低保、特困办理程序,落实临时救助小额先行救助、乡镇备用金等制度,兜底保障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聚焦困难群体,强化兜底覆盖。坚持把困难群体作为社会救助的重中之重,持续做好重点人群兜底保障。除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外,将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和因灾、因疫等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一并纳入重点监测对象,将非建档立卡户年自付医疗费用监测指标由2万元调整为1万元,确保重点对象监测全覆盖。加快建立农村社区日间照料站,让全县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拓展“童伴妈妈”项目,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学习上有人帮、成长上有人管。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孤残儿童等各类服务对象3245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8%。
聚焦精准救助,强化协同联动。牢固树立“大救助”理念,整合各类资源渠道,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有效整合农户自主申报、常态化走访排查、职能部门筛查预警、便民服务热线求助等多渠道信息,建立民政等9部门联合的防贫预警、联合会商和信息比对三项机制,逐户逐人进行研判分析,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救助措施及时跟进、救助网络织牢织密。
聚焦高效服务,强化基层基础。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通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所有乡镇配备3—5名工作人员,每个村设置民政协理员,确保排查、监测、申请、调查等各项措施有人抓、能落地。县民政局结合重大政策颁布、重点工作推进等时机,持续抓好乡、村两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每月组织力量下沉基层检查指导,确保民政各项政策要求、工作要求能够得到有效贯彻、顺利实施。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合、能致富”的目标,制定村规民约、设置公益岗位,创新管理模式,引导群众适应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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